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灿梅
老舍是我国著名现代小说家,也是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其笔下人物多是中下层人民,以此深刻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他的作品“京味”十足,生动活泼,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浓缩的北京风土人情。他的语言俗白精致,既易于理解,又深刻反映现实。《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讲述的是20世纪20年代军阀混战时期人力车夫祥子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骆驼祥子》一书不仅描写了祥子悲惨的命运,也反映出当时社会背景下中国社会底层小人物生活的艰苦和命运的悲苦。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骆驼祥子》被译成多国语言。它的四个法译本中,程抱一和程艾兰的译本影响最大,在法国拥有许多读者。《骆驼祥子》虽然语言质朴、简单,让人易懂,但是对于法语读者来说,由于和中国读者所处的语言文化环境不同,书中的一些典故、北京口语词汇等一系列词语和表达是陌生和难以理解的。所以在翻译时,译者需要充分发挥主体性来平衡原文和译文。鉴于此,笔者以阐释学翻译理论为指导,分析程抱一和程艾兰在翻译《骆驼祥子》时发挥的译者主体性,以期为我国文学走出去提供启示。
阐释学(Hermeneutics)是一种关于理解和解释的学说。其词源为“Hermes”。“Hermes”是古希腊神话里宙斯的传旨者,在传递消息时,他会添加自己的“阐释”。因此,最初的阐释学因“神”而闻名。后在中世纪发展成神学阐释学,用来解释《圣经》,传播宗教[1]。阐释学的代表人物有施莱尔马赫、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施莱尔马赫将文献学和经典注解结合起来,使其发展为一种文本的方法论。狄尔泰将其引入哲学之中。后来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将其发展为阐释学本体论。
在现代阐释学的发展过程中,乔治·斯坦纳功不可没,他将阐释学应用到翻译过程中,对西方翻译理论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他的著作《通天塔之后:语言与翻译面面观》中,他认为“理解即翻译”,解释学过程是引导、转换意义的行动,分为四步:信任、侵入、吸收和补偿[2]297。这四步分别代表着翻译文本的选择、文本的理解、翻译的输出和翻译的完善。
信任是第一步,主要是关于译者文本的选择。“所有理解,所有对理解的展示性陈述(即翻译),都始自信赖。”[2]297所有的翻译活动都始于信任,在选择文本后,译者才开始进行翻译。译者要相信原文是可理解的并且是有翻译价值的,其选择也是基于自身的兴趣、语言文化能力、对原文的理解等因素之上的。
信赖之后是侵入,译者的第二步是侵略性的、榨取性的[2]298。侵入是一个理解、认知的过程。译者的理解受到个人经历、教育背景、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影响,所以翻译也是创造性的,每个人对同一文本的翻译结果是不同的。但译者的理解无法克服其历史性,是带有偏见的。不过,目标读者最终能通过译者的理解认识原文并接触到作者的意图。
第三步是合并性的。意义和形式的进入和显现本身并不是徒劳,也不会没有成果[2]299。在理解的基础上,译者将原文的意义或形式吸收到目标语中,用目标语表达原文。在这一步中,不同的译者会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来处理原文,传递作者的意图。这一过程不仅输出了译文,还能丰富目标语的词语和文化。
解释学过程必须对现在的倾斜做出补偿。为了使自己真实可信,它必须介入到交换当中,使平衡重新得到确立[2]300。侵入和吸收的过程中,由于语言文化等因素的限制,译者不可避免会造成一些信息的失去。翻译过程中的第四步,就是补偿两种语言转换过程中造成的信息损失,建立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平衡。
译者在人类文化的交流和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译者往往是被忽视的,直到20世纪70年代西方翻译的“文化转向”,译者才逐渐从“幕后”走出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成为许多现代翻译流派的研究对象。
斯坦纳的阐释学四步骤是关于翻译过程的,译者主体性也在这过程中得到体现。译者的理解、语言层面的再创造、原文本和翻译策略的选择都很好地展现出译者的主体性[3]。首先,译者选择合适的文本是翻译的前提。译者根据自己的文化意识、审美观念对原文本有一个初步印象和评价,个人能力和社会环境也对译者的选择和翻译有着重要影响。在侵入过程中,译者需要对原文进行解码,挖掘其内在意义,保持与原文和作者的对话。语言的转换能使译者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在吸收过程中,译者对两种语言文化进行理解、比较和分析,选择合适的策略,将原文译成目标语文章。由于两种语言所处的环境、宗教、社会制度等方面的不同,其承载的文化内涵也会不同,因此,在这两个步骤中,译者不可避免会对原文意义进行增添、删减和改变。所以,在最后一步中,译者需要使用一些翻译技巧来平衡两种语言,以便目标读者获得相对完整和全面的信息,并使其阅读更加流畅。在斯坦纳提出的整个翻译四步骤中,译者的角色是举足轻重的,每一步都强调了其主体性。
信任是翻译过程中的第一步,也是翻译活动的基础。译者的经历、所处的环境等都会影响译者对文本的选择和信任。基于这些因素,译者相信文本是可译的、有价值的。
程抱一经历过中国混乱的抗战时期,在1948年随父在法国定居,并在法国接受高等教育。他是法兰西学院首位华裔院士,用法语写了许多作品,翻译了两国许多的文学作品,并向法国人介绍中国的字画,是真正的中法文化交流使者,他也被法国学术界称为“中国与西方文化之间永不疲倦的摆渡人”。他与其女程艾兰合译的《论语》至今仍是最权威的法语译本。程艾兰是法国著名汉学家,从巴黎高师毕业后一直致力于中国研究,为中国文化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们对中法两种语言文化都有着极深的了解,并对两种语言有着极强的驾驭能力。在翻译《骆驼祥子》一书时,他们还多次到法国乡下汲取农民俗语以丰富此书的翻译[4]。
译者对作品的信任还来自其对作品的欣赏以及其翻译目的。在《骆驼祥子》法译本的序言中,译者表示:“祥子的故事能快速吸引人的目光,他与生活、社会的矛盾冲突有时是幽默的,但更多的是悲剧的,我们也愈发同情他的遭遇。”[5]7他们还指出,在老舍的人文主义中,《骆驼祥子》是有普遍性的;此书被译成许多语言,但大多都是根据伊万·金的英译本而翻译的,仍然是美好的结局,不能完全展示出老舍的写作意图。
由此可见,程抱一和程艾兰对《骆驼祥子》的信任不仅源自本身的经历和语言能力,还来自对作品的欣赏以及其翻译动机。
侵入本质上是两种语言、两种文化之间的冲突。译者在侵入过程中需要结合先前经验,拉近与原文和作者的距离,“破译”原文,理解其中的意义和内涵。这样才能更好地在下一步诠释原文。
例1:祥子上了曹宅。
Le surlendemain, Siang-tse commença à travailler pour la famille Ts’ao[5]68.
这句话,是小说中第七章的第一句话,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第六章中,祥子在街上遇到曹先生,并答应他后天继续去曹宅拉车,回到车厂后,他也和虎妞说明自己歇一天再拉车。原文中只这一句话表示祥子到了曹宅,而后开始描写祥子的心理状态,叙述他到曹宅后发生的事情。译者在翻译时并没有直接将这句话直译,而是基于对上下文的理解进行增译,添加了时间“Le surlendemain”,并说明了祥子去曹宅的目的。对于外国读者来说,此书是陌生的,需要通俗易懂的翻译,而译者根据自己对原文的了解对信息进行了补充,不仅使译文中的上下文有了更好的衔接,也使外国读者的阅读更加顺畅。
例2:歇了老大半天,他到桥头吃了碗老豆腐:醋,酱油,花椒油,韭菜末,被热的雪白的豆腐一烫,发出点顶香美的味儿。
Après être resté longtemps assis, il alla près du pont, pour manger un bol de pates de soja. Ces pates tendres et chaudes, assaisonnées de vinaigre, de sauce de soja, d’huile de piment et de persil, dégageaient une odeur exquise[5]41.
老豆腐以及添加的佐料都属于中国的饮食文化。老豆腐洁白松嫩,属于中国特色食物,是源自山东的一种传统小吃。译者将“老豆腐”译成“pates de soja”,指出了其形态(糊,膏)和原料(大豆),而且这两个词是法国人所熟悉的,让他们更易接受和初步了解“老豆腐”。此外,在法国人的饮食中,几乎没有花椒油和韭菜末,因此,译者在翻译时把花椒译为“piment”(辣椒),把韭菜译为“persil”(香芹),虽然让外国读者大致了解吃老豆腐时可添加的东西,但受到饮食文化的限制,并没有完全描述出中国饮食的特色和味道。
吸收是译者在理解原文后,获取其中的意义和形式,并用目标语表达出来的过程。译者需要采用合适的策略尽量完整、准确地向目标读者传递原文的内容和意义。程抱一和程艾兰两位学者有着很强的双语能力,能够很好地在形式和内容上完成两种语言的转换。
例3:饿了三天,火气降下去,身上软得像皮糖似的。
祥子卖掉骆驼进城,在海甸的一家店里躺了三天没有进食。译者用“jene”一词很好地描述祥子的这种挨饿的状态,但这个词在法语中,带有宗教色彩,表示“禁食,斋戒”。“身上软得像皮糖似的”是比喻句,将祥子的身体比喻成皮糖,语言明快生动,很好地展现出祥子在饿了三天后,浑身无力,无法支撑自己的状态。译者没有将这一比喻直译,而是吸收了这一形式,用法语中的比喻来表示,意为“像瘪了的气球”。这句话说明了祥子的状态及其原因,译者在翻译时采用了归化策略,有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增强译文的可读性。
例4:气长也还算小事,一般车夫万不能争这项生意的原因,大半还是因为这些吃洋饭的有点与众不同的知识,他们会说外国话。
这里描述的是北平洋车夫其中的一派与一般车夫的区别和优势:气长、会说外国话。程抱一和程艾兰并没有根据原文直译,而是吸收了原文本所表达的意思,采用了归化策略,使译文更符合法语读者的阅读习惯。“atout”(王牌,优势)和“monopoliser” (垄断)这两个词充分体现了这一派车夫的竞争力和与众不同。而后面描述车夫们会说外语时的“说”用的是“baragouiner”(讲得蹩脚,含混不清地讲)一词,而不是“parler”(说,讲),生动地展现了车夫们的语言水平。车夫们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接受的教育有限,一般是从接触到的人或事中学习一点儿外语,其水平有限。两位译者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使得此处的处理不仅体现出原文的意思,还增强了译作的欣赏性。
前面两个步骤不可避免会造成一些缺失和不平衡,因此,翻译最后的补偿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通过补偿,原作中的一些信息能在新的地方继续生存,让目标读者获得较为完整的信息。
例5:寿堂正中还短着个大寿字。
Il manquait encore sur le mur du fond le gros caractèrecheou.
脚注:Cheou : longévité[5]122.
贴寿字是中国的风俗,意味着长寿。两位译者发挥主体作用,将文中的寿字音译,并增添脚注“longévité”(生命持续时间长),以此来让外国读者直观地了解这个习俗及其意义。
例6:可是他们还不如东交民巷的车夫的气儿长。
Toutefois,ils n’égalent pas encore ceux de Tong-kiao-min-hiang,quartier célèbre de légations étrangères[5]11.
“东交民巷”是街巷名,是清朝各国使馆的所在地,《辛丑条约》后曾一度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和外国人特别留居地。程抱一和程艾兰两位译者在此处发挥主动性,采用了音译法和增译法,按照读音将“东交民巷”译为法语,并在其后加上解释,说明其性质,让外国读者了解这一街道的特点,更加顺畅地理解上下文。
斯坦纳的阐释学四步骤为我们分析译者主体性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角度,信任、侵入、吸收、补偿四步骤以及译者主体性贯穿在程抱一和程艾兰的《骆驼祥子》法译本中。两位译者在个人意愿和语言能力、社会文化意识的基础上,建立对原作的信任并作出选择,并结合各种因素对文本进行理解。在这过程中,译者发挥主体作用,随后吸收原作的内容和形式,转换成目标语,最后两位译者通过增译对译作进行补偿,建立两个作品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