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女袜特征及功能转变解析

2022-12-17 07:26戚欣晨孔凡栋
关键词:丝袜腿部针织

戚欣晨 孔凡栋

(浙江理工大学a服装学院b国际时装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传统女性在封建男权社会的压迫下,失去个人存在的自由,成为男性的附属品。至民国,西方文化和着衣观念传入,纸媒的宣传以及各种新思想交替的影响,女性自主意识觉醒,从缠足到放足,再到裸足,袜子作为足部的贴身服饰起到了关键作用,是民国女性服饰变革的重要案例。近年来,学界对民国女性袜子的研究偏向于关注它的基本特征或流变发展的基本脉络,忽视了袜子作为足之内衣的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开展针对民国女袜的专题研究,分析女袜在演变过程中的代表性元素及其携带的效用功能,释读其功能转变的动因及物态表征。

1 民国时期女袜类型分析

通过对近现代期刊、杂志、书籍以及博物馆中与民国时期女性袜子相关的照片的收集,并将照片与同一时期的报纸杂志、名人传记、小说等相关描述进行对比,可将民国时期的女袜分为四大类:裹脚布、传统布袜、纳底线袜和针织袜。裹脚布为缠足女性所用,部分女子在裹脚布外还套有白布袜;传统布袜在民国以前为家制布袜,民国后渐为机织布袜,坚韧耐用;纳底线袜是纳有布袜底的针织袜子,是布袜与线袜的结合体;针织袜于20世纪初由国外传入国内,因此也称为“洋袜”,最初由几个通商口岸的外国商店售卖,由于贵而不耐穿,用的人较少,后随着技术的进步与机器的引进,国内针织袜厂逐年增加,自产自销,使用人群逐渐增加。[1]

随着反缠足运动的兴起与发展,在布袜、纳底线袜和针织袜中,根据尺寸差异,缠足女性的袜子还可分为金莲袜和放足袜。金莲袜,也称“小脚袜”(三寸左右),为缠足女性所穿;放足袜,又称“放大脚”(三寸半至五寸),是给缠过小脚,后来又放大了的女性穿着。[2]

针织袜根据材质的不同,有棉线袜、麻纱袜、丝光袜、真丝袜和尼龙袜等。棉线袜是民国女性针织袜子的主要类型;麻纱袜是用高支纱织造而成的袜子,兼具棉的柔软和麻的滑爽,不起毛,比棉线袜光洁耐穿;此外,人们将纱线经丝光机练过,采用加工工艺使纱线更具光泽感,由这种丝光面料制成的袜子被称为“丝光袜”,将其穿着在身上时,在自然光线下,腿部中央会形成一道玻璃丝光,使腿部更立体而纤细;丝袜受众群体小,以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追求个性解放的女性为主,最初由真丝织成,1938年后被性价比更高的尼龙袜所替代。

针织袜根据袜筒高度,可分为短袜、齐膝中筒袜和膝上长袜。其中,膝上长袜根据穿戴方式的不同,还可分为吊带袜和松紧带袜。由于长袜穿着时易滑落,则用吊袜带加持,此类为吊带袜;松紧带袜的袜口设有罗口,紧贴腿部,是现代常用的针织袜类型。

2 民国时期女袜造型特征演变解析

2.1 造型样式由平面紧缠式向修身贴体式渐变

从民国女袜的发展来看,样式结构以一开始一片式的裹脚布、宽松的布袜,再到合身的针织袜的引入,使女性足部从束缚走向健康释放,得到了身体的解放。但其中的演变并非一蹴而就,虽然在样式结构上总体呈平面紧缠式向修身贴体式转变,经实物和历史图像辨识,加之文献分析考证,具体演变过程为渐变,即存在过渡样式。我国古代女性为迎合以小脚为美的足部审美观念,导致缠足风俗盛行,裹脚布则是女性为迎合小脚美观念而将足部裹成“三寸金莲”的辅助工具,呈长条状,穿着前先将足部除了大脚趾以外的4个趾头压向足心,再用其对足部紧紧缠绕固定,为平面紧缠式(图1a)。随着反缠足运动兴起,在针织袜传入中国以前,女子着布袜(图1b),由袜底、袜帮、袜筒3部分组成,以土布裁剪缝制而成,按脚形托上袜底,其形似靴子,整体形制较为宽松,部分为防止掉筒则在袜口设系带,为宽松套足式,常搭配布鞋穿着。20世纪初针织袜传入中国,加之西风东渐盛行,女性由布袜改穿针织袜,但由于针织袜子的袜底易破损,部分女性则通过缝制布袜底以耐穿,为纳底线袜(图1c),其是国人为增加实穿性改制而成,相较布袜更具美观性,较针织袜耐穿性更强,此时还是搭配着布鞋。后随着高跟鞋的传入与丝袜的流行,女袜直接简化成一种形式,即布袜底消失,改为柔软的针织面料,如图1d所示,其造型特点是从足部到腿部,完美呈现了足腿部的曲线与形态,从脚尖到腿部,每一寸都和腿部紧密吻合,能更好地修饰腿型,具有较强的包裹性和贴合度,为修身贴体式,是现今的常用样式。1929年,女学生之礼赞《白衫黑裙长筒袜》中一小段写道:“白的衫,黑的裙,长筒袜儿——圆脚胫。”[3]修身贴体式的长筒袜被认为是女性的新潮美态。

图1 女袜演变过程中的四种基本形制

2.2 织物表征呈现轻薄透明的发展趋势

材质是构成织物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也是织物造型设计依存的媒介。民初受传统封建礼教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处于较保守的阶段,女袜以具有良好透气性与吸湿性为主的实用、价格低廉的面料为消费主流。同时,民国时期宣扬朴素去饰的思想观念,以实用为导向的服饰面料广受推崇,女袜以布袜和棉线袜为主。随着丝袜的传入与流行、身体解放运动的开展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袜厂对织物纱线的制造由粗纱向细纱改进,线袜与丝袜的质地越来越轻薄细腻,质感也更柔软舒适,如由高支纱织造而成的麻纱袜,较线袜更为薄爽美观。袜子轻薄的形象特征能很好地表现双腿美的线条与姿态,同时将腿与足的形象刻画得更为含蓄而大方,因而深受女性喜爱(图2)。30年代受国外裸足风的影响,丝袜开始向透明的方向发展,女性腿部肌肤逐渐从袜子中显露出来。其中,透肉的丝袜薄如蝉翼、透明如玻璃、具有玻璃般的光泽,亦有“蝉翼袜”“玻璃丝袜”等称号,1941年良友杂志就有以穿这种丝袜的女性形象为封面(图3)。袜质的透在遮与露之间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衡点,它在避免肌肤的完全裸露的同时代表着一种充满诱惑力的女性之美。就算已至冬天,也穿薄薄的丝袜,卿孙《咏女子冬日穿丝袜》一诗写道:“北风猎猎过街冲,冻煞红妆白玉跌。却为时髦轻遮束,素娥原有耐寒肤。”[4],大有“腿可断,衣裳不可不短,丝袜不可不穿”[5]之慨。“薄、透、露”的丝袜成为时尚女性的新装扮。

图2 1941年良友杂志封面

图3 1941年良友杂志封面

2.3 色彩层次由单一向多元发展变化

裹脚布为白色,布袜以青、白色为主,针织袜最初是白色的,后受西风东渐的影响,人们逐渐脱离传统封建等级的色彩观念,在色彩的选择上趋向自由平等,认为“每种色彩,都有它的美丽之处,有它居于最重要地位的机会”[6],其色逐渐丰富。同时,在身体解放运动影响下,追求个性解放,凸显个人风格的民国女性在袜色的选择上自由大胆,促进了这时期女袜色彩的繁荣。据当时位于上海的中华第一针织厂使用的“菊花”牌袜色样本记载,其色共有18色之多,有乳白、墨黑、粉红、淡黄、土黄、湖蓝、普蓝、藏青等。[7]虽然色彩不存在等级区别,但从色相上看,女袜颜色以低纯度为主,追求素雅的色调,可见,在自由平等的色彩审美观念下,袜子色彩在以个人审美为导向的同时,还受当时社会普遍的色彩审美倾向的影响,呈现朴素淡雅的特点(图4)。与此同时,受国外裸足风的影响,丝袜颜色开始由杂色向肉色集中,假以裸腿的效果,深受女性喜爱。

图4 自由平等与典雅和谐的色彩审美

从单位袜子的色彩构成来看,主要分为主色和辅色两部分,主色指构成袜子整体视觉形象的主体色彩,辅色指占比较小、用于装饰的点缀色彩。民初无论是布袜还是线袜与丝袜,均以素色为主,后随着下装逐渐缩短,腿部的裸露为袜子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为增加女袜的装饰性,部分线袜的袜筒上则开始以辅色点缀,常以浅色为主体色,深色为点缀色,以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较素袜更具观赏性,如条纹袜、格菱袜(图5)。可见,无论是袜子整体的色彩审美还是单位袜子色彩元素的构成,均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

图5 单位袜子色彩元素的构成

3 民国时期女袜功能的转变

3.1 从“袜以禁足”到“袜以容足”

我国古代妇女缠足风俗历史悠久,研究大多认为,缠足行为成俗于宋,并日渐兴盛于元、明、清,从束足纤直到金莲三寸,小脚成为尊卑等级与礼教的象征,代表着女性之美。女子着金莲袜,袜里面用裹脚布将足部紧缠。缠足亲历者秀贞女士回忆道:“故侬年甫七龄,阿母即为侬开始拗莲……取长约六寸、宽约二寸之棉布条,将余大趾下之四小趾紧靠一处,压向足心,即用裹布层层束之。”[8]人们以小脚为美,紧缠足部为正统。缠足是对女性身心的束缚与压迫,同时也是社会限制女性身心自由的一种有效手段[9],女性的自然体被任意物化,而裹脚布则是限制足部正常发育、实现这一手段的重要工具。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与思想觉悟的提高,人们开始反思传统的审美取向,重新认识缠足的本质和危害,1907年《论缠足之害》一文提出不能“强压妇女,借供好玩”,像缠足这种“残其肢体,以求悦目娱情”的恶俗应该被废除,使世间人人“各尽其性,各尽其权”。[10]旨在女性身心的全面解放与发展,倡导对人性、人权的关注。思想开明的女子及城市女性开始放足,“三寸金莲”走入了“解放”小脚的进程,1922年的记录显示“除内地及偏省份外,其余均解放缠足”[11]。女性足部的审美观念从以小足为贵向以天足为美转变,紧迫的裹脚布阻碍了足部的发展,因此被女性舍弃,转而主张“袜宜长大,使足趾得以自由活动”[12],满足足部自然发育和舒适活动为原则,放足袜、小脚线袜等应运而生。

3.2 从“袜以适足”到“袜以适人”

缠足使女性行动艰难,做事不便,被完全限制在家庭之内[13],生活场景的限制使女袜类型单一、无差别化。放足运动打破了身体束缚,解除了行动禁忌,女性独立意识增强,都市妇女和进步女性走出以家庭为中心的狭窄文化而进入强调个人价值的城市社会,开始作为独立的个体将目光集中到个人发展和社会事务上。职业女性和学生群体出现,不仅有了自己的学业、事业,也开始参与体育活动、宴会和舞会等,并通过穿着来达到目的性交际地位,她们选择服饰的自由意识逐渐被唤醒,显示个性形象时的审美天性不断得到释放[14],仅具有御寒、护足等实用功能为主的布袜已无法满足民国女性新的生活方式,开始追求袜子的适用性与装饰性,通过装扮身体使个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环境。譬如1913年7月10日《教育杂志》刊登“取缔女学生之服装”中训诫女学生效妓装着红袜,青楼女子由于职业所需,在着装上更为大胆,通过穿鲜艳的袜子来吸引客人、取悦于人或交际应酬,但对于具有一定学识且作为模范的学生来说,有伤风化,故规定在校学生“袜用白色,不准着红”,如有违背则“开除或永远驱逐学界外”。[15]此外,在运动场合下,女性穿防磨脚且吸湿性能好的棉线袜和适于运动的短袜;在舞台表演中则穿轻薄的长丝袜,其既美观还可以保护腿部皮肤不受伤害。正如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中所提到的穿衣作用:“今日民众需要之衣服之完全作用,必要能护体、能美观、又能方便不碍于作工,乃为完美之衣服。”[16]此时,袜子进入作为穿着体面的服饰进行社交的阶段,为适应社会角色、满足社会需求而饰。

3.3 从“袜以掩身”到“袜以彰人”

民国以前,受传统封建礼教的影响,宽袍大袖的服装形制与层层叠叠的穿着方式,掩盖了人们的身体曲线,女子足腿部一直都处于被外衣所遮蔽的状态,是不得裸露的禁区,其形体美与自然美难以借助服饰来表达,更不用说身体的裸露——裸腿赤足被视为无礼或无耻的行为,甚至被认为是女子放浪淫靡的象征。民初受传统封建礼教的影响,女子露出双足和双腿属不雅风气,随着下装渐短,她们以穿长筒袜避免腿部肌肤的裸露,正如《关于裸腿的出现》中写道:“几年以前,短裙运动风靡了全世界。中国女装的旗袍也截短到膝盖以上。于是长筒丝袜便开始流行起来。富有曲线美的大腿便浮动到每个都市上。”[17]修身贴体式的长筒袜的使用唤起了女性对身体的新的思考和认知,并成为女性展示个人形体之美的一种方式。30年代,各个媒体杂志多次刊登西洋妇女裸照,强调女性胴体之美,西方以人体为美的审美观念冲击着封建社会国人以人体为不洁、视妇女身体为污秽的观念。同时,受国外裸足风的影响,部分女子以短袜露腿或不袜而履为时尚,从腿部曲线的显现到肌肤的裸露,袜子成为一种展现女性体态“美”的存在,不仅在造型式样上呈现修身贴体式,还通过从袜质的透明化呈现肌肤美感,强调表现女性身体的性感与裸露,如修身贴体的长筒袜、玻璃丝袜、丝光袜等等,肉色的丝袜使肌肤光滑,肤色匀称,彩色的丝袜则让女人扮演出另一风情。以袜子来掩藏身体的动机的弱化,正是女性对于身体的认识渐渐回归自然和理性的体现,时人不再认为显露性征是取悦异性、有碍风化的丑事,而是展现女性特质及个人审美的常事,她们不再刻意掩盖“自然的”身体或“真实的”个性,而是开始通过借助袜子来彰显人体美与个性美,袜子成为女性展现个人的途径之一,并渐次地将女性的足腿从污名中解放出来。在诸多袜子中,丝袜是展示女性腿部魅力的最佳选择,同时也是女性对美与自由的追求的一种物化表现,它把不能露腿的固有偏见打碎,推翻了我国古代服装遮羞蔽体、服从礼制的旧观念,翻开了美的新篇章。

4 结语

民国女性从缠足到放足、再到裸足,有意识地去展现个人自然的形体特征,在其主体意识不断觉醒的过程中,袜子不再作为禁锢女性“自然的”身体或“真实的”个性的工具,而是成为一种新的审美体验及身体语言。民国女袜造型样式由平面紧缠式向修身贴体式渐变,显现足部自然形态,展现人体曲线之美;织物材质以实用的棉麻纤维为主,并通过对织物织造的改进,强调表现女性身体的性感与裸露,女性腿部肌肤逐渐从袜子中显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丝织物的设计制造向轻薄透明的方向发展;女袜色彩层次逐渐丰富,以黑白为主流,或艳而淡者,典雅和谐,其中丝袜呈现向裸色转变的发展趋势,无论是基于袜子整体的色彩审美还是单位袜子的色彩元素构成,均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

民国女袜从对女性身心的压迫、隐藏,到松绑和解放,走向人性关怀,从“袜以禁足”到“袜以容足”,从“袜以适足”到“袜以适人”,再从“袜以掩身”到“袜以彰人”,终以满足足部自然发育和舒适活动为原则,在为适应社会角色、满足社会需求而饰的同时彰显个人的形体美与个性美,成为女性装扮自身的自治领域,极具现代美感,是民国女性追求自由的利矛,更是女性走向独立自由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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