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逻辑进路与实践创新

2022-12-23 10:19周建新
理论月刊 2022年10期
关键词:中华受众数字化

□周建新

(深圳大学 文化产业研究院,广东 深圳 518060)

一、研究缘起与文献回顾

(一)研究缘起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灿烂瑰宝,对赓续民族文明血脉,增强文化软实力意义重大。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各界应着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1]。但如何行之有效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是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命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曾经历“以不变应万变”与“随时代而变”二元对峙的论争。“以不变应万变”的主张者认为西方技艺将导致文化特质与内涵的变异、破坏和消亡;“随时代而变”的坚持者则认为因循守旧将导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相关业态持续处在“非主流”地位[2](p1-7+157)。实际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在“编码”与“解码”的过程中不断焕发生机,并在空间和时间的绵延中存续发展。人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非被动接受,而是经历了“编码”“解码”两个环节,即遵循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正与创新的行为路径。数字化从文化内容建设、文化展示方式、文化传播途径、文化交互手段等方面提升文化体验,恰是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探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数字科技的连接形态成为题中应有之义。本研究通过剖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发展的逻辑进路,力图回答“为什么要数字化”的问题;同时立足发展动态,分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的进展与成效,尝试解决“如何数字化”的问题。

(二)文献回顾

当前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的研究多为对我国传统文化数字化发展现状的审视与未来的展望,主要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概念、现存问题、发展举措等议题展开探讨。

从概念来看,目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的权威阐释较为匮乏,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分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界定,却受到了普遍认可,其中黄永林教授的观点较有代表性,他认为非遗数字化是指“采用数字采集、数字存储、数字处理、数字展示、数字传播等技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并以新的视角加以解读,以新的方式加以保存、新的需求加以利用”[3](p49-55)。从现存问题来看,当前传统文化数字化进程中面临着现代化转换的文化误读、同质化表达、传统文化核心精神缺失[4](p54-58+32)、传统文化受众流失等问题。加之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文化保护普遍存在“重技术、轻文化”的倾向,导致忽视地方性、难以展现活态性、重形式轻意义等弊端,呈现“舍本逐末”的态势。从发展举措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主要体现在文化内容探索数字化[5](p73-76),文化创意生产数字化,文化弘扬与传承数字化等[6](p16-24)。基于此,有学者提出运用“参与式数字化保护”理念,赋予传承人和拥有者参与数字化保护的权利,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融入民众日常生活[7](p1-9+157)。同时,依托文化传承平台,构建立体的数字化传播体系[8](p138-145),展现传统文化与数字保护的连接张力。

总体来看,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已成为普遍共识。但一方面,现有研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的概念界定还不够明晰具体,使得对其路径的研究难以深入。另一方面,当前研究往往以数字技术手段对文化传承造成的困境与不良影响为着眼点,缺乏对其技术正义性的肯定;且仅将数字化看作传统文化数字信息转换的手段,对其质态表达的关注与思考较少。同时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研究多具象化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如探寻武术、皮影等非遗项目如何运用数字化实现可持续、活态化发展,缺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整体的观照与探讨。对于二者的深层互动即数字化如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双向影响与实践研究亦相对较少。总之,从整体视角来看,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研究对象,探寻其与数字化的耦合互嵌与实践创新路径,极具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发展的逻辑进路

“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9](p576)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民族发展的情感纽带,对中华民族思维方式、民族心理、审美情趣和行为习惯有不可磨灭的影响力。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源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数字化挖掘有助于阐发时代价值,凝练传统文化美好精神特质,将精神财富转化为符合人们的价值追求和审美偏好的文化形态,是延续中华民族文化基因,满足当代文化需求的必由之路。

(一)碎片化、单一化、断层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困境

当前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中出现“文化价值悖论”的吊诡现象,文化内涵与市场受众数量呈负相关性,即越具文化底蕴的传统文化作品越曲高和寡[10](p56-6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陷入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困境,突出表现在传承的碎片化、单一化、断层化。

第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理念碎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体系庞杂,缺乏科学全面的系统梳理,各地区、各类型的传统文化遗存各自为政,缺乏稳固有效的基础支撑。从微观层面看,人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概念和范畴尚未建立起共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缺乏重视,保护与传承观念较为松散;从宏观层面看,各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资源对象、传承标准尚不明细,且缺乏统一的文件指导。个别单位的保护条例形同虚设,阻碍文化传承发展。碎片化困境导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集约化、整合能力不足,文化资源式微、价值体系消解、保护举措缺乏,制约其可持续发展。

第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手段单一化。尽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古老、厚重的,但绝不意味着其传承方式也只能因循守旧。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人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手艺人普遍年纪较长,更倾向借助传统传承手段,依赖口耳相传、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文化传承,传承理念较为单一。此外,受自身技术、知识素养等主观因素限制,年迈的传承人往往对直播、短视频等新兴数字化传承手段知之甚少,传承手段相对滞后,难以融入时代潮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人不仅肩负着记录者、守护者、传承者的时代使命,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守望者、弘扬者。然而,当今社会新兴的互联网、移动媒体、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似乎并未对传承人给予应有的关怀与支持。在科学技术主导的全媒体时代,单一僵化的传承方式必将限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广度和深度。

第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断层化。首先,从传承路径来看,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对数字媒介运用不足,或仅将数字媒介作为单一的展示手段,缺乏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结合。其次,从传承内容来看,闻名遐迩的文化品牌较少,题材还不够丰富多彩,文化符号较为单一,对大众吸引度有限。此外,从传承主体来看,传承人数量日益减少,且涌现出一批为攫取经济利益批量复制传承路径的谋私者,这种蓄意炒作与利益驱动,导致文化传承展演空间被不断挤压。随着老一辈传承人相继离世,传承后继乏人、传承体系断裂的困境将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重要阻碍。如何紧跟时代潮流,不断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形式,完善体系衔接机制,实现传统文化内在价值与现代价值的有机融合,成为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需要面对的重要议题。

(二)资源整合性、多元性、广受众性:文化数字化发展优势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可有效整合、协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碎片化、单一化、断层化的发展问题。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等学者曾敏锐指出:文化生产一旦与科技结合,将产生影响社会的巨大力量[11](p4-34+204)。在万物皆媒、一切皆可数字化的时代,科学技术日益成为文化发展的重要助力,对于畅通文化信息渠道、增强文化感召力、扩大文化辐射范围等具有重要意义。

从信息渠道来看,数字化所具有的资源整合性特征为受众突破信息获取障碍提供便利。数据采集、资源检索、云计算智能推送等技术使人们可以从海量信息流中快速获取文化内容。运用智能科学技术搭建的文化平台可以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提供海量优质的普惠性公共文化服务[12],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建共享的美好愿景。

从感召力来看,数字化所具有的多元性特征能更好激活受众的文化认同。基于社会化媒体、移动互联、传感器、大数据、智能化的文化呈现模式,为受众搭建文化传承空间,打破了横亘在受众与古典文化之间的知识壁垒,使得原本晦涩的文化经典经由科学技术手段加工再现后变得简明畅达,受众可以更轻松地理解其中奥义,实现文化效能最大化。因此,数字化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提供多元性的手段,能够有效改变以往单一化的传承方式,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从辐射范围来看,数字化所具有的广受众性特征契合当代潮流,影响更为广阔。腾讯社会研究中心发布的《数字新青年研究报告》显示,受访者中近百分之九十的青少年对传统文化感兴趣,其中五分之四的年轻人借助网络了解传统文化[13]。这种“信息中心”逐渐让渡给“用户中心”的模式,使用户成为接收、传播信息的重要节点。加之互联网技术在吸引用户流量、激发创作者能动性等层面显示出的巨大变革力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文化传播与艺术体验上真正实现当代表达。可见,数字化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无边界的传播,增强文化辐射的广度。

概言之,数字技术原生的资源整合性、易理解、强传播性,能够打破时间与空间壁垒,实现文化资源高频度、全方位、低成本的数字化传承效果,使接受者能肆意遨游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汪洋大海中。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数字化互嵌发展的可能性

“嵌入”一词最早起源于经济学家卡尔·波兰尼,意在说明所有经济体都是嵌入和深陷于社会关系和制度中[14](p27),以阐释经济因素与社会因素相互交织的局面。时至今日,数字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相嵌交织已成为时代重要课题,将文化基因融入技术场景,借助数字空间跨媒介演绎传统文化,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过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数字化互动进程中,数字化仅作为单一的工具性手段开展传承,传承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碎片化、单一化、断层化等问题尚未被妥善解决,人们难以建立起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整体认知。因此,中华传统文化主体参与性、互动体验性、场景生态建构性等层面仍付之阙如。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的迭代发展,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日益深入,技术与文化相互交织互嵌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数字化思维嵌入文化传承场景布局,悄然形塑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时代传承理念,推进传播手段与模式迭代,让传统文化以受众更为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此外,数字技术也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染,“科技向善”的使命与内涵被不断深化和延展,推动数字化技术从单一工具转化为系统的思维方式,并驱动其技术进程不断升级,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数字化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耦合互嵌发展态势。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互嵌机理主要表现在互为内容主体和体验互构两个领域。一方面,传统文化依托数字化技术采集文化资源,通过诸如“人工智能”和“智慧数据”等手段挖掘文化资源,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谱系和与之交叉的关联知识体系,为文化传承提供丰富的优质内容。反之,海量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数字化提供了丰富的内容来源,进一步推动大数据、智能筛选等数字技术迭代。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看不见摸不着”的精神文化,技术所具有的可视化、形象化、具体化、可感性优势能够更好地促进其传承发展。当前虚实融合、多模态智能感知、数字交互技术等手段极大推动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场景的突破应用,在内容互嵌的基础上转化为广受人们喜爱的新体验、新模式。例如运用AI交互服务、VR沉浸体验等技术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化利用和创新,为受众提供沉浸式文化参与体验。

从内容主体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在数字化中实现了“主体性”释放。1953年,美国文艺学家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一书中提出艺术活动四要素,即作品、艺术家、读者与世界[15](p180-184+195),用以阐释文化艺术活动的构成。随着媒介更迭与科学技术的催化,这一观点在今日发生嬗变,即创作者与受众于文化活动中不再是二元对立的,其主体能动性得到释放,具体表现为创作者与欣赏者在数字化背景下实现身份互构。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受众角度而言,科学技术打破既往自上而下单向传承时对受众“主体性”的限制,让受众在数字互动中能够精准获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各类优质文化资源,促使更多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的进程。例如在B站、抖音等年轻人集聚的数字化平台,用户不再被动接受网站推送,转而自发地以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生成内容)形式上传与传统文化相关的社交动态,延展了文化传承参与渠道,更打破了文化传承者与接受者间的主客体隔膜。

从体验互构来看,数字化平台呈现的传统文化双向互动传承实现了传统文化和公众之间的“平等化”连接,打破了受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束之高阁”的既有刻板印象。这不仅能延展传统文化存在形态、传承边界与发展理念,而且进一步促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新生态”的形成。譬如博物馆运用3D科学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对文物进行扫描,既规避了珍贵文物易受损耗的问题,也满足受众多维度、近距离、重细节的观看诉求。一方面,虚拟数字空间成为跨媒介叙事的重要场域,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传承理念、受众体验相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吐故纳新;另一方面,各文化元素在数字“场域”中不断流转,数字化逐步消融着内容题材与展现形式的边界,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表达、交流互动的重要展演空间。

一言以蔽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数字化的碰撞交锋经历了以数字化作为外界推动力的内容供给初级阶段和数字化作为融合力的双向互嵌高级阶段,最终实现了数据关联、创意转化与交互体验三者共融。数字化技术不再是辅助手段,而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传统文化与数字化融合的“最后一公里”被打通了。

三、以数字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实践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转型与实践主要体现在立足传播、传承、应用等维度实现文化数据集约、文化空间共享、文化沉浸体验、文化交流共进,将抽象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可复制、可移动、可再生的数字信息形态,实现文化资源整合、文化空间延展、文化观感深化、文明互鉴畅达。

(一)大数据协同文化资源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困境

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建设进程中,各机构及传统文化资源保存地常出现“交流不畅”的信息孤岛局面,所搭载的数据库通常仅供本单位、本部门使用,不仅造成人力、物力、算力多重资源浪费,更不利于文化资源可持续利用。因此,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脉络、统筹开发数字化工程与数据库内容、构建国家文化资源数字化平台体系刻不容缓。

从微观层面看,社会各界运用诸多渠道打破资源壁垒。例如,近年来,数字藏品作为文化与科技交叉融合的实践典范备受推崇。数字藏品是一种以区块链为技术支撑,进行作品标记、溯源的文化资产,具有不可篡改、权属清晰、数量透明、转让留痕等特性,它破解了数字艺术的版权保护与交易难以追溯的发展困境。如敦煌飞天、三星堆等蕴藏中华传统文化精神主题的数字藏品一经上线便销售一空。当前,数字藏品以传统文化的数字化重塑为主要发力点,使用3D建模、数字孪生、区块链、数字共生等技术,以更多样化的艺术样貌呈现传统文化意涵,令受众可以通过逼真的数字藏品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从宏观层面看,应逐步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分析渠道,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成果共享。2020年5月,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为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建设路径和主要思路,并将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国家文化专网建设纳入工作目标。2022年6月,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接入了国家文化专网,部署底层关联的服务引擎和应用软件,搭建底层关联系统,加强国家大数据体系建设[16],旨在打破“信息孤岛”的困境。

此外,资源协同过程中充分考虑文化市场需求。2022年8月,全国唯一一个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在深圳产权交易所开启试运行,用以盘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供需资源。未来我国也应继续深化公共文化资源与私人文化资源的跨领域、跨地域合作,打造普惠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据库”,为文化资源存储整合、数据分发提供不竭力量之源。

(二)多模态化内容全景呈现,共享传统文化意义空间

文化体验需要依托具体场景,多模态展示方式能快速调动大众的文化感知力,以便更好开展信息交流与空间共享。而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的最优解是将其纳入全景呈现视野中,使受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上传统文化意义空间虚拟漫游、交互共享。首先,应完善文化新基建、文化大数据、文化数据资产化、文化体验场景化等路径建设,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体重构与生动再现;其次,应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借助数字化技术和信息手段虚拟跨域时空、延展传承空间、增加传承时间,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新鲜血液与力量。既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要通过语言表达意义,实现文化传递与传承,而当前数字化语境下多模态化内容赋能,逐渐成为文化传承实践的新常态。如短视频、中长视频、直播、沉浸式演艺等模式取代了原有干瘪枯燥的说教形式,以更契合当下互联网原住民信息获取习惯的方式呈现传统文化,满足受众日益多元的文化审美需求。

2021年,敦煌研究院推出“点亮莫高窟”创意互动,使受众跨越地域限制,沉浸式感悟敦煌之美;再如腾讯联合光明日报推出“国宝全球数字博物馆”小程序,运用腾讯多媒体实验室研发的高清拼接等数字化技术,再现了海外博物馆300余件中华瑰宝的独特风貌。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爱好者而言,音视频、声光电等多模态展示技术搭建了文化意义空间,虚实相生的数字空间有助于文化主体塑造文化归属感、认同感与传承信念感。

(三)数字赋能文化传承,打造多维沉浸式赓续体验

有效叙事能彰显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价值,保留并传承独特性与鲜活性。从当前文化发展程度看,对文化的被动接受已不再是文化实践的主流模式,以多维互动为主体的沉浸式观感体验显然更受人们青睐。技术赋能情境下,运用数字化场景复原、数字化展示、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实现文化虚拟空间具象化生产,拉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观者的距离,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受众的有机流转。

歌舞情景演出《唐宫夜宴》以博物馆奇妙夜为创作主线,运用5G、数字技术、AR、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鲜活展现赴宴宫女梳妆打扮、参与演奏等全流程;再比如,将“穿越”这一现代题材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系,让观众跟随人物位移领略《千里江山图》等文化瑰宝,为观者提供身临其境般的审美体验,实现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交汇与融合,将古老传统文化演变为符合时代审美偏好的数字化文艺作品。

2022年,腾讯研究院联合清华大学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发起“探元计划”,旨在探索“前沿科技+文化遗产”新纪元,挖掘科技考古与修复、数字孪生、知识图谱、数字文创等技术层面具有创新意义与引领价值的文化项目。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言,运用模型优化、数据合成、贴图优化、VR、AR、MR、ER等数字化手段,有助于打破原本固化的传承方式,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跨媒介转换,在行为上、精神上给受众以美的沉浸体验,促进文化传承有序发展。

(四)数字化增强交流互鉴,参与全球现代文明重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汇了我国几千年来累积的智慧结晶和精神魅力,成为跻身全球文明竞争的重要动力源泉。数字化时代,全球文化竞争愈演愈烈,常出现以中华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抗衡碰撞的局面。在文化交流中,人们往往自发将西方现代文化视作主流话语,而东方传统文化常被忽略[17](p231-235)。这种不平等的发展态势极大削弱了中华文化的竞争力,既不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也阻碍了中华文明在国际舞台上的交流互鉴,而数字手段的运用,将有助于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竞争力。

客观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是我们最鲜亮的文化底色,始终是中华文化主体意识建构的发展基石。唯有高度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地位,彰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中国特色,才能更好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此,应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置于古今中西的文化发展框架中,兼顾形神兼备与文化多元开放发展[18](p111-118+191)。

首先,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海外传承主动意识,运用数字技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符号再生产,实现本土文化资源集约化扩散传播;其次,应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搭建网络安全空间,打破文化垄断、文化霸权、文化干预的不良封锁局面,提升文明互鉴水平;再次,增进对目标语言及文化语境成分理解,通过最恰当的翻译策略,搭建两种语言文化间的桥梁[19](p87-94),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智能翻译等手段,将我国文化转化为易被他国接受的形式,减少“文化折扣”,保留中华文化底蕴的同时,满足异域“他者”的审美期待。

未来,我国应充分运用5G、区块链等技术优势和深厚的文化资源优势,打开文化发展的国际化新思路,以多重维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底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承载和形象传达焕发新生机,昂扬阔步迈向国际舞台。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融入国际竞争潮流的实践来回应“中华文化要往何处去”的时代之问,运用数字化手段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展现恢宏文化气象,书写新的时代篇章。

四、结语

文化是习得的,同时又具有流动性,其传承与创新手段也应与时俱进。数字化链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资源共享性、多元性、广受众性为核心的优势,开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发展新征程。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需顺应数字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的逻辑进路,将文化、科技二者互嵌共生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广泛深入探索资源整合、全景呈现、沉浸体验、文明互鉴等实践创新路径,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的立体重构和生动再现,在国际文化竞争中取得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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