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崔俊丽
国家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处理设施的发展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试点城市,从而实现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化处理,并为后续的垃圾降解与再利用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在试点情况良好的基础上积极进行推广工作。通过以上的内容能明显看出,国家对于城市生态建设项目越来越重视,并且不断地进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的应用。在“中共十九大”会议中再次强调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现代化战略目标中来,大力推广城镇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在2019年7月1日,上海市发布《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暂行办法》并且通过强制力来保证规范的实施,安排专业的管理人员对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进行指导与监督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并且上海周边的市区也开始进行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广工作。在山东,烟台市是最早实行垃圾分类管理的城市,并且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烟台市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指导规范》,通过政府的强制力来进行推广与应用。因为现阶段全国范围内可以作为研究对象的社区垃圾分类的城市并不多,并且城市之间的差异较为明显,影响因素较多,针对在实际垃圾分类的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类型,笔者将会在本文的论述中以国内某市区为研究对象,深入到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将研究结果以论述方式呈现。
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一些国家和地区就开始进行垃圾分类的研究与实践,并且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较完善的垃圾分类体系以及垃圾分类的管理制度,从垃圾分类管理的立法、监督、人员、税收、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都已发展得较为完善。但是在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的研究,整体还处于萌芽阶段,仅只在现代化建设较好的城市进行先行试点应用。
在烟台市进行全面的垃圾分类推广工作之前,就根据实际情况在各个城区内的社区内划分出了垃圾分类的试点社区,在试点社区中需要保证社区的现代化设施建设较为齐全,能展开及时的垃圾分类现状的调研工作,经过系列选择之后,最终的试点区域划分在学校、公园等人流量与垃圾产生量较大的社区作为重点试点区域。对试点社区进行明确划分,以便于垃圾分类应用的效果进行调查,分别是:居民小区、学校、购物广场三类,这三类社区基本上就是城市中所能够产生生活垃圾最多的社区,并且人员混杂,垃圾分类推广工作较难进行,最适合进行垃圾分类推广工作调研的进行。在实际调研过程中,为能使最终的调研结果具有较为明显的比较性,又在市区随机选择了十个不在试点名单中的社区作为对照组,这些社区虽然没有进行强制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但也配备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的指导与管理,通过对照试验的进行能对城市社区垃圾分类的应用结果进行综合性分析。
对于垃圾分类自身的实际意义与效果的研究,有很多学者进行了多角度的尝试,有一部分研究人员尝试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阐释,也有的研究人员尝试从宏观角度,即从城市协调治理的角度出发对垃圾分类对于城市未来发展的意义进行研究,还有的研究人员从社区治理的微观角度进行阐述等。但笔者翻阅近几年文献资料发现,在以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进行垃圾分类的研究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需要进一步深化与拓展。针对此种情况,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视角出发对社区居民垃圾分类状况进行研究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不仅能有效提升我国社区居民生存环境与生活质量,还能提升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应用的范围,提升垃圾分类管理的水平以及垃圾再利用的发展,构建完整的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从生态视角出发进行垃圾分类的研究,有助于我国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推动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进步,并且能为后续专家学者研究提供充足的研究资料,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长期以来,生活垃圾管理的混乱对于社区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降低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活质量,因此为能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必须要进行垃圾分类。除此之外,进行垃圾分类的原因还有很多,例如能够通过垃圾分类减少对周围种植物的影响、减少社区传染病和病虫害出现的概率、促进垃圾处理无害化的发展等,尽最大可能避免垃圾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损害,以此来保障生态系统与人类社会的平衡,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态。
在本次的垃圾分类调查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人员走访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人员走访的区域主要为列为重点试点应用社区和作为对照组社区中的居民、物业、居委会、办事处等,对访谈内容以及访谈结果进行记录,根据内容反馈进行分类。面向社区居民发放了调查问卷1500张,回收1298张,其中有效问卷为1147张,有效问卷率达到了88.3%。从数据的分析结果来看,本次的调查结果有明显的统计学意义。将所统计到的数据输入到SPSS分析软件中进行计算,通过计算发现在以下这些问题中管理系数较高,这样可能是导致本市生活垃圾难以有效处理的重要原因。
(1)在对调查对象年龄分析的过程中,50岁以上的人群占到了总数的39%,这一部分人群对于垃圾分类的执行效果较弱并且对于垃圾分类有着明显的排斥心理。
(2)在调查对象学历分析的过程中发现,专科及以上的学历人群对于实施垃圾分类持有支持态度。
(3)在对调查对象进行垃圾分类相关基础知识的走访调查中发现,文化程度低于专科且年龄大于50岁以上的人群回答得较为模糊,无法展开自主的垃圾分类工作。
(4)在对调查对象进行垃圾分类主观能动性调查方面的走访中发现,绝大多数的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积极性不高,需要进行激励机制的应用,并且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社区并没有设立垃圾分类的激励机制,这也导致社区居民处于一种强制执行的环境当中。
根据对于以上几点的分析来看,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热情度较低,有一部分群体在思想观念上对垃圾分类的认知不够完全,难以使其在短时间内完成垃圾处理方式的改变,致使该地区社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停留于表面。
除了居民的自身原因之外,笔者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发现,社区的管理房也是造成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有效推进的重要因素。首先是物业方的问题:本身物业与居民就存在一定冲突,物业一般会将物业费定在较低的水准上,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大量经济成本作为支持,从而才能进行人力、物力资源的投入,所以导致物业方没有办法展开高质量的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的推广责任寄希望于当地的政府与行政部门。其次是居委会:因为居委会自身组织性质的原因,无法对居民使用强制手段,并且居委会也没有大量行政审批资金作为支撑,没有办法制定垃圾分类激励措施,这就导致居委会对于垃圾分类工作难以入手,只能通过宣传、讲座的方式来鼓励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再次是街道办事处:在城市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虽然已将相关权限进行下调,但对于街道办事处来说,却产生权利与责任不对等的情况,对于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采购还是需要上级部门来进行供应。无法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合理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采购工作,即便是基础设施供应的数量得到保障,但在种类、质量方面还是有着一定短板。在有一些社区内,垃圾分类仅仅只划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并且在垃圾分类回收点并没有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工作,导致居民随意地投放垃圾,甚至有些社区只有一个大垃圾桶,垃圾分类推广工作的质量大大下降。最后是城市管理局:原本的垃圾分类的权限属于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监察科来进行具体的运营与操作,但伴随着城市垃圾分类权限的下放工作,该科室的人手大幅度缩减,且在全市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只能起到一个协调、指导作用。正常垃圾处理都需要有综合性生活垃圾处理厂来进行分类处理,对于不可回收的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对于可回收垃圾进行再利用。但就市区实际情况来看,在将垃圾运输到处理厂之后并没有分开处理,而是统一进行焚烧处理工作。除此之外,综合垃圾场现阶段的吞吐量以及垃圾处理的效率并不能满足整个城市的垃圾生产要求,只能选择统一进行焚烧处理,甚至有一部分的垃圾处理厂现阶段还在超负荷地运转。根据相关文件数据显示,烟台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通过各项先进技术的应用处理效率已达到85%以上,但对于垃圾分类处理还需要长时间发展。
根据笔者的调查结果与同事之间的讨论分析,大家都一致认为:烟台市想要进行长期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要通过试点社区以点带面的效果构建一个完整的垃圾分类制度,并且投入人员、资金的支持,从而建设成完整、可循环的有机整体。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进行优化措施的应用:
在过去开展的垃圾分类工作,主要是通过居委会挨家挨户地下达文件通知,但这样的工作方式并没有帮助居民理解文件的内容,居民即便是有垃圾分类的意愿,其操作也不规范,更多的居民是草草了结,并没有重视起来,想要打破该种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僵局,需要在社区内部组织人员力量,可以在社区内部组织演讲会等。社区人员在讲台上可以向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示范,帮助社区居民掌握垃圾分类的技巧与相关知识。更为重要的是,需要改变居民原本的传统思想观念,让居民在内心深处重视我国的生态社会建设工作,只有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对于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才能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举例来说:在社区学校、儿童娱乐场所、广场中都可以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大字报的张贴,让家长在陪伴孩子玩耍的过程中注意到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内容,将垃圾分类的宣传内容、宣传时间、技能培养碎片化,能更适合现阶段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并减少对于垃圾分类宣传的大规模投入。除此之外,还可以制作小视频等内容投放到短视频平台中来,同样能起到较好的宣传效果。要加强对高龄社区居民的帮扶工作,高龄社区居民因为自身的身体、智力等方面的原因,并不能够有效掌握垃圾分类的操作,这就需要安排志愿者对高龄人群的住宅进行摸排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帮助高龄人群完成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在垃圾分类推广、管理过程中的人文关怀,社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评价一旦提高,那么其推广工作的进行就会更加顺利。
垃圾分类并不仅仅是居民与政府之间的事情,而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生态与未来的发展。以物业公司为代表的私人营利机构应当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想要实现一个长远的发展,仅仅依靠资金的注入显然是不行的。物业可以了解社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帮助居委会等组织展开垃圾分类的推广工作等,并发动一些公益活动,例如进行垃圾分类可以减免物业费等。通过这样的活动不仅能提升人们进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还能提升物业公司的社会评价,有利于物业公司的长远发展。
想要实现高水平的垃圾分类的应用效果,政府的强制力以及主导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在推广初期,居民的垃圾分类的意识并不明显,针对此种情况,政府可以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来进行意识培养工作。政府可以帮助居委会进行工作站的介绍,安排志愿者来解决居民的疑惑,并且辅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尽快地帮助居委会完成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推广工作。甚至还可以在工作站内设立垃圾分类积分兑奖活动,完成正确的垃圾分类既可以获得一定的积分,并且这些积分可以兑换一些家庭生活用品,对这些家庭生活用品也可以进行针对性的设计,例如在垃圾袋上印刷垃圾分类的标语与指南等,帮助居民快速树立正确的垃圾分类意识。通过宣传让居民认识到进行垃圾分类对于日后的生活来说也是一项有益的工作,使人们意识到垃圾分类也是自己应尽的义务。除此之外,政府在基础设施采购方面也应当放宽权限,社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上报垃圾分类所需的基础设施种类和数量,政府进行审批即可,从而满足社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多元化需求。政府也可以根据人流量、垃圾成生量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精细化分类处理,通过竞标的方式让居民也参与到垃圾分类管理中来,每一个居民楼内都可以选择一户作为垃圾分类管理员,通过邻里之间的帮助来消除垃圾分类的难题。
如果在居民完成垃圾分类之后,在垃圾处理的过程中仍使用一体化的处理方式,那么整个垃圾分类处理应用的效果就相当于零。对于已完成分类的垃圾如何进行针对性处理也需要进行细化研究与管理。尽可能降低垃圾处理的污染,提升垃圾再利用率。政府部门可以将垃圾处理项目打包进行招标工作,面向社会引进具有专项处理能力的企业或者是研发机构进行针对性的垃圾处理工作,充分利用市场活力来解决垃圾分类流程末端处理效率不足的情况。只有将末端垃圾分类处理做好,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流程,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我国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历程。
根据上文论述,因为在实际的垃圾分类推广应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影响因素过多,分类、处理的流程也较为复杂,不同城市的应用具有较大的区别,不同城市的管理者需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垃圾分类应用范围、推广力度、试点区域的设计,并且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进行优化措施的设计,通过多方合力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处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