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健福
开展纳税筹划主要目的就是为降低征税成本,从而有效减轻企业的资金周转负担。对此,相关部门应当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发展,走在时代的前沿,不断创新及完善方式,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结合实际的操作情况,找出可行的方案,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在房地产企业运行过程中,涉及的领域是非常广泛的,包含了很长的产业链。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高额资金周转、周转时间较长等问题。站在房地产企业的角度来说,纳税筹划的结果将直接影响资金的支出。随着我国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税务部门加强了对房地产领域的管理,加大了房地产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度以及挑战,基于此,房地产企业应当找到纳税统筹、合理纳税、依法纳税行之有效的策略,彰显税收优惠政策的价值,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现状
(一)在销售方面并没有健全的收入核算
由于房地产企业项目实施的时间比较长,工程比较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很多交易都需要结合第三方抑或是其他渠道的交易方式来进行销售,且在建设过程中也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不可避免会出现资金周转的风险。此外,还有部分特殊形式的金额、收入状况,主要是指房地產企业没有将房屋外的销售归纳到企业中,也没有将实付款归纳到经营当中,从而出现财务税款丢失以及无法与真实账单确认等情况出现。
(二)时间消耗较多
房地产项目工程对于开发的项目进行成本预估算中,有的企业为了能够获得合法的税票,加大成本支出,结合已经支付完成的工程款,对成本进行分析及计算。比较显著的问题是,有些企业出现了伪造支出的现象或者项目工程还在继续,却向客户开具正式发票,增多了销售的金额,但是对企业应交的税款进行谎报,减少税款金额。此外,在大部分情况下,房地产企业所耗费的时间是比较漫长的,工期比较复杂,耗费大量的资金。因此,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很多房地产企业会通过分期的方式,保证资金流动。但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完成之前,会结合土地所涉及的书面合同,付清用户的拆迁款等一系列的基础设备费用,而不是分期对成本进行确定,导致企业的税前扣除费用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成本费用。
(三)筹划手段过于单一
现阶段,国内房地产企业正处于发展战略的转型阶段,出现了财务人才短缺的现象,特别是针对土地增值税筹划工作的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由于人才稀缺问题的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创新工作发展较慢,导致筹划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目前,很多房地产企业所应用的筹划方法过于单一和落后,且房地产企业员工缺乏良好的土地增值税筹划经验,使企业的税负压力较其他税种大得多,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对于国家税收政策缺乏了解
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关于加强土增税管理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当中,明确规定各个地区应当贯彻《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规范土地的增值税清算工作,要求房地产企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展开相应的土地增值税筹划工作。但是,结合实际来看,仍然有很多企业对于国家所推出的政策并没有完全贯彻,理解也不够全面,使企业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一些房地产企业缺乏长远的眼光,给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局限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有效策略
(一)应用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对价格进行优化
税收统筹工作会受到税收筹划模式的变化的影响,对此,相关的房地产企业应当注重加强税收筹划方式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保障其实效性,为企业增值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对此,房地产企业在纳税期间可以通过收入金额的有效策略,找到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说,首先,对每一个开发项目进行精细化区分,明确每一个价格核算标准,了解其他项目的真实状况,保证所开发的项目以及纳税能够满足优惠条件。其次,房地产企业应当对价格进行优化,健全其形式,加大增值额。因此,企业应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发展,对市场的行情进行摸索,做好相关的调研活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价格进行有效评估,同时衡量缴纳的成本以及收益,保证房地产企业能够在预期的成本上运行,同时达到盈利的标准,且对房地产的价格进行调整,让增值能够控制在优惠政策范围之中。
(二)健全纳税统筹工作
现阶段,因为营改增的税务改革,房地产领域出现了新的变化。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务考核期间,应结合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两者抵扣,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双方的合同管理,让企业能够更加全面直观判断价格外的增值税,实现企业增值税的转接,加强交流,保证双方都能够明确所提供的服务价格。基于此,房地产企业在改革期间应顺应增值税的政策,避免出现问题对企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做好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试验的方式了解增值税对房地产企业究竟有哪些影响,对于没有落实到位的地方,给予高度的重视,并为其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
(三)建立统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经得到了普及,国内的数据共享、数据整合出现新的机遇,创造了新的工作思路以及价值,为房地产行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此,房地产企业应当不断地探索、推进,找取新的有效方式,对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进行合理利用,建立起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在此期间,应用互联网技术,让各机构都使用统一的系统软件,从而将登记信息与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业务进行关联。例如,房地产交易能够与税务缴纳、金融支持相配套,且在各个部门当中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保证登记、交易、纳税等各个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同时,所有的不动产信息基础资料可以与公检法、民政、财政以及其他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共享。这样不仅能够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还能够有效拓展登记人员的工作信息来源渠道,通过大数据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每一个部门的信息数据都能够汇总,将其进行分析对比。在此期间,登记机构可以自动纠错,从而有效提升登记人员的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当搭建一个完整的智能服务平台,将信息进行有效的整合以及处理,从而有效提高整个社会的治理效果,同时房地产主管部门还能够通过系统平台,快速了解并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精准施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可持续发展。
(四)合作建房结合税法规定
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来合作建房,建成房屋自用,免除土地增值稅。但是,在建成之后,出现转让的现象,则需要企业上交土地增值税。如,A房地产公司有一块土地与投资方B公司合作建筑办公楼,约定建成之后按比例进行分房。如果B公司将其用于办公,或者给自家企业用,便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未来出现其他安排,就需要缴纳并非自用部分的土地增值税。税法明确规定,房地产企业发生代建行为或者转卖收入,因为发生房地产产权转移的行为,其收入就归属于劳务收入性质,并不在土地征收范围当中。因此,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建房,能够有效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务压力。基于此,在房地产开发之前,该公司可以确定用户,从而有效避免缴纳土地增值税,减轻自身税务负担,并且以土地为核心来进行登记,包含非常多的不动产登记,如房屋、林木。但是,如果以房屋、林木为核心进行登记,那么便无法包含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土地,例如,城市当中的空地、公园以及广场等。此外,土地上的房屋、林木会因为诸多因素发生变化,但是土地却没有变化。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登记有着长久性以及持久性的特征。因此,我国在确立统一登记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将土地作为核心展开登记工作。
(五)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进行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当房地产公司建造普通住宅高于20%时便可以通过降低价格的策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此外,税法规定纳税人如果建设普通住宅,加上其他房地产开发时,应当为其核算相应的增值金额,没有区别或者无法准确确定金额,则不能免税。因此,房地产企业财务应当对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别墅以及商用房进行区分销售,以免丧失享受纳税优惠政策的机会。
(六)优化税收筹划方式
房地产企业想要完成土地增值税税务统筹的工作目标,就应当明确税收统筹的方式,从以下几个点进行探索:
1.在房地产企业的利息支出方面,结合利息数额的多少,来确定其费用支出,在此期间,不支持单独的项目扣除;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正确使用转移筹划的策略,在扣除的项目中合理确定支出费用,如,可以在企业内实施责任制,通过人员分配的方式,将内部费用专项管理,从而保证房地产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3.在土地增值税筹划方面加入相关的统筹方法,对该企业的项目进行调查,综合考虑该项目的可行性,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
4.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多种策略,以建房的方式将对土地增值税予以筹划。由于国家推出的政策规定,部分建房行为并不在该税收的范围中,所以客户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就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开土地增值税。
结 语
总的来说,房地产企业应当注重增值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的统筹规划工作,将其作为理财重要内容之一,而会计工作人员应当研究各种关于业务统筹的处理,有效落实到每一项任务,并将其进行纳税后处理,注重把握统筹方案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保证其能够在规定范围内,避免纳税筹划风险,从而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西部机场集团甘肃机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