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雪辉
备受关注的“研究生嫖娼被开除起诉学校案”,近日迎来一审判决。上海市静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高校研究生阿华(化名)于2020年在学校驻地一家宾馆内与失足女发生关系,被警方行政拘留三日。学校依据校规校纪将其开除,并无不当。(11月23日九派新闻)
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与大众的预期相符。近年来,南开大学、武汉大学等一些知名高校频频爆出教师品行不端、违反师德师风的丑闻,在舆论场引发的涟漪尚未平息。此情此景下,治学者对自己的品行要求也应自觉抬高,自觉接受公众的审视。一个在读研期间就有嫖娼前科的人,如果继续留在学校深造,将来还可能攻读博士做教授,不客气的说,很多人是不放心的。退一步讲,阿华即使不被开除,在社会上也很难立足,这将是他一生的污点。所以,有些错真得不能犯。
抛开道德层面,从法律角度讲,研究生嫖娼被开除,也一点都不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法律约束力的部门规章,明确指出:“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阿华所在学校制定的《处分条例》也白纸黑字写得明白,学生如有嫖娼行为一律开除。所以,法院的一审判决,既是对这些规章制度的尊重,也是对高校教育自主权的尊重。阿华期望以“处罚过重”、“校规校纪与教育部门的规章不符”等理由为自己开脱,缺乏规则意识,也缺乏担当意识。
实际上,被学校开除,只是阿华因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的第一个代价。也许他还不知道,行政拘留案件都有卷宗记录。通俗的讲,就是他已经留下了“案底”,今后在升学、入伍、考公务员等活动的政审中,都或多或少都会受些影响。这也是咎由自取,怪不得旁人。这事也给所有的青年学子提了个醒,言有度行有止,有些事真得不能越雷池一步。
“研究生嫖娼被開除”一案对不少学校也是个警示:绝不是把学生招进来就做完工作了,后续的教育管理必须加强。以阿华一事为例,其嫖娼行为发生在2020年9月,直到2021年6月警方通报后学校才知道此事。一个学生被行政拘留,三天内踪影不见,校方竟然在半年多以后才知道,一方面显示出学校与警方的工作缺乏联动,另一方面,其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也可见一斑。这样的事在其它学校还有没有,各个学校不妨都进行一次自查。
此事的最新进展是,阿华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准备提起上诉。这当然是他的权利,别人无权置喙。但值得关注的是,因嫖娼与阿华一起被开除的另外两名同学,并没有起诉,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所以,有些错犯了就坦然接受,也不失为一种担当。沉迷以往的错误不能自拔,既错过日出又错过日落,未必是正确的生活之道。吸取教训、充分自省,把漫漫人生路走好,方为上策。
见习编辑 成 盼
责任编辑 黄佳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