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中心 王惠娟
随着“双减”政策的出台,加上《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以下简称“新课程标准”)的颁布实施,我国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正在发生全方位变化,从应试时代走向素养提升时代。为了推进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课堂教学改革,打通课堂教学与“五育”并举的无缝衔接,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科学有效的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一方面可以促进立德树人目标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将加快并提升教育教学改革的进程与成效。然而,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课堂教学虽然正逐步融入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但以“三维目标”为指导的评价指标仍在课堂教学评价中发挥较大作用。因此,深入探究“双减”背景下义务教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的构建,对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更好地发挥评价的诊断、反馈、激励、改进和导向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化和实效性,在促优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的构建,一是要以“双减”政策的指导精神为导向,采用更加灵活自主的评价方式,不仅关注学生学习方式是否发生变化,而且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是否得到全面优化,核心素养是否得到有效提升,以彰显“评价促进师生发展”的内在教学价值。二是要以新课程标准为准绳,秉承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对学生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关键能力进行全方位考查。
课堂教学是由多种要素相互作用而体现的多重关系所构成的动态系统,课堂教学活动包括教师、学生、课程与课堂文化四个基本要素。以“双减”政策和新课程标准为依据,以立德树人为目标,通过厘清政策法规和文献,我们将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维度确立为学生学习、教师教学、课程性质、课堂文化,并将这四个维度列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一级指标。
“学生学习”是义务教育课堂教学评价的核心,是出发点和归宿。“双减”背景下的课堂教学评价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将学生能动的学习活动作为教学过程的重点,而教师的“教”则是引起学生能动参与学习活动和促进学生有效完成学习过程的手段。因此,在构建义务教育课堂评价指标框架时,要考虑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究、主动思考、主动实践,评价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教师教学” 强调在课堂教学评价时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更要关注教师的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扮演组织者、帮助者和促进者的角色,为学生创造无限接近真实的环境,提供平等的交流、对话、合作机会,引导学生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不断衍生新的知识能力。因此,课堂教学评价一个重要的功能是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教师主体,帮助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把“教师教学”作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一级指标,以此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课程性质”是对课程的“定性”,主要回答这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这门课程的育人价值和教育意义在哪里。它是师生在课堂中共同参与教与学的客体,是课堂教学中体现学生核心素养的关键指标。
“课堂文化” 是在课堂中教师和学生所共享的价值观、思维方式、信念以及行为模式等的总和,是课堂中多种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形成的文化形态,主要评价课堂教学环境对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影响,包括学生的智力发展、学习动机、学习结果、身心健康、思想品质和审美观念等诸方面。
1.学生学习
“学生学习”分为三个维度:第一,信息接收。主要评价学生对信息接收状态是否积极,是否能够保持较长的注意力、兴趣盎然、积极问答、通过团队合作完成相应任务等。第二,内化练习。主要评价学生能否通过练习等方式把新知识用活,对新知识进行理解、归纳和分析,尝试与原有的认知系统相联结,推演出自我认知和判断的新认知系统。第三,迁移运用。评价学生是否掌握了新知识并把它纳入原有知识体系,使之融会贯通,在实践过程中运用理解、记忆、分析、评价、创造等认知方式,将新知识与自身头脑中的旧知识深度联结、结构重整,转化为自己的学习能力,在迁移运用解决该领域问题的过程中生成自己的新知。课堂教学评价聚焦学生的学习过程,以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所引起和促成的学生发展的信息接收、内化练习、迁移运用效果,来评价教师教学的质量,是“以学定教”的集中体现。
2.教师教学
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主要从情境创设、问题设计、评价指导3 个二级指标进行描述。《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 年版)》中特别提到要“强化学科实践,注重‘学中做’‘做中学’”。学科实践强调学生要在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因此创设一个好的问题情境成为课堂教学评价必不可少的关键指标,是有效教学的逻辑起点。问题设计主要评价教师是否能够基于真实情境设置驱动教学,以引起学生的认知兴趣和冲突,激发学生的积极主动思维,寻求多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并在层层递进的问题中深度思考,实现问题解决、能力与素养的提升。评价指导是课堂教学的落脚点,依据预设目标的明确,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促使学生不断深刻认识学习能力的重要性,持续不断地加深自己学习能力的培养。
3.课程性质
对“课程性质”的评价主要以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实现为依据,评价学科教学过程中包含育人价值、学生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的要素。教师对课程标准的解读与转化、对学习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和利用,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核心素养的达标。而学生通过学习课程内容,在形成新的知识、习得新的技能、新的操作和新的能力的同时,也体会到学习本身的乐趣和收获,形成学科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引发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体验和感悟,实现学科的育人价值。课堂教学评价中对课程性质的评价将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融合在一起,体现了“以学为本、教学相长”的理念。
4.课堂文化
“课堂文化” 主要评价课堂教学环境是否以育人为目的,学生是否能全体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进行合作探究学习,并有利于师生教学相长和思维发展。它不仅包括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培养,还注重学生自主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培养和发挥,强调学生将其所学知识真正融入自身的知识结构中,使之能自觉地适应课堂情境,并在与同伴合作中得到深刻理解。评价结果不仅要运用到增强学生知识的掌握度和技能的获得上,还要让学生体会到主体性学习经验所带来的快乐以及促使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养成。对课堂文化进行深入评价,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其核心要义,彰显“评价促进师生发展”的内在教学价值和教学目标。
课堂教学评价理念不仅是课堂教学评价的基础,也是课堂教学的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组织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科研人员、教师参与相关培训活动。采用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多样化培训方式,助力相关人员明确“双减”政策的新精神和新课标对课堂教学提出的新要求,把握评价促进学习的理念,树立“学生中心”“为学而教”“以评促学” 等科学的课堂教学评价观,聚焦核心素养,落实育人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可以组建研究团队,根据“双减”背景下义务教育课堂教学评价指标及其相关资料,结合本地区、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分学科、分学段拟定适用于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学情的三级评价指标,制定出符合学科特点,且可观测、可评价的量表,使评价内容与“双减”背景下的课堂教学相契合,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评价的落地离不开具体实施方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课堂教学评价实施工作中,要注重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和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将教师与学生纳入评价主体,注重师生评价主体功能的充分发挥,加强各评价主体对于评价结果的沟通交流,切实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工作进行改进,关注学校、教师、学生的发展和进步。
要定期跟踪课堂教学实践,通过课堂教学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反馈课堂教学效果,帮助教师明确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和发展方向,了解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推动课堂教学改进和优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发挥学科教研的作用,定期开展校本教研、区域教研和跨学科教研,在长期教学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优化评价指标,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本区域内课堂教学评价改进的典型经验,发挥其辐射和引领作用,在不断实践研究中,提高课堂教学评价水平,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