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之“小”抑或小说之“说”——论目录学家与文学家小说观之差异

2022-12-28 07:56
关键词:目录学总目冯梦龙

张 泓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人文素养中心,浙江 杭州 311231)

在古代小说的文体研究中,1994年石昌渝先生发表在《文学遗产》的《“小说”界说》一文是里程碑式的代表作,自此以后,目录学小说和文学小说截然不同渐成学界共识。进入21世纪,古代小说的文体研究仍然是一个热点话题,有多位学者从“小”和“说”两字的语义来探究小说的特征。在“小说”两字中,文学家更看重“小”,目录学家则更强调“说”,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似乎未见有人涉及,鉴于此,本文试稍加论述。

一、文学家的小说观

作为明代最著名的通俗小说家,冯梦龙对小说的地位有清晰的表述:“六经国史而外,凡著述皆小说也。”[1]779在冯梦龙心目中,小说的范围如此之广,除了六经和正史,其他全部是小说。所以史部中的野史是小说,子部中的道家是小说,集部中的诗赋也是小说。

冯梦龙之所以把子、集、野史等全部纳入小说的范畴,正是因为小说的地位太低,以至于在正统文人的心目中,小说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众所周知,在正统文人的心目中,散文、诗歌、小说、戏曲等有一个很明显的高下之分,前两者与治国理政有关,应该被人推崇,后两者则荒诞不经,应该直接丢弃,而冯梦龙却认为大家都是小说,应该一视同仁,如此就给小说争得了和诗赋的同等地位。

如果和子部中的各家相比,冯梦龙认为小说也同样重要:“崇儒之代,不废二教,亦谓导愚适俗,或有藉也。以二教为儒之辅可也。以《明言》、《通言》、《恒言》为六经国史之辅不亦可乎?”[1]780冯梦龙提出释、道二家和“三言”是一样的,既然前者是儒家的补充,后者也自然是经、史的补充,因为大家都是小说,“足以佐经书史传之穷”[1]776。

冯梦龙有时提出小说的作用甚至高于经、史,因为它更通俗,更便于发挥作用,“试令说话人当场描写,可喜可愕,可悲可涕,可歌可舞。再欲捉刀,再欲下拜,再欲决脰,再欲捐金。怯者勇,淫者贞,薄者敦,顽钝者汗下。虽日诵《孝经》、《论语》,其感人未必如是之捷且深也”[1]774,但这其实是愤懑情绪下矫枉过正的偏激之言,在内心,冯梦龙和其他人一样,认为小说的地位远远不如经、史,因为经、史居于主流,而小说则是非主流,前者具有崇高的地位,而后者则处于边缘的位置。“自先秦到清代,即使小说家自己,也难理直气壮地挺起腰杆,更不用说正统文人的鄙视目光。”[2]冯梦龙自己就是典型的例子。

庄子道:“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3]把小说和大达相对立,强调小说的社会价值不大,并无治国平天下的作用。此后,无论是班固的“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4],还是《隋书·经籍志》的“小说者,街谈巷语之说也”[5],一脉相承地强调小说的社会价值。

“小说多采取劝善惩恶的形式,文学作为文学的价值没被认可,只不过是在对政治和道德的有用的这一范围内,才承认其存在的理由。”[6]用这句话评价冯梦龙是非常准确的,作为文学家的冯梦龙恰恰和上述目录学家一样也在强调小说的社会价值,企图以此来给小说争得一席之地。

综上所述,冯梦龙并不敢和经、史争地位,而仅仅是和子、集争地位,即大家一样不重要,一样都是小说,所以冯梦龙强调的是“小”这个社会功能,而不顾及“说”,无论是叙述为主的野史,还是议论为主的子部,或是抒情为主的诗词,冯梦龙统称为小说,因为都不重要。

二、目录学家的小说观

如果说文学家可以不顾小说两字的含义,理直气壮地为它寻求地位,作为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目录学家则必须在目录学中给小说寻找一个归身之所。

经、史、子、集四部中,史以叙述为主,子以议论为宗,集则以抒情为重,以叙述为主的小说归入史部似乎是名正言顺的事情,但历史必须真实,而小说的虚构性则是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所以目录学著作对小说嗤之以鼻,严格将它与历史加以区分,最重要原因就在于虚构,荒诞不经成为文学小说被驱赶出目录学的最简单有效的理由。

《四库全书总目》 (以下简称《总目》)批评《三国演义》道:“曹娥碑一条,据《三国演义》为说,不知传奇非史也。”[7]1103“在清代主流学界的观念中,传奇大致是指明清时期以演唱南曲为主的一种戏曲形式。”[8]将《三国演义》归为戏剧一类,鄙夷的态度不言而喻,理由就在于内容荒诞不经,“乃坊肆不经之书,何烦置辨”[7]459。

实多于虚的《三国演义》尚且被鄙视,纯属虚构的《水浒传》就更是被嗤之以鼻了。《总目》评点《朱翼》道:“甚至采及《水浒传》,尤庞杂不伦。实与朱子之学南辕北辙也。”[7]1173只要采用自《水浒传》一定是荒诞不经的,至于荒诞在哪里,就不屑一顾了。

《总目》在评点《筠廊偶笔》提要中称《醒世恒言》为“传奇”,而称《筠廊偶笔》为小说,虽然明言“小说之不足凭”[7]1109,但至少被收入存目,与被称为戏剧而遭不屑一顾的《醒世恒言》相比存在明显的高下之别。

清代白话通俗小说可谓家喻户晓,“今人鲜不阅《三国演义》、《西厢记》、《水浒传》”[9]。四库馆臣在不经意间也经常提及,但《总目》不仅不予以收录,还多有指责之言,就在于其内容不符合史实,这是一个非常容易且有力的借口。如果说小说之“小”重在其社会功用的话,“说”则重在目录学体例,目录学家以文学小说不符合目录学体例要求为由驱赶出小说的范畴,直接将其和戏剧一样称为传奇,即在小说两字中,目录学家更看重“说”。

既然文学小说家喻户晓,而目录学小说也多有荒诞不经之作,比如《明遗事》直接被《总目》指责为“而多录小说琐事,如以酒饮蛇之类,皆荒诞不足信,非史体也”[7]1224,为何不把文学小说至少收入小说类存目的范畴?其实联系朝廷的态度就很容易明白文学小说直接被称为戏曲,遭不屑一顾的真正原因。因为清廷曾屡次严令禁止文学小说,康熙曾道:“近见坊间多卖小说淫词,荒唐俚鄙,殊非正理;不但诱惑愚民,即缙绅士子,未免游目而蛊心焉。所关于风俗者非细。应即通行严禁。”[10]27雍正也曾下诏道:“凡坊肆卖一应淫词小说,在内交与督察院等衙门,转行所属官弁严禁,务必搜版书,尽行销毁。”[10]32乾隆照样严禁道:“查淫词秽说,最为风俗人心之害,故例禁綦严。”[10]42

在朝廷明令禁止下,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四库馆臣们明明对白话小说了如指掌,却视若无睹,即他们表面上看重小说之“说”,其实更看重小说之“小”,社会功能才是他们的评价标准,而目录学体例仅仅是个幌子,如此也就明白为什么《总目》所收的小说照样是不符合目录学体例的。

三、子部所收小说的不合体例

目录学家将小说归入子部照样名实不符。《总目·子部总叙》说得清清楚楚:“自六经以外立说者,皆子书也。其初亦相淆,自《七略》区而列之,名品乃定。”[7]769如果说汉代以前还能以没有图书分类为借口将各类图书混为一谈的话,自《七略》的六分法诞生以来,子部只能是以说理为宗。但《总目》所收录的小说既有叙述故事的,也有介绍知识的,偏偏没有议论道理的。

《总目·子部·小说类》将小说分为杂事、异闻、琐语三类,杂事和异闻都以叙述为主,如果说异闻因为记录神仙怪异不能归入史部的话,杂事既然是正史的补充,归入史部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总目》找了一个充分的理由:“纪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今以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其参以里巷闲谈词章细故者则均隶此门。”[7]1204历史必须宏大叙事,而小说则是琐碎事件,所以小说被归入子部是因为在重要性上有所欠缺,换言之,《总目》更看重的还是小说之“小”,提出小说与历史的重要区分是事件的大小。

既然以重要与否区分历史与小说,将琐语类归入小说也就是名正言顺的,鲁迅道:“右三派者,校以胡应麟之所分,实止两类,前一即杂录,后二即志怪,第析叙事有条贯者为异闻,钞录细碎者为琐语而已。”[11]5认为异闻类和琐语类都是记载神仙怪异的,都以叙事为主,并不确切,异闻类固然以叙述为主,而琐语类则以说明为主。一则记叙事情,一则介绍知识,《酉阳杂俎》等琐语类很明显应该属于博物类。

综上所述,小说既然归入子部则必须以说理为宗,但以叙事为主的也被归入小说,而以说明为重的博物类还被归入小说,就是因为其中存在有用的部分,也即目录学家和文学家一样只看重“小”而不是“说”,只要不重要的都归入小说,不管叙述、议论、抒情、说明。

可见,《总目》设立了一个归类标准,并以此要求别人,但自己在归类时却经常自相矛盾。比如医术,“本草经方,技术之事也”[7]769,既然仅仅是术,为何列入其中?因为“生死系焉”[7]769,即重要性与否才是考虑的因素,所以医家列入子部名正言顺。艺术类更是属于器,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和思想、理论毫无关系,孔子曾道:“君子不器。”[11]24但“器或寓道”[7]769,所以也被《总目》理直气壮归入子部。

以审美为主的艺术类作品归入子部,因为“器或寓道”,同样以审美为主的文学小说却被抛弃,只能是因为不符合道,内容是否符合道才是《总目》采录的真正标准。

联系《总目》对小说的评价,《汉杂事秘辛》被评为“其文淫艳,亦类传奇,汉人无是体裁也”[7]1216,《昨梦录》被评为“至开封尹李伦被摄事,连篇累牍,殆如传奇。又唐人小说之末流,益无取矣”[7]1217,戏剧俨然已成为反面标准,小说只要类似戏剧,就一无是处,仅存目,所以被直接称为戏剧的文学小说当然只能遭到抛弃的命运。

四、文学家应坚持的标准

如果说“小”重在小说的社会功能的话,“说”则重在小说的目录学体例要求,目录学家以小说之“小”为标准对小说进行采集、收录、分类、评价,又对主张小说之“小”的文学家声称因为他们的作品不符合小说之“说”所以不能被收录,也即对别人以是否叙事、虚构为借口大张旗鼓地予以谴责,而自己在同样问题上则可以存在矛盾之处。

孔子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12]在非常注重名正言顺的古代,在小说之名上作文章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既然目录学家已经明确将文学小说驱赶出小说的范畴,再如冯梦龙般强调文学小说的社会功能、争取在目录学上的一席之地只能是自取其辱,明确提出文学小说别是一家,强调它们的审美价值才是正确的选择。

罗浮居士在《蜃楼志》序言中道:“小说者何,别乎大言言之也。一言乎小,则凡天经地义,治国化民,与夫汉儒之羽翼经传,宋儒之正心诚意,概勿讲焉。一言乎说,则凡迁、固之瑰玮博丽,子云、相如之异曲同工,与夫艳富、辨裁、清婉之殊科,宗经、原道、辩骚之异制,概勿道焉。其事为家人父子日用饮食往来酬酢之细故,是以谓之小,其辞为一方一隅男女琐碎之闲谈,是以谓之说。然则,最浅易,最明白者,乃小说正宗也。”[1]1201

冯梦龙认为只有经、史是大道,其余都是小说。和冯梦龙不同,罗浮居士则认为小说的范围要小得多,除了治国理政的经、史之外,小说和艳丽清婉的辞赋以及诗歌也截然不同。罗浮居士认为“小”是指日用饮食,而“说”则是指琐碎闲谈,换言之,以最通俗的语言揭示百姓的日常生活才是小说的正宗。“ 《蜃楼志》一书,不过本地风光,绝非空中楼阁也。其书言情而不伤雅,言兵而不病民,不云果报而果报自彰,无甚结构而结构特妙。盖准乎天理国法人情以立言,不求异于人而自能拔戟别成一队者也。”[1]1202特别强调小说的审美价值。

罗浮居士强调小说文体的独立性,认为小说并不是经、史的附庸,注重小说的美学价值而忽视其社会功能,小说和治国理政无关,而应该以鲜明的人物、生动的情节吸引人,“说虽小乎,即谓之大言炎炎也可”[1]1202。

金圣叹也曾道:“《史记》是以文运事,《水浒》是因文生事。以文运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虽是史公高才,也毕竟是吃苦事;因文生事却不然,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13]18明确提出小说就是虚构的,而虚构出来的情节才使得人物性格更鲜明,更具有审美价值:“《宣和遗事》具载三十六人姓名,可见三十六人是实有。只是七十回中许多事迹,须知都是作书人凭空造谎出来。如今却因读此七十回,反而把三十六个人物都认得了。任凭提起一个,都似旧时熟识。文字有气力如此。”[13]10

罗浮居士和金圣叹都不将文学小说依附于经史,而是明确强调文学小说的审美特征,冯镇峦则说得更清楚:“《聊斋》以传记体叙小说之事,仿《史》《汉》遗法,一书兼二体,弊实有之,然非此精神不出,所以通人爱之,俗人亦爱之,竟传矣。虽有乖体例可也。纪公《阅微草堂》四种,颇无二者之病,然文字力量精神,别是一种,其生趣不逮矣。”[14]文学家是根本不必顾忌目录学体例的,完全抛弃目录学的标准,文学小说才能生动形象。只有爬罗剔抉后的另辟蹊径才能显示文学家的良苦用心,也才能收到真正良好的效果。

五、小 结

在古代,正统目录学家占据着强大的话语权,他们将不符合主流社会价值观的文学小说驱赶出小说的范畴,文学家再以文学小说也有社会价值为由去争得一席之地,结果只能是徒劳的,明确强调文学小说的审美特征、文学小说别是一家才是正确途径。

随着西学东渐,现在的情况恰恰发生了根本转变,文学小说成了主流而传统目录学小说被逼入了死胡同。学界普遍出现的情况是:先接受西方的文学理论,然后在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寻找符合此种理论者,名之为我们中国也有文学小说,而且比西方更早、更多,此种行为貌似自尊,实则恰恰暴露出内心的自卑心理。

总之,古代的文学家应该抛开传统的目录学约束,寻找文学小说的审美价值,而现在的学界则应该抛开西方的文学理论,寻找各朝各代所认可的小说,这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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