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网络结构演化规律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2022-12-05 08:17蔚,刘
关键词:类产品一带贸易

陈 蔚,刘 闯

(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商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0 引言

中国于2013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极大地促进了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为中国的国际贸易发展开辟了一条新道路.因此,分析和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关系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时代价值.

以国家为节点、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为连边,构建贸易网络,进而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法进行贸易关系的研究成为一个重要方向.早期的研究集中于发现贸易网络的统计特征,如 Garlaschelli等[1]构建了有向加权的国际贸易网络后发现,1950—1996年全球贸易网络没有展现出明显的无标度特征,网络节点度只在特定区域服从幂律分布.Fagiolo等[2]发现贸易网络普遍存在“核心-边缘”结构,即只有少量国家拥有大量的紧密联系,大多数国家贸易联系较少,世界经济结构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陈银飞[3]通过社会网络分析法研究了次贷危机前后世界贸易格局的变化,发现世界贸易网络中存在富人俱乐部的现象.陈少炜等[4]采用网络分析法根据金砖国家2005—2015年的贸易数据,发现贸易网络具有一个循序渐进的演化过程,金砖国家贸易网络呈现出层次结构特性且遵循幂律分布.张辉等[5]对全球贸易网络作社会网络分析后发现中国在中间品及最终品贸易网络中均扮演着重要角色.鉴于网络分析法具有全局性分析、适合交叉学科等优势,许多学者选择社会网络分析法对“一带一路”进行研究.李敬等[6]研究了2005年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的竞争互补关系及动态变化,发现沿线国家贸易关系日趋增强,贸易网络密度增加且集中化趋势明显.宗康等[7]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网络的基本特征、结构变化及演化进行了分析,发现东盟和西亚国家在推动国家之间的海运往来、促进区域海运的繁荣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种照辉等[8]采用2012和2014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数据探讨了贸易网络结构,得到了对贸易网络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贸易结构、制度差异、文化差异、国家间的空间邻近关系和贸易协定关系.陈乔等[9]对1990—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贸易网络结构特征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中国对海外文化的贸易拓展颇有成效,文化影响力已不再局限于东南亚地区.赵景瑞等[10]也发现“一带一路”贸易由多核心正在向以中国为单一核心的格局转变.陈艺文等[11]构建了1993—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粮食贸易网络,发现该网络呈现由无核到多核再到重塑的演化历程,且具有明显的贸易俱乐部现象.龚炯等[12]根据2007—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边贸易数据探究发现,贸易网络中越来越多的经济体之间产生新的贸易联系,网络结构呈现较强稳定性.王敏等[13]则发现,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网络中的核心作用明显提升并稳居首位.

综上所述,前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贸易总额或是单个产品的贸易网络,在此基础上,本文旨在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中不同类产品对应的贸易网络,着重探讨不同产品的网络结构及其演化路径、贸易网络中核心国家的演变、影响网络结构和贸易发生的因素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格局,也有助于为“一带一路”发展提供合理建议.鉴于此,本文选取2007—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66个国家之间的贸易数据,根据网络分析指标对贸易网络的结构特征及其演化规律进行刻画,描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同产品的贸易发展状况,并使用二次指派过程(quadratic assignment procedure,QAP)方法对贸易网络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1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1.1 数据来源及预处理

“一带一路”是一个开放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网络,尚无精确的空间范围,为研究方便,选取“一带一路”经济带的66个沿线国家(表1)作为研究对象.2007—2018年相关贸易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根据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 Rev 4.0)将贸易品分为4类:农产品,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能源产品.

表1 本文所研究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Tab.1 Countries studied in this paper along the Blet and Road

1.2 研究方法

1.2.1 贸易网络构建

将“一带一路”沿线66个国家作为网络节点,采用2个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关系作为连边.由于进出口额的计算方式不同,A国出口B国的贸易额不等于B国进口A 国的贸易额,本文选择出口贸易额作为边的权重,构建加权有向贸易网络.

1.2.2 网络密度

网络密度为网络节点间的实际联系数与联系数的理论最大值之比,描述了网络联系的疏密情况,值越大,说明 “一带一路”贸易网络等级越高,成员之间的贸易联系越多[14].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n为国家数;m为网络中实际参与贸易的国家数;Li、Lk为国家i与国家k在贸易网络中的节点,若国家i与k有贸易关系,则di(Li,Lk)为节点Li与节点Lk之间连边的权重.

1.2.3 核心-边缘分析

核心-边缘(core-periphery)模型由Friedmann于1966年提出[15].本文通过核心-边缘结构,定量计算“一带一路”沿线66个国家的核心度,划分出“一带一路”沿线贸易网络中的核心国家及边缘国家.核心度较高的国家拥有更高的地位、更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和网络中其他成员的贸易更为密切.通过此方法,可以分析沿线国家的核心度变化及贸易网络核心-边缘的结构变化.

1.2.4 QAP分析

对于很多标准的统计程序而言,矩阵的各个值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对它们进行参数估计和统计检验容易得到错误的标准差.鉴于此,随机化检验方法应运而生,QAP就是其中的一种[16].在社会网络分析中,QAP用来研究2个方阵之间的相关性和回归性.

2 “一带一路”贸易网络的结构特征

2.1 “一带一路”贸易网络密度演化

“一带一路”贸易网络是沿线国家间进出口贸易关系的集合.图1列举了2007和2018年的农产品贸易加权网络结构.该网络中的节点代表66个沿线国家,节点连线代表存在贸易关系,连线方向由贸易出口国指向贸易进口国,连线粗细代表贸易权重的大小,节点越大、颜色越深,代表与该国有贸易联系的国家越多.从图1可以较为直观地发现,2007年的贸易网络相对稀疏,大部分节点很小,表明很多国家的贸易量和贸易伙伴都很少;2018年的贸易网络明显更为稠密,较大节点数显著增多,表明越来越多的国家拥有较多的贸易量和贸易伙伴,如印度、埃及、巴基斯坦等国,变化极为显著.对中国的单独分析发现,2007年时和中国有农产品双边贸易关系的国家仅为28个,2018年时已经上升至55个,可见“一带一路”倡议成效显著.

图1 农产品贸易加权网络结构Fig.1 Weighted trade network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07—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4类不同产品的无权贸易网络密度和加权贸易网络密度如图2所示.无权贸易网络,是指2个国家之间只要存在进出口关系就有边相连,且边权为1.其密度演化结果(图2a)表明,2007—2018年,4类产品的贸易网络密度均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说明沿线国家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越来越密切,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及“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下,越来越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发生了直接的贸易往来.

不同产品的横向对比结果(图2a)显示,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网络密度比较接近,且增长趋势也比较一致,均由2007年的0.3左右增长到2018年的接近0.7水平,平均增长约110%.这表明到2018年,平均每个国家与沿线约70%的国家(40多个)在这3类产品上有直接的贸易关系.能源类产品的贸易网络密度很低,虽然也呈明显的增长趋势,但增长速度很慢,2018年的网络密度约为0.3.这表明每个国家只与较少国家有能源产品的贸易,在能源贸易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以具体的进出口额为权重构建加权贸易网络,其密度演化如图2b所示(对网络密度进行了归一化处理).结果显示,2007—2018年,4类产品对应的加权网络的平均密度总体上呈现出上升趋势,表明各类产品的贸易额有着比较明显的增加.但是加权网络密度在2009和2015年各有一段短暂的回落,2009年网络密度值的回落可能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17],2015年的回落可能源自发展中经济体需求下降导致的2015年全球贸易大幅下滑[18].对加权贸易网络密度进行横向比较,发现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密度值远高于其他3类产品,且增幅也是最大的,而农产品的密度值最低,说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在4类产品中的贸易量占比较大,农产品则较小.

2.2 核心-边缘分析

根据核心-边缘模型计算出含权贸易网络中各个国家的核心度,其中,核心度大于0.1的国家归于核心地区,0.01~0.1的国家归于半边缘地区,小于0.01的国家归于边缘地区[5].

由图3可见,2007—2018年4类产品网络都呈现出明显的核心-边缘结构.其中,核心国家数目变化并不明显,半边缘国家数目逐渐减少的同时边缘国家的数目呈现增长趋势.这表明越来越多的贸易由少数国家支撑且这种中心化的趋势正在加强,“一带一路”贸易网络中不同国家的贸易水平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性,国家之间的经济实力差距明显.能源产品贸易网络的结果显示其核心国家数量还在不断减少.

表2列出了中国在4类产品网络中的核心度及其在沿线国家中的排名.可以发现,2013年以前,中国在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中的核心度基本保持稳态,甚至略有下降,但在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中国在4类产品网络中的核心度均呈上升趋势,可见“一带一路”的实施对中国的产品贸易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对于农产品、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以及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的核心度排名始终位列第一.对于能源产品,中国从2016年开始位列第一,核心度从2007年的0.209 1上升到0.619 1,2018年更是达到0.777 0.数据显示,4类产品的贸易网络中心性分布形态都符合幂律分布,极少数国家的核心度远远大于其余国家,联系中国的核心度排名,这意味着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贸易网络中已经处于绝对核心地位.这一结果与赵景瑞等[10]提出的中国是“一带一路”贸易网络中最核心国家的观点相符.

图3 “一带一路”贸易网络核心-边缘结构Fig.3 Core-edge structure of the trade network along the Blet and Road

表2 “一带一路”贸易网络中国核心度分析Tab.2 Core degree analysis of China in the trade netword along the Blet and Road

3 影响因素分析

3.1 因素选择与模型构建

查阅有关文献[8,19-21]并依据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以下6个指标进行分析.

1)国家邻近关系(N):相邻的国家可能建交时间更长,有更多的政治、文化沟通,历史背景也往往更加相似,这都有助于国家之间展开贸易[19].

2)国家间的经济规模差距(G):经济规模差距对国家间贸易有着显著影响[20],本文采用国家间GDP差值作为经济规模差距因素进行分析.

3)文化因素(C):文化因素也是国家贸易展开的一部分.但其难以量化,许多学者采用语言来体现文化,不同的语言往往代表不同的文化群体[21].本文采用国家间是否具有相同的官方语言来衡量文化差异.

4)制度因素(DI):现有研究[8]表明,贸易更容易在具有相近制度的国家之间产生.因此,本文借鉴万伦来等[22]的方法,使用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治理指数中的话语权和问责制、政治稳定和预防暴力、政府效能、管制质量、法治、控制腐败6个维度的数据,构建制度距离指标

式中,Dij表示国家i和国家j之间的制度距离,k表示维度,Ii,k和Ij,k分别表示国家i和国家j在维度k上的分值,maxIk和minIk分别表示在维度k上所有沿线国家分值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5)人口规模(P):人口规模与消费需求存在着直接关系,一般来说,人口规模越大,劳动禀赋越强,对各类产品的消费需求也越大[19].

6)劳动力参与率(LP):劳动力参与率较多的国家与劳动力参与率较少的国家之间重点发展的产业存在不同,因此国家之间会倾向于进行互补性交易.由于劳动力参与率可能与劳动禀赋之间存在差异,本文把劳动力参与率差距作为潜在影响因素.

3.2 QAP相关分析

相关分析结果(表3,篇幅原因,仅列出2007和2018年的结果)显示,国家邻近关系、文化因素、劳动力参与率对4类产品贸易的影响作用相似:国家邻近关系与4类产品贸易网络矩阵呈极显著正相关关系(P<0.01),表明邻近国家之间的贸易比非邻近国家之间的贸易更为密切;文化因素与4类产品的贸易网络矩阵也显著正相关(P<0.05),表明具相同官方语言的国家之间的贸易更加紧密;除2007和2008年,其余年份的劳动力参与率与4类产品的贸易网络矩阵均显著负相关(P<0.05),说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4类产品贸易都与劳动力参与率相关,且国家之间的劳动力参与率差距越大,越容易发生贸易.人口规模差异与4类产品贸易网络矩阵的相关性均不具统计学意义,人口规模差异对贸易没有显著影响.

表3 2007和2018年QAP相关分析结果Tab.3 Correlation analysis results of QAP in 2007 and 2018

国家间的经济规模差距和制度因素对4类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贸易上的影响并不相同.制度因素与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网络矩阵呈显著负相关关系(P<0.05);除2012年,其余年份与农产品的贸易网络矩阵均显著正相关(P<0.01).这表明对于农产品与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国家之间制度越相近,在这2类产品上的贸易越密切,且农产品与制度之间的关联程度大于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同时,制度因素对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及能源产品贸易无显著影响.经济规模差距与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能源产品的贸易网络矩阵均显著正相关(P<0.05),表明在4类产品中,国家间的经济规模差距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关系不大,但对其他3类产品的贸易存在正向促进作用,即国家间经济规模差距越大,越容易发生贸易.

3.3 影响因素差异分析

3.3.1 制度因素差异分析

1)产品的可得性分析.产品的可得性越强,国家间的贸易就越不容易存在垄断和贸易壁垒.贸易越自由,也就越可能会因为国家间制度相近而增加贸易额.部分国家虽有贸易开展,但贸易额过小会对结果产生偏差,因此本文过滤掉了贸易额占后1%的国家,即统计贸易额占比99%的国家数来作可得性分析,参与贸易的国家数量越少,说明可得性越弱,反之越强.根据图4所示,农产品与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可得性强于其他2类产品.

图4 2007—2018年产品可得性分析Fig.4 Availability analysis of products from 2007 to 2018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只有10个属于发达国家,其余都是发展中国家,且其中有9个国家处于全球最不发达国家的行列.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对农业生产的依赖程度较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不少国家属于人口大国,在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薄弱、第一第二产业为经济主力的前提下,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可得性高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及能源产品.

2)产品的稳定性分析.采用块模型分类方法[8],对2007—2018年“一带一路”4类产品的贸易网络进行模块化分析.选择最大分割深度为2,收敛标准为0.2,每年的每类产品都可以根据块模型分析得到4个板块.分别计算各板块的归一化转动惯量(normalized moment of inertia,NMI)指数

对4类产品2007—2018年的NMI指数进行稳定性分析[23],结果(表4)表明农产品的稳定性要高于其他3类产品(限于篇幅,表中仅列举部分年份数据).

表4 贸易网络稳定性变化情况Tab.4 Change of the trade network stability

3.3.2 国家邻近关系差异分析

2007—2018年4类产品的贸易网络与国家邻近关系的QAP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看出,贸易与国家邻近关系显著相关(P<0.01),相邻国家间的贸易密切度高于不相邻国家的贸易密切度.其中,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贸易网络与国家邻近关系的相关系数大于其他2类产品,贸易更依赖地理位置.同时,国家间的距离与制度差异存在着明显关联,即国家间距离越近,制度也就越相似,相邻国家之间的制度相似度高于非相邻国家.农产品的贸易稳定性高于其他3类产品,与国家邻近关系相关.相邻国家拥有相似的制度,且农产品贸易对地理位置的依赖程度较高,同时,贸易的稳定性越高,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关贸易变动就越小.也就是说,相邻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是稳定的,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农产品与制度之间的关联程度较大.此外,农产品贸易与安全问题息息相关.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各个国家都会出台食品安全法,相比其他3类产品,农产品的贸易替代可能性较低.

表5 贸易网络和制度差异与国家邻近关系的QAP分析Tab.5 QAP analysis of trade network and system differences with the neighbourhood of country

3.3.3 经济规模差异分析

图5 2007—2018年不同类别产品贸易总额Fig.5 Total trade value of different categories of products from 2007 to 2018

除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经济规模差距对其他3类产品的贸易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以能源产品为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经济实力较弱国家的工业发展更倾向于依赖经济体量大、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国家.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同理可用互补性交易来解释.

经济规模差距对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贸易不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这体现在“一带一路”贸易网络中该类产品国家间贸易关系的多样性.在2007—2018年4类产品的贸易网络中,农产品、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及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网络密度都较高且相差不大,但在加权贸易网络中,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值要远大于其他3类产品(图2),其贸易总额也远远高于其他3类产品(图5).这表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中,该类产品贸易关联程度高于其他3类产品,且已经不再局限于经济差距之间的互补性交易了.

4 总结和建议

本文应用2007—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66个国家的贸易数据,构建4类产品的贸易网络,采用网络分析法对结构演化规律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就整体网络特征而言,2007—2018年4类产品贸易网络的密度和加权密度都在不断上升,“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贸易政策成效明显.从核心-边缘分析可以看出,2007—2018年核心国家的数目并没有显著改变,边缘国家数目不断增加,意味着少数的核心国家支撑着越来越多的贸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联系依旧有待加强,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贸易网络中已经处于绝对核心地位.QAP分析结果显示国家邻近、文化类似及劳动力参与率相差不大的国家之间容易产生贸易联系.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容易在制度相近的国家之间发生贸易,且农产品与制度之间的关联程度要大于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国家间的经济差距越大,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能源产品的贸易越容易发生,但不影响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贸易.

国家贸易关系复杂多变,上述通过网络科学视角所分析和观察得到的结果,很难从传统研究方法和范式得到比较全面的认识.本文根据上述结论提出如下建议:1)“一带一路”整体网络的密度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我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者,应加强与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建立更多与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2)我国在“一带一路”贸易网络中处于核心位置,应保持核心影响力,充分发挥枢纽作用,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联系.3)网络连边的影响因素分析为我国推进建设“一带一路”提供了思路.例如,可以加大沿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减少国家之间的贸易成本,尤其应注重对邻边国家的贸易优势;注意国家之间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对农产品、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及能源产品的影响,加强该类别产品贸易发达国家进口的同时也要增强对该类别产品贸易欠发达国家的出口;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增强与其他国家间的文化认同;针对农产品及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强与沿线国家在不同制度维度下的交流和合作,建立反馈机制,尽可能地避免制度差异对贸易产生影响;针对不同国家劳动力参与率的实际情况加强互补性交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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