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航空路小学 廖秋洁
长期以来,艺术类学科在我国义务教育体系内存在感较弱,教学活动普遍有形式化特征,严重影响了美育效能。为扭转中小学教育体系中“艺术学科”的不利境况,切实提升美育教学水平、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部于2015年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中小学艺术教育测评制度及细则,旨在系统性培养中小学生艺术审美素养与人文素养。然而,从现实维度观察,广大中小学对“艺术素质测评”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诚然,“艺术素质测评”概念的提出,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中小学艺术课程教学理念、资源、方法等的改变,但要全面改进中小学艺术类学科教学现状,还要在聚焦特定对象、有的放矢的基础上,兼顾“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相统一的原则。小学音乐作为基础教育艺术学科之一,有待对其教学策略进一步改进。
根据《办法》及“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附表的阐述,对小学音乐教学提出的改进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客观上,《办法》制定的最主要依据,是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艺术类学科存在的弊病,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教学职能单一化”。现实中的小学音乐教学,侧重于“狭义的艺术能力”培养上,如唱歌技巧、舞蹈动作等,狭义的教学目标必然造成教学职能的单一性,具体表现为音乐知识经验的单一方向传递(由教师向学生传播),最终通过学生的音乐能力掌握程度进行判断;《办法》倡导小学音乐教学职能的多元化,除了要关注学生在音乐课程方面的学习外,还要进一步深入学生音乐生活场域,注重音乐实践、音乐鉴赏、音乐创作等指导。除了关注学生音乐学习成果之外,还要在教学过程中加强音乐态度、情感及价值观的培养,让小学生能从音乐经典作品、音乐参与活动中领略到艺术的魅力,特别是借助音乐教学场景及内容,鼓励一些具有音乐特长的小学生深入学习,为将来走上艺术生道路夯实基础。
传统意义上的小学音乐教学并不关注“教学目的差异性”,也可以说,在教学目的定位上存在“以教师为中心”和“以学科为中心”的特征,进而形成了一视同仁的教学目标体系。由此导致的后果便是,教学过程缺乏层次感,将音乐优等生、中等生、学困生等混为一谈,造成音乐美育效果的平庸化;《办法》的核心内容是“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测指标体系”,该体系规避了教学目标不清晰、不对称的问题,实现了很好的梯度化区分机制。在形式上,依照《办法》可以将小学音乐教学目标划分成三个等级,其中“基础指标”面向全体小学生,教学目标设定范围包括课堂之上、课外活动,并不以“必须达成目标”为教学前提,而“学业指标”涉及具体的音乐学科知识、技巧、经验等,包含了小学音乐教学必须达到的目标。最后一项是“发展指标”,依据相关要求,教学目标设定主要面向有音乐天赋的学生,教学目标等级也最高,旨在实现个别学生音乐造诣提升、个性化发展。机遇梯度化教学目标的设定,能确保每一名小学生都受到音乐文化滋养和音乐艺术熏陶。
相对于“语数外”等主要学科而言,小学音乐课程的教学评价是缺乏严谨性、严肃性的,一般是音乐教师决定小学生学期和结业音乐成绩,而现实中,小学音乐考试并没有系统的、客观的标准,这导致教学评价非常主观和随性。例如,在学期结束之际,在课堂上组织小学生进行“音乐期末考试”,或唱一首歌、或跳一段舞、或提问几个简单问题,音乐成绩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效价值,教学评价功能也难以体现;《办法》明确提出了教学评价定量化的要求,并结合艺术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合理的教学评价方式,即“90分优秀”“75~89分良好”“60~75分合格”及“60分以下不合格”。随着教学评价定量化的要求,小学音乐传统教学评价方式也必然要改进,从音乐教师角度出发,要明确评价什么、评价途径、评价标准等,特别是要消除评价主体的单一性,例如,由全校音乐教师组建评价小组,定期展开“基础评价”“学业评价”“发展评价”等,此外引入“师生共评”“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方式,综合各方面评价得分,给出最合理的评价结果。
在小学音乐美育效果低下的原因中,最突出的一项就是音乐教学缺乏系统性,即作为一门音乐艺术为核心的课程,小学音乐教学普遍存在碎片化、随机性的问题,这导致音乐学科虽然贯穿小学教育整个过程,却难以像“语数外”主要课程一样,体现出学生的学习效果变化;《办法》明确提出,在分年级阶段进行评测的基础上,学校层面要如实地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评测结果,以此生成学生素质教育档案。具体到小学音乐教学活动中,必须改变传统教学活动组织、评价、考核等方式,促使小学音乐教学信息档案化。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可以动态地、连续地反馈小学生音乐素养的培养过程,另一方面,也能为将来走“艺术生”发展道路提供参考。同时,为每名小学生建立音乐教学信息档案,也可以观察学生在艺术教育方面的发展情况。
为实现小学音乐教学职能多元化,可从创设多元化的小学音乐教学情境切入,逐步建立起小学音乐教学实践的多元化体系。“多元化音乐教学情境”是对小学音乐教学活动多样方法、途径、资源等的总称,其创设目的在于,规避掉“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单一形式,从而让小学生从多个角度体验到音乐艺术的魅力,激活音乐兴趣、形成学习动力,同时也为“音乐艺术素质测评”提供落脚点。要说明的是,这一改进策略是具有科学依据的,按照多元智能理论解释,每个学生在音乐艺术方面的领悟能力存在差异。如一些小学生对旋律非常敏感,而一些小学生更善于理解音乐情感、进入音乐境界,再如一部分小学生虽唱功不行,却擅长乐器演奏。多元化音乐教学情境可以满足不同类型的小学生需求,在具体的改进策略应用方面,可以结合具体的课程内容,在固定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展开拓展。
以人音版小学音乐三年级下册《杨柳青》为例,常规教学过程中创设的情境,主要用来贴近民歌背景、曲风,旨在让小学生了解“江苏民间小调”的特点。而一旦进入正式教学状态,情境单一的缺陷就会暴露出来,教师更多地关注如何将唱歌技巧传授给学生,从而人为地抑制了小学音乐课教学职能。以激活小学生学习这首民歌的兴趣、动机为出发点,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先设置一个“本地方言歌曲”的情境,让学生在正式学习《杨柳青》之前,完成“本地方言——江苏方言”的情境过渡,这样有利于小学生积极学习歌词中的方言音,如晨(cen)、这(ze)、石(se)等,为后续“教唱歌”环节夯实基础。另外,在教学方法、途径等方面也进行多元化,如放弃“教师教一句、学生跟一句”的僵化做法,按照本节课“聆听”的要求,先让小学生多听几遍,然后直接尝试去唱,教师可借机观察小学生的音乐领悟能力的差异;在《杨柳青》曲目基础教学完成之后(以掌握歌词和熟悉唱法为准),再创设互动式、竞赛式、协同式等不同教学情境,如协同式教学情境下,节奏感强的学生负责敲木鱼、唱功了得的学生为“主唱”、会传统舞的学生随机表演舞蹈等,在这样“多元化教学情境”下,充分发挥每一名小学生的音乐主观能动性。
结合《办法》对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指标的分级可知,小学音乐教学目标并不是唯一的,基于“小学音乐教学职能多元化”的要求,在面向小学生的音乐教学过程中,应主动为他们建构分层式的学习途径,以满足不同音乐天赋、需求的小学生,实现音乐个性化学习效果。直观上看,分层式教学并不是一个新鲜主张,但作为它的相对面,即以小学生为主体的“分层式音乐学习”,则要彻底改进传统的教学内容表达模式。这是因为,传统意义上的小学音乐分层式教学,是教师依据自身的经验,对小学生音乐素质做出判断,再提供不同难度的音乐学习资源、提出高低差异的要求,小学生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彰显。分层式音乐学习途径的建构,则是按照《办法》中“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实现的,教师完全可以借助可视化手段,将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转移到小学生手中。
必须声明一点,“可视化教学手段”在构建分层式音乐学习途径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一方面,它直观、生动地向小学生展示出“不同层次的难度”,方便小学生根据自己的音乐经验、喜好、条件等进行自我定位。另一方面,它为小学生提供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必要条件,便于在课外活动和校外学习场景下展开。例如,在《杨柳青》曲目课堂教学之外,教师为学生提供视频、图片、微课、思维导图等“可视化资源”,不需要教师对学生进行能力分层,小学生自己就能够“自然分流”,进入最符合自身能力、需求、兴趣的学习状态;比如说,教师设置“三级目标”(会说、会唱、会演唱)前提下,让学生课下复习、自主提高,能力最差的学困生更青睐于“江苏方言”的学习资源,而中等生会将重点放在“教唱歌”的微课上,至于音乐天赋较好的优等生,歌曲方言、节奏等不在话下,会更倾向于“边唱边舞”的教学视频。虽然“采取分层式教学模式”与“构建分层式学习途径”原理一致,但通过可视化教学手段,后者更有利于突出小学生的主体地位。
显而易见,在艺术评测背景下探讨小学音乐教学的改进策略,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改进小学音乐课程评价模式”。从问题出发,为小学生构造音乐课程量化评价模式,就是为了消除“胡子眉毛一把抓”的评价现状,一则是为了让评价变得主次分明、更合理,二则是让评价发挥参考价值、有迹可循,三则是避免音乐教师主观意识影响,影响小学音乐美育效果的真实性。
第一,因地制宜、分清主次。必须承认的是,我国不同区域、城乡之间的音乐教育水平存在巨大差距,小学音乐课程量化评价模式并非“铁板一块”,它在《办法》的二级指标之内是可以浮动的,如“课程学习”的分值为25、“课外活动”的分值为15,两个指标都属于“基础指标”(一级指标)之内。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教师可以在二级指标内容上灵活设计,如降低对“出勤率”“参与度”的考核,提高对“音乐兴趣小组”“音乐社团活动”的表现重视,换言之,就是根据本地小学音乐教学的现状,为评价内容设置不同的要求。
第二,因材施教、重视基础。在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中,学业指标所占的分值最高(50分),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二级指标)均为25分,这提醒小学音乐教师在量化评价过程中,必须提高对“双基”的重视程度,如音符记识、歌曲体裁、独唱合唱等,可按照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总分值等比例分配,如基础知识下划分10项评分内容,则每个评价占2.5分,以此类推。
第三,因势利导、拓展延伸。《办法》做设计的测评指标体系中,包括了一个“加分项”(10分)。借鉴这一做法,在为小学生构造音乐课程量化评价体系过程中,也可以因势利导、拓展延伸,进一步增强小学音乐美育效果。例如,小学生在戏曲、戏剧、传统民乐演奏、西洋乐器演奏等方面有所积累,可以作为一个“音乐特长评分项”,这样既能引导小学生主动学习更多的音乐知识技能、接触更丰富的音乐文化熏陶,同时也为创新音乐课程量化评价模式提供了启示。
立足“互联网+教育”生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能为小学生建立本地化的音乐教学档案,结束小学音乐美育功能不系统、不持续的缺陷。从技术层面说,建立小学生本地音乐教学信息档案并不复杂,由音乐教师具体负责,采用视频文档、EXCEL表格等简单形式即可,有条件的小学可以专门建设“音乐素质评测档案系统”。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让音乐教学信息档案发挥参考价值,特别是在升入中学、高中之后,作为评价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依据。从美育的特征来说,一份完整的音乐教学信息档案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小学生的“音乐双基”评测成绩,即1~6年级的音乐课程学习过程中,是否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方面达标,这是判断一名小学生能否走艺术道路的关键信息。其次,小学生在音乐实践方面的综合信息,如音乐兴趣小组参与情况、音乐会演方面承担过的职务、参加过的校外音乐辅导经历等,此类档案信息,足以判断小学生的音乐兴趣及发展动向。最后,小学生音乐特长方面的记录,如获奖情况、传统音乐艺术学习等。
综上所述,立足艺术测评背景探索小学音乐教学,在“改进策略”的制定上是具有清晰的指向性的,不能以常规的、宽泛的“教学创新”看待,重点在于建立符合本地化的小学音乐教学评测体系,突出量化评价的优势,不断完善小学音乐教学信息档案,这是提高音乐美育价值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