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强
(京畿大学,韩国 水原 449-701)
当下,我们的日常生活被各种“视觉形象”①所包围。从起床到入睡,智能手机不离身,电脑、电视等各种荧光屏包围了我们的生活。视线即便暂时离开了电子屏幕,城市、自然等客观存在的景观也需要注视,眼球一刻都不得闲。正如海德格尔所说:“从本质来说,世界图像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了。”[1]即世界被视觉化了。
“视觉文化”一词是自19世纪80年代开始流行的一种文化学概念。根据学者周宪的观点,视觉文化是“晚近崛起的以视觉为主因的文化形态,它迥异于曾经占据主导地位的以语言(话语)为主因的印刷文化”[2]。准确来讲,视觉文化是以视觉形象为主因的一种文化形态。
在中国,视觉文化发展迅猛,并逐渐占据文化的主导地位。其原因有三:第一,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的革新。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社会发展、经济腾飞,视觉媒介不断发展、丰富,电子、数码等视觉相关装置技术逐渐发展、成熟,推动视觉文化逐渐取代传统以文字为主因的印刷文化。第二,消费文化的兴起。消费文化伴随社会发展而兴起,而视觉文化正是一种追求快感的消费文化,通过影视、广告、自媒体等方式,人们不断生产和消费视觉形象。现今,随着WIFI、5G等网络技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便携型智能设备的发展和普及,使得人们能够随时随地进行视觉文化消费,视觉文化消费正在逐渐成为中国当下最重要的消费形式。第三,注意力经济的发展。吸引眼球,博取注意力,是现今资本经济运作的重要方式,这关乎资本的市场价值和经济利益。注意力经济的崛起推动了视觉文化的发展,促使视觉文化形式不断推陈出新。
视觉文化的迅猛发展,推动了自媒体的出现。2003年,美国学者谢因·波曼(Shayne Bowman)与克里斯·威理斯(Chris Willis)在“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中,提出了自媒体的定义:“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自身的事实、新闻的途径。”[3]简单来讲,即一种普通大众都可以发声的媒体。
中国自媒体正是借着视觉文化崛起的东风,得以快速兴盛。中国的自媒体从博客时代为人们所熟知,论坛、QQ空间、贴吧、人人网、微博、微信,到如今从中国火遍全球的各类短视频、视频类应用,自媒体的平台、形态在不断翻新。自媒体让每一个普通群众都有了发声的权利,人们为此而着迷。同时,自媒体的多样化特征,带来了丰富的、各种类型的讯息,争夺着人们的眼球。
身处这样的文化语境之中,艺术要传播,就要与自媒体产生联系,艺术类自媒体便成了自媒体大军中的一员。艺术类自媒体是指以艺术作品和艺术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自媒体类型,属于自媒体中比较小众的分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所讨论的艺术类自媒体不包括各自媒体平台上的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机构或机关的官方自媒体账号)。当下主要以图文、影像两种形态存在,其中图文类自媒体以图片和文字为形式,主要借助微信、微博、小红书、知乎、豆瓣等平台进行创作。而影像类自媒体即通过视频形式进行内容输出,这也是如今最具影响力的自媒体形式,像抖音、西瓜视频、哔哩哔哩、微信“看一看”等都是当下常见的网络视频自媒体平台。
通过上述创作形式和自媒体平台,艺术得以打破藩篱,进入寻常百姓家。艺术家在微信朋友圈自由发布自己的最新艺术作品或对艺术的个人见解,这成为当下最便捷的虚拟推广手段。公众号、微博可以分享一些专业的艺术知识、各大展览信息和作品等图文信息,如前几年在微博上大火的“小顾聊绘画”,以风趣幽默的图文形式,讲解一些知名的艺术流派和艺术家。各类视频“UP主”②则以趣味的或完全虚拟的影像为手段,生产视觉形象,向大众普及艺术知识,比较典型的“意外艺术”,以脱口秀的形式,穿插各种趣味的图像、表情包、流行语,向人们普及一些热门的、有意思的艺术知识。此外,网络上还有大量专业的艺术类在线课程、专家讲座等视频可供个人根据自己的目的、兴趣进行自主选择。如此一来,艺术类自媒体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艺术与普通人之间的门槛,吸引了大量的普通群众来关注艺术。
视觉文化时代“日常生活审美化”已成为一股潮流,“审美”成为一种时尚,自媒体审美的需求也大大增加。具体来讲,如今人们的思考方式、行为方式都将“审美”作为重要的价值标准。而自媒体作为当下最具影响力的媒介,人们对审美的追求同样体现在自媒体之中。与传统审美途径不同的是,自媒体审美更加自由,外界或公共因素的约束相对减少了,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参与审美文化的传播、扩散,也就是说,人们既是审美接受者又是审美传播者。如此一来,审美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就被扩张了。艺术类自媒体的发展契合了自媒体审美的潮流,改变了艺术传播的方式,因而具备了美育的功能。
艺术类自媒体的美育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直接、便捷的美育新情境。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思维起于直接经验的情境”[4],受该理论影响,后世教育方法十分重视情境,对情境的重视同样也适用于美育。按照蔡元培《美育实施的方法》中对美育的分类,艺术类自媒体涉及的美育当属于社会美育的范畴。社会美育可以说是“家庭与学校美育之外的、伴随人终生的、贯穿于各类社会活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社会美育文化”[5]。社会美育相较于家庭美育、学校美育,在情境上更具直接性。如传统的美术馆美育、社区美育等典型的社会美育方式都十分注重现场性,或者说人们的直接体验。在视觉文化语境下,艺术类自媒体依托高速互联网络、智能便携终端,加速了视觉形象的传播速度,扩大了传播范围。更重要的是,美育的接受者足不出户,随时随地都可以接收、浏览艺术类自媒体推送的图文、影像等视觉形象,接受社会美育的全过程只需要动动手指即可实现。例如前文提到的“小顾聊绘画”,曾在自己名为“顾爷”的微博账号发布“玩爆意大利”系列艺术游记类视频,该系列视频拍摄记录了“顾爷”在罗马、梵蒂冈、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地的教堂、美术馆、古遗址的游历过程,将拉斐尔、米开朗琪罗、贝尼尼、卡拉瓦乔等耳熟能详的西方艺术家的传世作品呈现在荧幕之中,并配以通俗易懂的作品解读和个人感受,将人们带入古罗马斗兽场、万神殿、圣彼得大教堂、古根海姆美术馆,感受艺术的气息。荧屏对面的受众通过直观的视觉影像,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完成了自己的、很可能是首次的欧洲艺术之旅。
相比于传统社会美育的现场型直接体验,艺术类自媒体这一新型美育方式打破了时间、空间对美育接受者的人身限制,使得社会美育情境体验的直接性、便捷性实现“几何级增长”,使得社会美育在发展上具有无限可能性。
第二,能够改善美育环境,弱化艺术与普通大众之间的矛盾,消解艺术与生活的区隔,扩大美育的受众范围。这里涉及美育的定义问题,当前学界对美育的定义看法不一,但无论认为美育是审美教育、美感教育、美学教育还是哲学教育,毋庸置疑,“艺术教育是美育的典型内容”[6]。艺术本是一种小众的、精英的文化形态,而社会美育的理想状态是覆盖所有大众,这一矛盾长期桎梏了社会美育的发展。在我国当今的国情下,艺术的晦涩艰深与大众理解力、注意力的缺失之间的矛盾是全民美育面临的重要问题。社会美育相比学校和家庭美育,更加侧重受众自身的选择性,这也是受众参与社会美育的动力来源。同时,社会美育注重个人审美与社会生活的互动,借此来塑造受众的审美素养。因此,趣味性、生活化就成为社会美育吸引受众注意力、提高大众理解力的重要因素。时代需要下沉到最基层的美育,艺术类自媒体大众化、基层化的属性也促使其极力吸引大众注意力。微信公众号“意外艺术”从2013年开始便专注于艺术趣味科普,以短视频和图文的方式,从不同的视角对艺术进行解读,吸引了大批微信用户的关注。特别是“意外艺术”的图文模式,采用“熟悉+意外=喜欢”的内容法则,将艺术中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转化为趣味化、生活化的语言。还擅长以标题来吸引眼球,仅“一口气读懂/看懂……”系列就发布了20余篇原创文章,如“一口气读懂三星堆”“一口气读懂文艺复兴”“一口气读懂中国书法”等等。直击普通人想了解艺术知识、充实精神世界的审美需要,但又没有时间、能力,甚至决心去系统化学习艺术知识的痛点,以“快餐化”阅读的方式,让普通大众群体得以利用“碎片化”时间获取相对有效的信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审美素养的培养。通过对其他一些比较受欢迎的艺术类自媒体如抖音号“吕宸”“杨藩讲艺术”等的观察,可以发现它们和“意外艺术”的创作模式十分相似,往往采用诙谐幽默的风格,以生活化的语言,重构晦涩艰深的艺术话语。同时体量上往往采用轻量化的策略,让受众花几分钟就可以完成阅读、观看,以及后续评论互动、转发等步骤。
不同于传统的社会美育形式常常受限于场地、设施等客观条件或受众主观条件的情况,艺术类自媒体的出现,打破种种限制,将艺术推向了大众,大众得以跨越藩篱,有了更多接触艺术的机会。同时,各自媒体平台基于大数据计算等技术的热点推送、智能推送功能,可以将艺术类自媒体生产的视觉形象推送给对艺术感兴趣的群体,以及其他潜在的基层美育群体,极大地增加了美育的受众数量,扩大了社会美育的覆盖面。
美育价值有别于美育功能,美育价值更加侧重于美育对人的影响,而美育功能注重的是美育活动的自身特点。需要注意的是,倘使我们肯定美育功能而否定美育价值,那么美育就沦为纯粹的教育工具。只强调美育价值而忽视美育功能,美育又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美育功能和美育价值都不容忽视。接下来,将就艺术类自媒体的美育价值展开分析。
英国学者约翰·伯格认为“我们观看事物的方式受知识与信仰的影响”[7]4,他的这一理论深刻地揭示了人的视觉的社会性属性,人的视觉并不是纯粹的、自然的,而是被社会、历史、文化所建构的。人们的观看方式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换,中国的视觉文化语境是十分复杂的,主流文化、大众文化、精英文化三种文化形态相互交织。马克思认为每个时代都有其统治思想,政府主导的主流文化便是统治思想的体现,它强调道德伦理、正能量,要政治正确,以社会效益为重。大众文化总体呈现娱乐性属性,但在中国,大众文化受制于主流文化的领导权,与主流文化是合作、互动的关系,自媒体便属于大众文化的范畴。即是说,在中国的自媒体是受主流文化规训和领导的。
以中国年轻一代熟知的视频制作、分享网站“哔哩哔哩(bilibili)”为例,该网站有大量的艺术相关的视频内容,如各大专业院校的艺术史、美学等课程,艺术相关的线上讲座、学术会议的录屏视频,对话知名艺术家的访谈视频等,还有前文提到的“意外艺术”也在“哔哩哔哩”开设了用户账号,发布其创作的内容。对于普通人而言,观看上述视频内容也是其接触艺术的重要且有效的方式之一。普遍意义上来讲,自媒体都需要借助这类平台来发声,但在中国复杂的文化环境下,对用户行为不加以限制、规范是不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便是这类平台的底线和原则,艺术类自媒体自然也不能例外。以此为前提,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国务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活动提出了相关要求和规定,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服务平台和服务使用者提出了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哔哩哔哩”在其发布的“专栏行为准则”和“关于bilibili创作公约”中,便以国家规定为基础,对用户提出了相关的行为规范条例。同时,平台管理者会对用户的视频稿件、评论发言等个人行为进行审核,针对不当的、违禁的内容或发言,则会视情节轻重做出退稿、下架、删除评论等相应处理,甚至封停账号。
在中国当下复杂而特殊的文化语境中,社会美育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审美文化需求是其面临的新课题。艺术类自媒体将图片、文字、影像、声音和互动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社会美育方式。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想要观看的内容,相较于学校美育和家庭美育,自媒体给了受众极大的选择自主性。这种审美上的自主选择,又是受其所处环境的社会、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的结果,正如约翰·伯格所说,“我们只看见我们注视的东西,注视是一种选择行为”[7]5。结合上文提到伯格的“看之方式”理论,可见社会建构我们的观看行为,也塑造了我们的审美选择。
艺术类自媒体在主流文化领导下进行视觉形象生产,又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受众自主选择的权利,可以说,缓解了视觉文化时代中国体制下社会美育的“燃眉之急”。
视觉文化时代在以艺术类自媒体为方式进行的社会美育中,大众既是美育接收者,又是美育生产者,人人都能参与到美育中来。艺术类自媒体借助互联网、计算机、摄影、虚拟数字技术等手段使美育内容形象化、趣味化,增强了美育效果,同时自媒体消解了接受者与生产者的身份差异,使他们都变为自媒体的“用户”。
依据英国文化研究学者斯图亚特·霍尔的相关理论,视觉文化语境下的编码即视觉形象生产,解码即视觉形象的接受。可以说,利用自媒体进行美育的过程中,编码者和解码者的身份是可以互换的。自媒体时代的接受者随时可以突破身份限制变成生产者,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前文提及的艺术类自媒体“顾爷”。2017年7月4日,“顾爷”在其微信公众号发文阐述了自己对“为何看不懂当代艺术”这一问题的看法,以故事“皇帝的新衣”作讽喻。这一行为引发了网络用户,特别是大量知乎用户的转发、评论,很多用户表达了对文章观点的反对,同时发表对当代艺术的问题和评价。抛开该事件中孰是孰非的问题不谈,用户在这一事件的过程中就完成了编码者、解码者的身份转换和意义再生产。
利用艺术类自媒体进行形象生产的编码者,通过视觉形象,对观众进行了美育教育,在这一过程中,艺术类自媒体的生产者是编码者,观看艺术类自媒体内容的是解码者。受众接收后,会进行评论、转发,甚至再生产,在后续这一系列过程中,作为解码者的受众又会转变为编码者的身份,此后,视觉形象的生产—传播—接受这一过程不断地循环往复。由此,依靠这一螺旋的结构,借助艺术类自媒体,社会美育得以不断衍生出新的意义和内容。
综上可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审美文化需求,国家层面建构社会主义审美文化,提高全民素养的美育需求,是当下中国美育亟待解决的新课题。在视觉文化语境下,进行全民美育需要像艺术类自媒体一样适应时代要求,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形式、新产品。诚然,当下的艺术类自媒体乃至整个自媒体生态存在内容同质化、传播异化等诸多问题,但是兼顾美育功能和美育价值,以视觉形象为突破点的美育范式更新,是“世界图像时代”美育研究实践的一条创新路径。
注释:
① 本文所用“视觉形象”一词采用了学者周宪的观点,是指图像、影像、景观的三元结构。图像指一切二维空间静止存在的形象;影像指一切动态的,在二维空间存在的形象;景象则是三维空间中客观存在的立体形象,如雕塑、园林、建筑、城市景观,还有自然景观等。参见周宪《当代中国的视觉文化研究》,南京:译林出版社,2017年版,第17-23页。
② UP主:网络流行语,指在视频网站、论坛、ftp站点上传视频音频文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