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笑容
(河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反杜林论》是恩格斯为了反击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代表欧根·杜林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的攻击和污蔑而撰写的一部论战性著作。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从多方面对杜林形而上学的平等观进行了有力批判,深刻揭露了杜林平等观的实质,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唯物史观对平等观进行了科学的建构。
首先,恩格斯批判了杜林以数学逻辑对待平等问题的先验主义方法。杜林认为:“思维和认识的形式都是由简单的元素组成的。”[1](P26)因此,研究社会生活领域内的问题也应像对待基本的数学问题一样,通过将现实事物还原分解为简单的元素,进而逻辑性地推导出适用于一切范围的基本形式和永恒公理。他认为,将数学方法引入到包括道德、平等在内的一切社会历史问题的研究中,所得的结论不仅摆脱了形而上学的局限,而且具有数学的精确性,是终极的、永恒的真理。杜林自认为创造了一个新的体系,然而,“这不过是过去有人爱用的意识形态的或者也称为先验主义的另一种说法”[2](P101)。这种方法不是从研究对象本身出发,而是以构成对象的概念为起点来认知对象的特征,完全颠倒了事物与概念的真实关系,所得出的结论也只能是脱离了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臆造。平等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在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和交换的过程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因而研究平等问题必须从现实的人及其社会生产活动出发。反之,如果仅仅从思想中、从绝对观念中来构造现实世界,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窠臼。
其次,恩格斯批判了杜林基于抽象的“两个人”的平等公理。杜林不是从现实的人及其社会生产活动出发,而是将“社会”这个概念作为其建构平等模型的逻辑起点。他认为,“最简单的社会至少由两个人组成”[2](P102),同时,这两个人“是彼此完全平等的,而且一方不能一开始就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2](P102)。由此,便形成了适用于人类社会一切平等问题的基本形式。对此,恩格斯尖锐地指出,两个人意志的完全平等“不仅不是公理,而且甚至是过度的夸张”[2](P102)。除此之外,杜林自认为创新的分析方法实际并非原创,而是对整个18世纪思想家的观点的滥用和抄袭。18世纪启蒙学者卢梭就曾以“两个人”为例,分析了人类社会产生不平等的根源。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同样以“两个人”的分析方法,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角度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不平等现象。与杜林不同的是,18世纪的思想家以“两个人”为例论证了人类社会中不平等的存在,而杜林却把这种举例说明的方法上升为研究一切社会历史问题的“公理”。杜林所谓的“两个人”是脱离了全部社会关系,摆脱了一切生理及个人特质的抽象的、空洞的人。在这两个人的身上“除了人这个光秃秃的概念以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了”[2](P104)。因此,抽象的“两个人”不能成为构建平等观的出发点和前提,对于平等问题的研究应该从现实社会中的人出发,“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3](P524),以抽象概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分析方法,一旦运用到现实社会必然会化为乌有。
首先,恩格斯批判了杜林关于不平等源于暴力的谬论。杜林认为,在两个完全平等的意志中,假设一方以暴力的形式迫使另一方实现自己的要求,那么就产生了不平等和奴役。在杜林看来,暴力是产生社会不平等的根源,消除暴力和奴役就能实现完全平等。对此,恩格斯指出,早在18世纪卢梭就曾在其著作中通过两个人的例子说明了由于个体生理素质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的自愿奴役现象。也就是说,只有当人与人之间产生依赖,并且通过彼此需要而将他们联系起来之后,奴役关系才会形成。同时,杜林还将其永恒的公理运用到经济领域,认为“暴力的干涉歪曲了经济方面的永恒的自然规律及其作用”[2](P159)。在他看来,暴力和奴役是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基础,一切经济现象的本原都应归结为政治暴力。然而,从本质上看,奴役关系形成的基础在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而非暴力掠夺。“暴力仅仅保护剥削,但是并不造成剥削”[2](P160),在生产和交换的不断发展中形成的私有制才是导致不平等的根源。
其次,恩格斯运用三种“退却”说明了杜林平等观的抽象实质。杜林在谈论平等问题时,将其抽象化为两个意志的完全平等,且一方不能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然而,两个意志的完全平等一旦带入到现实的人及其社会关系之中,就会立刻暴露出其自身的矛盾性。第一,杜林宣称两个意志彼此完全平等,同时又承认存在可以允许的隶属关系。但是,隶属关系的存在并不源于两个意志本身,而在于研究对象以外的“第三领域”。换言之,隶属关系的存在是由于存在自我规定欠缺的意志。按照杜林的说法,对于自我规定性欠缺的意志而言,平等存在着例外。第二,杜林以人性和兽性作为划分人的标准,并承认两者在道德上存在着不平等。然而,人类的进化史充分表明了人永远也无法彻底地摆脱兽性,问题只在于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与人之间在文明程度上存在差异,但绝不能简单地以有无兽性作为划分人性道德的准则。杜林以所谓人性与兽性的差异作为衡量文明道德的标准,使其永恒的平等公理又一次沦为荒谬。第三,杜林把人分为按照真理和科学行动的人及按照迷信偏见行动的人,并且认为按科学真理行动的人与按迷信偏见行动的人在精神上处于不平等的状态。同时,运用真理科学的人可以通过暴力的手段压服另一方,以平衡和恢复其在精神上的不平等状态。按照杜林的观点,剥削阶级使用暴力来对异己的意志进行压服也应被认为是恢复平等化的需要,那么任何先进民族对落后民族的扩张和掠夺就都具有了合乎道德的理由。对此,恩格斯指出,杜林的“这次退却简直堕落为可耻的逃跑”[2](P107)。概言之,杜林按照“公理”而构建的平等,一旦进入现实领域,就会不断地被其自身的种种例外所推翻,而一切意志和精神上的差异却都成了杜林为其不平等辩护的理由,这也恰恰暴露出了杜林平等观超历史、超阶级的实质所在。
恩格斯在批判和揭露杜林平等观的基础上,也对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做出了科学的评价。从物质生产层面来看,资产阶级的平等观是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方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封建的社会制度日益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作为商品的所有者,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和扩大自身的利益,必须通过民主革命的方式消灭封建特权,破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枷锁,以获取自由贸易的平等权利。从历史发展来看,资产阶级对平等权利的追求,不仅打破了封建思想对人们的禁锢,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上升为社会统治阶级,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就自然地具有了“普遍人权”的性质。然而,这种平等观仍然是被限制在阶级框架中的平等,它强调的政治和法律上的权利平等实质上只是为了维护作为物而存在的人的平等,因而这种平等并不具有普遍的实际意义。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资产阶级的平等观虽然代表了人们获得政治解放的伟大进步,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以商品的流通和交换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平等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了广大劳动者只能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仅能维持其基本生存条件的生活资料,私有制条件下资产阶级财富的不断积累和扩大,导致广大无产阶级逐渐陷入普遍贫困的境地,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的平等观虽然被冠以普遍人权的标签,但其所维护的并不是一切社会成员都能享有的平等权利,而是在商品等价交换过程中的平等权利。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资产阶级逐渐上升为统治阶级,这就决定了其在政治上享有绝对的权利,普遍平等在这里只能是一句空话。总的来说,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实质是为了维持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正常秩序,是一种虚假的、形式上的平等,这种平等只是以雇佣关系的平等掩盖了现实的不平等,但并没有突破资产阶级的限制,最终也只能流于形式。
恩格斯认为,平等观的形成与发展是以现实社会具体历史条件为前提,而不是从抽象的逻辑思维中产生的,因而必须将平等观置于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来考察。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以原始社会的平等观为起点,以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发展为主线,系统地梳理了不同社会形态下平等观的发展变化,深刻论述了平等观的形成与发展对特定历史条件的高度依赖性。恩格斯认为,从原始的相对平等观念发展为现代社会所追求的平等权利,必然要经历长期的历史进程。当人类社会还处于自然状态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低下。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因而从人作为人的共同特性来说还存在着普遍的平等状态。原始社会时期,平等仅存在于除妇女和奴隶以外的公社成员之间。到了奴隶制社会,由于私有制的确立和发展,不平等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平等仅限于自由民之间的平等。罗马帝国时期,逐渐消除了自由民与奴隶之外的一切阶级差别,出现了自由民内部私人的平等,并通过法律固定下来。但是,只要社会中还存在着阶级,就谈不上真正的普遍的平等。封建社会空前严格的等级制度也使得平等更加遥不可及。
15世纪末,海上航路的开辟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世界市场的扩张加速了封建自然经济的瓦解,进一步推动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同时也加深了资产阶级与封建主义的矛盾。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资产阶级开始要求废除封建特权,争取平等交换和自由贸易的权利。与以往的一切平等观不同,资产阶级所要追求的平等是“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2](P109)。伴随着资产阶级对平等权利的追求,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也逐渐产生。然而,平等观不论以何种形式出现,本身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与特定的历史条件紧密相关,是社会进步在人们观念上的有意识的反映。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说它是永恒的真理。”[2](P113)
平等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抽象概念,也不是人类社会形成伊始就存在的空洞理念。相反,平等无论是作为社会价值观念,还是政治、法律权利的代表,始终都是在一定社会现实经济基础之上的生成品,是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人们思想上的反映,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恩格斯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2](P99)回望人类历史,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决定了不同社会条件下平等观的差异。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低下,物质资料极度匮乏,生产资料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社会中还没有出现阶级的划分,因而人与人之间还存在着一定意义上的平等互助关系。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分工关系的明确性进一步扩大,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方式逐渐取代了原始的共同劳动,劳动产品除维持基本生存外开始出现剩余,私有制便由此产生。私有制的出现打破了原始社会的相对平等状态,也带来了社会中的不平等。
新航路的开辟和世界市场的逐渐形成,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然而,经济关系的改变并没有同时带来政治制度的变革,“当社会日益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时候,国家制度仍然是封建的”[2](P110)。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不断扩大促使商品占有者迫切要求自由贸易和商品交换的平等权利。“但是,在经济关系要求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地方,政治制度却每一步都以行会束缚和各种特权同它相对抗。”[2](P111)于是,破除封建桎梏追求政治权利的平等,很快便成为资产阶级实现平等的价值口号。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以资本主义所有制为基础的平等也逐渐显现出历史的局限性。由此可见,经济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赋予平等观以新的价值内涵。因此,讨论平等问题必须深入到特定时期的现实经济基础之中,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中找寻平等产生和发展的根源,绝不能将平等看作脱离社会现实的、超自然和超阶级的抽象观念。
从资产阶级要求消灭封建特权争取平等权利的那一刻起,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也随之相伴而生。资产阶级的平等观虽然曾以普遍性人权的形式出现,但资产阶级的平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平等,其根本目的始终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自身的特殊利益。因此,只要还有私有制和阶级的存在,这种平等就仅停留于形式,而不具有普遍性。无产阶级的平等观从资产阶级的平等观中引申而来,超越了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历史局限性,将平等建立在消灭阶级的基础之上,强调真正的平等不应仅停留于政治权利层面,而应当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一步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导致社会不平等现象更加突出。因此,只有通过变革旧的社会制度,消灭阶级,消灭私有制,消除不合理的社会分工,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一切人的普遍平等。对此,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2](P113)与资产阶级强调的权利平等不同,无产阶级对于平等的追求不再局限于政治、法律等方面,而是将平等的范围进一步提升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无产阶级的平等观是对明显的社会不平等的反抗,是对社会贫富对立、阶级对立的本能的革命表现,是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超越,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总而言之,只有将平等与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统一起来,真正的平等才能成为现实。正如马克思所言:“随着阶级差别的消灭,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4](P442)
恩格斯通过批判杜林超阶级、超历史的平等观,系统阐述了平等观的阶级性和历史性,指出:“平等不是永恒真理,而是历史的产物和一定的历史状况的特征。”[2](P355)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经济条件下的平等具有不同的内涵,因而根本不存在超历史、超阶级的永恒道德。恩格斯对平等观的唯物主义阐释,为我们廓清西方“普世价值”的本质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们对平等的要求也更加多元化。然而,伴随经济发展而带来的社会不平等现象也日益凸显,平等问题依然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基于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肆向我国输出资产阶级的平等观,企图以“普世价值”为主导来解决我国的平等问题,在“普世价值”理论的欺骗下,部分民众误将西方资产阶级的平等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理念画上等号,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普世价值”理论尽管将“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标榜为全人类应普遍遵循的道德准则,但由于它是以抽象人性论为基础的价值观念,因而并不具有普遍性和现实性。平等观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观念,它的形成和发展是以一定时期的社会历史发展为前提,以现实的社会生活为依据。正如恩格斯所言:“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2](P99),因而根本不存在超越一切国家和地域的“普世价值”。这种“普世价值”只是资产阶级以“平等”“人权”为借口来掩盖其霸权主义的图谋,其本质是为了实现自身的阶级利益。因此,面对西方“普世价值”理论对人们思想的侵蚀,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为指导,认清“普世价值”理论的虚假实质,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中寻找解决不平等问题的方案。
恩格斯的平等观以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重视平等产生和发展的社会条件,强调通过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消除私有制和阶级压迫,从而实现更广泛的平等。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价值目标,既体现了恩格斯平等观的科学内涵,又丰富和发展了恩格斯的平等观,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价值准则,是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在中国的创造性发展。
恩格斯指出:“平等应当不仅仅是表面的,不仅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2](P112)也就是说,我们所要实现的平等不仅局限于形式,而是涵盖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各个领域。首先,共同富裕所要实现的平等是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的平等,脱离经济发展而空谈平等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在物质资料极度匮乏的社会,一味地追求平等只能导致普遍贫困的平均主义。恩格斯特别强调,平等是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过程,因而实现共同富裕应是一个动态的、渐进的历史进程。其次,共同富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无法克服的矛盾,因而具有恒久的生命力。最后,共同富裕还涉及上层建筑领域。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需要人民共同参与,而要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则应赋予他们广泛的政治权利,拓展人民有序进行政治参与的空间,只有这样才能汇聚起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强大力量,促进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最终使社会发展成果人人共享。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的追求和探索与恩格斯的平等观是一脉相承的,体现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与实现人的解放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