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制度主义视域下制度变迁的发生机理

2022-12-23 10:19崔珊珊
理论月刊 2022年10期
关键词:行动者社会学制度化

□崔珊珊

(陕西师范大学 国家安全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社会学制度主义脱胎于社会学的研究传统,是“政治学者尤其是政治科学中的新制度主义者对社会学制度研究新进展捕捉之后的概称”[1](p52)。在社会学的学科背景下,组织研究与制度研究的合流先后催生了组织分析的老制度主义、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后者被政治学者视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同义词或主体内容。作为组织社会学的产物,社会学制度主义之所以能够成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基础性流派,不仅因为它将官僚机构、公共政策纳入研究范畴,更因为它以独特的文化—认知视角看待制度现象,提供了一种迥异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的“潜在的理解政治制度的重要方式”[2](p131)。

制度的影响及其方式、制度的生成与变迁是制度研究的两大议题。长期以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对前者的关注远胜于后者,制度变迁成为各流派的薄弱环节。纵观早期的社会学制度主义,制度变迁并未得到足够重视,加之该流派具有强烈的制度决定论色彩,主体能动性的阙如压缩了制度变迁的解释空间。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沃尔特·鲍威尔(Walter Powell)为代表的社会学制度主义者呼吁拓展制度分析的范围,开启了从制度影响到制度过程的焦点转换,关于制度变迁的自觉研究陆续展开。接下来,本文将在梳理该流派发展脉络的基础上,从制度变迁的动力来源与过程两个方面探讨社会学制度主义视域下制度变迁的发生机理。

一、从组织趋同、制度化到制度变迁: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议题深化与扩展

20世纪70年代末,约翰·迈耶(John Meyer)及其合作者的两篇论文《作为一种制度的教育之影响》《制度化的组织:作为神话与仪式的正式结构》标志着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诞生,并奠定了该流派的诸多核心要素,如制度的文化维度、制度化、组织趋同。80年代,保罗·迪马吉奥(Paul DiMaggio)与沃尔特·鲍威尔的《重温铁笼理论:组织场域中的制度性同形与集体理性》细致考察了组织趋同的不同机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引领了该流派的研究重点。可以说,组织趋同、制度化构成了社会学制度主义的传统议题。

在考察上述议题之前,有必要阐明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内涵。就制度的概念而言,该流派强调制度的文化—认知维度,赋予制度更严格的内涵、更广泛的外延。制度的客体不仅涵盖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程序、规范、惯例,还包括象征、符号系统等文化因素,但它们只有获得相关成员的共同理解才能称为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流派的文献中,制度又称“制度环境”,区别于组织的“技术环境”,是组织合法性的来源;当组织顺应制度环境的要求,采纳具有合法性的结构或行为时,组织得以制度化。就制度与行为的关系而言,该流派反对理性人假设,即行动者依据理性采取工具主义行为,制度仅仅影响策略选择的范围;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看来,制度对行动者施加了强大的约束,甚至充当行动者理解周遭世界、采取适宜行为的模板与脚本,并塑造了行动者的自我认知,建构了他们的理性与偏好。就制度对组织的影响而言,组织为了提升自身的合法性而采纳特定的正式结构或实践模式,造成场域内的组织趋同;但技术要求、制度要求时常存在矛盾,由此导致组织结构与活动的脱耦、结构要素之间的脱耦,催生了增强信心与忠诚的表演、仪式性的监督与评估[3](p340-363)。

作为早期的核心议题,组织趋同揭示了制度对组织的影响,其同制度变迁的关系则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兴起源于特定的问题意识,即现代社会的各类组织为什么越来越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迪马吉奥与鲍威尔指出,组织场域一旦形成,场域内的组织会在制度性力量的推动下走向同形,具体机制有三种:强制性同形,源于组织所依赖的其他组织对其施加的压力,以及社会中文化期待施加的压力;模仿性同形,源于组织对不确定性的回应,以更成功或更具合法性的组织为典型模仿对象;规范性同形,源于专业化进程,大学与培训机构建立的认知合法性、人才网络的增长无不促使专业人员以相似的方式进行思考与决策[4](p147-160)。两位学者的研究设置了该流派的主流议程,而相关成果在揭示制度影响的同时,也为理解特定类型的制度变迁提供了资源:新的原则、结构或实践在不同组织间的扩散不失为趋同性变迁,强制、模仿、规范构成了该类变迁的动力机制,但制度变迁“似乎是一种极其机械的、无需心智的过程”[5](p20)。延斯·贝克尔特(Jens Beckert)在借鉴二人思想的基础上突破了上述解释逻辑,将组织趋同的机制扩展为权力(对应强制)、吸引(对应规范)、模仿、竞争四种类型,同时解释制度的趋同性变迁与差异性变迁。其一,当既有制度完全失效,如果有强有力的外部行动者实施新的制度,制度将出现趋同性变迁;如果权力持有者对强加自身的制度模式没有兴趣,或者无法克服既有制度自我维系的逻辑,权力机制将导向制度的差异性变迁。其二,如果存在制度企业家(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ship)乐于模仿的制度模式,后者被视作具有吸引力的问题解决方案,制度将出现趋同性变迁;如果决策者关于如何解决问题的认知性与规范性框架存在差异,或者由于制度间的相互依赖而被吸引到不同的方案,吸引机制将导向制度的差异性变迁。其三,模仿性同形的逻辑在于,当无法做出何为最优制度的理性判断时,他处制度的成功提供了使用该制度的合法性;但他处的制度模板若因违背文化认同等因素而不被视作具有合法性的方案,制度变迁将不再趋同。其四,竞争性同形的逻辑在于,竞争压力排除了无效的制度性解决方案;但竞争也可能推动专业化,寻找最适合自身的位置以发挥比较优势,从而导向制度的差异性变迁[6](p150-166)。

作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另一重要议题,制度化着眼于制度的形成与再生产,其使用方式主要有两种:作为状态的制度化和作为过程的制度化[7](p41),二者对理解制度变迁具有不同的意义。作为状态的制度化表明客体获得了制度的属性和地位,这种状态意味着制度的自我维系,无需借助强制力而习惯性地再生产,因而同制度稳定具有亲缘性;此时,制度化虽无助于理解制度变迁,但可以推断,制度会在外部压力的作用下以“去制度化”的形式发生变革。作为过程的制度化关注客体获得制度地位的具体过程,能够从新制度生成的角度揭示制度变迁的某些动态。彼得·伯格(Peter Berger)与托马斯·卢克曼(Thomas Luckmann)为该类制度化研究奠定了基础,他们将现实的建构划分为外化、客观化、内在化三个阶段,即行动者的主观意义在持续的社会互动中传达出来并逐渐成为外在于他们的、客观的共享意义,后者再通过社会化过程内化于新一代的行动者[8](p59-61)。其中,以生成共享意义为内容的客观化被视作制度化的关键环节。受此启发,马克·萨奇曼(Mark Suchman)构建了制度化的多阶段模型:当既有制度无法解决重复发生的问题时,行动者在认知与诊断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如果某一方案促成了问题的解决,行动者将对情景进行理论化,包括解释系统的运行方式,论证上述方案的适当性;随着该方案在相似背景中的扩散,新制度得以生成[9](p39-63)。无独有偶,帕梅拉·托尔波特(Pamela Tolbert)与林恩·朱克尔(Lynn Zucker)在组织语境下考察特定结构的制度化,构建了三阶段模型。其一,前制度化阶段,即习惯化。为了解决特定的组织问题,行动者探索出新的结构安排,如果新结构能够通过考验,将被该组织或面临同样问题的其他组织正式采纳。其二,半制度化阶段,即客观化。通过监视竞争者以评估创新风险、对组织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进行理论化等方式,越来越多的组织决策者对新结构的价值达成共识,创新扩散的动力从模仿向规范转变。其三,完全制度化阶段,即沉淀。在创新的积极结果、支持者的推动、反对者的弱抵抗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新结构实现代际传递,扩散的动力完全成为规范性的[10](p175-190)。上述研究固然着眼于制度化,但也触及制度变迁的观念维度,特别是新制度在认知层面的有用性、在规范层面的合法性及其实现方式。

综上所述,组织趋同研究、制度化研究的深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社会学制度主义对制度变迁的解释力。但该流派的制度变迁研究不仅得益于传统议题的新进展,更作为独立议题实现了自觉的探讨,本文将从制度变迁为何发生以及如何发生两个方面予以考察。

二、环境、制度与行动者:制度变迁的动力来源

动力来源是制度变迁的初始环节,它的存在不一定导致制度变革,但埋下了变革的种子。根据社会学制度主义的早期解释,适当性逻辑不仅主导了制度生成、制度影响行动者的过程,还主导了制度变迁的过程,“要么出现已获得合法性的其他制度或组织形态,要么在社会成员做出适当性判断的价值标准或认知框架发生变化时,才会发生既有制度的变化”[11](p75)。随着经验研究与理论研究的推进,社会学制度主义发掘出制度变迁的更多来源,例如为组织理论的老制度主义所强调的权力、利益冲突等政治性因素,为组织多样性研究所强调的制度环境异质性、组织回应策略性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制度变迁的动力来源可从环境、制度、行动者三个层面加以解读。

就制度变迁的环境根源而言,外部环境的变化、制度同当前环境的不匹配均有可能引发变革。学者们无不承认环境对制度的影响,尤其当制度运行其中的社会经济条件或政治背景发生重大改变,对既有制度的有效性或制度背后的认知范式构成严重威胁时,制度不得不通过必要的调整来应对变化了的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变迁通常呈现断裂均衡或断裂演化的形态,“其显著特征是出现一个短暂的危机时期或严重混乱阶段,接着是一个较长的稳定时期或路径依赖式的演化变迁阶段”[5](p19)。不过,即使环境保持不变,制度同环境的关系也孕育着不稳定性。罗纳德·杰普森(Ronald Jepperson)指出,一种制度可能同其所处的环境,包括环境中的其他制度、基本的社会行为逐渐形成矛盾关系,通过阻碍再生产程序的激活或成功完成而迫使制度发生变革[12](p167)。以制度间关系为例,如果不同的制度处于较差的匹配状态,制度间的潜在冲突将埋下斗争的隐患,各自的支持者在必要时刻会使制度冲突政治化;如果制度之间的互补性较强,改变单一制度的成本与难度将随之增大。

从制度的角度看,制度自身的某些属性或特征形成了内生变迁的源头。社会学制度主义对制度的两种理解方式有助于揭示制度变迁的内生根源:其一,将制度视作多种要素组成的复合体,内部要素的冲突可能引发制度变迁。理查德·斯科特(Richard Scott)认为,制度由规制性、规范性、认知性要素构成,三者存在错误结合的可能,使制度允许不同的选择与行为,从而“出现混乱与冲突,并极有可能导致制度的变迁”[13](p71)。不仅如此,由于制度的构成要素形成于不同的时期并反映了不同的诉求,制度要素间的冲突并不罕见。其二,强调制度的文化属性,制度意义的模糊性、制度逻辑的多样性可能引发制度变迁。罗杰·弗利南德(Roger Friedland)与罗伯特·阿尔弗德(Robert Alford)认为,制度既是物质性的信号系统,又是观念性的象征符号系统,符号的意义时常具有模糊与被争夺的特征,行动者可以操纵或重新解读制度符号与实践[12](p264,276-278)。其他学者发现了制度逻辑的多重性与竞争性。所谓制度逻辑,是“塑造组织场域内行动者认知及其行为的一系列文化信念和规则的总称”[14](p126),主导性逻辑与替代性逻辑的共存增强了制度内部的张力,“导致行动者对合适的实践行为的认知存在多样性,也造成了大量的模糊性,这为创造新的逻辑和实践形式提供了可能性”[15](p177)。

从行动者的角度看,以不同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动性蕴含制度变迁的动力。社会学制度主义早年秉持一种过度社会化的主体概念,忽视了制度约束下自主行为的可能。意识到问题后,该流派开始关注行动者的角色:首先,制度成员对制度要求的回应方式具有一定的策略性,消极作为或变相执行可能导致制度的渐进变迁。行动者的策略行为并不罕见,克里斯汀·奥利弗(Christine Oliver)考察了单个组织应对制度压力的五种策略:默认或遵守;妥协;回避,如象征性地接受规则;反抗;操纵,即有目的地、机会主义地同制度压力的来源合作,影响或控制制度压力与制度评价[16](p145-179)。其次,制度成员的认知关乎制度再生产的顺利与否。鉴于制度化的程度有高低之分,并非所有制度都能被视作理所当然,具有一定理解能力的行动者可能对制度展开反思、评估等认知性活动,导致制度的维系或变革。最后,行动者的自我利益与权力是制度变迁的又一来源。该流派早期认为,行动者要么追求合法性,要么被有限理性束缚了追求私利的能力。但越来越多的学者将利益冲突、支配性权力纳入制度变迁的动力来源,逐渐正视利益驱动的制度变迁与权力主导的制度变迁。

环境、制度、行动者可被纳入不同的分析框架进行综合性考察,外生变迁与内生变迁是制度变迁研究者常用的分析框架。在爱德华·科宁(Edward Koning)看来,外生变迁是制度与环境互动的产物,内生变迁是制度与嵌入其中的行动者互动的产物[17](p643)。徐明古(Myeong-Gu Seo)与道格拉斯·克里德(Douglas Creed)提出的“制度矛盾”实则是对外生变迁与内生变迁动力来源的系统性考察。他们区分了四种类型的制度矛盾:一是低效,即组织对合法性的追求降低了功能性效率,属于制度内部的矛盾;二是适应不良,即制度化是一个调适的过程,但就位后会抵制变革,出现对环境变化的适应不良,属于制度与环境的矛盾;三是制度间的不相容性,即如若同特定层次或部门的制度保持一致,可能导致同其他层次或部门的制度不相兼容,属于制度之间的矛盾;四是利益的不一致性,即制度未能服务于某些成员的观念与利益,出现制度与潜在变革者之间的矛盾[18](p226-229)。又如,奥利弗将去制度化的压力来源概括为功能性压力、政治性压力与社会性压力。其中,功能性压力是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内出现能够感知到的绩效问题或者说工具价值的丧失,通常与环境变化相关联;政治性压力是长期以来支持并合法化特定制度的利益相关者和权力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通常与绩效危机、环境变化以及促使组织质疑制度合法性的其他因素相关联;社会性压力包括组织分化、异质性信念与实践的出现、法律或社会预期的变化等,它们导致制度化的规范或实践弱化甚至消失[19](p563-588)。不难看出,三大压力来源同样关注到了环境、制度、行动者及其相互关系对制度变迁的动力作用。

总的来看,社会学制度主义对制度变迁的环境根源、制度根源、行动者根源进行了独立或综合的考察,不仅揭示了制度变迁的外生性动力与内生性动力,还从制度的文化—认知维度补充了制度变迁的内生源头。然而,无论制度变迁的动力来自何处,它们仅仅提供了变革的可能性,必须通过一定的条件与机制才能转化为实际的制度变迁。

三、打开黑箱: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

制度变迁不是对外界刺激或内部张力的自动反应,能动性在制度变迁的动力来源与制度变迁的实际发生之间充当媒介。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视域下,能动性以行动、观念、利益等形式表现出来,体现了行动者的部分自主性;但能动性的发挥必然受制于环境、制度矩阵、权力分配等结构性因素。该阵营的学者分别聚焦制度变迁过程的不同影响因素,考察它们的互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制度变迁的黑箱。

社会学制度主义对制度变迁过程的考察建立在若干前提与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其一,行动者是制度变迁的推动者。推动制度创新与变革的行动者类型多样,包括拥有强制性权力的国家、创造新制度框架的专业人员、参与谈判或政治动员的各类精英、容易接触新思想的边缘博弈者、挑战既有规则的社会运动者、自下而上影响制度再生产的普通参与者[13](p107-112)。该流派致力于在特定情境中辨明那些重要的能动者,考察他们影响制度变迁的能力与方式。其二,理解与意义建构是制度变迁的关键环节。如前所述,制度是一种共享意义系统,问题建构、理论化作为凝聚共识的手段,是制度化的必要步骤。同理,有意识的制度变迁离不开问题的重构、新方案的理论化以及集体理解的重新确立。该流派关注上述观念性过程的影响因素,如范式转换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意识形态、经济理论和思想的来源”,它们与利益集团的关系,它们的代理人,“这些代理人与国家权力和主要利益集团的关系”[20](p8)。其三,重组、转化是制度变迁的重要机制。社会学制度主义重视制度的本土情境与外部环境,主张难以创立完全崭新的制度框架,利用既有的要素与资源是制度企业家变革制度的常见策略,而重组、转化得到了学者的普遍关注。重组是对既有制度要素进行创造性的组合;转化是在制度移植或扩散过程中进行地方性的修正。二者的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变革者的能力,还受到他们所处的关系网络、制度矩阵、权力斗争等因素的影响。

除上述共识外,社会学制度主义者还从其他角度考察了制度变迁过程,如区分制度变迁的不同环节。徐明古与克里德将制度矛盾视作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而将此动力转化为制度变迁的机制是“实践”(praxis),实践的要素划定了制度变迁的不同阶段。在他们看来,实践是人类集体行动的特定类型,是在理性分析既有社会安排的局限与潜能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创造性的自由重构。实践包含三个要素,一是行动者对既有社会条件的自我意识或批判性理解,这些条件未能满足其需求与利益;二是行动者的动员,他们对自身与社会条件的重新理解促成了动员;三是行动者重构既有社会安排与自身的多边行动或集体行动。由此,制度矛盾导向制度变迁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并且不同类型的制度矛盾以不同方式影响制度变迁的各个阶段。第一阶段,潜在变革者的出现。制度与利益的不一致催生了潜在的变革者,萌生了制度变迁实践的可能性。第二阶段,意识的反思性转变。在制度具有较强适应性的情况下,低效率、制度间的不相容性将导致行动者的批判性反思,实现意识的缓慢转变;在制度适应不良的情况下,作为中介的制度危机将引致集体意识的革命性转变。第三阶段,行动者动员,包括提出替代性的制度模型以及为政治行动动员资源两个子过程。在此阶段,制度间不相容的程度与数量增加了用于构建替代性制度的框架与逻辑的数量,而行动者采纳、部署可用框架与逻辑的技能将影响变革努力的合法化与动员。第四阶段,集体行动。制度挑战者的集体行动并不必然导致制度变迁,后者取决于变革者与既得利益者的政治斗争。在此过程中,绩效危机通过削弱主导者的支配地位而影响政治动态;制度间的不相容性通过决定政治行动所需资源的可得性而影响政治动态[18](p232-239)。

观念、利益与权力的互动是理解制度变迁过程的又一视角。尼尔·弗雷格斯坦(Neil Fligstein)的案例研究直观展现了三者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联结:大萧条等外部冲击为美国大公司的多部门化提供了条件,但关键行动者的认知与权力主导了制度变迁的过程。在组织场域的震荡时期,对公司应该如何运行持有不同看法的行动者获得了权力,他们基于真实的或假定的问题对组织的内外部环境做出解释,这种解释反映了他们的结构性位置,而他们宣称的解决方案也反映了同自身位置相连的利益;在建构问题、论证方案的基础上,他们运用资源与权力在组织内部实施新的方案;当其他组织的关键行动者认为创新是成功的,新的观念与策略便扩展开来[21](p377-391)。派特·霍尔姆(Petter Holm)基于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与行动理论,探讨行动者在行为、意图乃至理性受制于制度的情况下如何变革制度。在他看来,制度是多层次的嵌套式系统,每一个行动层次或场所既是行动的框架,又是行动的产物。他区分了两种行动,第一层次的实践行动,即由制度引导的行动;第二层次的政治行动,即旨在变革或捍卫制度的行动。当实践行动领域出现问题时,第一层次的动荡可能在本层次得以解决,实现制度的再生产或渐进变迁;也可能引起第二层次的注意,实现行动框架的正式变革,这取决于“问题”被转化为政治行动的难易程度。可见,制度变迁主要被置于行动的第二层次,在该层次的行动中,利益与观念存在密切互动:由于制度变迁涉及利益、权力、地位的再分配,制度企业家必须动员内外部的支持者,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说明的建构,该说明必须赋予新制度以意义,并贬损替代性制度。此时,利益塑造了观念。而当处于特定情境的行动者不清楚自身的利益所在或利益实现方式时,新观念可以使他们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待情境以及自身位置。此时,观念塑造了利益[22](p398-422)。

也有学者在整合社会学制度主义与其他流派的基础上,发展了综合性的制度变迁理论,约翰·坎贝尔(John Campbell)“受制约的制度创新理论”即为一例。一方面,他重视观念的角色,在区分四类观念的基础上考察了它们影响制度变迁的方式。其一,处于决策斗争前台的、认知性的程序,作为决策者的路线图与改革方案直接影响制度变迁;其二,处于斗争前台的、规范性的框架,能够影响程序的合法性,被用来阻止或促进制度变迁;其三,处于斗争后台的、认知性的范式,限定了决策者能够想到的且认为有用的程序范围;其四,处于斗争后台的、规范性的公共情感,限定了决策者能够想到的且认为适当的程序范围[5](p92-93)。另一方面,他认为权力、策略、制度背景等因素同观念一道,塑造了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首先,外生或内生于制度的问题是制度变迁的必要条件,但它们只有被行动者感知为对既有资源或权力分配的威胁时,才会引发寻求变革者与现状捍卫者之间的争斗;其次,制度企业家说服决策者启动变革是制度变迁的肯綮,在此过程中,以简单的术语建构问题、给出新程序在他处运行良好的证据、证明新程序同本地环境的适应性至关重要,而他们操控的资源及其对决策者的影响力同样关乎程序的采纳与否;最后,认同创新并认为自己有必要资源的决策者更可能推行革命性的制度变迁,缺乏资源的决策者则倾向于演化性变迁[5](p169-177)。

四、评价与展望

作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基础性流派,“社会学制度主义因其起源学科所蕴含的丰富资源,以及强调政治生活中象征性与规范性秩序而对政治学具有重要启发意义”[23](p23),这种启发意义也体现在该流派对制度变迁的研究中。随着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自我反思以及不同流派的学术争鸣,行动者、利益、权力的角色日益受到重视,认知性因素与政治性因素得到整合,该流派的制度变迁研究正在经历从不自觉到自觉、从单一因素到多元变量、从特定类型到多样模式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学制度主义始终坚持独特的身份标识,凸显文化—认知分析的价值,为理解政治领域的制度变迁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它看来,利益冲突、权力斗争等物质性因素不足以解释制度变迁的完整面向,制度成员对自身利益的理解、变革者对问题的建构、文化环境对变革方案的影响等观念性因素同样占有一席之地。也正是在此意义上,社会学制度主义提供了对制度变迁因果链条与运行机制更细致的说明。

该流派的制度变迁研究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围绕制度变迁展出的概念与命题仍需要深化研究。例如,作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研究对象,组织结构的变化、政策范式的更替、制度逻辑的转换固然属于制度变迁概念的外延,但完善的制度理论应该发展一个更明晰的制度变迁概念,回答当制度的哪些要素发生了何种程度的变化时可以称为制度变迁。又如,重组、转化是制度变迁的常见机制,但哪些因素影响了变革者对制度要素的选择,具体的整合过程又如何进行,重组与转化之外的其他机制是否存在,仍然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其次,处理结构与能动的关系是社会学制度主义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基本困境,如何在同一框架下解释制度的约束性与行动者的能动性构成了该流派的重大挑战。它的早期思路为:行动者在特定条件下能够突破制度的约束,但这种思路割裂了制度的稳定与变迁,使制度稳定服从于结构对能动的支配,制度变迁服从于能动对结构的支配,从而在结构与能动的关系上摇摆不定。后来出现了新的思路:行动者既不是制度的傀儡,也不是制度的主宰者,而是拥有“嵌入式能动性”“受约束的能动性”的主体,能够在目标制度的约束下实施变革。循此思路,社会学制度主义发展了制度模糊性、制度矛盾、策略性回应等概念,缓解了结构与能动的紧张关系,但相关研究远未成熟。最后,为深化制度变迁研究,该流派不得不平衡观念性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关系。社会学制度主义正在接纳其他流派推崇的理性、权力等因素,但不确定的是,规范性制度或认知性制度的理论预设能够放宽到何种程度。如果承认其他因素对集体理解的优先性,制度的概念与该流派的本体论必然发生动摇;如果坚持观念性因素的中心地位而限制其他因素的作用范围,可能无法解释现实世界中的诸多制度变迁现象。因此,社会学制度主义必须慎重处理多元变量的关系。越来越多的新制度主义者主张,不应夸大各流派在制度变迁问题上的差异,扩展变量数目能够更好地解释制度变迁,但要清晰辨别在制度变迁的不同阶段何种制度理论最有用处。

猜你喜欢
行动者社会学制度化
与异质性行动者共生演进: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政策执行研究新路径
基于OBE理念的非社会学专业“社会学概论”教学改革研究
第九届全国科学社会学学术会议通知(第一轮)
中国社会学会农业社会学专业委员会成立
边疆研究的社会学理路——兼论边疆社会学学科建构之必要性
苗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行动者网络——贵州反排木鼓舞个案的体育民族志研究*
东周时期男尊女卑制度化的生物考古证据
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行动者网络理论对社会网研究的启示
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学习中央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