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亦青 濮阳市总工会
事业单位工会承担着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管理职工档案、协调离退休职工工作等重要职能,在劳动关系气氛的营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政策的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的运营与发展受市场环境的影响逐渐增大,工会实践的空间不断被压缩,其职能作用也逐渐减弱。最近两年国家提出构建和谐劳动环境的构想,工会的职能作用重新引起社会的重视,但从目前事业单位工会实践的落实情况来看,仍不够理想,工会组织还需要深入分析当前问题,积极探索改进方向。
工会实践就是工会履行法定职能的过程,不同的工会职能体系所体现出的工会实践也是有所不同的。我国工会职能围绕维护劳动者权益、推动组织生产建设、参与公共管理、组织教育活动等四个基本维度展开,但随着市场化建设的加快,各项工会职能在履行过程中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工会组织也逐渐被边缘化。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事业单位平稳持续发展的号召,总工会提出“两个普遍”来规范工会实践,提振工会实践效能,但在当前新经济时代背景下,会否出现新变化、新成果仍需要更多实践经验以供观察[1]。
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存在于劳动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基本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气氛则是对劳动关系质量进行衡量的一种尺度和方式。目前我国针对劳动关系气氛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少,大部分研究者是利用组织氛围理论对劳动关系进行研究,换句话说,我国的劳动关系气氛理论更多是基于组织氛围理论发展而来的。不同研究者对劳动关系气氛的研究角度不同,概念界定也有多差异,总结来看,劳动关系气氛一般包含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发生在劳动场所;描述和评价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实践;受到员工、管理者与工会及其相互作用的影响。
工会是由职工自愿成立、结合形成的群众组织,代表的是工人阶级,具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体的基本职责。我国工会法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机关应根据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且工会本身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其独立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合并。我国在全国范围实施的工会制度是在劳动关系层面的民主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依托事业单位而建立,但自身制度、职责、管理办法都具有独立性。事业单位工会的管理制度一般分为两个主要部分,一是为维持工会运行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如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审查制度、会员大会制度等;二是为保证工会职能实现的实践管理工作,如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女职工工作制度、会员评价制度等[2]。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已经组建了工会组织,覆盖率超过95%。工会会议基本能定期召开,会议秩序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工会活动得到进一步丰富,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加强。从相关研究数据来看,针对HS一地的事业单位工会会议数量明显增加,参与工会活动的职工人数也有所增加。从整体来看,事业单位工会实践的有效性得到增强,尤其在最近两年,事业单位职工对工会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有所提高。但从工会职能的实现、各项工作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事业单位工会实践现阶段仍存在一些不足。
近几年以来,事业单位对于工会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降低,随着政府对官员的削减,一直信奉的是“精兵简政”的人才管理队伍,而事业单位的人力数量庞大,但是为了裁剪人员,不得不裁撤工会工作人员,而工会工作人员大量减少,也导致工会部门的重视程度被降低,在平时的工作中缺少话语权。通过对一些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进行调查发现,许多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缺乏活动场所,难以开展各种工会活动,导致工会组织不够了解企业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而且当企业职工的生活或工作出现问题时,工会组织缺少话语权,难以帮助职工解决这些问题,工会组织在工作中没有发挥自身的作用,长此以往,工会工作人员逐渐对工会组织失去了信心,甚至有许多企业职工不知道能够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前事业单位工会实践的主要问题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组织结构设置不科学。部分工会干部都是兼职,普通干部的职务划分并不清晰,而且事业单位内兼任工会主席的一般都是部门领导或单位管理者,当职工权益与单位权益相冲突时,处理协调时容易产生“左右为难”的情况。
二是工会干部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职工维权意识不足。工会是党和群众之间的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言人和拥护者,因此工会领导要具有服务意识和能力,说群众语言,走群众路线,为群众办事。尽管工会法规定工会领导可以由工会成员按照规定的程序推举产生,但现实中工会主席等领导往往先由党组织提出,然后交给工会进行讨论选举,这样产生的工会领导往往存在群众基础薄弱、群众信任感不足的问题,自身的群众意识也有待提高,工会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较远。另外,一些观点认为工会工作轻松而简单,不需要较高的学历水平和专业背景,谁都可以胜任,于是很多事业单位的工会干部都是从其他部门抽调来的,或者聘用一些离退休人员来负责工会工作,这些人员有的年纪较大,观念陈旧,不适应信息化社会下的工会工作。有的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也不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导致工会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但是,现实中民主管理缺乏很好的实际效果。尽管最近两年来职工对工会、劳动权益的认识在不断提升,但根深蒂固的“安分守己”“明哲保身”思想并不容易被打破,很多职工在面对合法权益无法被保证时,在处理起来顾虑较多。同时,尽管关注工会实践的职工越来越多,但参与到工会实践与民主管理活动中来的职工数量并没有显著增加,职工代表大会的实际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是维权机制难以保障落实。事业单位虽然建立有工会,但针对职工权益问题的讨论、方案制定等却很少经过工会讨论和通过,职工问题也难以通过工会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解决,涉及职工实际事务的内容很难借助工会途径得到落实[3]。
面对当前问题,加强事业单位工会实践效果,也应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在工会内部建立科学的组织结构,为工会干部划明职责范围,并借鉴其他工会组织经验,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干部行为与工会实践组织流程。因为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中的工会组织并不健全,工作开展也不到位等等问题的出现,让我们不得不进一步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其实鉴于此,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还是工会组织内部缺乏具备工会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要想把工会工作强效有力地开展起来,提高工会职工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就变成了第一要义。另外,工会主席、工会管理人员、工会干部都应通过职工选举产生,避免工会与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重叠,影响各项工会实践活动的开展。
第二,强化工会实践的教育职能。这包含两方面工作,一方面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转变职工对工会实践的认知,增强对民主管理的认同,提高对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同时加深职工各项政府工作、国家政策的认识,深化对改革与创新的理解;再通过业务知识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专业水平,加强职工对新技能、新知识的学习,增强其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能的能力;通过综合素质教育,拓展职工视野,更新职工的文化理念,丰富职工业余生活,进一步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者、领导层的教育,着力宣传“工会法”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领导对工会实践的重视与认识,并号召单位领导跳出既定身份,参与到工会实践中来,从而为工会实践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第三,保障维权活动的实际落实,使工会实践真正参与到事业单位中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工作中去,切实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资源公平分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而努力,真正成为职工与单位沟通的桥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工作方法都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改变。事业单位的工会工作,也应当与时俱进。首先,工会工作制度应该不断完善。工会应对以往的各类规范进行整理,改进过时的制度再贯彻落实。其次,工会应提高工作形式及策略的针对性。工会干部要仔细调查职工们的个人情况,并录入信息库中,通过动态管理,工会可对不同职工实施最合适的服务方式。最后,在举办活动时,工会可在举办被群众所喜爱的传统活动的同时,引入一些符合时代潮流的、有意思的新活动。这样,职工会觉得新颖有趣,从而更积极地参与进来。
首先,根据国内外学者对工会的调查结果,组建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的企业与组织,其内部劳动关系气氛相对未进行工会活动的,普遍更加积极,这说明工会化对事业单位劳动关系气氛具有正向影响,这是已经确定的[4]。其次,从工会实践的角度对这种影响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事业单位工会实践对劳动关系气氛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工会实践中的教育活动能够显著提高职工对工会活动的积极性与参与度,对劳动关系气氛具有积极影响,同时通过教育活动职工对工会实践的认识及对民主管理、政策文件的理解也有所加深;第二,各项服务活动,比如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慰问、国家政策宣传等,能够有效拉近单位与职工间关系,促进劳动关系气氛的积极发展;第三,工会维权与对劳动关系气氛具有消极影响,这也是部分职工不希望参与工会活动的主要原因,认为维权活动不一定能提升自身权益,反而会导致单位内工作环境更加僵化、冷漠。
从总体来看,工会实践对推动事业单位和谐环境建设,促进单位民主管理发展有积极意义。工会实践对劳动关系气氛的影响要增强正面效果,避免负面效果从研究结果来看,一方面,在事业单位内开展教育活动、服务活动等工会实践基本能够得到职工认可,工会应从职工实际需求和工会条件出发,进一步规范各项活动的流程、方法,提高职工满意度,进而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工会活动中来。另一方面,由于在我国受社会文化影响,职工只有合法权益始终无法得到有效维护,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维权,一旦需要进行维权时,劳动关系气氛已经降到较低水平了,而工会维权一般难以立竿见影,职工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这又会导致职工对单位的信赖感进一步降低,从而使劳动关系气氛更加消极。而久之,消极的劳动关系气氛与工会维权活动形成联结,职工一想到维权活动,就会产生消极的想法,进而导致劳动关系气氛的下降。从这一点看事业单位工会应进一步加强对工会法、劳动法相关内容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维权意识与民主观念,并积极主动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争取劳动利益,使维权这一工会的基本职能成为工会的日常工作,逐渐形成普遍的维权氛围,不断提高职工的接受度,从而转变固有认知,形成对工会实践与维权活动的正确认知。
工会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在劳动关系领域的有效体现,工会始终代表着工人阶级的利益,工会实践必然是为了争取劳动者权益而开展的各项活动。事业单位工会实践不仅是对职工生活的关怀、合法利益的维护,而且是连接单位与职工群体的桥梁,能够加强双方的沟通,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和谐单位建设。尽管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工会实践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但从发展趋势来看,还是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的。无论是工会工作者,还是企事业单位职工,都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断推动工会实践的落实与发展,使工会实践真正成为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劳动关系民主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