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华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水务管理所,201708,上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上海市2017年1月发布《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青浦区也制定并施行了《青浦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按照市、区关于落实河长制工作精神,全面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青浦区华新镇制定了《华新镇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按照《华新镇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华新镇按照“一二一”工作法,一步一个脚印,自2017年全面落实河长制以来,全镇水体河湖长制实现了全覆盖。
成立华新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行和实施河长制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镇长兼任,配备1 名专职副主任和若干兼职副主任,负责河长制的日常工作,抽调6 名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实体运行,并设置24 小时对外监督电话。
按照各部门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工作网络,明确水务管理所、网格化中心、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等镇级职能部门为镇河长办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全镇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
(1)河长责任体系
推行“双总河长”制,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镇总河长,落实治水管水“党政同责”。市、区管河道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本镇河段镇级河长,所属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河长。镇、村管河道由镇党政领导担任镇级河长,所属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河长。河长是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总河长、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的职责。2017 年,33 名镇、村级河长上岗,全镇 137 条河道、13 个其他河湖、346 处小微水体均有了河长,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层层落实责任。各河道均树立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2)工作制度体系
建立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规范处置流程,依托镇网格化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河问题平台化运作。建立河长制巡查、检查整改、河长会议、信息推送和共享、工作考核问责等相关工作制度,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全面保障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全镇所有河道均建立“一河一档”,记录每条河道位置、规模、水质、岸线、附属设施等基本情况。在对河道岸线、排放口、污染源等现状情况全面排摸基础上,河长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制定了“一河一策”方案,并排出计划表,明确责任,对河道问题“把脉问诊”,开出“良方”。
河湖长制工作实施以来,各河段河长履职尽责,为推进华新镇河道水环境持续向好发挥了“领头羊”作用,华新镇“四治两管”治水管水模式更加清晰。
(1)源头治理
2017 年,结合上海市“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华新镇打响了一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先后梳理出14 条黑臭河道清单,逐一对标对表开展“消黑”整治。一是开展工业企业整治,重点对14 条黑臭河道地块内的308 家企业污染源进行整治。通过土地减量化或关停企业147 家,完成排水许可证办理和核查146 家,开展执法联合检查及整改15家。二是推进截污纳管。河道周边1 275 户未纳管农户均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处理;5 个农村小区和8个居民小区共2 876 户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同时地块内市政道路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2)岸线整治
一是黑臭河道地块整治。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先行启动黑臭河道周边违章建筑、违规堆载拆除清理工作。14 条黑臭河道沿线312 个点位5.3 万m2违章建筑得以拆除,河道地块内615 个点位14.7 万m2违建完成拆除清场。二是推进河道“三清”三年行动。通过第三方测绘和各村居认定,全面排摸全镇河道沿线违建。“三清”工作以来,累计整治点位2 696 个,清拆建筑面积25.32 万m2。三是开展无证码头整治。河道沿线无证码头、堆场共37 家主要集中在通航骨干河道。通过条块结合,多部门联动,完成了全部无证码头整治工作。
(3)河道整治
以上海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为契机,开展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完成20.72 km 河道整治,打赢了黑臭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开展断头河治理,通过拆坝建桥、实地开河、疏通箱涵等措施,沟通7 条河道水系,调活水体,完善河网体系,增强水资源调度能力。全面实施“苏四期”(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支河口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先后有38 条河道列入2019年和2020 年整治项目,随着整治项目的完成,河道水体水质和水环境面貌大幅度提升。
(4)河“长”治
深化河长制,在消除黑臭河道的基础上持续消除劣Ⅴ类水体,推动河“长”治。聚焦“消劣”任务,紧紧抓住河长制这个治水“牛鼻子”,围绕水岸联动、水岸同治,开展“苏四期”治理、美丽乡村中小河道整治、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和河道长效养护工作。深化完善“双总河长制”,分解“消劣”任务,建立河长责任清单,落实自查审核和销项验收机制。压实责任,推动“清四乱”专项行动,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各级河长种好“责任田”,守好“责任河”的自觉意识,推动河长治水管水决心和恒心。
(1)长效管护
建立完善河道长效管理养护机制,制定实施《华新镇“河长制”镇村级河道管养市场化试点方案》,探索“两化”模式,即逐步实施河道养护市场化、一体化。通过市场化,委托第三方养护公司管养,提高养护专业化水平;通过一体化,河道水域、陆域保洁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打捆”,责任更加清晰,养护成效显著提升。河道养护监督检查通过河长制和网格化“两个平台”,形成了“三级一网多级”体系。市、区级检查问题通过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派单流转、整改闭合;镇级检查整改由镇河长办、镇社会发展办、镇水务所直接组织落实。镇网格化中心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利用网格化工作平台,主动发现并快速处置涉河问题。此外,还通过监理检查、第三方测评、群众反映等多方位监督,搭建起河道管理多维度支持系统。
(2)巡河管河
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强化镇、村两级河长履职。按照“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全覆盖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一次、每月全覆盖一次”的巡查频率进行河道巡查。巡查着重水、岸同查,2018—2020 年,镇村两级河长每年巡河次数分别为 877 次、1 194 次和 1 288 次,巡查发现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闭合。
引导社会参与,探索设立民间河长进行巡河护水,补充巡河队伍,实现从“政府治水”到“全民治水”的转变。华新镇先后聘请83 名民间河长,包括企事业单位人员、河道周边党员群众,覆盖全镇21 个村居,并组织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民间河长通过巡河或直接参与河道治理工作,形成了社会各界管河护水合力。
为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华新镇在实施河长制工作中探索制定了“白、黄、红”机制。根据河道管理问题处置程度,分别用“白、黄、红”三色表示相关案件,由镇纪委负责督办。“白色”案件作通报处理,表示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未整改或履职未到位;“黄色”案件由镇分管领导对未尽职的河长进行约谈;“红色”案件由镇纪委对未履职的河长启动问责机制。每年依据工作成效、水质监测数据、第三方评估等对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华新镇杨家庄村党支部率先探索实施党员志愿者河道责任包干认领新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华新镇党委在全镇开展“河合美美”党建特色项目,创新巡河方式,使河道巡查全覆盖,河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按照“自愿、公益、实效”原则组建了近400 人的党员志愿者巡河队伍。全镇所有河道被划分为324段,由志愿者就近就便认领,成为各河段河段长。通过“河合美美”巡河微信群,党员志愿者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在群里反馈,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即知即改。“河合美美”党建品牌以党员为主,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河道保护和管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既要对不良现象进行及时劝阻,也要带头遵守有关保护规定,做爱河、护河的“领头雁”。
一方面,按照指标标准和工作标准两个方面,开展河长制标准化建设,深化完善河长制,创新制度建设,加强河长制办公室能力建设,推进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华新镇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探索建立共管共享的新制度方式,由多家物流企业共同参与组建护河志愿者服务队,充分利用快递行业优势,带动广大市民支持并参与爱河护水行动。另一方面,所有行政村成立村级河长工作站,打通河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河长工作站为民间河长和社会志愿者提供了“落脚点”,也成为河道管理的“观察哨”和“监督所”。
河湖长制工作推进5 年来,华新镇河道水体水质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大幅度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获评上海市“三星级”“二星级”河道各 1 条,获评“最美河道”2 条、“最佳河道整治成果”1 条。但是,特殊的社会、自然环境下,华新镇水质出现反复的河道仍然存在。为解决此类“疑难杂症”,巩固河道整治成果,开展了“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八查(查排口、查泵站、查混接、查企业、查水质、查河床、查养护、查河长)、两访(访问市民、访问河长)”查摆问题,有问题的落实整改措施,无问题的继续巩固。同时为了根治河道“反复治、治反复”的情况,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转移工作重心向排口找答案。持续开展企业及从事餐饮活动违法排污行为专项整治,管住“入管水”;推进老旧雨污设施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管好“管道水”,确保污水全面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