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洋,鲍文
(浙江工商大学 外国语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哲学界、语言学界和认知学科领域重复探讨的话题。从古希腊时期起,哲学家柏拉图就指出:思维是无声的语言,语言与思维虽然是不同的范畴,但两者互相依存、密不可分;其弟子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口语是内心经验的符号,文字是口语的符号,语言只是思想的符号,思维不等于语言[1]。
19世纪后,人们开始将语言与思维关系的聚焦点转至语言的功能与作用。美国注明语言学家萨丕尔和沃尔夫提出了关于语言和思维之间联系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这一假说,使西方学术界,尤其是语言学界再起波澜。萨丕尔和沃尔夫的观点是:人类既处于客观世界中,也存活于主观世界中;不同语言外壳下有着迥异的语言结构。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语法层面,也称“模式规律”。在“模式规律”的作用下,使用者的思维习惯也会受到影响。他们会用不同的眼光看待世界,因而,语言使用者对客观世界也会生出不同看法。即便个体们处在同一客观世界,思想也会产生不尽相同的变化。所以,语言不单单受困于思维,语言也能对思维方式“指手画脚”,成为个体心理活动、印象分析、综合思想活动的纲领和指南。后期学术界普遍将该理论假说分为强势和弱势两类。持有强势观点的人认可语言决定论,即语言决定思维、信念、态度等,语言的形式决定着语言使用者对世界的看法;弱势派则认可语言相对论,即语言反映思维、信念、态度等,思维模式随着语言的不同而不同,民族之间的语言差异同样会在思维方式上体现出来。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一问世,学术界便对这一观点进行多维度论证。
从颜色词和颜色视觉来研究人们在特定文化中的思维,证明了语言的语法和意义结构是对客观世界的任意的、人为的切割。雷、兰茨和斯特拉福夫、布朗以及列侬伯格的颜色研究发现语言以其色彩词汇的特定构成将色谱人为地分割成一个个色段,并且不同语言的色彩词汇的构成不同,使讲这些语言的人对色彩的感受和辨认方式都不同,表明了语言的结构影响人们的不同的认识方式和对世界的看法[2]。
赫尔曼[3]、布朗[4]、埃力斯[5]、克劳特[6]和洛夫特斯[7]从词汇角度的研究表明,一种语言中缺少描述某事物的词汇会影响语言使用者对该事物的理解。因此,母语的词汇特征对语言使用者的认知能力和思维结构产生影响。通过分析单词,研究人员发现,解释外来内容的新造单词可以与信息和学习内容中的视觉和语义事实相关联,影响学习和记忆,并进一步干扰个人的思维。这些研究证明,语言符号可以影响人们的思维和态度,这种影响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
从语法层面看,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8]依据英汉民族反事实假设句型的研究得到以下观点:在思考纯假设问题时,汉语使用者与印欧语言使用者会产生多多少少的思维差异。能够产生这些原因,就不得不反思汉语语法的问题,正是因为汉语语法缺乏反事实假设的标记,才会造成类似的结果。这从侧面显示出语言形式与思维形式有着必然因果联系。
在认知领域方面,布鲁纳[9]的实证研究主要探讨语言能够强有力地帮助儿童转换思维。通过转换思维的方式,儿童能够以更快更好的方式熟悉客观世界。由此可以看出,儿童的认知发展趋势离不开语言的强大影响力。
厄文—特利普的研究证明了语言与文化和其背后的思维方法有很大关系,如果人们使用一种语言,这种语言背后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便容易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10]。在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不断取得有利依据时,业界出现了很多反面的依据。20世纪60年代末,伯林、凯和罗西探讨了颜色词与认知的关系,他们提出了焦点色、类典型和基本层次范畴等理论,提出了个体对颜色的认知取决于其生理构造的观点,这种认知不会受个体使用的语言干扰。里昂[11]对词汇的研究显示,“在爱斯基摩语中,雪可以有50 多种表达,但英语中只有snow 来指代雪;澳洲许多土著居民的语言中,沙的说法不计其数,英语中却只有sand 一种。但是这不能说明英语民族的思维精确度不如使用这些使用前者语言的民族。实际上,说英语的滑雪者就可能出于兴趣或者需要,只需用英语词组或短语,就能如前两个民族一样实现相应的‘雪’‘沙’的语言效果”。
克拉克夫妇[12]的研究提出了语言的共性的证据。他们指出所有的语言至少是按照辈分、血缘关系和性别三条标准来区别亲人的。所有的语言都有祖辈、父辈、子女和子孙之分;都有血缘亲属和婚姻亲属之分;对某些亲属有性别之分。辈分越远,血缘关系越生疏,表达方式越复杂、越是有标记,人类语言的本质和功能要求各种语言必须具有共同特征。
皮亚杰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关于语言反映已有的认知结构立场促使20世纪60年代心理学界提出语言思维认知论。语言思维认知论是通过分析儿童思维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来阐述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这种观点认为认识在语言之前,思维可以决定语言,换句话说,认知结构能够决定语言结构。从语言和思维的起源来看,逻辑运算的出现要比语言的出现早得多。语言是由逻辑构成的,逻辑的运作服从于行动协调的一般规律,行动协调支配着一切活动,包括语言。因此,语言不是思维的根源。当思维使用其他信号作为工具时,思维可以与语言分离。同时,语言思维的认知理论强调思维对符号功能的制约,认为只有当主体的认知达到一定水平时,符号功能出现的水平才能产生各种符号功能。语言与思维虽然关系密切,但它们并不是同源的,而是有各自的发展规律。在语言习得过程中,认知局限于思维,思维决定语言;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往往形影不离,但思维仍然存在着没有语言外壳的情况[13]。
乔姆斯基在提出语言思维的认知理论的同时,提出了语言的普遍理论。在对儿童语言习得的研究中,乔姆斯基发现,尽管5、6 岁儿童的智力发展不够,尽管儿童的生活环境不同,但这些差异并不影响他们对母语的习得,环境差距较大的儿童也达到了大致相同的语言水平。因此,乔姆斯基得出结论,孩子天生就有学习语言的能力,或“语言习得机制”。人脑的最初结构必须对语言有一个普遍的理解,而对语言的理解并不是指某一种语言,而是指所有人类语言。乔姆斯基认为,在人类大脑的初始状态里,人类所有语言共同之处——“普遍语法”或“普遍语言现象”是囊括其中的。这种语法形式应该是形成一系列语言结构的必要条件。它规定了人类语言必须具有的一般框架。儿童学习母语,其实就是在一个通常的语法条件下,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下,母语语法的发展过程。通用语法是所有人类必须具备的一套原则、条件和规则。它代表着人类语言最基本的东西,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变的。每一种语言都必须遵循普遍的语法,只能在其他方面有所不同[14]。从语言普遍论的角度出发,乔姆斯基否定了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语言决定思维论的观点。
学者们以萨丕尔—沃尔夫的假设为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和出发点观察、实验、推测和研究语言与思维这一与人类相关的话题,试图解释和推测语言与思维的关系。然而,通过分析以上论证,可以发现学者们通常是从静止和孤立两方面检验和推断语言与思维的关系。然而,在考察语言与思维的关系时,有两个因素不容忽视:一是与语言和思维相对应的客观现实;二是语言和思维的历史和发展因素。因此,语言与关系的讨论应该被置入更宏观的背景当中,关注以语言为标志的客观存在及其相互关系,体现社会语言的关联性。语言和思维的背后是现实,即客观世界和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
(1)思维是人脑的功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它是人脑接收、处理、存储和输出信息,指导人类行为的活动过程。思维活动基于人的大脑对客观现实做出的反应。这种活动在人类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它包括抽象的概念、想法或信念。思维要素包括思维加工材料、思维加工方式、思维加工缓冲区和思维加工机制。
从思维和语言的历史和发展来看,认知能力位于语言能力的发展之前。因此,思维比语言更深刻。思维作为一种自我认识和自我理解的实践活动,取决于人类活动对象的性质,取决于人们所面对的客观世界和社会生活实践。人们感性认识的共性取决于客观世界的相似性。个体的思想、观念与意识不能独立于人类现实实践活动之外,而是必须作为人类现实实践活动的一部分而存在。或者说,人的社会生活的存在,无论是从人的感受和思维能力来看,还是从感受和思维的内容和对象来看,来自于人所面对的客观世界的现实。所以,思维不能背离客观世界,必须与人类社会生活实践相统一。
(2)语言是人们用来表达思想、观念、情感和愿望的一种符号系统。它是语言能力的社会产物,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结果。从语言的本质上看,语言有其内在的结构规律。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它由语音学和语义学构成。就语言的起源而言,语言和思维一样,都是由于社会实践中与人交流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语言和思维也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产生。语言的形成也是人们实践活动的结果。语言本身就嵌入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由此可见,现实生活实践中,思维与语言,必须相统一。思维和语言是人在自身的实践活动中、现实生成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理解的能力。思维和语言是人类历史实践的两个方面。在人类的产生过程中,思想与语言始终是密切相关、相互促进、共同产生的。总之,思维和语言是两种在实践活动中体现出的独特能力,它们在实践活动中是统一的。
(3)语言学家萨丕尔指出,语言主要是一种用来表达和交流思想感情的语言符号。因此,思维和语言不是二元的,而是同一个人生活的不同表现形式。语言是思维本身的要素,是思维的媒介和要素。思维是以语言材料为基础的。思维与语言关系的核心是将思维与语言视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共同组成要素。它同劳动、交往一样,成为人类实践活动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4)思维与语言相辅相成,在实践活动中是统一的。但是语言和思想是统一的,又是不同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差异。思维和语言是两个不同的系统。语言是社会实践中的交际工具,思维是人们认识世界的过程。思维是世界人民共有的,语言是民族的。思维认知生成说认为,认知能力的发展在语言能力发展之前,思维能力发展作用于语言能力发展,语言决定思维。
加之,人们生活在一个客观世界,人们的思维在知觉、认知、社会和语言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共性。客观世界的相似性决定了感性认识的共性。换言之,客观世界的相似性约束着人类基本思维的共同性。但由于客观世界是丰富多样的,社会群体与民族的多样性致使个体在思维方式上也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语言上,就是各民族语言结构和语言模式的差异。同样,这种语言模式的差异反过来影响思维,限制思维的发展。儿童习得语言后,语言作为一种中介,作用于思维过程的发展。它影响人们理解世界的方式。语言对思维的影响通常体现在某些思维形式上,但语言并不影响思维的内容。无论何种语言、何种思维方式,其内容都来源于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生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