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静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音乐教研室,河南 驻马店 463000)
从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到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是我国历史上的盛唐时期。 在这一时期,国家政权稳定,经济空前繁荣,百姓安居乐业,文化教育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 盛唐时期教坊音乐教育的开展对于唐朝音乐艺术的繁荣起到了推动作用,对于后世的音乐教育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有鉴于此,笔者拟将教坊作为研究对象,对盛唐时期音乐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深度考察。
唐代,管理宫廷音乐的官署被称为教坊。 唐代的教坊分为内教坊、 外教坊和宜春院, 内教坊设立较早,唐高祖李渊在位时,便设立了内教坊,内教坊隶属于太常寺。 《旧唐书》有关于内教坊的记载:“内教坊。 武德已来,置于禁中,以按习雅乐,以中官人充使。 则天改为云韶府,神龙复为教坊。 ”[1]由此可见,内教坊主要是为内廷服务的。 唐玄宗李隆基酷爱音乐,他精通音律,同时还精通多种乐器的演奏,为了培养优秀的乐工,他设立了梨园并亲自担任教习。 开元二年(714年),唐玄宗设立了外教坊(外教坊又分为左、右教坊),教坊由此脱离太常寺独立存在。 《文献通考》称:“旧制:雅俗之乐,皆隶太常。元宗精晓音律,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倡优杂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乐,命右骁卫将军范及为之使……选伎女置宜春院,给赐其家。 ”[2]唐玄宗在位时,教坊的规模日益扩大。唐朝初期教坊设在长安,在唐玄宗的倡导下,东都洛阳也设立了教坊。唐代教坊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选拔制度, 这有利于教坊的发展壮大。 就性质而言,教坊并不属于官学,它类似于现在的职业学校。 朝廷设立教坊开展音乐教育主要是为了满足统治者对俗乐的欣赏需求[3]。
学界对于唐玄宗为什么广设教坊说法不一,以下列举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说法。其一,唐玄宗广设教坊与音乐自身的发展有关。唐高宗统治时期,教坊由太常寺管理,而太常寺主要负责在祭祀、朝会等场合演出雅乐,雅乐风格端庄雅正,演出规模宏大,但娱乐性较差。 唐玄宗即位后,设立外教坊以排练俗乐,目的是使雅乐和俗乐并行而不悖。 据《文献通考》记载,唐玄宗设立外教坊时,曾有大臣提出反对意见,但玄宗并未采纳。 《文献通考》称,“礼部侍郎张廷珪上疏,深以郑声为戒。上嘉赏之,而不能用”[2]。其二,唐玄宗广设教坊与政治事件有关。起初,李隆基依靠宦官和蕃邸乐人的力量平定了韦后之乱, 他登基后便广设教坊来安置蕃邸乐人,因此,设立教坊实际上是唐玄宗回报蕃邸乐人的手段。其三,唐玄宗广设教坊与偶发事件有关。据史籍记载,唐玄宗的藩邸乐人曾与太常寺乐人比试技艺, 结果藩邸乐人不及太常寺乐人, 唐玄宗便提出太常寺作为国家管理音乐的机构,“不应典俳优杂伎”,于是为藩邸乐人设立了教坊。从上述这些说法可以看出,教坊与太常寺在功能方面有较大的区别,教坊的功能主要是教习俗乐。事实上,教坊设立之后,对于收集民间音乐、引领民间音乐创作、 满足民间日常音乐欣赏需求的确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唐人崔令钦在《教坊记》中对教坊艺人的类型有如下介绍:“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亦曰前头人。常在上前,若其家犹在教坊,谓之内人家……楼下戏出队,宜春院人少,即以云韶①添之,云韶谓之宫人,盖贱隶也……内人带鱼,宫人则否,平人女以容色选入内者,教习琵琶、三弦、箜篌、筝等者,谓搊弹家。 ”[4]由此可知,当时教坊中的艺人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内人、宫人、搊弹家。这些艺人水平各异,享受的待遇也不相同。在日常训练和表演中,水平低的艺人还有机会向水平高的艺人学习。《教坊记》称,“至戏日,上令宜春院人为首尾,搊弹家在行间,令学其举手也”[4]。盛唐时期教坊的编制不固定, 技艺达到一定水平者都可以进入教坊学习, 其中成绩优异者有更多展示技艺的机会。
教坊经费的数量关乎音乐教育的质量。 在唐代,教坊经费的数量与统治者对音乐的喜好程度直接相关。 唐玄宗爱好音乐,对教坊极为重视,在他统治时期,教坊的发展就比较快。 此外,教坊经费的数量还与国家经济实力相关。唐玄宗天宝年间,国家经济实力较强,朝廷直接供给教坊经费,教坊音乐教育蒸蒸日上。 而在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宦官干政等问题日渐突出,国家的经济实力大不如前,教坊也变成了朝廷的负担,统治者对教坊的经费进行了缩减,在这种形势下,教坊中的乐人和乐舞研究机构大为减少。
盛唐时期的教坊有较为专业的师资团队。 《新唐书》称,“凡习乐,立师以教”[5]。 教坊中教授音乐的人被称为乐官,在唐代教坊中,乐官分为六类,按照级别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梨园教坊使、教坊使、教坊副使、都判官、判官、都都知和都知[6]。 当时,高级别的乐官通常由宦官担任,他们主要负责教坊管理工作,低级别的乐官则由一些精通音乐的人员担任,他们主要负责教坊日常教习工作。 唐代教坊中乐官等级分明,职责明确,这有利于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盛唐时期的教坊有着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 例如: 教坊实行考核制度, 定期对乐官和乐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礼部存档。考核活动对乐官和乐人都有激励作用,为了通过考核,乐官会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乐人则会认真研习技艺。
盛唐时期的教坊有固定的活动场所。 唐玄宗酷爱音乐,在他统治时期,教坊的规模迅速扩张。 到了开元二年,国内教坊一度达到五处之多,长安和洛阳两个城市都设立了教坊。 教坊作为唐代城市中主要的音乐教习和娱乐场所, 对于促进俗乐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唐玄宗在位时, 教坊分为内教坊和外教坊,其中,内教坊是专门为内廷服务的,外教坊(又称教坊)主要负责除雅乐之外的音乐、舞蹈与百戏等的教习、排练及演出。长安和洛阳均设有两个外教坊,以“左”“右”相区别。 就长安而言,右教坊主要教授歌唱技艺,左教坊主要教授舞蹈技艺。 就洛阳而言,右教坊主要负责收集、排演民间的各种俗乐,左教坊主要负责演练杂技等奇技[7]。 由此可见,盛唐教坊学习科目划分细致, 这既有利于乐人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内容,也有利于教坊整体教学质量的提升。
唐代教坊的设立, 主要是为了满足统治者对音乐欣赏的需求。唐高祖在位时,朝廷设立内教坊教习乐舞, 此时内教坊隶属太常寺。 由于唐玄宗酷爱音乐, 朝廷又设立了外教坊, 内教坊也不再隶属太常寺。 唐代教坊的设立, 也是为了宣扬统治者所谓的“德政”。 乐人以其表演歌颂唐朝皇帝的文治武功,从而在天下人面前树立起这些帝王“圣主明君”的形象。
其一,建立考核制度,对乐师和乐人予以督促。在盛唐时期,为了提高教坊音乐教育的质量,朝廷规定只有技艺高超者才能担任乐师, 教坊通过定期开展考核对乐师进行督促。与此同时,教坊也定期对乐人进行考核,督促他们勤学苦练[8]。 考核制度的建立,增强了乐师和乐人的危机意识,促使他们将精力放在研习技艺上, 使教坊内部逐步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其二,建立晋升制度,为成绩优异者创造脱颖而出的机会。唐代教坊中的乐人若想得到晋升,就必须有高超的技艺。在教坊晋升制度的影响下,很多乐人都努力练习以精进技艺, 一些乐人因为技艺高超而得以在御前表演[6]。 唐人段安节的《乐府杂录》就记载了内人许和子的轶事。 《乐府杂录》称许和子“既美且慧,善歌”,因其歌声美妙,唐玄宗“召李漠吹曲逐其歌”。唐人王仁裕在《开元天宝遗事》中也有类似记载。《开元天宝遗事》称永新②歌艺超群,“每对御奏歌,则丝竹之声莫能遏”,唐玄宗对其十分宠爱,称赞“此女歌直千金”。 像许和子这样有着极高音乐造诣的乐人能够得到为唐玄宗献唱的殊荣, 得益于唐代教坊相对公平的晋升制度。
盛唐时期教坊的乐人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乐户。唐代乐户是世代承袭的,在这种家庭中,孩子从小就跟随父辈学习声乐,到了一定年纪入教坊服务。 第二个来源是民间艺人。 朝廷会选拔一些才艺出众的民间艺人进入教坊。第三个来源是外邦进贡的艺人。 当时,外邦会向唐朝皇帝进献技艺超群的胡伎[9]。由此可见,教坊中的乐人都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为了实现因材施教,盛唐时期教坊音乐教育设置了多种学习科目(主要有歌唱、舞蹈、音乐、杂技等),这有利于乐人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选择学习科目[10-11]。
唐朝初年,国家政治比较清明,阶级矛盾相对缓和,社会经济相对繁荣,民族关系和睦融洽,对外交流十分频繁。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民族文化的大融合以及南方和北方文化的交流,使各种音乐、舞蹈传入中原地区并受到统治者重视。 这些都为盛唐时期文化艺术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唐玄宗喜好音乐,在他的倡导下,教坊的音乐教育逐渐发展起来。
周武王在建立周朝之后,便命令周公制礼作乐。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非常重视礼乐, 把礼乐视为重要的教化手段。唐玄宗即位后,在继续扶持雅乐的同时大力推广俗乐, 教坊音乐教育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盛唐时期的教坊音乐教育极大地促进了俗乐的普及, 教坊培养的乐人一部分进入宫廷为贵族服务,还有一部分流入民间,为推动民间音乐艺术的繁荣作出了贡献。 盛唐时期的教坊音乐教育相对规范,专业设置比较合理,这有利于乐人的成长。 少数民族音乐元素的融入使得教坊的教学内容丰富多彩, 这有利于开阔乐人的眼界以及促进音乐艺术的创新。朝廷为了保障教坊音乐教育的质量,还建立了一套比较科学的管理制度, 这为后世开展音乐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注释:
①指云韶院,它是唐代宫中教习流行歌舞的场所。
②永新是许和子的艺名,许和子在编入宜春院之后,以籍贯“永新”作为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