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卫所制度与黔东地区的郡县化

2022-11-27 19:34吴春宏
安顺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思南黎平铜鼓

吴春宏

(绍兴图书馆,浙江 绍兴312000)

关于贵州的郡县化,以往多着眼于改土归流,较少涉及卫所制度。20世纪80年代开始,陆续有学者关注卫所制度的作用。以黔东地区为例,已有不少学者论及。陈国安、史继忠认为贵州的改土归流是实行卫所制度的必然结果[1]。郭红认为贵州都司卫所既是军事地理单元,又是地方行政管理机构,为贵州地方行政区划奠定了基础[2];她将都司卫所视为军管型政区,提出了“准实土卫所”的概念[3]。韩昭庆考察了清初贵州的政区改制[4]。孟凡松考察了明清武陵山区的郡县历程[5],还提出了“改卫归流”的概念[6]。吴春宏分析了明清黔东地区的府卫关系[7]。杜成材简述了卫所设置对贵州建省的影响[8]。林芊从历史地理的视角探讨了明清时期清水江流域的社会历史发展[9]。吴才茂深入研究了明代卫所制度对贵州地域社会的影响[10]。这些成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关于卫所制度在郡县化过程中的作用,仍有探讨的空间。本文拟从政治地理的角度,将卫所制度纳入行政区划史的范畴,梳理明清黔东地区的郡县化过程。

一、明初卫所制度的实行

黔东地区纳入中央王朝的版图比较晚,宋代之前仅限于羁縻而治,到元代创立土司制度,才开始松散的统治。元末明初,湖广思州安抚司分裂为思南、思州二宣慰司,数十长官司从黔东北到黔东南星罗棋布,形成大体以舞阳河为界,二司南北并立的格局。与此同时,明朝推行卫所制度,沿着交通线广设卫所,进行军事管控和渗透。

(一)卫所的设置

明朝建立前后,朱元璋在湖广西南部与残元势力、陈友谅、明夏政权及土司进行了反复较量,陆续取得了对当地的控制权。洪武元年(1368年)前后,随着辰州(今湖南辰溪)、沅州(今湖南芷江)和靖州(今湖南靖州)三卫的相继设置,明朝势力沿着沅江向西南逐步推进,深入贵州境内指日可待。

土司的残暴与明军的掠夺,激化了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各种反抗与冲突此起彼伏。洪武十一年(1378年)六月,思州宣慰司五开洞上黄村(今黎中潮上黄)吴勉起义[11]1937。此后战事起伏不断,复杂的军事斗争凸显了设立卫所的必要性。于是洪武十八年(1385年)四月,明朝在今黎平县城设置了五开卫指挥使司[11]2634。

洪武十八年(1385年)六月,吴勉再次起义[11]2650-2651。至十月平息后,明朝开始营造五开卫城。次年初完工后,设立左、右、中、前、后五所[12]1568。为了保障五开卫与内地的联系,洪武十九年(1386年)十一月设置平茶所(今靖州平茶)[11]2173。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四月安设黄团、铜鼓、铁炉等十二驿①。同年九月,在五开卫外围增设黎平(今黎平德凤黎平所)、中潮(今黎平中潮)、铜鼓(今锦屏铜鼓)、新化亮寨(今锦屏新化)四所[11]2908。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十一月至次年五月,黎平再次发生变乱[11]3158.3199。于是明朝政府一举增设平茶屯(今靖州新厂)、隆里(今锦屏隆里)、新化屯(今黎平高屯)、武阳(今黎平坝寨)、长春(今黎平中潮长春)、平和(今黎平德顺)、怀仁(今黎平洪州)七所,织起了一面以五开卫为核心的防御网[13]。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三月,平定黎平堂厓诸洞后,在古州长官司境内设置古州卫(今黎平罗里)[11]3307。但是由于当地少数民族反抗太激烈,古州卫被迫于七月撤除,并入五开卫[11]3353。

洪武三十年(1397年)三月,古州上婆洞(今锦屏铜鼓)林宽起义,因此设置铜鼓卫,与五开、靖州二卫互为犄角[11]3633-3634。九月,数万军民合力修筑铜鼓卫城[11]3678-3679。至永乐二年(1404年),铜鼓卫设左、右、中、前、后、中左、中右、中中、中前、中后、左左、右右十二所[12]1570。

为了控制清水江下游,扼守入湘水道,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将靖州卫后千户所迁至汶溪寨(今天柱白市汶溪),改名汶溪所[12]1570;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将靖州卫左千户所撤往天柱,改为天柱守御千户所(今天柱县城)[11]3201。天柱、汶溪二所彼此呼应,共同守护清水江下游,成为当地开发的重要力量。

舞阳河流域是作为云贵政治生命线的湘黔驿道所经之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明朝沿此密集地设置驿站和卫所。洪武十五年(1382年)二月,刚刚征服云南,明朝即在辰州、播州(今遵义)至贵州(今贵阳)的驿道上增置14驿,其中思州设有平溪驿,思南设有梅溪、相见二驿[11]2238。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七月设置镇远卫(今镇远舞阳)[11]2951,次年三月设置平溪卫(今玉屏平溪)[11]3005,四月增设清浪(今镇远清浪)、偏桥(今施秉城关)二卫[11]3010。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至次年,又相继设置清浪、镇远、偏桥三驿[14]321。

黔东北地区也一度设置过卫所。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二月,在思州、思南境内分设思州、思南左、思南右三所[11]3183。这三所初设时为土军千户所,隶属宣慰司,除千户外,其余官员均由土官世袭,由土兵充当卫军[15]209。永乐十一年(1413年)正月,将三所改为思州、思南守御千户所[16]1660。永乐十四年(1416年)四月,二所改隶湖广都司,复为土军千户所[16]1919。洪熙元年(1425年)八月,由于宣慰司已经罢废,土军千户所不切实际,思州、思南二所最终废除[15]210。宣德五年(1430年),明朝最终否决了乌罗府设立卫所的提议,彻底放弃在黔东北安插卫所的设想[16]1632。

明朝在黔东地区设置的卫所,主要是平溪、清浪、镇远、偏桥、铜鼓、五开六卫。贵州布政司建立后,这些卫所因地处贵州东部边缘,却隶属湖广都司,不在贵州都司辖区内,所以被称为“边六卫”或“外六卫”。

从设置动因来看,黔东卫所的设立源于少数民族起义。五开卫及平茶、黎平、中潮、铜鼓、新化亮寨等所的设立源于吴勉起义;镇远卫的设立源于平越、黄平的各族起义;平茶屯、隆里、新化屯、武阳、长春、平和、怀仁、天柱等所的设立源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的动乱;古州卫的设立源于黎平堂厓诸洞之乱;铜鼓卫的设立源于林宽起义。显然,卫所的设置与各种动乱密切相关。

从空间分布来看,黔东卫所的分布极不均衡。舞阳河流域是湘黔驿道所经之地,需设卫把守。这一带交通便利、形势险要、人口密集,也有利于卫所安插。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沿着舞阳河一线排开,密集分布,交通型的特点非常明显。而对于东南部,贵州都司鞭长莫及,思州土司难以驾驭,五开、铜鼓二卫显得非常重要。二者深入侗族腹地,紧邻古州生界,防守范围和难度大,于是安插了大量所屯军堡,属于重镇型卫所。

从民族关系来看,黔东地区是苗、侗等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地:侗族聚居河谷,农耕相对发达,受汉文化影响较早,设置卫所阻力较小;而苗族生活在山区,生产较落后,苗汉关系紧张,难以设置卫所。所以,黔东北虽然也曾一度设置卫所,但很快就被迫废除。至于古州生界、腊尔山生界等“化外之地”,朝廷尚无力涉足,根本不可能设立卫所。

总体而言,黔东地区的卫所集中分布在湘黔驿道沿线和南部侗族地区。而卫所集中的地区正是历史上开发较早的区域,也是行政建制发育较早的区域,体现了卫所设置与地方开发的密切关系。

(二)卫所的构成

由于黔东南少数民族变乱频繁,所以这里的卫规模所往往超出常规。设立之初,五开卫辖内外16个千户所,加上驿站、军堡,驻军33,460名,规模惊人[17]。铜鼓卫辖12个千户所,领兵18,036名,也很大。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以控制交通线为主,分布密集,所以规模不是太大,均设左、右、前、后、中5个千户所,分别领兵5,614名、6,244名、5,600名、5,600名[18]11-12。天柱、汶溪二所属于标准编制,分别设有千户、百户、镇抚等官员17员,驻军1,200名[19]94。黔东北的思州、思南二所比较特殊,属于土司性质,规模不见史载,应该也是标准编制。

明代每一处卫所的设立,都会形成相应规模的军户群体。与内地不同,贵州卫所并非把原住民纳入军户,而是靠大规模的军事移民来维持。黔东卫所军士最初来自从征部队,此后以充军、垛集、收编降卒、征调土兵等方式补充。卫所官兵连同军户,数量往往非常可观,鼎盛时期的黔东卫所军户群体估计十几万。这些移民相当于一股巨大的开发力量,带来了先进的工具和技术,提高了生产力,改变了当地的经济形态,从而动摇了土司的基础。

明中期以后,由于战争频繁、徭役沉重、粮饷不足,加之军官虐待、余丁隐匿、清勾不力,导致兵丁逃亡,军户减少。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早在景泰年间就已“见在者少,事故者多,较其原额,十无二三”[20]5419。五开卫洪武初旗军33,460名,嘉靖时仅存2,116名[19]30。铜鼓卫最初18,036名,正德时只剩800名[21]。除了死亡和逃回原籍外,很多是投靠土司,混入民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卫所官兵及家属逐渐与原住民融合,为日后设县提供了条件。

明代实行军屯制度,卫所都奉命屯田自食。黔东卫所屯田,主要来自掠夺、开荒、拨屯等。明军每攻下一地就圈地据守,而黔东南的大片荒地则成为开荒的对象。由于黔东丘陵山多地少,所以也从湖南划拨土地给黔东卫所屯种。舞阳河流域地形局促,开发较早,可供屯垦的土地有限;而清水江流域开发较晚,得以大量屯垦。明中期以后,屯政废弛,屯田制破坏日益严重,官田的民田化、私有化成为一种难以逆转的趋势[22]。日后,屯地逐渐转化为地主的土地,进而演变成民地,最终成为府县的土地,为郡县化提供了物质基础。

(三)卫所的性质

明代卫所有实土、非实土、准实土之分,贵州境内多为实土卫所,所以清初得以大量直接改卫所为州县。黔东卫所隶属湖广都司,在性质上首先是一种军事机构,但是在实践中更接近于实土卫所。在功能方面,卫所作为军政管理机构,在地方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实体方面,卫所控制着大量土地、户籍和赋税,足以媲美府县,与实土无异。

五开、铜鼓二卫设立时,当地并无府县,卫所得以抢占要害,圈地据守,形成独立体系,充当军政一体的地方管理机构,屯防区成为军管型政区。永乐朝设立黎平、新化二府时,因优势区位已被卫所占据,只能瓜分土司。虽然日后黎平、新化二府及永从县长期与卫所同城,但只是借地办公而已,其辖区始终限于卫所屯区以外的土司领地。

从实力对比来看,当地府县系统势单力薄:黎平府长期只辖一县和十余长官司;新化府仅7个长官司,地狭民稀,不久即废。相比之下,卫所系统就显得强大雄厚:五开卫辖16个千户所、258个屯,驻兵33,460人,屯田1,251顷余;铜鼓卫辖12个千户所,领兵18,036名,屯田354顷余。卫所占据要害,控制最佳区位,实力更强,掌握着更多的话语权,成为实际的主导者。五开、铜鼓二卫的长期经营,使得其屯区成为清水江流域最发达的地方,为后来设县奠定了基础。

靖州卫城内的左千户所、后千户所迁出后,分别改名天柱所、汶溪所。天柱、汶溪原属会同县,为了加强对清水江下游的控制,将两地划出,作为天柱、汶溪二所的屯防区,相当于今天柱县一带。天柱、汶溪二所的经营,大大推动了当地的熟化,所以万历年间得以直接改所为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天柱、汶溪二所可视为实土卫所。

安插于古州司领地上、紧邻生界的古州卫,因为无法抵挡少数民族的强烈反抗,所以只是昙花一现地存在了几个月就仓促废除,并入五开卫,以致连详情都不得而知,只能推测可能是准实土卫所。

镇远卫领有臻剖、六洞、横坡等长官司(后合并为臻剖六洞横坡等处长官司),显然属于实土卫所。镇远卫先入为主,牢牢占据着镇远城,控制舞阳河,实力强于镇远府。如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镇远卫屯粮12,800石,而镇远府民粮仅870石[23]809。镇远卫还从土民那里收缴秋粮,分走府县的财政权益[20]601。周边的平溪、清浪、偏桥三卫,也都拥有独立的体系,应该也属于实土卫所。

黔东北的思州、思南二所独具特色:它们由田氏土司奏请创建,安插于土司腹地,除千户为流官外,其余百户、镇抚等官员和士兵均为“土著”,属于土军千户所,类似西北地区的羁縻卫所,但在性质上更接近于土司,自当列入实土卫所。应该说,这两所是在军事组织的形式下,保留了属于土司的那些实质性特征,可视为特殊的土司机构。

卫所是建立经制州县之前的一种过渡性制度设计,是明朝帝国构建的重要一笔。开设卫所,是明朝经营贵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权力向地方渗透的重要举措,是将贵州内地化的开端。卫所的设置,改变了地方政治格局,为贵州郡县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掀开了贵州历史发展新的一页。

二、明初郡县体制的建立

明初建设驿道、安插卫所、大兴屯田,使得贵州的交通得到拓展、土地得到开发、经济得到发展,这些发展趋势需要建立府县来适应。而对地方的统治,仅靠军事手段也难以满足,必须建立行政系统。同时,为了控制贵州,稳定云南,巩固西南边疆,也迫切需要在贵州建省立府。

卫所虽然不是正式的流官政权,但客观上促成了贵州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的产生。卫所的安插,形成了有力钳制,推动了区域开发,加快了地方熟化。卫所的武力也可以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于是,在军事渗透的基础上,永乐朝罢废思州、思南二宣慰司,改设八府,率先改土归流。

自元末分裂以后,思州、思南两宣慰司就纷争不已。永乐八年(1410年)开始,两大土司为争夺沙坑不断械斗,明朝几经调解均告失败。永乐十一年(1413年)二月,镇远侯顾成大军压境,平息内讧。根据户部尚书夏元吉等人的提议,明朝废除思州、思南两宣慰司,建立贵州布政司,以思南宣慰司分设思南(今思南)、乌罗(今松桃)、铜仁(今铜仁)、镇远(今镇远)四府;以思州宣慰司分设石阡(今石阡)、思州(今岑巩)、新化(今锦屏)、黎平(今黎平)四府。[16]1661-1663这场由土司内斗而引发的政治改革,是明代贵州时间最早、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改土归流,成为贵州建省的开端,正式启动了贵州的郡县化。

这场改革虽然波及很广,但是深度有限,很不彻底。当时只是废除了级别最高的宣慰司,而保留了低级别的长官司,于是形成土流并治的局面。直到永乐十二年(1414年)三月,才确定各府所领土司,划分辖区:思州府领都坪峨异溪、都素、施溪、黄道溪4个长官司;思南府领务川县,蛮夷、水德江、沿河祐溪、思印江4个长官司;镇远府领偏桥、邛水一十五洞、臻剖六洞横坡3个长官司,镇远土州及施秉、镇远溪洞金容金达2个长官司;石阡府领苗民、石阡、龙泉坪、葛彰葛商4个长官司;铜仁府领铜仁、省溪、提溪、大万山4个长官司;乌罗府领郎溪、乌罗、答意、治古寨、平头著可5个长官司;新化府领湖耳、亮寨、欧阳、新化、中林验洞、龙里、赤溪湳洞7个长官司;黎平府领潭溪、曹滴洞、古州、八舟、福禄永从、洪州泊里、西山阳洞7个长官司[16]1735-1736。

随着布政司的建立,贵州开始作为省级政治单元而存在,出现了土司—卫所—府县并存的局面,形成了布司府县系统和都司卫所系统两套管理体系。黔东八府与贵州宣慰司、贵州都司共同构成了早期贵州的雏形。然而,初期的贵州建制粗糙潦草,行政系统残缺不全,政区结构畸形凌乱。当时的贵州,大半是贵州都司辖区,中西部是贵州宣慰司(水西安氏)和贵州宣慰同知(水东宋氏)的领地;东部仅思南府领有务川县,其余各府全为土司,“每府所管不过三四长官司,人民每司不过一二百户”[23]709。区区舞阳河中游,竟然并设思州、镇远、石阡、铜仁四府,“无一州一县以间之”。放眼整个贵州,只有东部思州等八府是经制州郡和统县政区。所谓“先有思州,后有贵州”,正是对田氏土司在贵州行政建制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中特殊作用的最佳概括。

行政建制不甚完善,这是早期贵州省的一大缺憾。其实,这些府县最初的主要作用并不在于行政管理,而是象征国家力量在地方的存在,主要目的在于弹压“土著”、稳定政局、控制交通,政治色彩极为浓厚。总之,贵州建省旨在加强对贵州的统治,其政治军事意义要远大于经济文化意义。尽管如此,贵州省的建立是一座里程碑,对贵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都产生了深刻而深远的影响,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24]。

明朝为了钳制地方,以思南、石阡、乌罗、铜仁、镇远、思州、新化、黎平八府隶属贵州布政司,以平溪、清浪、镇远、偏桥、铜鼓、五开六卫隶属湖广都司,形成犬牙相制的格局。卫所屯堡嵌入土司、府县之间,与各族村寨相间而立、错落分布。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卫与思州、镇远、沅州犬牙交错,屯田如天女散花,飞落各地。五开、铜鼓二卫及其所屯,与黎平府及其长官司互相错杂,几乎每一长官司都会有一所屯与之相邻,鳞次栉比、如影随形。这种卫所、土司、府县犬牙交错的现象使得县级以下的基层辖区和边界混乱不堪,在大范围、小比例的地图上无法展示,要想精确厘清、复原也是十分困难的。

贵州建省源于田氏土司成功改流,而土司改流又离不开卫所的开拓经营。卫所插入土司地区,对土司形成严密的监视和控制,经过一定时间的移民拓殖,促使土司区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逐渐出现变化,为改土归流创造了条件。

三、明代郡县化的加强

由于历史原因,贵州在建省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各级行政机构依然残缺不全,很不完善。初期的黔东各府没有亲辖地,名下全为土司,各府的管辖流于形式,治理能力有限。此后,依托卫所的经营,国家力量持续渗透,社会经济有所发展,朝廷逐步充实、完善各府机构,尝试调整府卫归属,改善治理,同时寻机改土归流,加快推进郡县化。

(一)借助和依托于卫所,充实、完善地方管理机构

贵州建省后,卫所成为府县的坚强后盾,为地方行政事业提供支持。为了安全和方便,许多府县纷纷寄治卫所,“卫所为主,郡邑为客,缙绅拜表祝圣皆在卫所”[25]。如新化府治设在新化亮寨所内,借镇抚空宅办公,直到宣德三年(1428年)才由卫所出力营建府署[15]913。黎平府治于宣德十年(1435年)迁入五开卫城内,以五开卫仓场为府衙;永从县寄居五开卫城,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才营造县衙[14]335。思州府于隆庆三年(1569年)、思南府于隆庆四年(1570年)先后迁往平溪卫城,一度同城而治[23]。更有甚者,镇远府设于镇远州治,与镇远卫隔河相望,镇远溪洞金容金达蛮夷长官司及日后的镇远县,则紧靠镇远卫,形成四套机构共守一城的奇观。镇远府起初暂借镇远州知州何济的私第办公,直到宣德元年(1426年)才由镇远卫协助修建府署[15]515。显然,依托卫所是明代贵州地方政权正常运作的主要方式,离开卫所,地方政府举步维艰[26]。

由于勉强设立在五开、铜鼓二卫屯防区内,新化府始终面临地狭民稀的问题。到了宣德九年(1434年)十一月,新化府难以为继,终被废除,所属湖耳、亮寨、欧阳、新化、中林验洞、龙里、赤溪湳洞等长官司并入黎平府[15]2574。从此,黎平府统领17个长官司,辖区向北部大幅扩展。为了寻求安全和便于管理,黎平府治于次年从黎平寨迁到五开卫城内,开始了府卫同城而治的时代。

但府卫同城也容易滋生问题,如万历八年(1580年)五开卫的“五哗六哗”兵变[14]345-346。为此,湖广巡抚陈省于万历十年(1582年)七月上《议处五开疏略》,将黎平府升格为黎平军民府,节制五开卫[14]473-474。多元管理体制容易引发诸多不便,因此削弱地方管理体系的军事色彩,强调行政系统的地位,是明朝中期以后政治改革的重要趋势。升为军民府后,“于是府辖卫所,而黎平重矣”[14]332。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谋求管理划一、强化郡县体制的尝试。

(二)谋求府卫归一,调整辖属,改善地方治理体系

黔东地区在历史上曾长期属于湖广,对其存在一定的认同感。府卫分属后,黔楚一贫一富反差很大,所以一度出现了回归的呼声。如景泰三年(1452年),思南府蛮夷长官安逸进京朝贡,呼吁“思州六府官民归并拨还湖广布政司管辖”,但是遭到兵部尚书于谦的否定[20]4625。

经过多年的磨合,黔东逐渐融入贵州,不再提回归之事,转而要求黔东卫所划入贵州。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镇远知府周瑛提议平溪、清浪、镇远、偏桥四边卫划属贵州[28]500-501。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以平溪卫为代表的官兵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主动请求并入贵州[29]。

自隆庆朝开始,以督抚为代表的地方大员开始认真审视地方管理体制问题,掀起了争夺四边卫的浪潮。隆庆元年(1567年),贵州巡抚杜拯上呈《议以楚卫属贵州疏》[14]419-420。万历十年(1582年)二月,贵州巡抚马呈图再次上疏[27]2261,但兵部认为四边卫向来隶属湖广,“实系全楚藩翰”,不同意更改[27]2614。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播州土酋杨应龙大举叛乱,播州之役爆发。平定后,川贵总督李化龙在《播州善后事宜疏》中提议四边卫划入贵州[27]6520。贵州巡抚郭子章接着作了补充[30]。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一月,经川贵总督王象乾重申,朝廷终于同意黎平府改隶湖广、四边卫改隶贵州[27]6827-6828。随后,贵州巡按宋兴祖等筹划“以思州府辖平溪、清浪二卫,改为思州军民府;以镇远府辖镇远、偏桥二卫,改为镇远军民府”[31]。但是湖广方面立即强烈抗议,施加压力,迫使朝廷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将黔东地区恢复到两年前的状态[27]7218。这样,调整政区以充实、改善郡县体系的努力在明代并没有获得实质性进展。

(三)尝试卫所改设州县,向统一的地方管理体制发展

开启民族地区对国家的政治认同,是推行卫所制度所产生的重要结果。随着卫所的设置、国家力量的介入,土著受到震慑,开始输诚纳款,归附朝廷,使得土司区出现微妙的变化,进而推动生界逐渐整合进帝国的版图之中。

天柱、汶溪二所的进驻,是天柱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二所的经营,加强了对清水江下游的控制,加快了天柱的发展,推动了当地的熟化。洪武三十年(1397年)清水江下游虾蟇、船头诸洞“乞天柱巡检司镇之”就是立竿见影的效果[11]3606。到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四月,基于地方开发日趋成熟,设县需求日益迫切,贵州巡抚江东之与湖广抚按李得阳、赵文炳等联名上《建湖广天柱县疏》,将天柱所改为天柱县,汶溪所并入[14]436-438。

天柱县的设立,犹如一颗决策之花伺机嫁接在卫所枝条上开出的政治果实,全盘继承了卫所的实体结构,移花接木式地完成了华丽转身。天柱是清水江下游设置的第一个县,也是贵州由军管型政区转为通行政区的首例,是卫所制向郡县制转变的大胆尝试,开启了郡县化的新模式——改卫归流。这次改革的成功为日后卫所改制提供了经典案例和宝贵经验,具有开创性意义。

(四)压缩土司空间,逐步改土归流

随着卫所的设置,大量汉人陆续移民贵州,依托卫所佃种、购置或开垦土地,渐次安居。在不少地区,借助卫所的庇护和中转,逐渐积累起较多的汉族民户,逐渐实现了人口结构从夷多汉少到汉多夷少的转变。受益于卫所的影响,明代得以陆续裁撤一些小土司,设置行政机构。

正统三年(1438年)五月,由于镇远土州“民少官多”,遂将其革除,镇远溪洞金容金达、施秉二长官司直隶镇远府;乌罗府治古寨、答意二长官司因曾参与叛乱、户口不足被废;乌罗府失去了立足基础,也被废除;乌罗、平头著可二长官司并入铜仁府,郎溪蛮夷长官司改隶思南府[20]813-816。

正统六年(1441年),福禄永从蛮夷长官司长官李瑛绝嗣,族人争立,遂改为永从县(今黎平永从),隶属黎平府[14]332。这是贵州清水江以南地区设立的第一个县,使得黎平府终于有了属县,正式开启了贵州南侗地区的郡县化。

正统九年(1444年)七月,施秉蛮夷长官司改为施秉县(今施秉白垛),隶属镇远府[28]98。这是清水江流域最早设置的县,使得镇远府有了属县。

弘治八年(1495年),因长官张鹤龄有罪革职,将思印江长官司改为印江县,隶属思南府[28]94。印江紧邻腊尔山生界,设县有利于地方开化。

弘治十一年(1498年),因长官何伦以罪革职,将镇远溪洞金容金达蛮夷长官司改为镇远县,作为镇远府的附郭[28]97。镇远司与镇远卫同城,靠卫所提供的保护、支持和中转作用,积累起较多的汉人,为设县提供了条件。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四月,因铜仁长官司土官李永授“虐政殃民”,劣迹斑斑,贵州巡抚江东之等人顺应民意,上《铜仁建县疏略》,将铜仁长官司改为铜仁县[14]434-435。铜仁府终于有了附郭县,终结了空壳局面。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由于在播州之役中被叛军攻陷,长官安民志战死,遂改龙泉坪长官司为龙泉县,隶属石阡府,打破其空壳状态[23]191。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因长官绝嗣,族人争袭,遂将水德江长官司改为安化县[23]38。这使得思南府有了附郭,充实了郡县体系。

至此,黔东地区除思州府外都有了属县,郡县体系日渐充实和完善:铜仁府领铜仁县,思南府领安化、务川、印江三县,石阡府领龙泉县,镇远府领镇远、施秉二县,黎平府领永从县。除永从外,其余全部位于清水江以北。这是因为北部的地理区位更优、战略地位更高、交通条件更好、地方开发更早、经济文化更发达、内地移民更多。相比之下,南部开发较晚,发展相对滞后。

这些土司的改流,有地狭、民稀、绝嗣、犯罪、叛乱、战死等多种情形,归结起来是国家控制的加强、土司政治的瓦解、地方熟化达到一定程度的结果。而这背后或多或少都有卫所制度的影子。从手段上看,明代对贵州尤其是黔东南的开发,采用了卫所和府县相辅相成的模式。卫所安插后,经过移民拓殖,逐渐改变土司区,其影响渐及苗疆腹地,最后深入化外生界。朝廷以卫所为据点,以点带面,逐步改土归流,扩大统治区域,最终全面确立了郡县体制。

四、清初郡县体制的全面确立

土司、卫所虽然一度占主导地位,但毕竟只是过渡性的制度设计,郡县制才是归宿。明代中期以后,卫所制日益衰落,营兵制逐渐取而代之成为主要兵制,而卫所制退居其次,处于辅助地位[32]。到了清朝,国家经制军队变成绿营兵。随着有司系统的逐渐完善,布政司官员逐渐取代都司卫所官员,在地方事务中取得主导地位。清初进行大力改革,陆续裁撤卫所、土司,全面确立了郡县体制。

(一)卫所改并

明代中期以后,卫所军事职能日渐弱化,内部加速民化,与府县的差别不断缩小。清初在延续卫所制度的同时,也频频改革,主要表现为取消卫所的军事性质,取消都司卫所官世袭制、改为任命制,裁并都司卫所,改军士为屯丁,官兵编入民籍,继而陆续将卫所改并州县。

顺治朝以后,对地方的控制加强,卫所改制随之增幅。顺治四年(1647年)下令除漕运卫所外,逐步裁撤屯田卫所。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五开卫指挥为守备,裁撤千百户[33]。次年裁撤铜鼓、五开二卫经历及新化所吏目[34],改平溪卫指挥为守备[35]133。顺治十八年(1661年)裁撤汶溪所[36]32及五开、铜鼓二卫屯政守备。康熙五年(1666年),因“楚官无与黔事”,将黎平军民府降为黎平府[37]283。同年,裁撤五开卫在外十所,由卫直辖[38]。康熙八年(1669年)下令各省卫所钱粮并入民粮,一体考成巡抚,实际上放弃了土地国有的屯田制度,最终承认卫所屯田的民田化和私有化,从财政方面加快了卫所的行政化进程[39]。至此,卫所被层层剥离,军屯变为民田,军户化为民籍,渐成行政性机构。

康熙朝,在卫所郡县化加速的背景下,贵州历任官员陆续提出或重申改革主张,要求调整甚或改并卫所。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四月,根据贵州巡抚杨雍建《划清楚黔地界疏》,平溪、清浪二驿划入湖南,镇远、偏桥二卫改隶贵州[37]106-107。十一月,裁撤镇远卫,并入镇远县。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应云贵总督范承勋请求,裁撤偏桥卫并入施秉县,施秉县治迁往偏桥卫城[37]402。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贵州巡抚田雯上《黔府楚卫同城疏》,认为五开卫应划属黎平府,但是湖南既不愿意失去五开卫,又嫌弃黎平府偏远贫穷、不好管理[17]87-88。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田雯又请求将平溪、清浪二卫改隶贵州,但湖南在连续失去镇远、偏桥二卫之后不愿意继续让步[35]133。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贵州提督李芳述认为黎平府偏远难治,建议划入湖南[40]。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继任的张文焕继续呼吁,但是湖南方面一再否决,不肯妥协[41]。

不难发现,康熙朝的调整主张,倾向于以五开卫划属贵州、黎平府并入湖南。这是因为五开卫控制了较好的耕地、较多的人口,实力更强;而黎平府基本都是土司领地,土地、人口和赋税少,且境内大多是侗、苗等少数民族,与省府贵阳隔着大片古州生界,交通不便,管理困难。

雍正帝即位后大行改革,卫所郡县化势不可挡。雍正二年(1724年)闰四月下诏卫所归并州县,掀起了卫所改制的浪潮[42]6167。在这种基调下,云贵总督高其倬于十一月上《请改五开卫归黔疏略》,阐述为了开辟和治理古州苗疆,五开卫应并入黎平府、隶属贵州[17]88。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又有先例可鉴,此后的决策变得果断而迅速。雍正三年(1725年)四月,清廷同意将五开、铜鼓二卫改为一县[42]474。雍正四年(1726年)四月,铜仁府正大营同知冯光裕请求将平溪、清浪二卫及天柱县划入贵州[42]633。朝廷于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同意平溪、清浪二卫划属思州府[42]797。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云贵总督鄂尔泰指出五开、铜鼓应分别设县[42]824。五开、铜鼓二卫所屯众多,辖区较大,地理不同,合设一县不利于解决好田赋征收与户口管理问题。两地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经过长期的开发经营,都已经具备设县的条件。鄂尔泰认清这里的舆地特征后,所以坚信分县更加合理。同年闰三月,改五开卫为开泰县,改铜鼓卫为锦屏县,隶属黎平府;改平溪卫为玉屏县,改清浪卫为清溪县,隶属思州府[42]849。

随后,湘黔两省继续协商,以就近原则为主,并结合历史因素,进一步清理散布边境的飞地、插花地,使得边界趋向合理并逐渐定型。雍正六年(1728年)将沅州西溪六里划属玉屏县,麻屯划归湖南麻阳县,沅屯划入湖南沅州[35]33。雍正八年(1730年)将五开卫中中所的5个屯,孤悬湖南溆浦县的4个屯、武冈州的2个屯、邵阳县的3个屯、新化县的16个屯及石家、永坪两驿一起划归湖南[17]38。同年,又将沅州平三一里中之四、八两甲划属玉屏县[35]33,清浪卫在辰溪县境内的寄庄就近划属辰溪县[43]。

这些勘界实践,打破了民田、屯地原有的格局,基本保障了疆域的相对完整,在府县之间对土地和户口作了进一步的调整,使得长期存在的犬牙交错问题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处理。当然,新县之间的边界大体上继承了原来各卫所之间的屯防边界,疆界错壤仍有部分遗留,这是清初政区调整过程中未能彻底解决的问题。

至此,黔东地区的卫所全部裁改完毕,最终完成了由卫所体制向郡县体制的转变。卫所军户在隶属关系上实现了由楚到黔的转变,加速了贵州的一体化。这也标志着明代卫所辖区占全省大部分的贵州终于全部纳入了行政系统,作为地理单位的卫所成了历史遗迹[44]。卫所改制,是清朝对于明后期以来卫所不断民化、行政化这一发展趋势的承认和继承,是卫所体制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改土归流

清初在改革卫所的同时,也陆续寻机裁撤土司。顺治十七年(1660年),曹滴洞司因长官谋叛被废除[37]115。康熙二十年(1681年)裁撤石阡府葛彰葛商长官司。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赤溪湳洞、西山阳洞二司因谋叛被废除,又裁撤石阡府苗民长官司。康熙五十年(1711年)裁撤石阡府石阡长官司。

雍正二年(1724年),清朝开始在西南地区大规模改土归流,但在黔东南主要不是裁废土司,而是武力开辟古州苗疆。其实,早在明代就曾有地方官员试图开辟古州生界,如嘉靖朝黎平知府夏玉麟“尝欲西通天甫,置驿以达贵州;南拓五开之地,辟府街,列置十三司”[23]806。但直到清初,这个开疆拓土的梦想才通过战争得以实现。自雍正六年至十一年(1728-1733年),经过数场战役,清朝终于征服古州,设置了古州、清江、丹江、八寨、都江、台拱等六个散厅,分属黎平、镇远、都匀三府,史称“苗疆六厅”或“新疆六厅”[45]。不过,古州长期游离化外,未设土司,所以这里的开辟准确地说应该是“化外改流”。

结 语

纵观明代以来黔东地区的郡县化过程,可以发现其基本途径有三种:改土归流、卫所改制和征服生界。思南、乌罗、铜仁、镇远、石阡、思州、新化、黎平八府,永从、施秉、印江、镇远、铜仁、龙泉、安化七县属废除土司而设。天柱、玉屏、清溪、锦屏、开泰五县由卫所裁改而来。八寨、丹江、古州、清江、都江、台拱六厅则是武力开辟古州苗疆的结果。我们不妨将它们分别称为“土司改流”“卫所改流”和“化外改流”。若忽略等第、只考虑政区数量,则由土司改流而来的府县约占57.7%,化外改流约占23.1%,卫所改流约占19.2%。

但是,诚如本文所揭示的,卫所制度对黔东地区郡县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钳制土司、防御“土著”、维护交通、开发山区、熟化地方,然后逐步压缩生界,进而推动改土归流,最终全面确立统一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在这个过程中,卫所更多是扮演了催化剂和助推剂的角色,发挥了推动的作用。应该说,即使没有卫所制度,郡县化的实现也终究是必然的,但这个过程也将会是更加艰难而漫长的,其间甚至可能出现反复和转折。

卫所改并州县,这是清初谋求全国地方管理体制整齐划一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趋势。承平年代,民生取代军事成为首务,军事统治让位于行政管理,这是卫所体制发展的必然结果。从设置土司,到安插卫所,再到建立府县,最后改卫归流、改土归流,中央王朝在经历了长期的探索后,逐步解决了如何治理西南民族地区的技术问题,最终完成了民族地区的内地化。改卫归流与改土归流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地方管理体制朝着一体化的方向不断推进,这也是郡县体制在民族地区逐步展开并最终确立的结果。

卫所改制使得贵州政区更加合理,标志着郡县体系至此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这使得黔东地区不仅在行政区划上,在地方经济、风俗文化和地域认同等方面也日益向以贵阳为中心的贵州靠拢。卫所军户实现了由楚到黔的转变,加速了贵州的一体化进程。这也是贵州省建制日益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为贵州的进一步开发提供了重要条件。

注 释:

①《明实录》载十二驿,见《明太祖实录》卷190《洪武二十一年四月丁巳)》,“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第2867页。地方志载黄团、铜鼓、铁炉、江团、三里坪、西楼、石家、永平八驿,可能另外四驿在嘉靖之前已裁,见《(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19《靖州》,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15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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