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自信是支撑国家、民族发展的最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持久力量。坚持文化自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具有引领推动作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实践对坚定文化自信提供深厚支撑。在乡村振兴中坚持和实践文化自信,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扶智扶志,讲好脱贫故事和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等方面寻找抓手。同时,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精神建设、“输血式帮扶”与“赋能式帮扶”“四个自信”与“四个伟大”以及当下任务与远期目标的关系。
关键词:脱贫攻坚 文化自信 乡村振兴 农民主体性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党的初心和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在乡村振兴新历史阶段,需要增强农民的自信和自我认同,以增强文化自信推动重构农民主体性,调动农民的潜在发展优势。坚持文化自信为引领,撑起脱贫攻坚精神脊梁,为接续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一、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增强文化自信的重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来源于五千年传承不息的中国传统文化,来源于中国近代以来救亡图存的革命文化,来源于艰难探索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些优秀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道德理念和治国方略,为我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有益启发。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汲取优秀传统文化养分,增强文化自信,为持续开创乡村振兴伟大事业提供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增强文化自信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 ]脱贫攻坚成果的背后,倾注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干部群众的心血,凝聚了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帮扶的合力,得益于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是全国同下一盘棋、同心协力的结果,凸显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然而,脱贫攻坚能在短时间内取得瞩目成就,很大程度归因于行政主导,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力来实现资源配置。行政主导式帮扶重资源补给,轻能力培养,暴露出贫困农民“客体化”“被动扶”的问题。脱贫攻坚重在长效。外力的帮扶“治标不治本”,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乡村的贫困问题。很多贫困村之所以贫困,关键在于“精神的贫困”,由于思想的落后保守和消极倦怠导致内生发展动力的不足。这些问题的本源在于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缺乏。
在脱贫攻坚实践中,贫困群众是主客体的辩证统一,既是帮扶工作的对象,也是脱贫的主体。“脱贫攻坚……必须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 ]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要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在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更要大力促进精神层次的提升。人的行为是受意识支配的。通过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发展的意识、学习的意识,激发贫困群众主动学习和掌握生产务工技能的积极性,用文化自信提振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信心和面对困难的勇气,使贫困民群众牢牢把握脱贫的主动权。只有贫困群众的“发展内驱力”得到充分调动后,才能使外部力量的帮扶效应充分发挥,才能建立起长效的脱贫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现阶段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
(二)文化自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
振兴乡村,文化先行。乡村振兴战略是脱贫攻坚的接续战略,树立乡村文化自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和基础。我国自古以来是农业大国,乡村文化是中华民族长达五千多年的农耕生产生活实践的智慧结晶。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开始了声势浩大的快速城镇化进程,城市文化迅速成为主流。乡村文化在城市文化的冲击下逐渐被边缘化,发展建设滞缓,传播受阻,乡村失去文化自信,一些传统文化逐渐衰落凋敝。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人们或大或小、或多或少地受传统农耕文明的思想和观念影响。走城镇化的道路并不是以城市取代农村,更不是用城市文化占领农村。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之间应是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的关系。城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是人,目的是以城带乡,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重视乡村文化的重要价值,重建乡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 ]因此,我们要抓住传统文化根脉,对优秀的乡村传统文化进行发扬和传承,例如勤俭节约、勤劳朴实、睦邻友好等优良传统。坚定树立乡村文化自信,用乡村传统文化的精华改变贫困地区群众落后的精神面貌,振兴良好的乡村社会风气,以文化的力量强力助推乡村脱贫振兴。
(三)脱贫攻坚精神拓展了文化自信的维度
文化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三个维度,是中国人民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都“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 ]三者一脉相承,源远流长。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展脱贫攻坚伟大实践的过程中,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 ]。脱贫攻坚精神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中国人民“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改革创新精神、“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攻坚克难决心、“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无私奉献姿态、“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团结协作精神、“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干劲、“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砥砺坚守作风。这些精神完美诠释了在困难中勇毅前行的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 ]脱贫攻坚所凝聚的精神,不仅传承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同时也体现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所追求、坚守和践行的先进价值观。因此,脱贫攻坚精神丰富了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拓展了文化自信的维度,是文化自信的坚强基石。实践证明,脱贫攻坚精神是一种有利于解决我国现实问题、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文化,我们要深刻把握脱贫攻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将脱贫攻坚精神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在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中增强文化自信的具体路径
增强文化自信,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和动力源泉,对乡村建设和农民发展起着精神引领和价值引导作用。乡村振兴背景下增强文化自信,能够增强农民对生产生活的认同,激发农民的自身反省、自我纠正和发展意识,从而提高其自尊、自信心和自我效能感。文化自信体现了农民美好精神生活的建立,是实现乡村振兴重要价值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维度。
(一)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全面振兴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脱贫攻坚阶段,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使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得到解决,使贫困农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质条件的需要得到满足,这是农民享受更高层次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前提。“两不愁三保障”的实现,事关脱贫攻坚成败,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事关人民群众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认同。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从唯物主义的角度去理解,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解决好贫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使其追求幸福的基本要求得到满足,食可果腹、衣可蔽体、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才能增强农村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与获得感,增强对民族、国家、文化的认同,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赞同和拥护,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道路的信心,牢固树立文化自信的根基。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最低级别需要是生理需求,最高级别需要是自我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达成,使农村和农民有了发展的基础,乡村振兴目标则是追求更高层次的发展和自我实现。乡村振兴涵盖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五方面内容,“五大振兴”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促进,需要遵循一体设计、系统推进的工作逻辑。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内,要做好政策衔接,保证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和生态扶贫等精准扶贫各项利农惠农政策的延续贯彻和持续作用,做好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动态监测,确保农民群众不返贫,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基础。
(二)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增强文化自信,要守正创新、批判地继承传统文化,促进农民对乡土文化的重新认知和再度审视。传统文化的形成,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同时受特定时期人的认识水平、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的影响。随着时代发展和文明程度提高,一些传统文化的局限性和制约性在逐步突显。运用文化自信指导乡村振兴工作的现实要求,就是要引导农民群众结合新的时代要求,在审视、理解文化传统的基础上秉持自我批判的精神对其进行正确取舍,扶正扭曲失衡的价值观,摒弃过时的、错误的陈规陋习,结合现代观念进行融合创新,塑造新风良俗。
增强文化自信,要立足文明乡风和乡土文化,在推动构建文明乡风、优良家风、纯朴民风的过程中进一步涵养文化自信。古人云:“民生在勤,勤则不匮。”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 “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这些强调勤劳、节约、尊老孝老美德的思想,于今仍具有积极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价值。我们应认真汲取这些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乡规民约,使其成为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基本遵循,提高农民群众精神境界,培育乡风文明。此外,帮助农民正确认识农民身份和学会欣赏自身能力,对于重构农民主体性、增强文化自信至关重要。乡土文化是农民生活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但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使传统乡土文化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新材料、新工艺代替了传统手工艺,戏曲、赶集、庙会等一些传统乡土文化活动衰亡。乡村的生态资源、农民的生产经验以及乡村优秀文化传统恰是乡村和农民的发展优势,在开展乡村建设中要善于帮助乡村和农民挖掘发展优势和发展能力,增强农民自信和自我认同,促进农民思想意识的良性转变,才能更有效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农村的改革发展方向“不偏航”。乡村振兴的难度大于脱贫攻坚,因为“贫困”的检验标准不是单纯以收入的数量来衡量,是一个更高水平的综合协调的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仍面临巨大挑战。城镇化的背景下,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也造成了乡村文化的危机。农村的主流价值体系、思想观念、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遭受外来力量的冲击和破坏,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受到威胁,农村人才大量流失,农村的人际信任让位于金钱利益,农村人对乡土文化及农民身份失去认同,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对农村发展改革造成严重阻碍。当前,农村社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存在空泛、形式的问题,多数只是喊一喊口号、写一写标语、贴一贴海报,思想道德教育融入村民日常生活的程度不高,文化建设工作缺乏有效抓手和积极响应。
在乡村振兴中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话语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一以贯之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宣传教育。运用党的最新创新理论教育农民群众,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党员干部是党的形象代言人,其言行举止、工作作风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落实党的“三农”政策,用实实在在的帮扶成效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满足农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需要,坚定农民群众对党的信心,逐步重建和坚定文化自信,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找好具体工作抓手,重在落到实处、落到细节,要依托“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公共文化阵地,融入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日常行为,让精神文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讲好脱贫攻坚故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要讲得好。”[ ]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已经使7.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并且提前10年达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工作成绩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借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巨大成就,脱贫攻坚的胜利充分彰显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为中国优秀文化的发展厚植了根基,更加增强了文化自信的底气和能量。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要讲好脱贫故事,讲好减贫成绩,讲好复兴前景。我们要把党的脱贫攻坚工作好政策好办法、基层扶贫干部忘我奉献的感人故事、贫困群众艰苦奋斗的励志故事讲给农民群众听,弘扬脱贫攻坚精神,让农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增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形成推动乡村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持久强大力量。讲好脱贫攻坚的中国故事,不仅要向国人讲,也要向外国讲;不仅让中国人自己讲,同时要推动外国人讲中国故事,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通过讲好脱贫攻坚故事,把中外各国的力量凝聚到扶贫开发工作上,助推打赢贫困歼灭战。同时,向外国讲述好中国的脱贫攻坚故事,传播好中国改革发展声音,展示好中国在全球治理和消除贫困伟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中国经验、中国方案、中国智慧,为促进民心相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五)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治理能力是农村贫困地区的一大短板。为了巩固脱贫攻坚得之不易的成果,不断提高农村地区的发展水平,需要以加强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为基础保障,把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证。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农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程度低、政治参与意识淡薄的情形,党员大会、村民大会上常现“一言堂”现象,农民群众的主张诉求得不到充分表达和满足。究其原因,有农民群众自身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法治意识薄弱的原因,也有干部个人独断专行、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原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中指出,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持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是“后扶贫时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任务。
当前,应紧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的要求,把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的工作内容有机融入乡村治理的各个方面,让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在乡村落地生根。通过“乡村大讲堂”、农家书屋、村史馆等乡村文化阵地,开展形式丰富鲜活的教育宣传活动、特色道德文明创建活动、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提升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治文明观念,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密切党干群关系,推动干部工作作风向求真务实、团结民主、勤政为民转变。不可忽略新乡贤、乡村志愿者等群众自治力量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相信农民群众的智慧与能力能够对乡村发展建设和乡村社会自身解决问题提供有效经验。承认所有村民所享有的成员身份,干部和群众应当建构一种“合作、平等、参与”的工作模式,干群间积极对话沟通、共商共议,促进农民群众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之中,使其从减贫红利的受益者转变为乡村发展的贡献者,构建起党干群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三、在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中增强文化自信需要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实施,必将为涵养文化自信提供更多的实践土壤。乡村振兴背景下建立和坚定文化自信,需要把握精神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输血式帮扶”与“赋能式帮扶”、“四个自信”与“四个伟大”以及当下任务与远期目标的关系。
(一)“经济发展”与“精神建设”的关系
农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是衡量农村发展进步水平的两把标尺,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面的进步都会导致农村社会的畸形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以发展经济作为第一要务,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生产,提高物质生活水平。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 ]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决定了农民群众生活的质量、政治文明的提高、思想文化的进步,为农民群众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可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以坚定树立文化自信为引领协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同步做好对农民群众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强化农民群众脱贫的主体意识,激发学习动力,提升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能动性,能够对农民群众的物质生产生活形成强大推动力。
(二)“输血式帮扶”与“赋能式帮扶”的关系
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工作采取资源补给为主的“输血式”帮扶模式,忽略乡村和农民的发展主体性,导致乡村和农民被“客体化”,导致其思想保守消极,对扶贫政策的依赖性较强。要实现乡村的发展振兴,必须要把主动权交给农民群众。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帮扶工作的“供需矛盾”也在逐步突显。脱贫攻坚阶段,贫困户能享受到产业、教育、健康、就业等方面大量的帮扶政策和资源。对于贫困农民群众而言,摆脱缺钱缺物的现状是其最现实及最迫切的需求,给钱给物是在短时间内见效但难以长久的改善其生活窘迫的方法;而学知识、学技术、发展生产等长效但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的帮扶措施往往不太受欢迎。帮扶工作与群众的需求和能力表现出反向张力。实践证明,仅靠资源的堆砌不足以推动乡村持续发展,不少村庄和农民离开帮扶后自身发展难免又陷入停滞甚至倒退的窘境。因此,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重构乡村和农民的发展主体性,重视自主发展能力建设和资产建立。帮扶工作应当由“输血”转向“造血”,不仅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一方面要提供资源,但更要为农民群众发展赋能,使资源成为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可增值资产。在脱贫攻坚阶段,贫困农民享受到的低保、扶贫贷款、危房改造补助等政策福利多是“无偿性”的,权利和责任的失衡导致农民群众抢着要当“贫困户”,只讲“获得”不讲“付出”,表现出明显的“自利性”和缺乏脱贫动力。为了构建农民的主体性,帮扶工作中要使农民群众在享受被帮扶权利的同时,积极承担反贫困的责任和义务,实现扶贫开发中“被动接受”向“主动脱贫”的角色转变,形成外部帮扶与内生主动脱贫的良性机制。
(三)“四个自信”和“四个伟大”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四个伟大”与“四个自信”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四个自信”为“四个伟大”提供精神动力,“四个伟大”为“四个自信”提供实践回馈。[ ]脱贫攻坚是“四个伟大”的实践载体,党带领人民开展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反贫困斗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四个自信”来源于中华民族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实践的成功经验,来源于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印证了中华民族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正确性,更加坚定了人民群众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重要力量源泉,进一步使中华各族儿女团结一致争取更伟大的胜利。
(四)“当下任务”与“远期目标”的关系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要处理好“当下任务”及“远期目标”的关系。“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们要正确认知扶贫开发事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关系,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看,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只是我们向着目标迈进的其中重要而坚实的一步,是推动后续改革发展的基础。当前,我们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着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在此基础上,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并分两个阶段走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路。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过渡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站在新的起点上,要着眼于长远,谋定而后动,聚焦阶段任务脚踏实地地干,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其价值追求是“以人为中心”,目标导向是“消除贫困”,与党带领人民群众开展的其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一样,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指向“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类自我解放”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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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