老年教育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研究

2022-12-31 20:56邵艾群
中国成人教育 2022年18期
关键词:低龄老年人职业

○李 倩 邵艾群 周 茜

据2020年我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为26402万,占总人口比重18.7%,相较于2010年,增长率达到49.6%。由此可见,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社会养老压力进一步加大。而低龄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有利于老年人力资本的开发,从而缓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养老压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发展银发经济。”也就是说,在现有退休制度或逐步延迟退休制度实施的情况下,老年人退休后的职业发展(后职业发展),将成为老龄化背景下人才建设的重要内容。而老年教育是促进老年人力资本提升及后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学界理应对其进行更多关注。

一、国内学术界对于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相关研究综述

目前,学界对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关注较少,对于老年教育与老年人后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大都只是在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策略、路径等内容中有所提及。总体看来,学者们对于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关后职业发展概念的阐述。孙建国等人从国内外社会参与视角出发,提出后职业发展是指老年人在参与社会劳动及活动过程中,通过角色扮演与介入,在社会层面、个人层面实现相对应的价值的过程。陈秋苹则从职业发展理论出发,提出后职业发展是承袭了职业发展的阶段性研究,通常表现为个体在60—70岁由内在引发解放感,渴望新奇的经验,按照自身需求行动。二是对老年人后职业发展影响因素的探寻。李娜通过对连云港市城区老年群体进行实证研究,提出老年群体后职业发展受到自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经济条件因素的影响。除此之外,陈秋苹还指出,市场提供的就业岗位是影响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环境因素。三是对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意义探讨。李娜主要论述了在社会支持系统下,老年人后职业发展对于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缓解老龄化压力、实现老年个体价值的重要意义。四是对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问题总结。问题总结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后职业发展家庭支持不足、社区支持单一、法律政策支持不足以及存在市场歧视等方面。与此同时,后职业能力教育服务资源缺乏、老年人自身角色转换意识薄弱也阻碍了其后职业发展。五是对推动老年人后职业发展对策的研究。有学者从社会支持角度出发,提出构建规范前瞻的政策支持、建立社会共治的就业环境支持、完善赋权增能的老年教育支持及提高老年人参与意识。

上述研究对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内涵、影响因素、意义、问题、对策等内容进行了探讨,为认识当前老年人后职业发展问题及进一步思考如何促进老年人后职业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但现有研究仍存在如下不足:一是研究前瞻性不足,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城市老年人后职业发展问题越来越突出,而现有的对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研究成果总体不多,专门从老年教育角度阐述后职业发展的研究更少。二是研究视角单一,已有研究只是停留在将老年教育作为促进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来进行关注的层面,而对老年教育对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理论依据、可行性及相关对策的研究较少。三是研究结论与现实实践的结合度不高,一些对策总结的实践指导性不足。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在前期研究对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发展意义、存在问题等分析的基础上,拟对老年教育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可行性及相关策略进行探讨。

二、核心概念界定

(一)低龄老年人

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对老年阶段做出了新划分:60岁至74岁为年轻老年人,75岁至89岁为一般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但由于国家之间存在差异性,对于低龄老年人,还须根据国家当前的人口情况来进行划分。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由此说明,在法律上我国老年起点为60岁。同时,姜向群在研究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及其结构性变化中将低龄老年人的年龄范围确定为60—69岁。综上,本文将60—69岁作为我国低龄老年人的划分标准。再者,考虑到良好身体素质与劳动能力是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且农村的大部分老年人并无退休一说,他们大多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等原因不得已还需要从事工作或农业生产,相对而言不存在后职业发展。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城镇低龄老年人,专指生活在城镇中、退休在家、未承担相关其他工作事务且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的60—69岁的老龄人口。

(二)老年教育

关于老年教育,学界有不同的界定。叶忠海认为,老年教育是指依据人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为社会成年人提供有目的、有计划的、非传统的、具有老年特征的终身教育活动。施祖美认为,老年教育是满足退休后年龄较高者的求知、进取、康乐、有为的需求,增进社会参与能力,实现老年价值,提高生活或生命质量的教育过程。《教育大辞典》提出,老年教育的宗旨是使大批干部、职工离退休后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能在环境转变后从生理、心理上增强适应能力,并获得所需的知识技能。

总结学者们对老年教育的理解,概括老年教育具有如下特征:在教育对象上,老年教育对象具有老龄性,是以一定年龄以上的老年人作为教育对象;在教育目标上,老年教育目标具有发展性,老年教育的目标包括收获健康快乐、习得知识技能及实现自我价值,满足老年人的发展需求;在教育参与过程中,老年教育具有自愿性,不同于义务教育的强制性,老年教育是建立在老年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开展的。因此,本研究认为,老年教育是指以老年人为对象、教育内容符合老年人的身心发展、在老年人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开展的充实老年人的生活、促进老年人发展的活动。

(三)后职业发展

后职业发展作为老年人退休后的社会参与过程,对于满足老年人需求、丰富老年人生活具有重要作用。从参与群体角度来看,后职业发展的主要参与群体是指仍然具有活动参与意向及活动参与能力的老年人;从活动特点角度来看,后职业发展是老年人在社会导向下,与他人分享资源的社会活动。后职业发展的方式可分为生产性后职业发展与非生产性后职业发展。生产性后职业发展是指老年人为他人提供具有劳动报酬的工作的过程,在该过程中,老年人的时间、才能、资历等资源被分享;而非生产性后职业发展是指老年人参与共同的团体活动的过程,在该过程中,老年人主要进行时间共享。综上,承袭以往学者对后职业发展概念的解读与剖析,结合本文的研究对象——城镇低龄老年人,本文将后职业发展定义为:城镇低龄老年人在具备劳动能力的前提下,自发再次参与社会劳动,从而实现自我价值、丰富精神生活及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

三、老年教育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可行性

(一)老年教育提升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本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与贝克尔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使得人力资本在提高生产效率中的重要性得到了关注。这一理论认为,人力资本不同于一般的物质资本,它是指人类所拥有的劳动和管理知识、技能以及健康素质的总和。人力资本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人力资本可以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进行提高。舒尔茨的核心观点认为,人力资本不是同质的,不同劳动者存在着异质性,并不能输出同样水平的劳动质量。人力资本是投入的产物,而教育作为投入的方式之一,能够促进劳动技能的提高和人力资本的发展。从人力资本理论出发,老年教育作为老年人学习的重要途径,在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知识的丰富与能力的提升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老年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城市低龄老年人力资本的质量,从而促进城市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

(二)老年教育激发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意识

职业发展意识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发展意识是指人们在职业发展问题上的心理活动,是在选择与确定职业方向过程中,对现状的认识和对未来职业的期待和愿望,是自我意识在职业选择、职业生涯领域的表现。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在职业发展中的态度、操守和行为。狭义的职业发展意识是指人们为追求职业发展前途而在职业发展过程和环节中,所做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的准备。本研究从狭义角度出发,认为低龄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意识是指低龄老年人为再次进行社会参与所做的思想与行为的准备意识。

根据斯西雅图纵向研究数据发现,老年人的晶体智力没有受到衰老的影响,而流体智力也是在65岁左右才开始出现明显下降。由此可知,老年人尤其是低龄老年人,在智力方面并无明显退化且拥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知识技能。但是,随着工业时代的快速发展,老年人被固化为静态的、需要帮助的、不具生产力的依赖人口。社会的歧视与老年人对自身能力出现的认知偏差是老年人后职业发展过程中的意识困境。因此,打破困境,激发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意识是首当其冲的问题。保罗·弗莱雷在《被压迫者教育学》中提到“意识化”,即通过教育的手段唤醒人们的意识,使人们认识到他们在改造世界中的主体地位。由此可见,教育是解放人们意识的重要途径。低龄老年人可以通过老年教育达到对自身能力、主体地位的客观认识并积极主动地参与改造世界,促进其后职业发展意识的养成。这也是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关键。

(三)老年教育满足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需求

阿奇利的连续理论强调,人们往往有维持过往与现今之间联系的需要,人们只需要维持自己所需要的社会参与水平就可以得到最大的幸福感和自尊。这种心理需要对于老年人来说,也是同样适用的。老年人会通过外部或者内部途径去寻求保持一个稳定的环境,维持自己的信念、态度及人格特质与年轻时一样。老年个体延续性的行为模式更有利于老年人进入新的社会角色,感受到幸福和快乐。因此,根据连续理论,低龄老年人从职业岗位退下后,仍然会有继续参与工作的动机以维持自己工作时的生活方式。同时,研究还表明,老年人在退休后,因社会角色转变而产生的失落感会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系统产生影响,参加工作会降低老年人产生的这种角色失落感。因此,对于部分城镇低龄老年人而言,后职业发展有利于他们适应新的社会角色、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

但是,随着科学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的更新周期越来越短。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现有的知识结构无法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这一问题。因此,他们需要继续学习,不断获得新的知识与技能。在老年教育内容方面,我国多地老年教育机构中设置了职业技能培训、电脑科技、外语、家政等有助于促进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课程。在老年教育方式方面,基于硬件设施的完善以及老年人需求的多样性,老年教育以更加多样的方式走进老年人生活。例如,近年来兴起的游学教育,重视以学习者的体验、社会实际与真实问题为中心,强调学习者的实践、观察、操作、表达等实际体验。这些具有较强实践操作性的游学课程,有利于为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提供实际的情景与环境,为其带去真实体验,有益于激发老年人的学习兴趣并促进其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以进一步满足其后职业发展的多样化需要。

(四)老年教育提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载体

载体,在科学技术上是指某些能传递能量或承载其他物质的物质,现也用来泛指一切能够承载其他事物的事物。在这里,老年教育机构,如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校等,均是促进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载体。

首先,在老年大学建设方面:1983年,我国第一所老年大学正式成立,其后陆续发展至今近40年,据《中国老年教育发展报告(2019—2020)》显示,到2019底,我国共有老年大学(学校)76296所;另外,教育部公开信息中显示,全国已有26所广播电视大学与开放大学成立了老年开放大学或老年学院。老年大学的增设提升了老年人受教育的机会,进而使老年大学也成为老年教育促进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其次,社区中不断发展的老年教育为低龄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提供了便捷的场所,实现了老年人在“家门口”学习的愿望。《老年教育规划(2016—2020年)》提出,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综上,低龄老年人可以通过老年教育所提供的多方面、多层次的载体而得到有效发展,从而有助于其更好地在后职业发展中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

四、老年教育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策略

目前,我国老年人后职业发展整体上面临着法律政策不健全、参与主体单一、社会及企业对老年群体歧视、教育服务课程资源缺乏等相关问题。而国际上一些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在促进老年人后职业发展方面具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因此,本文基于我国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对国际优秀经验的借鉴,拟通过以下对策来促进其有效改善。

(一)加强相关法律政策保障

法律政策保障是老年教育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日本、美国等老龄化程度较深的国家,在老年教育政策制定中,很早就显示出对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支持。其中,日本早在1963年就出台《老年福祉法》,延长退休年龄、保障老年人参与工作的权利以及为老年人提供就业机会。其后出台的数十项相关法律政策也为老年人的就业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与社会环境。同样,美国在老年教育发展过程中,也制定了一系列法案来保障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如《就业年龄歧视法案》《职业教育法》《禁止歧视老年人法案》等对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均起到了促进作用。在2000年新修订的《美国老年人法案》中明确提出,鼓励退休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工作,低收入的低龄失业老年人利用空余时间接受教育培训从事服务工作并给予合理的报酬与生活津贴。

目前,我国对于老年教育、老年群体发布的相关政策内容主要集中在养老服务、医疗保健、老年文化等方面,而对于老年教育推进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尚不健全。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强老年教育法律政策,保障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首先,在政策价值导向方面,应积极将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价值引入老年教育政策中。在老年教育政策价值导向中重视“价值理性”,同时兼顾“工具理性”。我国早年颁布的老年教育政策较注重精神文化层面,随着积极老龄化观念的渗透,在之后的政策文件中虽然提出了“老有所为”“社会参与”“人力资源开发”等观念,但并无“就业、创业”等直接提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老年人潜力缺乏重视。因此,有必要转换老年教育政策的价值观,将职业发展相关内容加入老年教育政策中,以进一步推进积极老龄化。其次,加大老年人后职业发展法律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支持力度不仅能够对老年人积极进行社会参与予以肯定与保护、为老年人后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而且也会进一步提高社会对老年人社会参与、后职业发展的重视,从而营造尊重与肯定老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与社会氛围。

(二)促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对于老年教育促进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例如,日本在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积极发挥了政府、老年教育机构、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协同作用。首先,日本政府在舆论引导、经费投入、人才中心建立等方面予以支持。舆论引导主要体现在通过大众媒介宣传引发社会对老龄问题的关注,如设立“敬老节”等节日赞扬老年人的贡献与功绩。经费投入主要体现为发放老年人创业补助金以促进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积极性、对聘用老年人的相关企业机构予以补助或奖励。日本政府设立的银发人才中心为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提供了很多机会。日本银发人才中心的主要目的在于传承老年人的经验和能力,通过帮助他们再就业让他们继续为社会做贡献、促进社会参与、收获健康充实的老年生活。其次,日本在地方建立的老年人俱乐部、公民馆、学校、福祉会馆等都是开展老年教育的机构,为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的学习与培训提供了场所与机会。最后,日本企业界也积极地响应国家出台的法律政策来推动老年人的就业。日本企业通过与老年人达成共识确定了合适的工作形态、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环境等。目前,我国在促进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参与度不高,主要表现为:政府支持力度相对还不够,老年教育的开展主要是从社区老年教育、高校老年教育、老年大学这三个方面进行,但开展均有不足,未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学习需求并且市场竞争激烈,存在对老年群体的歧视问题。另外,企业对老年人力资源的利用也不多。因此,基于国外的优秀经验与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加强政府、老年教育机构及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以促进低龄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

1.政府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政府部门应当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为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创造条件。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充分认识到老年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从各方面消除对老年人的年龄歧视、能力歧视,为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扫清环境障碍。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大经费投入。一方面,加大对老年教育的资金投入,在老年教育财政预算体系中列入后职业发展的教育经费,并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另一方面,加大对相关企业的补助,促进企业对老年就职者的开放。最后,由政府部门主导,在地方设立老年人才中心,对低龄老年人的技能、特长、期望的工作类型以及工作时间进行信息登记,通过与企业对接合作,积极发挥老年人才中心的中介服务作用,为低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机会与工作岗位。

2.老年教育机构积极参与。首先,通过对社区老年教育的引导,充分利用社区与家庭的联结关系,促进老年人后职业发展观念渗透到个体家庭及社区中,推进城镇低龄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获得家庭、社区、相关组织机构、辖区单位等多方面的支持。其次,高校应加大对老年人的开放力度。高校可以利用寒暑假等空闲时间,积极对老年人开放,提供丰富的场地资源与教学设备资源。尤其高等职业学校可以充分运用其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如职业教育教师资源、职业教育课程资源、职业学校社会资源等,为城镇低龄老年人提供后职业发展机会。最后,进一步增设老年大学。尽管我国老年大学近40年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对于不断增多的老年人来说,其数量还远远不够。根据统计学预测,未来30年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峰值。老龄化所带来的人口结构变化势必会影响社会发展的变化,因此,有必要提前做好老年人后职业发展相关准备以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多方面社会压力。

3.企业提供服务资源。首先,企业应积极与老年教育机构展开合作,为老年教育提供一定的教学资源。一方面,企业本身可以作为老年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场所,真实的环境体验以及对相关内容的熟悉将会促进低龄老年人更好地做出后职业发展选择;另一方面,企业中优秀的技术人员可以作为老年教育机构中重要的师资来源,与低龄老年人展开经验交流。其次,企业应根据老年人才中心收集的信息以及老年人力资源的身心特点进行合理的岗位设置、安排较好的工作环境、弹性的工作时间、稳定的工作职位、建立灵活的用工制度。同时,企业还应重视对老年人力资源的心理与保健的投入,强化老年人社会归属感,激发老年人积极的工作态度,提高老年生活的幸福感。

(三)重视后职业发展课程开展

老年教育课程是指针对老年人,以促进老年人的终身发展和提高老年生活质量为目的,由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开设的教育活动的总和。老年教育课程开展情况是影响老年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为满足老年人后职业发展需求,日本老年教育内容中包括职业技术类、社会参与类的课程,在教学方面为避免单调的讲授法,日本老年教育多采用多元授课法,如讨论法、参观法、实验法等。根据相关研究发现,我国部分地区老年教育课程中生活休闲系列、文化与素养系列课程占多数,老年大学开设课程相较于国外更偏娱乐方面,涉及职业发展方面的课程开展较少。因此,为实现老年教育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应该重视老年教育中后职业发展类课程的开展。

1.引导老年人养成后职业发展意识。老年人作为老年教育中重要的参与主体,引导老年人养成后职业发展意识既是后职业发展课程开展的前提,也是其重要内容。一方面,有效利用课程开展过程中由团体产生的朋辈效应,有助于老年人养成后职业发展意识。老年教育活动通常以团体形式开展,团体中的成员具有相近的年龄和生活经历,可以称之为是朋辈群体。朋辈群体对个体有非常强的吸引力、影响力,他们的群体规范与价值观,往往会被个体当作重要参照体。另一方面,老年人通过参与后职业发展课程,对新知识进行认识与掌握,有助于他们改变以往“老而无用”的错误观念并充分认识到自身在经验积累、社会资本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意识的养成。

2.了解不同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需求。按照后职业发展的方式分类,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需求可以分为生产性后职业发展需求与非生产性后职业发展需求。相关研究表明,不同需要对于不同年龄的老年人的重要程度存在差异,且学历程度越高,交往需要与自我实现需要就越强烈。因此,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学历的老年人可能表现出不同的需求。在老年教育促进城镇低龄老年人后职业发展过程中,有必要了解老年人不同的发展需求,并以此作为后职业发展课程开展的重要依据。

3.根据老年人后职业发展需求选择课程内容。按照老年人的发展需求可以将课程内容设置为生产性后职业发展课程内容与非生产性后职业发展课程内容。第一,生产性后职业发展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与就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针对部分老年人开展的创业教育。退休后的老年人在重新进入就业市场之前接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利于扩大他们的就业选择,提高他们在新工作中的适应能力以及增强自我效能感。还有部分老年人希望利用自身原有的技术、技能与广泛的人脉关系进行创业,但面临一些企业规划、资金筹措等问题。因此,在老年教育过程中,可以开设相应的创业教育内容,如经营规划类、收益与风险类、管理类、实用技能类课程等。第二,非生产性后职业发展课程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志愿服务类的无偿性劳动,具体可以表现为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及其他非营利性活动。老年人通过活动参与可以实现自我价值、获得“老有所为”的满足感以及社会存在感。

4.创新老年人后职业发展课程开展方式。课程开展方式是影响课程参与者积极性的重要因素。老年人在生理上会出现视觉、听觉方面的退化,在认知能力上会出现注意力缺陷、记忆力及语言能力退化。因此,老年教育过程中,后职业发展课程的开展不能直接采取高度集中的方式,而应在充分考虑老年人特点的情况下,采取灵活多样、丰富趣味的教学方式。鉴于后职业发展课程内容偏向实际操作,因此,课程开展过程中可以尝试运用体验式教学方式,与相关组织、企业展开合作,让老年人在实际工作环境中进行学习,有利于老年人感知真实的工作环境、激发老年人的学习兴趣、促进其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综上,促进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一方面肯定了老年人的价值,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人力资源,以此降低了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压力;另一方面满足了老年人的发展需求,充实了老年生活,使他们形成了积极的生活态度并提升了其幸福感。老年教育是促进老年人发展的重要途径,有效利用老年教育促进老年人的后职业发展,不仅丰富了老年教育的内容,而且使“老有所为”得以实现,这将是我国今后长期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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