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子萍(同济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当前全球经济呈现大变局,在“逆全球化”思潮的不断涌动下,资源配置效率十分低下,国际间的资金、物流、人员等的流动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和限制。在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立足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是我国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重要战略,也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创新作为经济发展之源,创新水平和效率的提升对于经济和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从不同层面探究创新效率的提升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重要举措。
自“创新”一词被熊彼特提出以后,随着学者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很快就认识到不同主体之间创新活动的相互关联性,进而出现了“创新族”“创新链”“创新集群”等概念,后来被逐步拓展为创新系统、创新生态系统、创新生态圈等理论。2004年,美国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首次提出“创新生态系统”的概念,其后便作为一种新的范式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创新范式经历了许多次变革和升级,从以新古典经济理论和内生增长理论为基础的线性创新(第一代创新范式)到创新体系(第二代创新范式),再到以演化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创新生态系统(第三代创新范式),这种变革和升级实质上可以视为创新范式的演变。经过多轮次的演进,可以发现创新范式在要素组成上愈加丰富,在结构上呈现多层次的特点,在内部运行机制上愈加复杂,故以“系统”的角度和层次阐释当代创新范式的发展,具有十分深刻的意义。演化经济学有两大显著特点,一是采用生物学隐喻,二是从动态视角出发分析经济问题。
对于创新活动,演化经济学的学者认为,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类较为特殊的生命过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生物学规律是适用于创新活动的[1]。换言之,运用生物学隐喻来阐述创新活动和过程是更加恰当和深刻的[2]。从这一角度出发,从生物学角度开展创新体系的构建,以类生物学概念的方法建立创新生态系统是具有理论依据的。根据演化经济学的相关观点,创新生态系统中的各要素和主体都有其对应的生物学隐喻。其中,创新活动(支持)单元作为最基本的组成,是生物学中“物种”隐喻;某类创新单元的集合则构成“种群”[3];多种创新单元形成群居共生关系进一步组成“群落”;创新系统中的“惯例”是生物学中“基因”的隐喻,新奇的思想、技术、模式等可视为“变异”;学习、模仿行为和创新的大量企业跟进可视为“繁殖”;创新生态系统中市场竞争类似自然中的“选择”;多样的资源禀赋可视为生物学中广泛的“生境”[4]。以上各种主体、要素和活动均有对应的生物学隐喻,故整个创新生态系统中各类组成成分之间的动态互动过程亦可与自然生态系统中一系列活动进行类比。除了明晰的生态学特点之外,演化经济学的另一个特征是其主张经济系统其实并不存在所谓的静态均衡,而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5]。不同于传统经典经济理论中所规定的理性行为,演化经济学更强调适应性行为,同时认为所谓“静态”“均衡”的结构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是“渐变和突变”“有序”的结构[6][7][8],这其实更加符合实际,使一些现实的经济学问题能被更加合理的解释。综上所述,基于演化经济学的生物学隐喻,基于演化经济学以生态学的模式构建的创新系统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同时,演化经济学的动态视角和基调为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提供了解释思路。
从生态学视角出发,可以发现创新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多种共性。具体主要体现在:一是复杂性[9]。创新生态系统在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两方面均呈现复杂的特点。在构成要素方面,自然生态系统有着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以及生态环境等丰富的组成,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共同推进自然生态系统的运行,创新生态系统亦是如此。在构成要素方面,不仅有政府、高校、企业、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至关重要的创新主体,也涵盖着市场、制度、文化、法律等重要的环境要素,这些要素有着不同的属性和特点,共同构成了复杂的创新生态系统。另外,在运行机制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创新由最初的线性模式到创新体系,再到现在复杂的创新生态系统,创新生态系统内部运行的机制也不再是主体要素、环境要素的简单互动,而是呈现一种愈加复杂的动态多维发展态势。二是整体性[10][11]。作为一个系统,创新生态系统不是内部组成要素的简单叠加和加总,而是各构成要素之间通过特有的运行机制不断互动,相互作用,最终形成一个系统的整体。创新生态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处处体现着系统性和整体性,创新生态系统中各要素通过复杂的运行机制整合为一个整体,以系统效率最大化和水平最高化为发展目标,不断向外输出,且呈现着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以最优的程式和机制促进系统的创新发展。三是动态性[12]。自然生态系统在运行发展过程中时刻存在着能量的流动、信息的传递以及物质的交换等活动,创新生态系统亦是如此。创新生态系统本身处于经济、社会、科技等要素构成的大系统之中,其中的创新主体如高等院校、企业等不停地与其系统内部的其他主体、与其他系统的各类主体之间进行交流与互动,实现能量的扩展;除此以外,各个创新主体要素和创新环境要素之间也时刻进行着动态的互动,各主体不断地从环境要素中汲取必需的资源和能量,同时给予环境要素及时的反馈,实现物质能量流动的高效闭环,在动态之中实现自身系统的稳定发展。四是共生性。自然生态系统中各角色(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处于一种共生的生存状态,各角色在系统中各司其职,互相适应。与之类似,创新生态系统内的各要素也是共生共荣、协同演化,共生关系已然嵌入到区域生态系统的内部运行机制中,系统内各要素之间通过不断博弈,在共生的基础上达到各子系统的最优化[13]。同理,如若创新生态系统出现了消极的发展态势,势必会对系统内部各主体以及环境资源等产生负面影响,进一步形成恶性循环。
目前学者对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从不同角度、分类入手开展,并未达成某一确定的定义,但基本均是从生态学相关概念入手,就创新生态系统的共生、协同、动态、复杂等特点达成一致。在对创新生态系统进行概念界定和特点阐释的基础上,学者对该系统的构成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多种多样的研究,绝大部分学者基于生态位指标构建,对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效率、适宜度等发展性特征进行了衡量。就创新生态系统的具体发展运行机制而言,创新生态系统以创新生态主体子系统和创新生态环境子系统两部分为主要构成,创新生态主体子系统和创新生态环境子系统各自内部有其自身的耦合运行机制,通过不同角色的创新主体以及不同类型的创新环境要素的配合和协调发展形成特有的动态且稳定的发展模式,以两个子系统的发展为整个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运行提供源动力。同时,在创新主体子系统和创新环境子系统之间也存在密切而复杂的互动关系。创新生态主体子系统中各主体(如高等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等)通过不断开展创新活动,打造创新生态主体发展的空间,并对创新生态环境子系统产生影响,对创新生态环境子系统的动态变化产生影响;同时,创新生态环境子系统中各要素(如市场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等)在为主体提供资源、能量、场所等的同时也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中,对创新生态主体的活动势必会产生影响,促使各主体在进行创新活动的同时不断调整战略和属性等,达到与创新生态环境的动态匹配与平衡,从而使创新生态主体能更加有效地获取、利用创新资源与平台,不断提升整个创新生态系统的创新发展能力和效率。具体而言,众多创新主体比如高校、企业等开展区别又有联系的创新活动,高校一般以基础性质的科学研究活动为主,企业则更贴近于市场,将科研理论转换为可以市场化的成果,在此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协同发展,共同推进创新主体子系统的运转。与此同时,创新主体在开展活动时,会对创新环境要素如政府、市场等发出“信号”,政府、产业园、各类孵化中心等会据此调整制定相关政策,释放和提供创新活动进行所需的资源,如此一来,创新主体系统和创新环境系统之间的互动和配合推动着整个创新生态系统的发展。
除此以外,在研究和构建区域层面的创新生态系统时,在区域内部以省际层面为研究对象,不同省市各自构成一个创新生态系统,除了存在该整体系统内部主体子系统和环境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协同以外,各省市创新生态系统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资源禀赋、环境条件等差异的存在,不同省市在创新生态水平方面参差不齐,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强弱之别,但由于地理的连接性、文化的共通性、信息的流动性等原因,不同省市之间的创新活动势必会存在一定的交融和贯通。在交流沟通活动中,创新生态水平高的省份处于中心辐射地位,对创新生态水平较低的区域势必会产生一定影响,而该影响后续形成的反馈又会再次影响创新生态水平较高的区域开展创新活动[14];除此以外,其他相对创新生态水平较低的区域相互之间也会存在互动和影响,不同区域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关系持续进行,这种不同省市之间的联动机制对于推进整个区域的创新生态发展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进一步地,通过明确区域内不同省份城市的具体角色定位,可以有效发挥其优势,促进区域整体创新生态水平的高度提升[15]。
创新范式的演化对于企业、产业、区域以及国家创新水平的提升有重要的意义,基于演化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从生态学角度构建创新生态系统,一方面更加符合时刻处于动态变化状态的现实背景,另一方面,由于构成要素和运行机制更加明晰,对于创新生态系统整体运行水平的提升和改善在具体操作和举措方面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16],可以针对不同要素提出差异性的提升举措,大大提高了创新生态系统水平提升的效率,从而自内而外激发创新系统的活力,加速创新区域、创新国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