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青,刘艳茹,马兰
(安徽三联学院,安徽合肥 230000)
翻译理论是在译者进行翻译工作时有效而必要的理论指导。在翻译过程中,不同译者会依据不同的翻译标准,他们会采取各种不同的翻译理论来指导文本的翻译。
作为法国的翻译家和理论家,安托瓦纳·贝尔曼被认为是伦理学翻译的第一人,他以其对翻译的哲学立场而闻名,那就是他拒绝以转化和适应为代表的民族中心主义的翻译方法。他最有名的理论作品是《异(域)的考验》和《翻译批评》。而他作品的优势之一是他“将他的哲学思想与具体的翻译案例研究联系起来”[1]。
贝尔曼在1981年的一次国际会议上首次宣布了“翻译伦理”这个概念。同时他指出,“翻译伦理学是翻译和伦理学的跨学科成果”[2]。它为翻译研究带来了伦理学的思想和新的视角。他宣称:在理论层面上,翻译伦理学包括提出、肯定和定义翻译的纯粹目的。翻译伦理学包括定义什么是“忠实”。他对目标文本的语言“变形”所见证的“翻译伦理”的讨论,与早期关于文学翻译的写作有着明显的对立和特别的相关性。后现代思潮在学界影响力相当大,贝尔曼受到这种思潮的影响,因而借鉴了异质性哲学的思维等一些其他思想。他主张用异质因素来抗衡以民族中心主义为主流的翻译实践[3]。
安托瓦纳·贝尔曼提出要研究每一个翻译中出现的文本变形系统,防止它成为“外国的试验”。这种研究被称为“翻译的分析”,它有两层意思:不仅是对变形系统的详细分析,而且是在精神分析的意义上。总的来说,他的工作对译者有很大的影响,并启发了许多当前的理论家,如劳伦斯·韦努蒂。贝尔曼作品的优势之一是他“将他的哲学思想与具体的翻译案例研究联系起来”。
在他的12 种文学翻译的“变形倾向”中,贝尔曼的翻译理论为文学作品的翻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翻译批评视角。该文作者遵循贝尔曼的翻译分析路径,运用12 种“变形倾向”来分析《远大前程》的两个译本。
作为一名翻译家,王科一在翻译时因善于运用成语和精彩的表达方式而受到读者的赞誉。他习惯于选择一些白话和一些汉语句子结构,因此在语言和风格上都符合读者的口味。王科一在翻译过程中非常谨慎和认真,他对翻译的理解使他的翻译工作充满了中国特色,同时他添加了许多注释,可以帮助中国读者充分理解原文。他的译本不仅忠实于原文,在中文表达方面也很独特。这就是笔者采用他的版本来进行分析的原因。
主万(原名叶治),在中国第一所西式大学——上海的圣约翰大学接受教育,学习英国文学。后来,他致力于翻译一些英国文学作品。他提出,一旦选择了一个文本进行翻译,就应该完整地、绝对地忠实于它。需要指出的是,主万受鲁迅的影响很大,鲁迅极力主张“字对字”的翻译。他坚定地坚持“直译”,保持洋味,以便为中国语言的旧体系注入新的血液,充实它。
接下来,将从几个方面对这两个中文版本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分析。
它主要影响句法结构,包括标点符号、句子结构和顺序。理性化通常会对句子和句子的顺序进行梳理,按照一定的话语秩序的思路重新安排。一方面,合理化有时意味着抽象化,它消灭了散文的另一个特点:对具体性的驱动;另一方面,合理化使原文从具体到抽象,不仅是通过重新安排句子结构的顺序,而且还通过将动词翻译成实词、在两个实词中选择更一般的一个等。
例1:(原文) I wondered how many clerks there were up-stairs,and whether they all claimed to have the same detrimental mastery of their fellow-creatures[4].
王科一译本(以下简称王译):我猜不透……,……玩弄于股掌之上,想加害于谁就加害于谁[5]。
主万译本(以下简称主译):我不知道……,……不可告人的隐私[6]。
这两个译本的主要意思差不多,但是语词的选用上存在着一些差异。皮普去了贾格尔先生的办公室,在那里等着他。那里的办事员很粗鲁。“……当店员用我所见过的最不礼貌的方式把这位先生推了出去,并把他的毛皮帽子扔在后面,让我一个人待着。” “贾格尔先生的房间只有一个天窗照明,是一个最令人沮丧的地方……”,所以皮普被那个地方的凄凉气氛所吸引,他怀疑这个办公室里有多少个文员。在原文中,“同样不利于自己的掌握”指的是他们的同事持有的一些负面证据,用“掌握着自己同胞……不可告人的隐私”来处理,既准确地表达出原文意思,又很好地压制了语气。王科一把这句话翻译成两个分句,“玩弄于鼓掌之上,爱加害于谁就加害于谁”,这肯定是“澄清”而不是确切结论。“澄清”包括明晰化,目的是把原文不清楚的事情表达清楚,这种翻译的方式则是将文本中隐晦的意思直接展露在读者面前,而这种方式会使读者真正地体会源语文化中所特有的朦胧感,破坏了原文所想要表达的意义及内涵。正如贝尔曼所主张的那样,翻译的目标是需要接受其异质性。
贝尔曼指出,有些译者试图改进风格,把它改写得更优雅。因此,赋形只是一种改写,一种利用并牺牲原作的“风格练习”。根据他的理论,其结果是湮没了源文本的口头修辞和无形的多义性,同样具有破坏性的是目标文本在使用口语方面过于“流行”。
例2:This was always followed by Collins's Ode on the Passions,wherein I particularly venerated Mr Wopsle as Revenge,throwing his blood-stained sword in thunder down,and taking the War-denouncing trumpet with a withering look.It was not with me then,as it was in later life,when I fell into the society of the Passions,and compared them with Collins and Wopsle,rather to the disadvantage of both gentlemen.
主译:……《七情六欲歌》,……和七情六欲打过交道,……本领真还瞠乎其后,……一窍不通。
主译:…… 《激情颂》,……还没有那种激情,……还真差一大截。
贝尔曼在他的理论中所探讨的“异”指的是陌生的、外在的人或者事,而“异质性”指的是特殊而难以理解的一些成分,这就是“异”最为本质的特征。让我们先看一下王科一的版本,它似乎相当可读和生动。他使译文在语言上比原文更加单一,换句话说,在普通意义上更有“风格”,这同样更加不一致,在某种程度上,更加不连贯。而且它不是一个“真正的”文本,它以其自身的系统性为出发点,缺乏源文本的显著特征。柯林斯是英国著名诗人,《激情颂》是他的代表作之一。王科一将“颂”译为“歌”,这并不准确。颂被解释为一首诗,特别是为赞美某个特定的人、事或事件而写的诗。例如,济慈的“Ode to a Nightingale”,就被翻译成了《夜莺颂》。所以,“激情颂”比“七情六欲歌”更准确,更容易被读者理解,其翻译中的外来化特点也得到了彻底体现。“当时不在我身边,后来也不在我身边”,这两个分句本来是紧密相连的,但王科一把它们分成了两句,并把另一句放在这一段的最后。“一直到后来……七情六欲打过交道,……才发觉……还瞠乎其后,可惜……一窍不通。”可以看出,王科一将重点放在了最后一句上。通过他的翻译,他对句子的顺序进行了修改,文本的系统性被破坏。相比之下,主万保留了原来的结构,读者很容易理解,而且语气也和原文一样强烈。正如德国哲学家洪堡特所述的,人类语言存在种种差异性,这些差异性的主要原因归根结底是各个民族的精神本性各不相同。而贝尔曼认为“异”是译者在进行翻译时首先要考虑到的。对于“异质性”,需给予认可,并展示给读者。
语言和外来化与当地的语音和语言模式有关,它们对建立小说的背景起着重要作用。如果这些被抹去,就会有严重的损失,然而传统的解决方案是通过使用斜体字等方式将其中的一些术语异国化,将它们从共同文本中隔离出来。另外,寻求目标语言的白话或俚语也是一种可笑的异国情调。
在阅读主万的版本时,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外国的味道。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注意到,句子结构和英语短语在中文译本中得到了保留。而在阅读王科一翻译的《远大前程》时,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相当流畅,而且是用汉语的成语来表述。当读者阅读他的版本时,可以将其作为中国作家的文学作品来欣赏。我们不禁注意到,王科一的翻译中经常使用四字短语和一些中国传统的成语或俚语,这是中国语言的一个典型特征。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例3:All these things I saw without then knowing that I saw them,for I was in an agony of apprehension…and that the military had so far got the better of the pie as to put it in the background,I collected a little more of my scattered wits.
王译:……花花絮,……吓得死去活来……抛到了九霄云外……,……三魂六魄这才慢悠悠地回到身上了。
主译:……这些情况,……却并没有在意,……被吓得失去了理智……理智这才慢慢恢复过来。
很多人认为文本中那些充满异域的、晦涩的甚至不能理解的语词就是“异质性”,而贝尔曼并不这么认为,在他的观点里,“异” 代表着“差异”“不相似”。他的最终目的是承认“异”,并希望译者在“异的考验”与“本我的习得”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使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可以领悟到原文的精髓所在。在这段译文里,“花花絮絮” 被解释为小道消息或一些有吸引力的侧重点。一句话,它不是指一些可怕的事情。根据原文,皮普“忧心忡忡”,我们很容易猜测这些事情都是不愉快的。王科一的版本不符合源文本。主万翻译的“所有这些情况”更好,它包含了所有愉快或不愉快的事情。王科一将 “for I was in an agony of apprehension”译为“死去活来”。这个四字短语的意思是极度痛苦或悲哀,有负面的意义。皮普只是因为偷了一些食物而感到害怕,没有悲哀或痛苦的意思,所以“死去活来”并不能表达它的原意。主万把它翻译成“被吓得失去了理智”,这种表述是忠实于原意的。而“我那吓跑了……”,这里的“吓跑了”肯定是指“忐忑不安”,所以“吓跑了的理智”与“被吓得失去了理智”呼应得很好。相比之下,“……三魂六魄这才……回到身上了” 则是一个汉语化的非常典型的特征。这就是贝尔曼所提到的对方言网络的破坏,或者说是对方言网络的异化。
众所周知,翻译的主要功能是促进文化交流,它被比喻为跨越不同文化的桥梁。“译本研究不是单纯地囿于某一翻译学研究分支之下的单一理论方法”[7]。不同的翻译理论都有自身的局限性,贝尔曼的翻译理论也是如此。但正如努斯所说的,“当伦理是对他异性的迎接时,如果伦理想要成为伦理本身,它就必须是无限的,无法被精确地加以描述”[8]。正因为如此,翻译只有在经过不断的实践,才能获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