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旭(四川省畜牧总站) 龚建军 何志平 陶璇 应三成(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李洪泉(四川省草业技术推广与研究中心) 刘凌(四川省凉山州畜牧草业与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皮特以格 李世贵 朱远祥(四川省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扶贫调研工作中发现,许搬迁农户在新的安置点,因缺乏猪圈而无法养猪,又返回几千米外的原居住点继续养猪和从事农业生产。通过进一步对原养殖圈舍、生产资料、粮食产量、副产品、养殖习惯等情况调研,提出了“共享猪圈”建设的概念,并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进行了实践和探索。
1.四川省小农户养殖基本情况。四川是全国生猪养殖大省,2021年四川生猪存栏量4255.1万头,出栏量6314.8万头,能繁母猪存栏405.2万头,位居全国第一位。据不完全统计,四川省规模养殖出栏生猪比例大约60%,小农户散养出栏生猪比例约占40%,多集中于边远山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内地平原地区小农户散养比例明显低一些,但绝对数也不少。据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统计数据,其小农户散养占比达90%,大约60万余户。
2.国家和省级政府对小农户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四川省委政府也十分重视小农户的发展,《川猪产业振兴工作推进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中小养殖户恢复生猪生产”,做到“愿养皆养、能养尽养”。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凉山彝族自治州为支持中小农户养殖所做的贡献。自2016年以来,凉山彝族自治州完成扶贫搬迁7.44万户,在安置点集中修建猪、牛、羊圈591个,在实践中总结出了政府引导农户、合作建设租赁、四方投入共享受益、项目建设村管户用等模式,初步解决了扶贫搬迁户养殖需求。
4.四川省小农户散养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在异地扶贫搬迁及建设农村新居时,没有考虑养殖用房问题,造成部分小农户无圈可养,出现了小农户自行搭建或回到很远的原住址搞养殖。二是很多安置点建设的畜圈受经费限制,建设标准低,管理难度大,疾病风险高,农户不愿用。三是部分安置点周边没有合适土地,造成修建畜圈距离居住地太远,又不能较好防盗,农户不能用。四是部分地区按户分配畜圈,但因外出打工等原因不能从事养殖,但又不愿意将畜圈交由他人使用,造成大量畜圈闲置。五是部分安置点修建的畜圈没有考虑粪污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问题,造成养殖环境脏乱差。
5.中小农户养殖是乡村振兴的需要。生猪养殖是中小农户主要农业收入来源,是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中小农户迫切需要从事生猪养殖,一是有剩余劳动力需要养殖,但缺少合适的畜圈,从凉山彝族治自州昭觉县庆恒乡试点情况看,很多小农户的确存在缺猪圈而限制了养猪。二是解决人畜混居现状,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通过适宜的经营管理方式,可以壮大集体经济。四是实现产业兴旺,助农增收。
1.什么是“共享猪圈”。共享猪圈突出“共享”二字,旨在解决无圈可养、有圈不养、圈舍闲置,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共享猪舍建设与运营,建议以村集体为主要载体,散养小农户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农村共享经济、现代养殖、公共服务、人文关怀等于一体,以圈舍村集体所有,小农户使用权共享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养殖模式。
2.共享猪圈设计参数和建设内容。项目组成员在昭觉县解放乡火普村、三岔乡三河村、金曲乡乃姐村共5个安置点,对贫困户饲养生猪品种、圈舍情况、养殖习惯、农产品种植、农副产品生产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因地制宜地提出固定“共享猪圈”模式和移动“共享猪圈”模式,其设计参数和建设内容如下:
(1)固定式共享猪圈。固定式共享猪圈是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庆恒乡示范建设48个单元的基础上总结提出,各地可根据当地农户养殖习惯进行修改完善。在试点中发现,为加强疫病防控,每个点位建设单元数控制在10个以内为宜。点位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确保互不影响。
适宜范围:集中搬迁贫困户、农村新居等无圈养殖的小农户。以村、组为单位整合分散养殖用地,探索修建共享猪圈,在解决自食需要的同时通过生猪养殖获得稳定收益。
场址选择与圈舍朝向:地势高燥、不受洪涝灾害影响,通风良好、交通便利、水电供应稳定,位于集中居住区常年主导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山区主要依地形地势,平原地区适宜南北朝向。
公共部分:入场道路4米宽,建设隔离围墙,出猪通道和上猪台,每100头商品猪配置150立方米粪污贮存池,每100头商品猪配套15立方米干粪堆集场。在入场大门处配套入场消毒池、进入单元区配套入户消毒盆。有条件的配套车辆消毒清洗设施。
圈舍布局:按单元式布局,宜一户一单元。共用入户通道、共用赶猪通道、共用粪尿收集管沟。单元内应布局饲养用猪圈、饲料贮物区,有煮料喂猪习惯地区应考虑配套建设灶房区,有分户收集粪尿利用习惯的地区考虑配套分户粪尿收集区。
猪圈面积:商品猪按1~1.5平方米/头、母猪按8~10平方米/头配置圈舍面积,每头母猪配套0.6~1.5平方米的仔猪保温补食区,母猪饲养规模1~4头,商品猪饲养规模20头以下。
其他:饲料等贮物区按5~10平方米配置,灶房区按3~6平方米配置(有把饲料煮熟的地方配置),进出通道按1~1.5米宽配置。分户修建粪尿收集区,分干粪收集和尿污贮存。
建筑要求:建筑外观与颜色与规划的乡村乡貌相融,根据大小采用双坡屋顶或单坡屋顶设计,坡度达当地降雪和降雨要求。圈舍采用封闭式有窗设计,檐高2米至3米,屋顶设保温层,传热系数k不大于0.23瓦/(平方米*开)。凡是有猪只走动的圈舍地面不做哑光处理。舍内地面坡度1%~2%。
通风降温:冬季密闭门窗,舍内宜做吊顶,并设开孔通过管道与屋顶风机相连接,保证冬季通风。夏季打开门窗,配置吊顶风扇或侧墙风扇等。有条件的地方配置湿帘-风机负压通风系统。
粪尿收集与利用:猪舍须采用雨污分流设计,舍内宜建设0.6~1米宽的漏缝区,实现粪尿舍内“干稀分流”。舍内至粪尿贮存区宜采用虹吸式管道收集,粪尿贮存池和干粪堆放场须做防渗处理。共享猪圈建设需种养平衡,配套有足够的消纳场地。
水电供应:每户应配套足够照明电源,配套猪只保温电源,每头母猪或每10头仔猪配套300瓦电源。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在灶房区、圈舍旁、粪尿收集区、其他公共场所配套水龙头。在猪舍内配套一大一小饮水碗。
其他:门配置密封性能好耐腐蚀的畜牧专用门,饲料槽宜采用304不锈钢自动料槽或通槽,配套的栏架宜用热镀锌材质,公共区域配套称猪用地磅秤。
(2)移动共享猪圈的技术参数。移动共享猪圈是在村区一级无分散可集中的集体土地的条件下提出。如果农户自行购买的就只能叫拼装式移动猪舍,如果是村集体购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就可叫移动式共享猪圈。成本大约每个1.5万至2万元,批量生产后还有降价空间。该猪舍有两种形式,一种为“保育-育肥”一体化猪舍,另一种为“妊娠—分娩”一体化猪舍,该猪舍的特点和技术参数如下:
特点及适宜范围:猪圈外观可根据当地乡村风貌进行个性化设计,可现场拼装,不受场地限制,可放在院前房后。也可放在种植用地边角,优点是不改变用地性质和缩小粪污还田半径。该猪舍适用于所有小农户。
猪圈面积与饲养规模:“保育-育肥”一体化猪圈,面积约6~10平方米,可饲养保育猪12头,商品猪6~8头。“妊娠—分娩”一体化猪舍,面积约8平方米,可饲养妊娠或分娩母猪1头。
圈舍结构:整体区块化设计,型材焊接后预留连接孔洞,然后整体热浸锌。运输至安装场后,用不锈钢螺丝连接。围护板材用“三明治”保温夹心板,地板用复合漏缝地板。
通风设计:屋顶配套无动力风机,在冬季四周密闭时,保证圈内空气清新;围护保温结构采用活页设计,在夏季时,可全部或部分开启,一是可以遮挡阳光,二是保证圈内有穿堂风,具降温功能。
设施配套:猪圈除配套无动风机外,还配套不锈钢料槽,自动饮水器,保温灯等。“妊娠—分娩”一体猪舍还配套母猪限架,便于母猪分娩时,防止压死仔猪使用。
粪尿收集与利用:圈内配套全漏缝地板,可实现粪尿圈内干湿分离。分离后的猪粪,可打包贮存腐熟后还田;分离后的尿液,一是可以通过下面的尿污池收集后,经管道进入农户的沼气池贮存使用,适用于院前房后装配式猪圈。二是可以在漏缝地板下挖坑铺设黑膜,用于尿污贮存,适用于种植用地边角安装的装配式猪圈。
共享猪圈如何管理,是关系其长久运行的关键。通过多次在昭觉县与县、乡、村、社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特别是与当地村民和养殖户进行讨论,并通过试运行后提出共享猪圈“九统五分三筹措”运营管理机制。各地可以在尊重当地的习惯基础上,与村民座谈后,结合当地实际予以调整完善。
1.九统一。
(1)统一产权归属。“共享猪圈”由村集体出土地,建设资金由财政项目资金支持,故其产权属解放村集体经济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统一产权是共享猪圈的核心内容,与之前分配到户很大区别,是共享猪圈可推广可复制重要因素。
(2)统一调度使用。“共享猪圈”使用权建议一年一申请,由村委会统一圈舍调度使用。附近原贫困户仅有1个圈舍的优先使用权,多余的先满足本村无猪圈村民使用,然后其他村民使用。申请后几个月不养猪者,由村委会收回使用权,村民无权转让租借“共享猪圈”。
(3)统一经营管理。村民在使用期间,每年需缴纳少量的管理费;剩余圈舍由村委会统一对外租赁。其收入可用于“共享猪圈”管理人员报酬支出和公用设施维护,剩余部分纳入村集体经济管理。
(4)统一品种改良。建议统一饲养某个品种的猪。例如凉山建议养“巴乌或杜乌”商品猪,即鼓励饲养本地乌金猪母猪,采用杜洛克猪或巴克夏猪公猪与之配种,其后代经阉割后作为商品猪饲养。饲养商品猪村民鼓励直接在该“共享猪圈”内的母猪饲养户购买。
(5)统一疫病预防。由乡畜牧兽医站派技术员严格按“春防、秋防”工作要求,统一开展猪瘟、口蹄疫疫苗的预防注射工作。在仔猪阉割时,统一对母猪补注“圆环、细小、乙脑”等疫苗,费用自理。
(6)统一清洁消毒。建议由管理人员统一对公共区域每周一次开展消毒工作,包括共用入户走廊、赶猪通道等。消毒药物采用氯制剂或生石灰。建议每三天一次组织饲养户开展清洁卫生工作。
(7)统一无害化处理。生产中出现的胎衣、死胎、木乃伊胎及非传染病死亡的仔猪,由饲养户抛至化尸池统一处理,对因传染病死亡的猪只,由乡畜牧兽医站按相关规定处理。共用贮液池贮存的尿污,腐熟后由村委会统一组织灌溉利用。
(8)统一质量监管。由村管理员统一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进行管理,规范饲料兽药采购和质量安全控制,不得违规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产品。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依法依规对责任事故人员进行处理。
(9)统一安全防范。村委会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排查;组织专业人员对用电安全进行培训。村管理员随时进行用柴安全提醒,定期进行用火安全教育,防止火灾发生。定期对用水设施进行维修,及时更换用水设施,减少水资源浪费。
2.五分离。
(1)分户饲喂饲养。各饲养户获圈舍使用权后,各饲养户自行决定饲养母猪或商品肥猪。猪只平时饲养管理、疫病防制、饲料生产等由饲养户自行负责。
(2)分户生产经营。各饲养户饲喂的猪只、饲料、兽药由饲养户自行购买,生产的商品仔猪自行对外销售,商品肥猪可自行屠宰或销售,销售收入归饲养者所有。但是可以鼓励自愿成立合作社,在互利互惠前提下,统一形成品牌,统一销售。
(3)分户维修维护。各饲养户对各自圈舍的用电线路、电灯、水管、水龙头、饮水器等进行维修维护。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费用自理。
(4)分户水电核算。生猪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电费、水费、维修费用等由各饲养户自行负责,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缴纳,否则停水、停电,造成的后果由饲养户自行承担。
(5)分户粪尿收集。饲养户每日对圈舍进行清扫,圈舍存尿池盛满后,由饲养户拔出塞子,将尿液排至共用贮液池贮存。产生的干粪,平时由饲养户收集至舍外临时贮存池,腐熟后,由饲养户自行还田,进行资源化利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小农户有用干猪粪习惯,要求粪尿收集单独进行,其他地方可以结合当地习惯予以调整。
3.三筹措。由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共享猪圈投资和经营,采取国家补助为主,村集体经济出一部分,农户负责出资经营的三个渠道,共同筹措解决。需说明的是让村民投资圈舍是比较困难的。
“共享猪圈”充分利用了富余劳动力,解决部分想养猪而缺圈的问题,可创造较高的社会财富;有了贮物间,有管理员看护,减少了农户物资转运的距离难题,增加防盗作用,大大增加了中小农户对此的接受度;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不用的可收回交由其他人使用,提高了使用率,充分发挥了国有资金效率;共享猪圈的外观可与当地乡村乡貌相融,可突破中小农户无地可养和无圈可养的瓶颈,改变小农户养殖习惯,解决农舍环境卫生等问题。将米糠、玉米、红薯、土豆、苦荞渣,以及苕藤、菜叶等农副产物通过养猪转化,变废为宝,降低了养殖成本,减轻了农副产物未利用给环境造成的污染。可调节市场供需压力,增加农产品市场供给。农户不但不在市场采购猪肉,而是成为肉食品的生产者,在猪肉市场供应紧张时,减轻了市场需求压力,为稳定“菜篮子”供应做出了积极贡献。
共享猪圈适用于大部分中小农户,可实现《川猪产业振兴工作推进方案》提出的“全省中小养殖户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与各类主体联系更加紧密,基本步入现代畜牧业发展轨道”的目标。凡涉及中小农户的都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各级政府部门宜制定细化的推广方案,开展共享猪圈示范推广工作,助其健康发展,一是需要政府引导、关心和支持。二是需要各级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好的东西需要通过示范推广,充分展示其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提高创新成果的覆盖面,带动小农户从事养猪生产,为猪肉稳定保供做贡献,也可为其他畜牧业提供可复制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