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媛
(长沙师范学院,湖南 长沙)
乡村振兴,文化先行。随着人口形势的日趋紧张,农村贫困地区的衰落、衰败现象更加严重,其根本内因在于教育缺失引发的乡村贫困代际传递。加强教育,是扭转乡村颓势的长远策略,也是促进国家各地区均衡发展、如期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战略。教育体系的完善,既包括正规学龄范畴内的中小学教育,也包括学龄前的幼儿园教育。作为教育的启蒙时期,学前教育对农村青少年的成长发挥着更关键的作用,完善幼师队伍建设,是改变贫困地区教育现状的重要途径。
总体上来看,我国幼师队伍建设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分别是奠基阶段、恢复阶段、快速发展阶段。
1.奠基阶段(1951—19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师资力量匮乏,是当时面临的首要教育难题。1951年,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召开,首次提出“正规师范教育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方针,为幼师队伍的快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指导理论体系,幼师建设逐渐步入正轨。前两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完成,显著改善了整个社会的物资供应,也为幼师队伍的按计划扩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1951年到1965年,我国幼师队伍在从业数量和学历水平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步,人数方面,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师数量从1951年初的0.2万人上升至1965年的6.18万;学历结构方面,仅1955年到1957年,拥有中等学校学历层次的幼师人数,即从2万人上升至3.5万人。
2.恢复阶段(1978—2001)
1978年,发展停滞多年的幼儿园教育体系建设进入了恢复阶段。有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奠基性建设,到1979年,我国专业幼师类师范院校已有22所,高等院校数量的增加,保障了幼师队伍建设的专业性和持续性。从1980年到2001年初,我国教育部先后出台多份指导性文件,对发展中的幼师建设进行规范指导。其中,1989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首次对幼儿园各岗位人员的专业资质做出明确要求,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将幼师的师范学历,以教师资格的形式,列为从事相关教育行业的硬性标准。经过长达20年的稳定恢复,我国幼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快速提升,到2000年,具备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的幼师,占比已经接近90%,在这个过程中,日趋完善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3.快速发展阶段(2002—现在)
以2001年12月成功加入世贸组织(WTO)为重要标志,我国经济和教育事业几乎同时步入快车道。截至2019年,我国专职幼师数量已达到276万人,在从业人数快速扩展的情况下,学历结构也始终稳定在专科水平以上。学历、职业水平、数量的三重提升,与幼师经济待遇的改善,共同构成了该阶段的主要发展成果。
结合我国幼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历程可以看到,促成我国幼师队伍建设迅速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成功经验,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对应制度导向、核心方法和物质保障三个层面。
1.发挥制度化常态保障优势
一系列制度法规的完善起到了根本的指导和保障作用。与幼师职业发展、幼师培养相关的部门文件,为相关院校和行业制定发展规划,循序渐进地完善实施幼师培养流程,提供了重要尺标。幼师准入门槛的法规化,从入职源头保障了幼师行业的基本水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托幼工作会议,为包括幼师执教规范在内的幼儿园各方面运作提出了翔实、可行的要求。
2.师范教育和职后培训相结合
幼师培训方式和培养难度,影响着幼师队伍的持续扩充以及整体水平的稳步提升。依托职业师范教育和职后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有力缓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教师资源极度贫乏的现实[1]。幼儿师范、普通师范幼师专业、高等师范幼师班的职业教育梯队,使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得到有效普及;而定期化的在职幼师培训,则有力提升了幼师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素养。历史发展经验证明,职前职后培训相结合是我国迅速扭转幼师队伍薄弱情况的主要方法论。
3.注重教师待遇和地位改善
尊师重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也是科教兴国战略得以实施的内在要求。确保教师待遇的持续改善,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教师行业的良好风气,是确保教师队伍持续扩大,教师水平不断提升的外在动力。自1953年以来,我国相关部门围绕提升幼师待遇的议题,出台了一系列部门决定。从政策层面,指出了改善幼师福利的总体方向。在具体实施上,明确提出“保教人员待遇不应低于区、街生产人员一般水平”的重要原则。
乡村振兴战略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七大发展战略之一,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纲领。在2018年1月正式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对战略实施相关的经济基础、主要举措、发展目标做出一一说明,其发展目标涉及农村特色化经济建设、农村文化弘扬、农村教育普及等多个重要方面。该战略的实施,对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缓解农村贫困地区“空心化”情况,以及从根本上扭转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2]。
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方面,《实施意见》特别指出,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切实改善农村教学环境,加大农村教学资源扶持力度。党的十九大指出“幼有所育,师是关键”,幼师队伍建设是学前教育水平提升的必要环节,是农村脱贫工作的重点,也是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举措。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数据显示,仅在2014年,我国的农村专任幼师人数增长突破18万,涨幅超过10%,增长幅度远高于城镇和市区,这一数据说明农村以及贫困地区的学龄前儿童将有更多接受专业学前教育的机会。但是,对这一时期的城乡幼师占比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在全国的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中,城市幼师人数所占比例接近五成,乡镇幼师占比约为35%,也就是说,农村地区的幼师数量仅占全国幼师总人数的六分之一左右。尽管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保教人员在人数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但不管在私立幼儿园还是公立幼儿园,专职保教岗位以及教职工岗位仍旧存在较大缺口,特别是在私立幼儿园,普遍存在班额大、保教人员配备不完善等情况。贫困地区幼师人数不足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成效,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
对于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事业而言,幼师队伍的质量和专业素养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幼儿教师的学历和专业知识水平往往成为其专业素养的衡量标准。因此,我国于2016年推出《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保教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做出严格规定,要求幼儿教师具备相应的保教知识和专业学历。经过调查多个贫困县、乡的幼儿园能够发现,当前的贫困地区幼师队伍已经在学历方面有所提升,但部分幼儿园仍旧存在幼儿教师学历偏低、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的问题。尤其是在贫困地区的私立幼儿园,幼儿教师质量不高、专业素养偏低的情况普遍存在。在我国,由于受到招生额度以及园所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公立幼儿园的在园幼儿人数通常远低于私立幼儿园,这一情况加剧了后者的保教负担,庞大的办园规模和幼儿数量降低了私立幼儿园组织幼师进行再学习的能力,影响了幼师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一直以来,我国贫困地区的幼儿教师在薪资和福利待遇方面都缺乏应有的保障。工作环境差、薪资水平低、职业发展停滞不前等问题,使具备相关资质的幼师不愿到贫困地区从事教育工作,进而制约了当地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与此同时,部分没有专业背景和相关学历的幼儿教师无法获取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更加难以考取编制,这一情况使幼师无法享受相关待遇和福利。长此以往,势必降低广大幼师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意识,进而降低幼教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上述情况是贫困地区幼教行业人员流失以及幼师队伍人数严重不足的重要原因。
教育部等五部门于2018年推出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为培育农村地区幼儿教师、补充贫困区幼师资源做出重要指示。为扩大贫困地区幼儿教师来源,确保贫困地区的幼儿能够享有充足的学前教育资源,教育部制定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制度。为实现贫困地区幼师队伍的扩充,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改革可以采取培养特岗教师、优化幼师学历、年龄结构等政策,完善当地的学前教育师资配置,以山东省的乡镇幼儿园师资配备为例,农村及乡镇幼儿园的在职幼师中,公办教师占比不得低于50%。
贫困地区幼师质量的提升,不仅有赖于本地区的学前教育政策,还和整个国家的教育改革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从国家层面来说,我国教育体系的健全和完善程度是幼儿教师的整体水平能否得到提升的前提条件;从地方层面分析,有关学前教育事业的政策倾斜,影响着幼师队伍的质量提升。加强贫困地区幼师队伍建设、提升幼师专业素养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作。首先,贫困地区幼师质量的提升所涉及的内容不仅包括专业幼师的引进、培养体系,还包括对广大在职幼师的评估、奖励等制度,特别是在幼儿教师招聘上岗环节,严把幼师入职关卡,坚持遵循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原则。其次,完善幼儿教师入职后的再学习、再培训机制,组织幼师学习专业的保教知识和学前教育理念,提高幼师工作能力和责任感,充分激发广大贫困地区幼儿教师自我提升的积极性,争取通过专业培训和相关的工作考核制度,使在职幼师的专业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解决贫困地区幼儿教师薪酬待遇低、幼师队伍人才流失的问题,应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提升贫困地区幼师待遇,在涉及幼儿教师福利的职称、编制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上,可以实行一定程度的倾斜政策。例如,健全贫困地区幼师保障体系,为贫困地区幼儿教师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减少城乡幼师收入差异等,使贫困地区幼师的生活和职业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对任职于贫困边远地区的幼儿教师,应在政策上予以帮助,如给予相应的补贴、提高幼师津贴额度、授予其相关的荣誉称号等,同时在物质和精神上予以支持,使贫困地区幼师所面临的工作、生活环境差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对于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学龄前儿童来说,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不仅意味着教育资源的丰富、受教育水平的提升,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彰显教育部所提倡的教育公平性原则。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提高我国国民受教育水平、打破代际传递的贫困现象、推动农村地区人口脱贫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学前教育有必要建立相关的保障机制,确立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监管体系,推动贯彻和落实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的普惠性和普及性,使幼儿教师应有的福利待遇、晋升以及培训机会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了对农村地区落后原因的精准把握,该原因可简单归结为一句话,即经济落后源于产业落后,而产业落后源于整体教育水平落后。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村贫困地区扭转教育资源贫乏、教育水平落后的情况创造了绝佳的历史时机。就学前教育改善的课题而言,其解决思路应立足于农村幼师队伍的提升,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则应从政策导向、教师待遇改善、教师培训模式创新三个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