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焱(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成本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高铁项目的施工质量,在国内高铁项目的建设速度较快的情况下,成本管控相关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因此,有效应用高铁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管控措施,可以为高铁项目的高水平施工提供有力支持。
国内的高铁项目施工正处在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尤其在社会各领域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更高期待的情况下,实现对高铁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成为高铁建设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国内的建筑企业目前正处在改革的关键阶段,虽然可以为高铁项目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但对项目建设团队的成本管理构成了较大的挑战。此外,高铁项目的建设环境正处在快速变化的过程中,施工阶段的成本占比较高,唯有实现对成本管控体系的调整创新,才能充分满足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需求,使高铁项目的建设可以拥有更加有利的基础条件。
部分高铁项目在处理设备和物资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对于物资采购量的情况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小型材料机具的重视,未能结合高铁项目的施工特点,对钢筋和混凝土等重要物资进行高水平管理,导致设备和物资管理工作无法结合原材料的用量情况实现对成本管控方案的优化设计,难以在有效管控零星材料用量的同时,为设备与物资管理工作的调整优化提供精准支持。一些高铁项目管理团队缺乏对设备与物资管理需求的研究,未能结合高铁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物资数量情况,妥善应对物资管理所面临的各类挑战,导致原料超额使用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难以在小型机具得到有效供给的基础上,为施工班组的余料盘点工作提供经验支持。一些高铁项目的成本管理人员对于成本超支问题的调查存在不足,缺乏对成本超支班组成员奖惩措施的重视,导致材料的入库保管需求无法得到优化,也使得材料遗失等问题的无法得到完整的规避。
目前,一些高铁项目在处理变更索赔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对于成本控制的相关需求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设备变更等重要信息的关注,未能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之下,对索赔变更过程中的合同及图纸进行有效应用,难以在合理处置造价信息和法律信息的基础上,为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工作的合理处置提供帮助。部分高铁项目团队虽然具备成本控制的愿望,但对于项目变更索赔过程中的技术交底等工作缺乏有效重视,未能有效构建施工量控制准则,导致工程数量的控制需求无法得到满足,难以在实施项目变更索赔的过程中,提高项目总体成本的控制质量。
部分高铁项目团队在处理施工阶段成本控制工作的过程中,缺乏对间接费用开支特征的分析,未能对包干制进行合理构建,导致总额和产值的关联难以得到明确,无法在费用超支考核方面取得进展,也使得高铁项目团队无法在科学规划各项职责的基础上,为项目间接费用的控制提供帮助。一些高铁项目团队对于费用二次分割情况缺乏足够重视,未能对间接费用的合同占比情况进行详细研究,导致高铁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根据工期特点实现对成本费用的动态调整,也使得高铁项目部的编制方案无法得到有效改良,难以在高铁项目的轨道精调施工方案得到完善的基础上,规避间接费用的超支问题。
外部劳务的选用直接影响着高铁项目的成本支出,但是,部分高铁项目团队对于外部劳务选用的相关情况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外部项目施工主力构成情况的考察,未能对项目的组织进度和收益水平等关键性因素进行有效分析,导致外部劳务监控质量无法得到相应的提升,难以在项目创效情况得到改进的基础上,提高成本控制水平。一些外部劳务选用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对于外部劳务支持的特征分析不够充分,缺乏对技术因素和资金因素价值的关注,导致外部劳务选用原则无法得到相应的改进,也使得外部劳务队伍的组建无法在劳务名册得到规范设计的同时,实现对劳务合作过程中成本的有效控制。一些外部劳务选用工作对于信誉度和施工能力等因素的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综合考察手段的合理应用,无法在外部劳务选用方式得到改进的基础上,为高铁项目团队的成本控制提供有力支持。
成本管控组织方案的建设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高铁项目的成本控制水平。但是,现有的一些高铁项目施工团队虽然具备成本控制工作的强烈愿望,但对于责任成本组织体系的构成情况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责任成本落实情况的重视,未能对责任成本组织体系的构成特点进行充分完整的考察,导致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无法保证具备足够的有序性,也使得责任成本领导小组的构建难以具备足够的规范性,无法为成本的高水平管控提供帮助。一些成本管控组织方案的建设对于责任成本评估管理工作的重要价值认知存在不足,缺乏对责任成本考核领导小组业务水平的重视,无法在准确落实经济责任的基础上,提高成本管控组织方案的创新质量。一些成本管控组织方案的建设对于闭合管理手段的优势认知存在不足,未能使用事前控制的手段,对成本管控相关流程的特征进行精准研究,导致成本管理工作的相关主体职责无法得到高水平落实,难以在费用控制中心得到合理构建的基础上,有效提高成本控制措施的严格性。
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成本控制质量。但是,一些高铁项目团队在制定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案过程中,对于施工所需各类资源的配置情况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市场价格等关键性信息的研究,未能根据合同的签订情况,对相关市场调查工作进行合理处置,导致市场价格的管控无法在规避合同履约风险方面发挥作用,也使得项目的成本控制方法无法具备有利的创新条件。一些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对于外部劳务名称等关键性信息的总结存在不足,缺乏对施工业绩和市场信誉等信息的考察,导致项目施工合同的应用价值无法得到有效开发,难以在施工里程及工程数量等关键性信息得到明确的情况下,实现对施工合同的充分利用,无法为高铁项目提高成本控制能力提供帮助。一些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临时性设施的配置情况关注程度较低,缺乏对合同单价及相关费用构成情况的重视,无法在工程数量信息得到精准计算的情况下,满足项目施工合同计量规则的构建需求,无法在提高设备供给质量的基础上,为施工合同的高水平应用提供帮助。
目前,一些高铁项目在探索成本管理工作的新途径过程中,对于成本管控责任体系的构成情况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劳动组织责任构成情况的关注,未能对烦琐的施工事项进行成本特征的完整统计,导致施工班组成员无法在各类型成本构成情况得到明确的基础上,促进成本管控责任体系的更高水平构建,也使得劳务用工相关计划的制定无法为成本管控责任体系的创新调整提供精准支持。
高铁项目团队需要加强对设备和物资管理情况的关注,尤其要对施工阶段的物资采购量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保证在小型设备采购总额情况得到明确的情况下,实现对物资采购额度的有效控制,以便能够在钢筋混凝土等关键性物资用量情况得到明确的情况下,实现对设备和物资管理措施的改良。要加强对零星材料构成情况的关注,尤其要对物资数量特征进行有效研究,使物资管理工作的各类挑战性因素构成情况能够得到充分明确,以便能够在钢筋混凝土超额使用等问题得到明确的情况下,更好地提升设备与物资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在制定设备与物资管理的改革策略过程中,要加强对各施工班组实际情况的关注,提高余料盘点工作的规范性,使费用节超情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明确。高铁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还需要加强对机械费用构成特点的关注,结合资本闲置的情况,对成本控制方法进行灵活的调节,使设备的使用率可以得到相应的提升,以便能够为提高设备与物资管理规范性创造有利条件。
高铁项目团队在处理项目变更索赔的相关工作过程中,对于索赔内容的分类情况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对变更设计内容的关注,未能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之下,对合同和图纸进行有效应用,导致项目变更索赔的成本支出较高,无法在技术交底等工作的有效配合之下,提高工程量的总体控制水平。
要根据高铁项目的工程数量特点,制定总台账的控制策略,尤其要对工程数量控制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改进,使计价数量等信息在明确的情况下,可以为项目成本的管控提供有力支持。高铁项目团队在处理成本控制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超额工程量成因的重视和分析,并保证相关信息实现完整的记录,以便能够在合理处置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基础上,实现项目成本的高水平控制。
要加强对项目间接费用超额问题的关注,尤其要对总额包干制进行合理构建,根据高铁项目成本控制的实际需要,对总额和产值等关键性信息进行有效应用,保证在开支标准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实现对节超考核措施的完善,为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提供帮助。
要加强对高铁项目责任中心建设情况的关注,尤其要对经济管理性质的业务做出调整,使用二次分割的方式进行间接费用的有效管控,使项目的间接费用控制举措可以得到相应的调整,保证在工期紧张的情况下,凭借动态控制手段实现对项目间接费用超支问题的有效控制。高铁项目团队成员要结合成本控制的相关需要,对桩基和承台的施工需求进行有效总结,尤其要对项目间接费用的构成特点进行精准分析,以便能够在动态调整手段的帮助之下,提高项目间接费用超额问题的控制水平,使项目超支问题得到更加有效地控制。要加强对责任预算制定情况的重视,尤其要对管理费用预算动态调整措施进行相应的改进,使管理费用超支等问题得到更高水平的控制,并使间接费用超额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管控。
高铁项目团队成本一定要对外部劳务选用相关的成本构成信息进行总结,尤其要对项目进度和收益水平的影响因素进行总结,以便能够结合高铁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实际需要,对外部劳务管控手段进行相应的调节,使成本控制工作可以因此具备更加理想的基础条件。在高铁公司制定外部劳务选用的具体策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施工项目构成特点的关注,尤其要对外部劳务选用原则进行科学的调节,使劳务名册的制定可以具备更高的科学性,以便能够在合作工班得到合理组建的基础上,为成本因素的高水平控制提供帮助。高铁项目施工团队还需要对外部劳务的市场信誉和施工能力等信息具备足够重视,根据项目施工的业绩和质量情况,对项目安全状况做出精准考察,为外部劳务的选择提供经验支持,进而提升高铁项目施工成本的控制水平。
高铁项目团队要结合成本控制的实际需要,对成本管控组织方案进行相应的创新,并保证与成本管理具体工作相关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以便能够在明确成本控制工作各项先决条件的基础上,实现对责任成本组织体系的优化构建,保证在项目部和工程团队等有关各方实现密切合作的基础上,提高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的建设水平。
要加强对责任成本评估领导工作的重视,尤其要将追究经济责任作为工作重点,按照上下一致原则实现对成本管控组织方案的有效调节,使经济责任得到更加合理的设置,进而提高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水平。要加强对事前控制重要性的研究,按照闭合管理的方式对高铁项目的组织预控行为进行相应的改进,以便能够在项目责任成本的构成情况得到明确的基础上,有效地提升成本控制流程的设计合理性,以便能够在现有组织方案得到成熟构建的情况下,提高费用控制中心的构建规范性,以此提高成本管控组织方案的总体建设质量。
高铁项目团队在制定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策略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等关键性信息的关注,尤其要对合同管理相关行为的价值进行完整的分析,使市场调查所得结论得到充分应用,并保制在压低价格等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实现对合同履约风险的有效规避。
在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外部劳务合同特征的关注,并对施工业绩和信誉等因素加以研究,使合同履约能力的构成情况得到进一步明确,以便能够为高铁项目团队进一步优化成本管控方案提供帮助。
要结合高铁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对施工阶段成本控制责任体系进行完整的构建,尤其要对最前线劳动组织的特点进行有效分析,以便可以在责任成本管控需求得到明确的情况下,实现对劳动用工计划的合理布置,使施工阶段的成本管控责任体系能够得到更加成熟的构建。
一定要加强对高铁项目建设性质工作需求的研究,尤其要对现有用工计划的构成情况进行完整的分析,根据材料支出特点制定机械设备调度管理的具体方案,使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管控责任体系可以得到更加完整的构建。要加强对内部主要部门成本控制责任分配情况的重视,使成本管理计划的制定可以拥有更加理想的基础条件,以此提高项目施工阶段成本管控责任的落实水平。
从当前高铁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有助于高铁项目建设工作的高水平推进。因此,在国内高铁项目建设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对高铁项目施工阶段成本管控的重要意义进行总结,并对施工阶段成本管控的各方面问题进行研究,制定符合高铁项目特点的施工阶段成本管控策略,对提升高铁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管控综合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