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雅,朱 欢,易佳琦,纪尚晓,郑佳欣,赵 立
(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针对诸如学生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国内外绝大多数研究者采用问卷法进行研究.然而,问卷法(即使是匿名问卷)存在较高的社会称许性[5],且问卷施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作答者的认知和理解能力,故该方法一般不适用于学龄前儿童.鉴于问卷法的局限性,Lewis等[6]最早提出了“抵制诱惑”范式,通过创设具有一定挑战性的游戏情境并设置奖品作为诱因,来考察儿童是否会为赢得奖品在游戏中违规.他们发现,3岁儿童的违规率高达87.88%.Zhao等[7]在“抵制诱惑”范式的基础上,创设了“无人监考的数学测验”范式,即通过模拟简单数字测验,在不涉及物质诱因的情况下,考察5岁儿童是否会为获得好成绩而做出违规行为.该范式既适用于学龄前儿童群体,又能够较好地模拟日常生活中学生考试的情境,已被证明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生态效度,故本研究将采用这一范式来对学前儿童的违规行为进行考察.具体来说,儿童需独自在房间内完成一项无人监考的、限时5 min的简单数字测验.测验中既包含对儿童来说十分简单的题目,也包含其无法完成的难题.违规行为的操作性定义为儿童完成测验过程中所做出的任何明显偷看和抄袭答案的行为,由隐藏在房间内的摄像机记录.
早期研究主要关注性别、智商、家庭经济地位等个体背景变量,以及社会经验、认知(如心理理论、自我控制)、社交技能等个体心理变量对儿童违规行为的影响[8-10].然而,上述研究大多属于相关和描述性质,未得出能有效预测儿童违规发生和发展的影响因素.近年来,有少量研究开始关注情境因素,考察诸如表扬、声誉等社会言语信息对儿童违规行为的影响[7,11-13].这些研究表明,与个体因素相比,情境因素对儿童的违规行为有着更为重要的影响,即儿童的违规行为更多是受情境线索的诱发而产生的[7].
在诸多情境因素中,奖励可以说是非常重要和普遍的线索之一[14].日常生活中,教师和家长经常使用奖励对儿童的行为进行强化.奖励一直被认为是能满足儿童社会心理需求,作为外部诱因唤起儿童采取不道德行为的动机[15].例如,Kotaman[14]采用“迷宫游戏”,在实验情境中考察4.5~6.3岁儿童在有物质奖励(棒棒糖)和无物质奖励条件下的违规行为,结果发现,物质奖励条件下儿童的违规率更高.奖励有不同方式,如精神奖励(口头表扬、肢体动作等)和物质奖励(贴纸、玩具、糖果等)[16],对儿童违规行为的影响也可能不同.姜桂秋[17]的研究发现,相对于精神奖励,物质奖励更能诱发小学儿童的说谎行为.
以上研究均从侧面说明,奖励很可能与儿童的违规行为相联系,且奖励不当很可能是导致学龄前儿童做出违规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目前尚未有研究在自然、贴近生活的情境中对此进行系统探究.鉴于此,本研究拟采用行为实验法,考察2种幼儿园中最常使用的奖励方式(口头表扬、五角星贴纸)对学前儿童违规行为的影响及其可能的效应差异.
综上,本研究将设置3个实验条件来考察不同方式的奖励对儿童在无人监考的数学测验中违规行为的影响,分别为:无奖励控制条件、物质奖励(五角星贴纸)条件及精神奖励(口头表扬)条件.不论是何种形式的奖励,其存在都可能是儿童产生违规行为的重要诱因,故本研究假设,物质奖励条件和精神奖励条件下,儿童违规率都显著高于无奖励控制条件.由于物质奖励较精神奖励而言更能诱发小学儿童的说谎行为[17],故本研究还假设,物质奖励条件下儿童的违规率要显著高于精神奖励条件.
在杭州市某幼儿园随机选取90名中班儿童参与实验(实验中由于设备故障,3名儿童的行为数据未被正常记录,因此,这3名儿童未计入正式样本).90名儿童(男孩45名,女孩45名)的月龄为57.80~63.12个月,平均(59.90±1.39)个月,被随机分配到3个实验条件下,其中无奖励控制条件、物质奖励(五角星贴纸)条件及精神奖励(口头表扬)条件各30人(男女均各半).所有儿童均来自中等或中上经济水平的家庭,身体健康,视力和智力正常.
本研究事先经过笔者所在高校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所有儿童均在园方及其家长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参与实验.
调查发现,有73%的学生继续深造的动机是为了“提高在未来就业竞争中的实力”。主要原因在于社会上出现的“人才高消费”现象,一些用人单位设立了学历门槛,“惟学历是举”的做法,使不少本科生在求职时屡遭“学历歧视”。对学术有兴趣爱好,“有志于学术研究”仅排在第二位,占总人数的13%。排在第三位的是“当前就业难,工作不理想,先上学再说”,占到了总人数的9%。另外有5%的学生是为了“改变专业,以便今后有更好出路”,说明学生对所学专业不认同。只有树立了恰当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努力学习,学生本身的兴趣对学习目标的确立至关重要,因此,学院应重视培养学生对学术研究的热爱。
在Zhao等[7]研究的基础上,笔者事先设计了正式实验(测验)所涉及的试卷及相应答案卷.试卷共包含5道“数数”题,即给被试呈现包含1种或多种图形的图片,要求被试数出某个特定目标图形的个数,并从9个选项(均为数字)中将其认为是正确的答案圈出来.例如,给定“小浣熊”作为目标图形,那么被试需要先在图片中数出“小浣熊”的个数(假设为“4”),然后在9个数字选项中将“4”圈起来.
在5道题中,前4道为简单题,即图片中的图形种类较少,目标图形1~9个.预实验表明,这些题目对于该年龄段的儿童来说,是十分容易且均能做对的题目.最后1道则是被试在5 min内无法完成的难题(以下称“无解题”),图片中目标图形数量非常多.设置无解题的目的在于给儿童创造一定的绩效压力,若其想要确保答对、获得成功,只能做出违规(偷看并抄袭答案)行为.
除了上述正式实验(测验)中使用的试卷外,本研究还准备了与正式试卷题量和题型相似的练习卷及初测卷各1份.2份试卷上仅包含简单题(图片中仅含1~3种图形,且目标图形的个数小于或等于9).其中,练习卷将用于练习阶段,以帮助被试熟悉题型,为正式实验(测验)做准备;初测卷将用于初测阶段.
实验安排在幼儿园1间安静的教室内,由主试和被试一对一进行.教室的环境布置参考Zhao等[7]的研究.教室中并排放置有2张宽度为0.6 m的幼儿专业课桌,2张桌子间隔0.6 m,其中1张桌子上放有计时器、试卷和笔.实验的全过程由事先安装在教室内的隐藏摄像机记录.
实验共分3个阶段.第1阶段为练习阶段,目的是让被试熟悉测验内容、理解题目含义及作答方法.第2阶段即初测阶段,初测结束后根据被试的表现(因初测仅包含简单题,故所有被试均为全对)进行实验操纵(奖励),并将被试随机分配到3个实验条件之一.第3阶段即正式实验(测验)阶段,主试借故离开房间,并将正式测试的答案留在房间内,给被试创造一个“无人监考”的环境,给予其违规的机会.具体实验流程如下:
1)主试将被试带入教室,并安排被试在放有计时器等物品的桌子旁就座.主试拿出1份含有2道简单题的练习卷,指导被试完成练习.所有被试均顺利完成练习并正确作答.
2)主试告诉被试,马上要进行2场数学考试,看其“能不能全部做对”.主试拿出初测卷,并宣布开始第1场考试.考试期间,主试背对被试假装整理试卷,并等待被试完成试卷.被试告知主试已完成试卷后,主试假装认真阅读试卷,并在确认被试完成所有题目的前提下(若被试没有完成全部题目,则主试令其继续做题,直至全部完成),给予其标准化反馈,即无论被试是否全部做对,均按照其所在实验条件,给予相应的指导语操纵.其中,无奖励控制条件下的指导语为“好的,你做完了.”物质奖励条件下的指导语为“好的,你全都做对了!我要奖励你1个大大的五角星!”并给被试1个五角星贴纸.精神奖励条件下的指导语为“好的,你全都做对了!而且你做得比别人都要好!”
3)正式实验(测验)阶段.主试在该阶段给予被试的指导语在3个实验条件下没有差异.具体来说,测验开始前,主试告知被试本次测验时间共5 min,可通过计时器得知剩余测验时间,并且计时器将在时间结束时发出响声.若被试5 min内未完成全部题目,无论其题目作答如何,总分都记为0分.随后,主试告知被试要去隔壁教室处理紧急事情,需要被试独自留在房间内答题,答完所有题后,方可去隔壁房间找主试.如果5 min时间到(计时器响)了,被试还未完成,则需要马上停止答题,去隔壁房间找主试.若5 min时间未到且被试还未完成所有题目,则不能中途出去找主试,否则,考试记为0分.为了检验被试是否完全理解上述“规则”,主试进行了一系列操纵检验,具体问题如下:考试时间一共几分钟?如果5 min到了,你还没有做完题目,你会得多少分?做题目的过程中能不能出来?如果时间还没到,但是做完题目了,那能做什么?若被试在某个问题上第1次未正确作答,主试会给予解释,并要求其进行第2次作答.最终,所有被试都正确回答了上述所有问题.
4)主试拿出正式测验卷及标准答案,告知被试,在其测验结束后,主试会将被试的作答与标准答案进行对比,以确定被试是否完全作答正确.与此同时,提出并强调“在考试过程中,全程不允许过去看答案”.接着,主试把答案卷放在另一张桌子上并将正式测验卷放在被试的桌子上,按下计时器后离开房间,且在5 min考试时间内不再返回.
本研究的因变量为违规行为,即被试在正式实验(测验)中,在主试不在场“监考”时所做出的明显偷看和抄袭答案的行为,由事先安置在房间角落的隐藏摄像机记录.实验结束后,2名经过培训且不知道实验目的的研究助手(心理学研究生)根据视频,结合被试在无解题上的作答情况,对被试的违规行为进行编码.被试的违规行为分为2个方面:1)是否违规(主要因变量,为分类变量,针对全体被试),即通过视频查看被试在5 min考试时间内是否做出明显偷看和抄袭答案的行为(如转头、探身、走过去),并结合其在无解题上是否正确作答这一情况进行评定(“是”记为1,反之记为0);2)违规程度(次要因变量,为连续变量,仅针对违规者),即有违规行为的被试做出的明显偷看答案的次数.在2个因变量上,2位编码者的编码一致性均为100%.
使用SPSS16.0软件进行基本的描述性统计,并在此基础上,采用分层逻辑回归考察不同的奖励方式对违规行为发生率的影响,采用线性回归分析考察不同的奖励方式对违规者违规程度的影响.
总体而言,3种实验条件下被试的违规率为25.6%,其中,无奖励控制条件违规率最高(36.7%),精神奖励条件次之(26.7%),物质奖励条件的违规率相对最低(13.3%).女孩的违规率(35.6%)高于男孩(15.6%),且具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不同实验条件、不同性别及不同月龄被试违规率的分层逻辑回归结果Tab.1 Hierarchical logistic regression results for children’s cheating behavior, as predicted by condition, gender and age in months
进一步对具有违规行为儿童(本研究中共23名被试违规,由于实验设备故障,1名被试视频录制失败,因其无解题答案正确且被试承认自己违规,故其违规行为记为“1”即违规,但在分析违规程度时不包含此被试)的违规程度即违规次数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显示:全体被试的平均违规次数为3.9次;无奖励控制条件下的平均违规次数与物质奖励条件下相同,均为3.5次;精神奖励条件下的平均违规次数为4.6次,高于无奖励控制条件和物质奖励条件下的平均违规次数.女孩的平均违规次数(4.1次)高于男孩(3.2次),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为进一步考察不同奖励方式是否会对违规儿童的违规程度产生影响,以违规程度为因变量进行分层线性回归.其中,第1层放入性别、月龄和条件3个变量作为预测因子,第2层放入三者的两两交互作用(条件×性别、条件×月龄、性别×月龄)作为预测因子,第3层放入3个变量的三重交互作用(条件×性别×月龄).结果显示,最优拟合模型为包括性别、月龄和条件3个变量主效应及二重交互作用的模型(F=1.826,df=21,R2=0.422,P=0.161).如表2所示,不同月龄和3种实验条件下被试违规程度的差异均不显著.然而,与上述有关违规率的结果相似,违规程度也存在性别差异,即女孩违规程度显著高于男孩(P<0.05).与此同时,本研究还发现性别与月龄之间存在交互作用.为进一步分析这一交互作用,分别对违规的男孩和女孩进行月龄与违规程度之间的斯皮尔曼相关分析,结果表明,男孩月龄与其违规程度正相关(r=0.270,P=0.604),而女孩月龄与其违规程度负相关(r=-0.425,P=0.101),即随着被试月龄的增大,男孩违规程度呈上升趋势,而女孩违规程度呈下降趋势.除此之外,条件×性别、条件×月龄的交互作用均不显著.
表2 不同实验条件、不同性别及不同月龄被试违规程度的分层线性回归结果Tab.2 Hierarchical linear regression results for children’s cheating extent, as predicted by condition, gender and age in months
本研究采用“无人监考的数学测验”范式,通过实验法考察不同奖励方式(无奖励、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对5岁儿童违规行为的影响.
在违规率方面,与假设不一致,本研究发现物质奖励条件下儿童的违规率显著低于无奖励控制条件.总的来说,本研究中,25.6%的儿童存在违规行为,其中无奖励控制条件下的违规率(36.7%)与Zhao等[13]所得5岁儿童控制条件下的违规率(34.1%)相近.但物质奖励(13.3%)和精神奖励条件(26.7%)下的儿童违规率均低于Kotaman[14]研究中奖励条件下的违规率(51.3%).这可能是由于研究过程不同所造成的差异.在Kotaman的研究中,研究者在儿童作答题目之前就明确告知其若正确作答,便可获得物质奖励.在这种情况下,奖励成为了儿童做出违规行为的直接诱因,因此违规率较高.在本研究的正式测验中,为了使实验过程更加贴近生活实际,提高外部效度,笔者事先并未明确告知儿童其全部答对能获得奖励,而是在初测之后给予其奖励,接着正式测验.这样的方式,虽然能够引导儿童建立起全部答对与奖励物之间的联系[15],但与明确告知儿童的方式还存在本质差别.此外,本研究所采用的物质奖励——五角星贴纸,作为一种象征性奖励,常被幼儿园老师用以维持班级秩序,作为对儿童遵守规则的奖励[18].因此,儿童很可能把贴纸看作是对自己遵守规则的奖励或期望[19],而不是笔者所预设的获得好成绩的一种外部激励.这一可能性,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通过在行为实验后设置一些认知性问题加以进一步探究.
本研究还发现违规率存在性别效应,即女孩的违规率显著高于男孩.事实上,已有不少研究考察过违规率的性别效应,但并未得出较一致的结论.例如,Zhao等[12-13,20]采用“猜数字”范式研究3~5岁儿童的违规行为后发现,男孩违规率均高于女孩.而在Evans等[21]和Heyman等[22]的研究中并未发现有上述性别差异.这可能是因为研究范式及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所造成的.与此同时,上述研究者采用猜测游戏作为实验任务(猜数字或声音),赢得小礼物(奖励)是儿童违规的首要动机.而本研究采用数学测验任务,目的在于考察儿童是否能够全部答对,虽然在有奖励条件下,儿童可能将答对与获得奖励联系起来,但与以直接赢得奖励为目的的游戏任务仍存在本质差异.鉴于上述研究未得出较为一致的结论,关于违规率是否存在性别差异还值得未来研究进一步探讨.
此外,在违规程度方面,本研究并未发现存在显著的条件效应,这可能是由于在本研究所采用的游戏任务中,违规程度是以儿童明显偷看答案的次数作为衡量指标的,其分数分布范围较小(全距为1~8次);此外,该变量的编码仅仅针对违规者,人数较少(共22人),且大多数违规者的偷看次数为1~3次,因此导致条件效应不显著.考虑到以往采用同类范式的研究均聚焦于违规率,未涉及过这一变量,故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研究设计,在违规者人数相对较多、违规程度分数分布范围较大的情况下,考察儿童的违规程度及可能的影响因素.
本研究从违规的源头入手,采用“无人监考的数学测验”范式考察了5岁儿童的违规行为及表现,这为后续进一步研究违规行为在其学龄阶段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且,本研究结合儿童的生活实际,首次以行为实验法考察在考试情境中不同奖励方式(无奖励、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对5岁儿童违规行为的影响,这对于探究儿童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寻找相应的早期教育干预方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研究结果给予广大家长、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一定的实践启示:第一,在本研究中,25.6%的儿童做出了违规行为,这表明违规在5岁儿童中就已出现,家长和教师要高度重视,尽早引导和干预.第二,正确使用奖励有助于减少违规行为,要尽量使儿童了解什么是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并且将奖励与这种行为之间的联系加以明确,使奖励奏效.
本研究仍存在一些局限性,值得未来研究进一步探讨.例如,本研究选取5岁儿童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年龄更小的儿童在类似的考试且缺乏明显物质诱因(违规更多是为获得理想的测验成绩)的情境中是否也会违规,其违规行为是否以及如何受奖励的影响,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同时,考虑到本研究假设并未被证明,这可能与奖励的选择有关,因此未来可以选择更多形式、更具有代表性的奖励进行研究.
本研究结果显示:5岁儿童在测验中会为获得好成绩而做出违规行为;奖励方式对儿童违规率有一定的影响,相比无奖励控制条件,五角星这一象征性物质奖励条件下儿童的违规率较低;女孩的违规率及违规程度均显著高于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