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亚萍
(1.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发展研究中心,贵州 贵阳550018;2.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是大课堂,生活是教科书。”[1]对此,我们要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落细、落小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家庭生活实践场域出发抓好人才培养是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家训文化作为中华传统家庭教育的实践产物,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华文明的传承和发展中发挥了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凝聚着中华民族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教化精髓。在传统家训文化发展历程中,明清时期的家训文化建设“已经成为一种自觉的文化活动”[2],根据学者对家训文献的统计,“《中国丛书综录》所列书目记载,我国古代‘家训’一类著作,公开印行的就有117种之多,其中南 北朝1部,唐朝2部,宋朝16部,元朝5部,明朝28部,清朝61部,民国初年4部”[3], 明清时期的家训文化不仅体例完备、内容丰富、方法多样,而且在教化内容和教育方式上更具创新性和生活性,它将理论知识和生活实践合二为一,是当之无愧的传统思想道德教育之典型范本,是以生活德育为基本遵循的思想道德教育典范。明清家训文化所蕴含的生活德育理念不仅为明清时代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儒家理想人格的培养确定了思想基础,还为新时代立德树人工作提供了实践遵循、夯实了理论基础、丰富了文化内涵,更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家庭美德建设、社会公德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因此,汲取借鉴明清家训文化中的德育思想精髓,古为今用,在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构建新时代中华民族价值共同体,为新时代高校德育工作找到一条可操作性的实践路径,是增强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亲和力以及助力思想政治教育提质增效的可行性选择。
生活是道德学习的现实资源,也是德性教化的归宿,更是检验德育成果的试金石,因为人只有在与生活世界的对话中才能不断探寻世界的意义,构建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从而实现自我人格的完善。明清时期的统治者高度重视德治教化,德育的民间化主要通过家庭教育来实现,作为家庭教育产物的家训便成为德育的有效载体。据此,明清家训作者从个人品格、家庭美德、为人处世、择业交友等生活具体事件出发,将抽象的知性道德转化为具体的、现实的道德实践,并在家训的传播中让教育对象于生活化的实践中体悟道德情感、明确道德价值、确立道德观念,进而形成面向生活、面向实践、面向未来的生活化德育内容。这一德育内容的生成遵循着“从外在的教育影响到内在的思想模式固化再到实践层面的行为自觉,最终达到和实现道德教育的终极目标和本真意蕴”[4]的逻辑理路,它根据生命个体德性养成的现实场景勾勒了一幅生活化的实践图景,具体体现为一种立足生活、扎根生活、回归生活的德育模式。
具体化、现实化、有生命的生活世界是德育赖以存在的基础,德育立足生活就是以在生活实际中体悟、经历、探究到的道德问题为德性教化的切入点和出发点,有意识地将德育思想贯穿于现实生活的具体事件,让德育目标在与生活世界的“意义交流”中变为现实。生活德育的概念既有着深厚的西方理论基础,更有着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根基,孔子主张“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论语·述而》),强调生活见闻行思是德性教化的沃土。明清家训文化继承了生活德育的传统,立足生活对德育进行生活化观照,这几乎贯穿了整个明清家训文化主线的始终。明末清初流传甚广的《朱柏庐治家格言》以日常生活为基本内容,立足日常生活、结合饮食起居对人们进行德性教化,开篇第一段便从人们日常生活的第一件事儿谈起:“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5]3874康熙年间,进士许汝霖制定了《德星堂家订》,从宴会、衣服、嫁娶、凶丧、祭祀等生活事件出发,规劝家人要以德为本、有礼有节、清白做人;郑板桥教导家人“皆令习舂揄蹂簸之事,便是一种靠田园长子孙气象”[6]664,通过有意味的田园生活让父母兄弟、子孙后人明白俭以养德、勤以立身的深刻意蕴。明清家训作者普遍认为,理论知识和生活实践相比较而言,行贵于知,道德认知唯有付诸生活实践才具有现实意义,道德教育最重要的价值旨归乃是培养内外兼修、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基于这样的理念,明清家训文化普遍反映出对生活世界的真切关注,立足生活、关注生活、建构生活也成为明清家训德育思想的基本立足点。
德育始于生活,必然无法离开生活,离开生活的德育必将成为空中楼阁,因为生活中遇到的德育问题也必然需要在生活中解决,所以德育必然需要扎根生活并在整个生活中持续发挥效用。明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家人口较大幅度的增长,单纯的科举入仕已无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因此“治生”之道成为当时生活的关键。受时代背景的影响,明清家训作者从如何生活、如何理财、如何持家等问题着手,将道德品格培养扎根于“治生”之道中。明代大儒罗伦在《戒族人书》中明确“盖未有治国不由齐家,家不齐而求治国,无此理也。何谓齐家,不争田地,不占山林,不尚争斗,不肆强梁,不败乡里……不尚奢侈”[6]507,将培养人的良好道德品质根植于生产生活资料的获取方式上,扎根生活实践提出不侵占他人的生产生活资料是基本的道德品质,拥有这样的高尚品质才能成为齐家治国的有用之才;清初三大儒之一的孙奇逢在《孝友堂家训》中告诫家人“不耕无以为养,且无以置吾躬也。不有耕者,无以佐读者”[5]3386,从耕读劳作与生活资料的关联性出发,把勤俭之德置于生活实践中;清代哲学家、数学家焦循也在家训中明确提出“治生”的重要性,他在《里堂家训》中明确“儒者以治生为要,一切不善,多由于贫。至于贫而能坚守不失,非有大学问不能。莫如穷时先防其穷。防之道如何?曰勤,曰俭,曰量入以为出”[7],强调保持人格独立必须以生活资料为前提,一个人好吃懒做不去勤奋谋生,必然陷入穷困潦倒的窘境,它是一切不善的导火索,所以良好的道德教育必然要与“治生”教育紧密结合。明清家训中,“治生”已然成为德育的重要内容,“治生”与“育德”相辅相成、同向同行、同构共生,二者扎根生活实际,共同为人们的道德人格生成确证了现实可能性。
德育以生活为出发点,在生活中生成并在生活中完善,它源自生活也必然要回归生活。德育回归生活不是不加选择的一般性回归,而是经过升华改造的典型化回归、超越式回归、意义性回归,它能够启发人们形成崇德向善的内在认知,进而有效解决生活中的道德困惑,将道德知识在生活化凝练中内化为道德品格、外化为道德实践。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对于“德”的要求具体到生活内容上体现为“善”的行为,《周易·坤·文言》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8],这里所言的“善”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它是道德的生活化表征。明清诸多家训都从正反论证中提出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尤其强调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性,因为德育教化是在家庭生活场域中进行的,德育的最终价值旨归亦是服务于生活,所以对家庭美德的重视实质上乃是德育回归生活的体现。明代庞尚鹏在《庞氏家训》中告诫家人子孙“田地财物,得之不以义,其子孙必不能享”[9],他从反面论证中强调生活物资需要以符合伦理道德的方式去获得,如果以不道德的手段获得财产必然会祸及子孙,虽然在论述上有“宿命论”的迷信色彩,但是其德育旨归是凸显伦理道德的重要性;朱用纯在《朱子家训》也提出“刻薄成家,理无久享。伦常乖舛,立见消亡”[5]3874,旨在说明德育服务于家庭生活的重要性,以德治家方可促进家族繁荣,如果以不道德的方式获取生活所需,必然不会长久。明清家训将德育内容归于生活体系中,在可为与不可为之间强调“德”之重要性,让德育服务于生活,并成为日常生活的指南针,在润物无声中让道德教育既蕴含知识性又承载着生活性。
一言以蔽之,明清家训的德育教化不同于西方的知识性德育,它不是在玄妙的说理或抽象的哲学思辨中论述道德,而是呈现为一种立足生活、扎根生活、回归生活逻辑理路,在具有生命意味的生活进程中渗透富含哲理的德育思想。明清家训通过对生活内容的具体规定将道德教育寓于生活中,于日常生活的规训中帮助人们养成良好的道德认知和行为习惯,从而形成知行合一的高尚道德品质。
在生命个体的现实生活场域里,德育不是纯理性的知识建构物,而是由现实的活动和现实的关系构成的基本生活形态,是一种实践性的而非思想性的存在,它在人的生活体验过程中完成对生命个体的德性培养,是对知性德育的超越。德育的基本途径是体验生活的实践进路,对此明清家训在继承中国古代家训文化的基础上,围绕立足生活、扎根生活、回归生活的德育逻辑,采用日常化的行为训诫、引导性的榜样示范、浸润式的家风熏陶,将德育内容在润物无声中融入家族后辈的衣食住行和言谈视听等日常生活中,并以德育为中心,围绕体验生活的实践进路,构成了一套从日常生活训诫到德性养成的生活德育方法。
明清家训注重家人子孙在日常生活中的德性教化,会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言谈举止等家庭常见的生活中规范他们的道德行为。这种日常训诫法是中国古代家训文化共同的教化特色,在明清家训文化中逐渐衍生成为最基础、最普遍、最有效的德育方式。一方面,明清家训注重以日常事例向家人子孙阐释生活道理,在道德认知的指导下把读书与做人做事融为一体,在日常生活中达到“知”与“行”的相辅相成。明代方孝孺在《家人箴·杂铭》篇中,以衣、衾、床屏、席、门、牗、食器、酒卮等生活之物比兴修身之道,深入浅出、循循善诱地教导后人如何践行美德,把德育渗透在具体生活的点滴之中,在躬身实践中把道德认知具体化、生活化、实践化;另一方面,明清家训“遇事而教”,注重因时因事来开展德育工作。明清家训作者在对家人子孙进行德性教育的过程中经常从生活中的小事出发,因时因事随时随地地阐述某一生活事件背后隐藏的事物发展变化之内在哲理,这种“遇事而教”的方法不仅有助于提高教育对象对于事物的认知能力,而且有益于将复杂的哲理简单化、直接化、形象化,相较于生硬的道德说教,“遇事而教”更具有灵活性、现实性、可行性的特点,所以它在受教者的接受层面上也更具有持久性、稳定性,更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清代名士张英在家人与邻居发生争执时,他“因事而化”,阐述恭谨谦让之德;汪辉祖以“一日多费十钱,百日即多费千钱”[10]来告诫其子勤俭之德,通过生活花费的准入量来强调节约美德。明清家训日常化使德育在复归生活时更彰显其生命力,这种生活事例阐释法和“遇事而教”法都内在契合了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提出的因时而化、因事而化、因势而化的基本内涵。
《大学》有云“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11]9,强调身先垂范之于道德教化的价值意蕴。所谓“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12],古人很早就看到了原生家庭对孩童成长的影响,归纳出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示范引领的好方法,明清家训在继承先贤智慧的基础上尤为注重于生活中发挥德育的榜样示范效应。在家国同构的明清社会关系中,家族内部是以血缘关系为连结的,家人之间血浓于水的天然联系决定了家庭代际关系的紧密性,使得他们在共同的生活中更具有行为认知上的共通性、共融性、相互性,因此家长的言传身教、榜样示范、教育引领也就显得尤为关键。一方面,要注重“言教”与“身教”的统一性。“言教”与“身教”同行几乎是所有家训作者的共识,且明清家训作者更关注身先示范的作用。例如,明代进士陈龙作《家载》告诫家人“能自慎其身之谓能教也”[13]3253,指出教育孩子之前先要做好自我教育,并强调只有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才更容易与才德高尚之人同行。另一方面,要注重德育主体的躬身实践性。《论语·子路篇》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11]143,明清家训作者普遍主张在家庭生活中要以身作则,通过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的躬身实践引导子孙践行道德,如曾国藩就用自己“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14]的躬身实践为家族后代树立了勤俭榜样。古往今来,家族长辈的榜样示范和高尚品格始终是晚辈积极学习和效仿的对象,长辈的言传身教能激发晚辈的情感共鸣,具有强大的精神感召力。明清家训引导性的榜样示范法为新时代德育工作提供了文化源动力。
以优良家风涵育优秀品德是中华民族赓续的优良传统,良好家风中成长的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能自觉将优良品德固化为内在的价值认同。明清家训作者在汲取借鉴历代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基础上,普遍关注优良家风的建设,强调在家庭生活的熏陶中培养德才兼备之人。他们以孝悌家风熏陶子孙后代尊老爱幼的德性,使其在家庭生活中形成宽恕、仁爱、友善之德;以忠信家风熏陶子孙后代的家国情怀,使家族成员在情怀浸润中形成忠厚、诚信、爱国之德;以勤俭家风熏陶子孙后代勤俭节约之德。例如,明代高攀龙的家风注重“以孝悌为本,以忠义为主,以廉洁为先,以诚实为要”[13]2584,孝悌、忠义、廉洁、诚实的家风传承涵养了高氏族人的优良品格;明末大儒吴麟徵言“四方衣冠之祸,惨不可言,虽是一时气数,亦是世家习于奢淫不道”[13]3164,认为骄奢淫逸之风是家庭悲剧的根本。可以说,明清家训生活化的德育方式重在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内隐性效能,使家训文化通过家庭传播逐渐走向社会化认同,进而构成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涵。
道德在生活中生成,也以生活为存在根据,德育教化的实施者和接受者都是具有能动性的人,人的教化活动只有在生活活动、生活关系中才得以进行,生活化的德育实践既契合德育本体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要求。明清家训通过日常化的行为训诫法、引导性的榜样示范法、浸润式的家风熏陶法将德育思想厚植于生活中,使德育贴近生活又服务于生活,这种富有成效的德育方法具有普适性的方法论价值。
新时代以来,人民群众普遍追求美好的生活,而“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在于引导生活的建构”[15]。明清家训生活化的德育内容和方法不仅为新时代德育体系的建构提供了资源借鉴和方法指导,也为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确定了文化基础。明清家训在价值取向上注重与生活世界的对话交流,通过对生活世界本真意义的实践、体验、感悟而将知性道德进行外化、内化、升华,进而在立足生活、反躬自省、超越自我的循环中,以价值意蕴层面的同构共生作为链接点,实现道德与生活的深度交融。
“道德的学习不能站在生活之外去进行,道德学习者不能是一个静观的凝视者,必须是一个行动的实践者。”[16]道德最早源于人类的生存生活实践,对人类的生活关系起到规范作用,道德教育与生活实践有着天然的关联。道德的实现无法离开生活而独立存在,道德教育不是简单形而上的研讨,而是在人、物、世界的对话交往中激发人的道德认知,形成对生活世界的觉悟,进而外化为道德性的实践行为。明清家训强调将道德教育根植于生活,并在生活实践中将其外化,其所注重的道德教育不是简单的知识累积,也无法从他人言行中实现,而是让教化对象立足生活,在修身养性、治家理财、为人处世中自觉地认识德性、践行德性。生活世界在教育对象的眼里是鲜活的、有生命的,新时代德育内容的建构可以尝试学习明清家训生活化的表达形式,如“格言警句”“童蒙须知”“生活礼仪”等,将道德知识蕴含在具体的生活事件里,贴近大众生活的一日三餐、衣食住行,从生活细微处着手规范孩童的言谈举止,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涵养人的道德认知和行为习惯。
道德教育的关键是唤醒教育对象内在的道德自觉性,具体体现为道德的自我觉醒和自我召唤。明清家训作者以良好家风对子女进行德性培养、优化外部环境,并在注重优良家风传承的基础上持续关注道德认知的内化过程。这种道德内化的具体要求是在反躬自省中实现修身养性的德性追求,而修身养性体现的是在非强制性的社会道德规范之下,个人自觉追求德性完善的内在需要,它指向道德的内在自觉性。同时,明清家训作者受儒家思想和“陆王心学”的双重影响,更加关注道德的内化。明清家训映射到新时代的德育工作上,就是要在生活实践中持续深化内省式的道德省察法,对内做到以德为本,对外做到以德立世,在内外统一中自觉将道德认知固化为道德习惯,注重在面向自我的反躬内省中建构道德自我,在自律自察中实现修身养性,进而形成优良家风,并在优良家风的生活化浸润中完善道德品格、实现道德的自我内化。
有学者认为,“人生的精神活动,有一种恒向上超越的倾向,由于这种倾向,我们可发现人类的精神活动有一种内在的心之本体,此心之本体即道德之自我”[17],道德自我蕴含的超越性、内在性、向上性,确证了道德教育的实践逻辑。道德教育在立足生活、反躬内省中实现道德的外化与内化,其外化与内化的结果共同激发道德的升华,实现自我超越。超越自我是以激发道德积极性为起点并以实现道德自觉性为旨归的。可见,道德的升华是螺旋式上升式的内部运动,是以道德的自我实现为开始并作为一种常在状态而存在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始终关注道德的自我超越性,在儒家“修齐治平”思想的影响下,圣哲前贤们将自我体察观照中的美德才学转化为品格禀性,于身心和谐统一中实现“内圣外王”之功,在道德意蕴上呈现立身于天地间的自我超越。
新时代德育工作要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深入领会明清家训生活德育思想的精髓,以道德的升华为价值旨归,围绕时代新人的培养问题,通过对个体道德修养、品格养成的规范、引导、约束,潜移默化地影响时代青年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自然传承中华民族崇德向善的道德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