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理论渊源、基本内涵和价值意蕴

2022-12-27 16:07:49李艳庆
青海社会科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共同体中华民族民族

◇李艳庆 张 磊

费孝通先生指出,民族格局反映着地理的生态结构,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是一个地理上自成单元、内部结构完整、环境多样丰富的自然生态系统。[1]这一共同生存空间的生态自然多样性,生成了中华各民族经济、文化上相互依存的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两大重要理论。2021 年召开的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自然生态因素至关重要。本文基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论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态角度,阐释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理论基础、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基本内涵及价值意义。

一、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理论渊源

(一)中华文明的朴素生态观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历来为中华文明所崇尚和追求。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富的生态哲学思想和观念,对于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指引意义。

1.道法自然的生存之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道尊重自然规律是最高的法则,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否则大自然会给人类以报复。人道须遵循、顺应天道,将自然法则转化为人类生存发展的法则。人类应该珍视自然,顺应自然而为,与自然和谐共生,达到合二为一的理想状态。庄子从主客体相融、相合的角度将这种理想状态称为“物化”,即我中有物、物中有我、物我合一。可见,道家所理解的人生行为的基本皈依是崇尚自然、效法天地,其理想境地是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这种肯定物我同体相合的生态哲学,与现代环境友好观念和现代生态伦理学相契合,可视为生命共同体理论的哲学意义上的一种渊薮。

2.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有万物,然后有男女。”[3]天地孕育了万物,人与自然是有机统一体,人是这一有机统一体的一部分。“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4]自然是万物的本源,生命处于一个共同体之中,四季周而复始,万物遵循自然规律而生长。“天人之际,合二而一”。[5]天即自然,人即人类,合即相互作用、相互成就,在自然和人类的二元互动中,万物浑然一体、生灭不息。宋代程颐指出:“人之在天地,如鱼在水,不知有水,只待出水,方知动不得。”[6]即人属于自然之物,人无法超越于自然、游离于自然之外。程颢也指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我也。”[7]这些经典论述中的天人合一的价值理念,可谓是“生命共同体”理论的雏形。

3.仁爱万物的伦理智慧。“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8]孟子扩展了仁爱的范围,将自然纳入道德规范中,将人性关怀推广到整个生态系统中,从人扩展到万物,倡导仁爱万物,以生态道德规范和约束人类的行为,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王阳明进一步发展了仁者思想,“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9]古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思考,体现了中华民族古朴的生态智慧和生态伦理思想。

4.以时禁发的管理理念。“山林虽近,草水更美,禁发必有时。”[10]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要遵循时节秩序,顺应自然规律。管仲为此颁布封山禁令。“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11]在我国民间,古人在与自然相处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生态适时管理思想,体现在古人保护水源、森林、动物等自然资源的行为规范中,由此衍生出许多民间法、乡规民约、习惯法等。如皖南祁门县文堂村世代坚持新生毛竹林严禁砍伐的规定,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关于封山育林、保护农田水利森林等方面的习惯法规约,等等。这些理念已然成为当地民众共同遵守的规范。可见,中国古人已经将“以时禁发”的生态适时管理智慧用以保护、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生态伦理学的共同体思想

共同体的思想最早见于亚里士多德论述希腊城邦政体。亚里士多德提出城邦是一种共同体,是由家庭和村庄演化形成的;公民建立共同体的最高目的是善;[12]2-4个体只有生活在共同体内才能真正发挥和展现其本质能力,个人若脱离了共同体,就会趋向于动物性。[12]8,亚氏所理解和阐释的共同体更多的是政治意义的伦理共同体。

在民主意识被人类社会扩展完成之后,政治意义上的“共同体”概念逐渐延伸到自然领域,被纳入环境伦理学的理论范畴。环境伦理学之生态中心论倡导一种整体主义(hilistic)的伦理学,提出必须扩展道德客体的范围,认为道德客体包括自然存在物、自然过程和生态系统,更加关注生态共同体,而不是有机个体。其代表人物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最早使用了环境伦理学意义上的“共同体”概念。他对道德的起源、意义等作出全新阐释,认为道德是人的一种自我限制,限制的对象是人自身的行动自由,人的自我限制源于其是相互依赖的不可分割的共同体的一员;人与自然中的万物是平等的,人类对自然中的万物包括大地负有保护义务等,那些受自利原则支配的义务要让位于上述义务。蕾切尔·卡森(Rachel Carson)承袭了这种思想,提出要进一步扩展人类道德共同体,把包括生态系统在内的所有生命都纳入其中。[13]环境伦理学的共同体理论的一些观点也备受质疑。有的生态伦理学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就必须把自然视为一种合法性的存在,要给自然以道德关怀,主张把自然价值与经济事实割裂开来,二者不能相联系。[14]也有一些环境伦理学家放弃了伦理学方法,让其生态哲学穿上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外衣。这造成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哲学混乱,进而导致其共同体学说中理论与现实的矛盾,对破解环境问题的现实途径无法给出科学解答。[15]

(三)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从本体论出发,揭示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完成了对环境伦理学的超越,为提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自然界先于人而存在。马克思认为,自然先于人类存在,是非人化的自然。地球在人类出现之前,在没有任何“感觉复合”的时候,就已经客观地存在着。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16]经典论述和现实证据证实了自然是先于人类生成的,具有先在性和基础性。即使自然发生巨大的变化,甚至人类不存在了,但“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17]529。

自然规律支配和制约着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人类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全部由自然提供,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是自然。但是自然的优先性决定了人类只能改变物质的存在形态,无法创造物质本身。自然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自然事物间的本质联系。自然规律客观存在,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在进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时,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这反映出人无法离开自然,人依赖自然。正如马克思所说:“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7]56当然,在不同历史条件下,自然规律发生作用的形式可能会不尽相同。

人与自然的矛盾的解决取决于人与人的关系危机的破解。马克思从社会经济现实出发,论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认为人与自然间存在物质变换,这种物质变换主要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进行,尤其是人的生产活动。就人与自然关系而言,生产活动联结着主客二元的相互作用,它既是实践中介,又是逻辑中介。就人与人的关系而言,人们在生产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会对人的社会活动产生影响和制约。马克思认为,生态环境危机本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危机,这一危机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得最为明显。资本主义社会以私有制为基础,其经济社会运行遵循资本逻辑。资本家无休止地追逐剩余价值,产生的后果就是严重的剥削。资本家不仅剥削工人,还剥削自然,导致人与自然间矛盾的产生。要想从根本上破解生态环境危机,只有扬弃人对物的占有关系即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人与人的关系,才能对人与自然间的物质变换进行合理调节。

(四)新时代两大共同体理论

在全球生态危机愈演愈烈、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的宏大背景下,习近平创新转化中国传统生态思想,批判借鉴西方社会的共同体思想,提出了具有哲学意义的生命共同体理论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

基于人与自然之关系即主客体关系层面,习近平创新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论。生命共同体理论认为人与自然是共生关系,强调系统治理和绿色发展,从哲学层面回应了以下问题:(1)从生存角度出发,解答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否可能以及何以可能;(2)从发展角度出发,消解了关于具体发展道路的对立,即单纯保护主义和单纯发展主义发展道路之间的对立,为推进绿色发展指明了道路;(3)从价值论的角度,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互补关系,实现了主体尺度和客体尺度的高度统一;(4)从认识论的角度,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为其生态文明思想奠定了自然观基础;(5)从实践论的角度,探求破解人与自然矛盾的科学之道,克服了生态伦理学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抽象于道德说教的弊端。

基于国家-民族、民族-民族关系即主体间关系,习近平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即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理论)。这具有多重面向的创新意义。就概念功能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它具有很强的结构性张力,可以包容中华各民族的差异性和共同性,消解关于中华民族的种种论争,丰富中华民族的内容与实质,促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深入发展。就逻辑结构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以共同体视角阐释中华民族,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了中华民族概念,彰显出中华民族是一个亲缘体,也是一个有机统一体的事实。就民族团结进步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强化,将有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持续维护国家统一完整。就国家现代化而言,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可以增强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就政治动员而言,通过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可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本文充分吸纳中国古代朴素生态观的有益因素和马克思“人与自然辩证统一体”思想,基于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理论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提出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概念和思路。

从概念内涵来看,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是指中华民族各族人民以自然为根,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和顺应赖以生存的自然,通过科学合理地保护自然、治理自然、利用自然,实现中华民族与自然之间、中华民族各民族间和谐共生、良性循环、永续发展、全面繁荣的共同体。这一概念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共生性,即56 个民族的人民共同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保护自然获得收益,促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二是共责性,指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民族、每一个成员共担责任、共商规则,都要履行生态环保义务。三是共享性,即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好处和发展前景等,由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民族、每一个成员共同享有、共同享受。四是可持续性,即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建设将会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民族、每一个成员在接受自然馈赠的同时,应积极地保护和回馈自然,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让子孙后代有充足的自然资源可用、有继续生存和发展的广阔空间。

从概念要素来看,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包括“生态共同体”和“中华民族”两个概念,进一步拆解又可细分出“中华”“民族”“生态”和“共同体”四个基础概念。在这四个基础概念中,“生态”和“共同体”属于元概念,决定了概念的最终意涵;“中华”“民族”属于限定语,限定了概念的特定语境和关系。文中,中华民族是研究讨论的特定对象,其内在必然涵括了国家与民族的关系;生态共同体是研究讨论的核心范畴,其内在必然涵括了人(中华民族)与自然、发展与保护(治理)两对关系。

根据上述理解,我们认为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动力和要素是中华56 个民族,核心和主线是增加共同性。具体而言,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包涵了多层次的内容和意义。下文分别从“国家-民族”、人与自然、“治理-发展”三个维度阐释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意涵和思路。

(一)“国家-民族”视角下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含义

第一,各民族共同维护“统一而完整的国家”观念。习近平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18]我国历来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各族人民共同开发祖国的疆域、创造中华文化、培育中华民族精神、书写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明源远流长,5000 多年的历史充分表明,各民族多元一体、多民族大一统是我国一大特色,各民族的命运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是一个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从“国家-民族”关系来看,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要求56 个民族共同维护统一完整的国家观念。首先,就“统一”意义而言,56个民族统一发展的自然方向是生态共同体,即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这一概念表明了我们在生态领域的发展目标。这既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的承袭与深化,也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容与实质的丰富和完善,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是一个政治体、经济体、文化体,还是一个生态体。这也意味着,在自然生态环境面前,中华各族人民平等享有权利,共同履行责任义务。其次,就“完整”意义而言,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体现在传统的领土、人口、民族、文化等方面,还体现为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其中必然包括自然地理环境。就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而言,自然地理环境是必要永恒的条件,而且自然地理环境属于劳动对象,会进入物质生产领域。自然地理环境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衡量自然地理环境优劣的标准之一就是生态环境的状况。生态环境优良,人民安居乐业,才真正体现新时代国家的完整性。不断建设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能够确保生态环境的优良。

第二,各族人民共同铸牢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意识具体表现为多种形式。一是生态意识,它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综合性、整体性反映,从生态价值角度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基础,把自然、人和社会视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分析和总结其整体运行规律。生态意识认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是有限度的,人类活动不能超越这种限度,人不能无休止地追求物质享乐,更不能统治自然,应该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培养生态意识。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没有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将无从谈起。二是生态共同体意识。我们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土面积幅员辽阔,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需要中华各族人民携手共为之,所以需要培养生态共同体意识。生态共同体意识是在充分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生态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不仅强调保护治理生态环境,更强调新时代科学保护治理生态环境的路径构建。就此而言,56 个民族作为一个生态共同体,应该共同保护治理生态环境,当然也共同享有良好生态环境带来的福利。三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意识。在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享有上,中华民族的56 个民族之间、各民族的人民之间是平等的,平等地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同时,没有和谐的环境、和谐的氛围,没有人、自然、社会三者间的和谐共生共处,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构建将无从谈起。此外,还需培育和树立团结互助意识。全体中华儿女只有紧密团结起来,互帮互助、众志成城,才能稳步推进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构建。当前,培育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意识,关键在于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问题,即“一体”和“多元”的关系。两者是辩证统一关系,一体是方向和主线,多元是动力和要素;多元离不开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包含多元。基于此,我们既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

第三,共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国悠久的历史本身就是一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中华各民族持续大流动、大融合,各民族之间联系的广度、频度、深度前所未有。少数民族到沿海城市务工经商的人数、内地和沿海地区群众到边疆和民族地区从事开发和旅游的人数都逐年增加。据统计,在全国3.76亿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到十分之一左右。为此,需要把握和顺应新变化新形势新动向,促进中华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拓展中华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更加有利于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通过保护治理生态环境,可以增强经济持续发展的承载力,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保证;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可以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边疆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通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可以为推进科技兴民、富民、兴边作出贡献;通过引导和促进人口的迁徙、流动,可以增进和深化民族间的交往、融合。另一方面,促进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深化中华民族认同,助推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构建;通过各民族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共同保护治理生态环境,能够为中华民族总体的发展创造优良的生态环境条件。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是双向互动过程,在保护治理生态环境中促进民族融合发展,在民族融合发展中更好地保护治理生态环境,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人与自然”视角下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含义

第一,中华民族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有着不可分割、紧密互利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19]中华民族与自然的这种共生互利关系具体体现为:其一,自然对于中华民族生存发展不可或缺。中华民族的发展和命运与自然息息相关,在一些少数民族文化中,有着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等,认为人与万物共生共存、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并在历史发展中逐渐把植物、动物神灵化。其二,人的参与对自然的演化发展具有促进意义。中华民族和自然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共同体,中华民族生存发展依赖自然,也因此而积极改造改变自然,以更好满足我们自身生存发展所需。而我们改造自然的基础是尊重和利用自然规律,这是中华民族获得“自由与必然”的必要前提。其三,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民生福祉密切相关。唯物史观认为,人的需要的发展、满足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人与自然间的合理的物质变换是人们生活的基础。随着物质文化生活的发展,人们会对自然环境提出更高要求。民生表现为人们的现实生活,而在当前的民生问题中,生态环境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在一定意义上,优良的生态环境恰恰是普惠的民生福祉,如果自然环境得不到良好保护,民生也就没有了基本依托,会极大降低人们的生活幸福感。因此,要积极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进而夯实中华民族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而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就是在发展民生福祉,就是在提升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质量。

第二,中华民族与自然之间的最佳状态是和谐共生。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其一,许多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的核心思想表现为人与自然的整体观、崇拜天地的生命观、循环再生的生产观。受民族生态文化熏陶,许多民族在面对自然时充满着敬畏、尊重和感恩。如傣族把动植物看作人类的朋友,强调人要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等。许多民族的古老智慧有助于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破解。其二,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过程,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人类由于具备了主观能动性而区别于自然万物。过去由于生产力落后,科学技术不发达,很多时候我们只是自然的被动接受者,只能接受自然框定的命运。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已经拥有了对自然环境发挥影响的巨大力量。中华民族的每一个民族、每一个成员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都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进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对自然环境进行改善修复,破解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实现中华民族与自然和谐共生,使生态、生产、生活和谐统一。其三,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当前,人们日益渴望美好生活,这是人的全面发展在新时代的现实表现。优质生态产品是美好生活的必要因素,只有将优质生态产品源源不断地提供给人们,才能真正构建起人们的美好生活,实现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发展的统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中华民族与自然的关系的发展,关键在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在人类诸多文明形式中,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发展生态文明应该积极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反之,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构建可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涵括和谐、公正、高效、发展四大核心要素,体现在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构建中,一是要促进中华民族与自然之间、56 个民族之间的和谐,促进经济与社会、城乡与地区、生产与消费的和谐发展;二是要56 个民族共同自觉尊重自然权益、维持生态公正,通过保障各民族的权益维持社会公正;三是要建设一个具有高效率的生态系统,即推进生产力发展的生态效率,生产系统具有低投入、高产出、无污染的经济效率,人类社会体系和制度具有健全完善、平稳运行的社会效率;四是56 个民族的个体之人的发展,即有品质、有品位、有尊严、有健康。[21]此外,还要充分挖掘民族传统生态思想,为其注入绿色发展的时代血液,使之符合新时代生活生产的要求,实现生态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民族文化能量。总之,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发展生态文明,需要中华56 个民族与自然实现共处共融共进,实现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与自律。

(三)“治理-发展”视角下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含义

从“治理-发展”角度来看,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不仅体现为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享有,还体现为各民族在生态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不断增进共同性、协调性和绿色化。

第一,在生态治理实践上,践行各民族共同保护、共同治理的理念。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的关系。对此,习近平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而科学地解答了这一问题。不管是从自然生态角度看,还是就经济社会发展而言,绿水青山都可视为宝贵财富。保护绿水青山,是对自然价值的保护,是对自然资本的增殖,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潜力的保护。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可以使其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出来。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地区不仅涉及边疆地区、水系源头区、资源富集区、生态屏障区和文化特色区,往往还是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地区,因此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任重道远。全国56 个民族人民只有共同携手,积极开展生态治理,才能有效破解生态环境问题。共同保护、共同治理必须以公共利益和整体利益为基础,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各自优势并形成合力,最终才能实现共同目标。具体而言,治理保护需秉持三种理念:一是可持续性,即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尊重生态环境系统演化规律,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处理好中华民族与自然之间、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二是多元性,环境保护治理的主体呈多元性特征,宏观层面包括中华民族及各具体的民族,微观层面涉及政府、企业、社会与个人,需要不断优化主体职责,形成强大合力;三是综合性,即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发挥整体合力。

第二,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上,践行各民族共同推进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的理念。一方面,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要求56 个民族共同推进绿色发展。传统发展模式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破坏,已经被时代淘汰。新时代要想实现永续发展,唯一出路就是转变发展模式。为此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走文明发展道路,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展方式。具体而言,在生活领域,要推广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居住、出行,创建绿色家庭、学校、企业等,引导人们形成文明健康、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在生产领域,要加快生态经济体系建设,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包括生态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横向上,生态产业将不同行业的生产工艺耦合;纵向上,生态产业将生产、流通、消费、环保等有机结合。要按照系统工程的科学方法和产业生态学的科学原理进行管理,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和绿色生产体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着力构建绿色创新体系,包括绿色科技、绿色工程。在新型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积极贯穿绿色化的原则和要求。在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中,贯穿生态革命的原则和要求,增加绿色投资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更加绿色化。总之,以人民为中心,以绿色发展为核心,发展绿色生产力,推动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变革,是推动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永续动力。[22]另一方面,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要求56个民族共同推进协调发展。这不仅包括中华民族与环境,还关乎中华民族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协调。协调好生态和经济的关系是协调发展的关键,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制约,过于重视或者忽视某一方,都会造成系统失衡,所以要统筹规划、统筹兼顾,促进经济和生态协调发展。为此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如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要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起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发展布局、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推进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要大力推动生态生产力发展,生态生产力以生产资源的可再生性、生产过程的可循环性、生产产品的生态属性为特征,以高新科技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总之,通过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让生态文明观成为中华各族人民的生态价值观,使中华民族与自然之间、中华各民族之间的矛盾不断被调和、消解,真正做到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

综上可知,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要素和动力是56 个民族,核心和关键是增进共同性。其在“国家-民族”关系上体现为56 个民族共同维护统一完整的国家观念,共同铸牢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意识,共同推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体现为不可分割、紧密互利、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在“治理-发展”关系上体现为共同保护、共同治理、绿色发展、协调发展。

三、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价值意蕴

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概念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在民族领域的新发展、在生态领域的新发展,也是民族和生态交叉领域的新发展。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的概念提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具有两个贡献。一是丰富和发展了民族关系理论。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支持一切有助于消灭民族差别、消除民族隔阂的措施,支持一切促使各民族间日益紧密的联系和促使各民族打成一片的措施。”[23]当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各族人民进入了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的新时代。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概念将生态因素纳入民族关系范畴,通过生态建设助推民族关系建设,为解决民族问题如民族矛盾,推进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提供了全新的视野。二是丰富和发展了民族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没有先天优势或低劣的区别,只是在发展水平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因此,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加快民族发展,是处理民族关系的关键所在。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发展是民族工作的价值目标,是破解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是解决民族问题的现实路径。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概念将民族因素纳入生态环境范畴,通过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助推生态环境建设,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如环境危机、资源危机等提供了新视角,破解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前进。[24]

(二)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

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概念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内容、路径。一是丰富和发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建设生态文明,归根结底要依靠人民的力量,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源泉和动力。就微观层面而言,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概念明确了中华民族大家庭每一个民族、每一个成员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和享有者。就宏观层面而言,中华民族大家庭每一个民族、每一个成员汇聚成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凝聚成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主体。二是丰富和发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党的十九大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得到丰富与发展。在上述基础上提出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这是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的丰富与发展,通过对生态文明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三是丰富和发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以对中华民族、全体人民、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中华民族大家庭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存,推动中华各族人民共同保护治理生态环境,共同发展、共同享有。

(三)有利于增进民族地区稳定与发展

对于民族间的差异问题,马克思主义主张依靠发展生产力加以解决。生产力的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须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穷的普遍化”[25]。新中国成立至今,我们矢志不渝地追求经济社会发展,致力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一味地追求经济发展,就有可能偏离正常轨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必须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探索和解答。通过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有助于民族地区各族人民与自然和谐共生,有助于民族地区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在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过程中,民族地区要充分挖掘、发挥和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打造发展活力,积极自我造血,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6]总之,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是实现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要贯穿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理念,维持发展与环保的良性互动,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打牢基础、提供动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繁荣稳定。

(四)有利于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习近平指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27]因此,我们还需要保护治理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为中华各族人民提供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是我们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点。通过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让生态文明观成为中华各族人民的生态价值观,促进中华民族的协调发展,包括中华民族与环境、中华民族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协调;促进中华民族的公平发展,包括代内公平、代际公平。总之,构建中华民族生态共同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题中应有之义,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绿色基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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