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 夏心仪
2021年是中国“非遗保护”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10周年。全国各地积极开展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推进非遗文化育人功能与红色教育精神感召作用有机结合。扬州市正是其中的先行者。然而,就扬州市的实践探索而言,相关报道虽初具规模,但理论研究尚有欠缺,总结反思与优化提升亦明显不足,有碍于扬州市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的高质量开展与稳定长效发展。
积极推进非遗传承保护与广泛开展红色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举措。针对基层社区开展红色非遗活动,是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也是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益探索。
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文化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基本定位,强调要把“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非遗种类丰富、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联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非遗兼具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两方面特征,具有鲜明独特的审美价值和以文化人的涵育作用,符合社区居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社区举办非遗相关活动,可有效激发居民情感共鸣,提升社区凝聚力,塑造社区整体价值观,是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
非遗这一元素的融入为红色教育走深、走实提供了新思路。曲艺、扬剧等非遗形式能使红色故事通俗易懂,使红色教育贴合居民、吸引居民、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真正做到下沉社区、深入人心。同时,作为“活态”文化,非遗的传承发展需要通过融入“新鲜血液”、切合时代热点、把握时代脉搏,而红色教育这一主题的加入,能够为非遗保护、传承注入新动力,拓宽非遗文化发展路径。两者融合,能够达到互相促进的效果。
通过查阅媒体报道、发放调查问卷和深入社区调研,笔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非遗与红色文化的有机融合、深入社区,扬州市在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与不断尝试,在红色非遗活动的社区构建和自我构建两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网格+新媒:构建全方位动员体系
以建隆社区为代表的扬州市多家社区,将利用社区网格群进行线上动员与针对社区特殊群体(如老年群体)进行线下宣传结合,实现了社区积极动员与居民积极反馈的良好局面。借助“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多媒体数字化为手段、以深度对接群众为目的”的社区网格微信,社区实现了信息的“参与式传播”:一方面,通过即时发布与双向互动消解社区与居民间的信息界限,将居民从传统“受众”概念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用“交流”替代“通知”,汇集民意信息,在拉近社区与居民间距离的同时,畅通社区信息流通渠道,大大提升了红色非遗活动的宣传效率。社区网格微信群是利用现代化媒体开展社会动员的创新手段,运用数字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整合共享、进行协同便民服务,以实现网络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的方式,其核心在于社区居民提交需求的简洁性和社区响应需求的精准性与迅捷性。[1]借助这一新兴媒介,红色非遗活动能够同居民达成高效对接、展开良性互动,实现自身的长效、良好发展。
2.社区+社区:打造立体化共享模式
以梅岭街道各社区为典型,扬州市基层社区在红色非遗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毗邻共享”模式,即毗邻社区互通活动资源、协同活动开展、共享活动成果。对非遗活动而言,一次活动链接更多社区,有利于提高其走进社区、非遗下沉社区的效果;对社区而言,与毗邻社区互通相关资源、共享活动成果,有利于减轻活动开展压力;对红色非遗活动而言,“毗邻共享”模式有利于扩大活动影响,推动非遗文化和红色教育走深走实。
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是其高水平开展的坚实基础。扬州市着眼于非遗文化与红色教育的深度融合推进与高度协调提升,致力于对活动本身进行优化升级。经调研发现,扬州市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具有鲜明的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其优化思路包括集聚非遗“活资源”和强化红色非遗活动的地域性特色。
1.集聚效应:组队抱团、强强联合
“集聚”或“集聚效应”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往往能够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486非遗集聚区、扬州戏曲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以下简称“非遗集聚区”)以原生非遗文化空间的当代建构为基础,以区域性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为目标,聚集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从业者,实现了非遗“活资源”和周边街道社区资源的强效整合,为由社区牵头、非遗集聚区组织、非遗传承人开展的红色非遗活动举办模式提供了平台支撑。
中介搭桥、园区带动,有利于非遗传承人强强联合,组队抱团地进入社区开展活动。其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非遗集聚区有效畅通园区内非遗传承人与各街道、社区的联动渠道,拓宽非遗传承人参与社会实践、非遗活动下沉社区的路径,为基层社区非遗活动提供具有高承载力、强驱动力的平台保障。第二,非遗集聚区采取“打包”推广方式,实现一次活动与多项非遗的高效链接,促进基层社区非遗活动多元化、品质化发展;搭建兼具技艺性、文化性、情感性的非遗文化交流平台,促进各项非遗传承人互相理解、深度合作、深入挖掘非遗文化的整体性内涵,推进基层社区非遗活动融合式、整体性发展。第三,非遗集聚区促进社区与非遗传承人形成长期联动、密切互通的合作伙伴关系,显著扩展非遗活动融入基层文化建设的活动空间,推动社区非遗活动有序化、长效化开展,有利于高层次群众性基层文明创建格局的巩固与提升。
2.属地效应:乡风乡音、共鸣共情
非遗本身带有浓厚的历史和地理背景,具有较强的民间性与地域性。充分考虑地域契合度,提取相应的地方风俗元素和社区文化元素,针对红色非遗活动进行定制化主题设计和精准化特色性开展,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认同度。经调研发现,由扬州曲艺研究所开展的扬剧系列红色非遗活动深受居民好评。从中,可为红色非遗活动的开展提炼出以下经验:第一,挖掘地方历史,盘活学习教育资源。非遗的发展空间、红色故事的发生空间同社区居民所处的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具有重叠性。从宏大丰富的历史资料中挖掘当地革命人物、红色故事、红色精神,有利于统一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的叙事空间和现实文化空间,从而增强居民参与感和归属感。第二,运用方音方言,讲好地方故事。非遗的文化内涵在地域风俗层面,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红色非遗活动尤其是表演类非遗与红色文化相结合的活动,可融入乡音这一特殊文化印记,对活动进行贴合文化语境的地域性设计,从而提升红色非遗活动的历史穿透力、民众吸引力、美学感染力,促使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随着调研群体扩大、调研社区增多,笔者对扬州市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的了解逐步加深,发现其在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一定经验的同时,仍面临活动长效资源供应缺乏、居民自组织化程度较低等困境。
1.传承人资源分配不均,红色非遗开发动力缺乏
非遗传承人及其从业者是非遗传承的活性因子,也是连接非遗文化与红色文化的主要纽带。当前社会普遍重视对“代表性传承人”的发掘与保护,资源集中于个体,短期内成效颇显但后劲不足。普通非遗传承人及相关从业者推动非遗传承和开发红色非遗作品、活动的积极性因资源分配不均而受到打击。[2]
2.社区聆听居民诉求少,供应双方联动层次浅
就社区而言,社区自治平台事务繁重,在政府要求、居民需求和同类竞争这三重压力下,其举办红色非遗活动多存在宣传导向,缺乏对居民需求的深入调研,其举办积极性和成果认可度都亟需提高。同时,社区与红色非遗活动技术提供方的接触、联动停留于浅表阶段,与非遗传承人或从业者个人对接局限性明显,与非遗单位对接虽能发挥“集聚效应”作用、链接更多类型的非遗,但无法留下或培育能够长期引导社区居民的专业人员,导致红色非遗活动在基层社区深度开展仍存在较大困难。
1.社区活动贴合度低,居民参与程度不深
居民是社区构成的主体,也是社区发展的基石。当前活动中,居民参与程度不深,主体作用发挥不显,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居民自身参与的热情不高、动力不足。受兴趣取向等主观因素及非遗“门槛”较高等客观因素影响,社区居民大多缺乏对非遗文化的宏观了解与微观体验,难以生发深入了解非遗文化的内在动力。[3]二是参与群体的覆盖面和广泛性不足。社区居民组成复杂度高、需求差异性大,社区活动往往无法满足居民层次有别、类型有异的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参与的深度不足。就红色非遗活动的形式而言,居民参与多是聆听宣讲式、观影表演式,而体验式红色非遗活动的举办要求较前两者高,举办频率和举办效果欠缺。
2.社区人员结构松散,居民自组织现状堪忧
自组织是系统依赖自身能力,自动从无序趋于有序、从低级走向高级的结构化过程。随着城乡人口流动性增强,社区由“熟人社区”向“生人社区”转变,居民间社会关系由紧密趋于松散,这在客观上对社区居民实现高效自组织形成了“人际重建、属地重构、文化重组”三重阻碍。与此同时,社区居民受限于组织理念、组织能力、组织经验等主观因素,难于形成系统化自组织体系,也让在基层社区非遗活动中更多属于被动参与者而非主动组织者,难于真正融入到活动中去。
基于对扬州市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面临困境的探析,笔者针对性提出保持系统开放信息畅通以打破社区独立开展的孤立状态;运用外力激发居民自组织意识及非遗传承人主动性以打破社区大包大揽的状态,以此解决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供给缺乏、赋能缺位的问题。
1.促进认定模式多元化,优化活动资源开发
就非遗传承人而言,应强化激励措施,促进资源分配公平。非遗传承人保护制度应在继续重点保护代表性非遗传承人的基础上,以政策支持、资金补助等方式,加强对一般性非遗传承人、非原生性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与个体性传承人相对的“群体和团体性传承人”的保护,为各类非遗传承人将非遗项目与红色文化结合链接更多资源。[4]同时,可推广“取消传承人终身制”模式,缩短传承人认定周期,并将非遗传承人参与开展基层社区非遗相关活动的数量与质量纳入非遗传承人认证和考核标准中,促进传承人认定模式多元化,推动评定机会公平、资源分配公平。
2.释放社区活动开展动能,发挥人才引入引领作用
就社区而言,政府可制定社区事务准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将原本下放到社区的部分政务和公共服务收回街道层面,以街居体制改革给社区减负,让社区回归自治与服务居民的职能,释放红色非遗活动开展动能。同时,社区自身应重视红色非遗活动的文化育人功能和凝聚居民内蕴,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精准链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非遗传承人及周边社区,并发挥社区内党员和非遗传承人的引领带头作用,通过引导入驻社区或在社区内设置工作室的方式引进非遗传承人,留下带不走的、引领性强的活动开展队伍,并以其非遗项目为原点,结合社区特色进行个性化精心设计,打造社区特色品牌活动,助力“一社一品”建设,加强红色非遗活动的普惠性,实现其以满足居民需求为根本目的、以提升社区治理为重要目标的创新性转化,推动其长效、深度开展。[5]
1.培养参与式治理氛围,形成参与式治理体系
就居民参与意识激发而言,首要任务是突出居民社区治理主体地位。居民是社区人员的构成主体、社区活动的参与主体,也应逐渐成长为社区治理的实施主体。因此,亟需实现居民社区治理参与规范化、制度化以确定居民社区治理参与的合法性,同时应鼓励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活动与社区管理,实现居民参与意识的外部激发与自我激发。
就居民参与积极性提升而言,一方面,社区应树立社区共同体意识以增强社区居民归属感,帮助居民联络感情,迈出提升居民社区活动参与度的关键一步;另一方面,红色非遗活动本身也应在内容上增强故事性、趣味性,在形式上突出简洁性、创新性,从而增强对居民的吸引力。
就居民参与能力发展而言,改进社区治理体系以消除社区权力结构的两极分化是充分发挥居民社区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的现实基础。而在构建居民社区治理参与机制的同时,广泛而充分的社区治理参与机会则能够为居民提供一定的社区活动参与经验,使其在参与红色非遗活动中强化自身参与能力。
2.优化居民自组织环境,构建居民自组织网络
作为社区治理高级形式的居民自组织化,是实现社区“善治”的关键所在,其结构形态本质上是一个完备而高效的居民自组织网络。社区作为居民自组织化的实践场域,有义务为居民提供良好的自组织环境、构建良性的自组织网络。良好的自组织环境既包括与居民自组织活动需求相配套的硬件环境,也包括保证居民自组织活动顺利开展的制度环境。在红色非遗活动中,社区应当为居民创造组建社团、共同参与活动的空间,并积极提供制度保证,提升居民用自组织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此为基础,居民应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协同社区构建起一个平等互助、协同高效的居民自组织网络。这一网络的核心在于:去中心化,即以社区公共精神为基础,以社区服务性功能为支撑,以趣缘群体高韧性为纽带,实现自组织网络的平等性、普惠性和非管理性。藉由对于这一网络的理解、参与、运用,居民在更大程度上获得了对于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的掌控权,为其完成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再到“自主组织”的华丽蝶变创设了实现进路。
文化古都扬州依托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探索出“网格+新媒”“社区+社区”的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社区开展机制,形成了“组队抱团”“乡音宣传”的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自我建构模式,为全国各地基层社区红色非遗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然而,受各方因素影响,扬州市基层社区的红色非遗活动仍面临诸多困境,难以实现稳定长效发展。笔者建设性地提出,通过“开源”激励传承人和社区稳定、优质供给,解决非遗资源的长效供应困境;通过“下沉”激发居民主体意识、提高自组织能力,解决居民的主动参与困境,以期为新时代红色非遗活动的有效、高质开展和稳定、长效发展提供参考借鉴,为非遗的保护传承、红色教育的扎实推进、基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持续优化注入新鲜活力和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