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勇,胡熳华,周文霞,李雅君
(1.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00;2.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北京 100045)
政府购买科技服务,是适应科技服务业市场化与社会化进程,应对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对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体制机制改革颇具意义[1]。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之后,作为政府购买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科技人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科技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5部门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的总体部署下,联合组织实施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该专项计划自2014年实施以来,学术界涌现出大量关于“三区”科技人才的研究成果。
李斌[2]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创新“三区”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与社会服务提供方式、探索“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在贫困地区的实施路径。王理德等[3]以人才选派数量、层次类型、服务方式与周期等“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提出化解人才短板问题的措施。陈军义等[4]围绕年龄结构、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领域3个方面开展“三区”科技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及研究分析,为实现科技人才更好助力贵州省“大扶贫”战略提供支撑。吴德胜等[5]通过文献调查与专家访谈法,构建“三区”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湖北省“三区”科技人才进行实证研究。严娟等[6]系统梳理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相关的政策文件,总结主要做法及在科技扶贫、带动农户、培训技术骨干、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建立示范基地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姚丽萍等[7]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2014—2018年“三区”人才计划实施中人员数量、职称、年龄、服务地区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剖析农业科技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推动农业科技人员“三区”人才项目更好地实施对策与建议。综上所述,“三区”科技人才专项对推动基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成效显著,学术界的关注度也逐步上升。
全面深入分析2014—2020年“三区”科技人才专项实施情况,破解选派科技人员服务“三区”乡村振兴面临的实际困难,完善“十四五”期间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乡村人才振兴的长效机制,成为新时期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助力欠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2014—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21.4亿元专项经费,与东部和中部省份地方财政共同支持,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际向1 268个“三区”县累计选派14万余名科技人员,培养基层技术骨干46万余人。平均每年中央财政投入3亿多元,支持2万余名科技人才投身脱贫攻坚,有效缓解了贫困地区中高层次科技人才严重不足的困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了一支稳定的科技服务队伍。
“三区”科技人才专项以“三区”县特色扶贫产业发展需求和贫困群众期盼为导向,有计划、有组织引导和支持中高级科技人才从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向脱贫攻坚一线流动,采取“双向选择”“订单式”精准服务,形成了柔性引才和需求精准配置模式,实现了“五个一批”,即围绕种植养殖、企业管理、农机农艺、电子商务等推广了一批新品种新技术,建立了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实施了一批科技扶贫项目,帮助引进了一批发展资金,培养了一批致富带头人,保证了扶贫产业益贫带贫作用的有效发挥[8]。2014—2020年,“三区”科技人才专项实施以来,累计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超过20万项(次),建立了5.56万个示范基地,为受援地引进项目2.49万个,帮助引进资金超过80亿元,以开展种植技术、企业管理、农机农艺、电子商务、产业扶贫、科技培训为重点,为服务单位举办20万余场培训,持续推动知识、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受援地集聚。
各地将“三区”科技人才专项作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抓手,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整合人才工作资源。江西和湖南按照“一县一团”“一业一团”的方式组团选派科技人员,提升对全产业链的科技支撑。四川将选派的科技人才均纳入“科技扶贫在线”服务平台,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提供远程在线服务。河南建立了“厅领导包片、各处室负责”的分片联系市县工作机制,上下联动促使人才专项的顺利实施。西藏按照“首席专家+支撑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模式选派科技特派团395个,实现全区74个县区全覆盖。宁夏围绕“五县一片”170个深度贫困村脱贫产业实际需求,为每个县组建了1个专家服务团,为每个产业组建了1个专家服务队。重庆搭建“特农淘”电商平台,推荐科技人员认为好的、安全的、保证质量的农产品,探索“科技扶贫+电商扶贫”新模式。山西搭建了“山西科技扶贫 特派员服务平台”,打造形成“互联网+选派专家+特色产业”的科技扶贫新模式,引领基层科技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三区”县是科技人才服务的主战场,“三区”县的科技管理部门是落实科技人员专项在基层管理服务和监督考核的责任单位。但是,随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分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被撤并,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工作力量明显减弱,远远不能满足科技人员对管理服务的需要,导致选派到“三区”县的科技人员服务工作分散在个别村庄或企业、合作社,选派人员的技术服务地域受限,只解决点上的技术问题,不能将选派到本县的科技人员力量进行统筹整合,服务县域整体创新发展。
政府通过给予适当工作经费购买科技人员对“三区”县的科技服务。虽然经费总量不多,但科技人员仍然面临着三大报销难题。一是缺乏统一的经费管理办法;二是到乡村开展服务获取正规发票是个现实困难;三是自驾车下乡服务不能报销汽油费和过路过桥费。有的科技人员为了减少报销花费的时间和麻烦,会自主放弃一部分经费的使用,导致项目经费使用效率低,科技经费效益产出未能实现最大化,制约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造成局部财政资金沉淀。
绝大多数科技人员服务意识强,凭着事业心和家国情怀认真完成科技服务任务。在补助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参与下沉服务的科技人员更希望在精神方面给予鼓励和激励,但“三区”科技人才专项的科技服务绩效考核结果在职称晋升、项目申报、评优选模、绩效分配等方面缺乏相应的倾斜政策。面对选派单位日益强化的绩效管理,有些科技人员只好将其作为“副业”来完成。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职责分工,完善以组织部门为核心、科技部门牵头的部门间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三区”科技人才专项在各层级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完善在人才计划组织实施、经费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明确落实“三区”县科技部门工作管理专干,安排固定联系人员做好选派科技人员的管理和服务。鼓励各省加强人才交流合作,统筹协调工作任务,沟通衔接服务需求,形成“纵向管理+横向联合”的服务机制,扎实推动人才计划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落实落地。
适当提高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服务距离、产业类型等分类设定工作经费档次。创新实行以目标、绩效和贡献为导向的经费包干制,完善相关经费管理制度,实现“经费以人为核心、经费为人而服务”的管理模式[9]。鼓励有条件的“三区”县为下沉服务的科技人员配套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将引进的新技术新成果实实在在应用到乡村特色产业中,进一步释放科技人员下沉服务的巨大活力,使政府购买服务真正成为支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的助推器。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要求,将“三区”科技人才专项明确纳入区域人才工作内容,与省级乡村振兴项目相结合,实现科技人员选派与科技帮扶项目有效对接。依托专项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要素和资源向欠发达地区集聚,以创业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精准帮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鼓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科技人员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战能力和业绩水平[10]。
研究制定以帮扶工作成效和完成质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导向,建立以绩为主、以勤为辅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以奖励突出成就的方式和底线不容突破的惩罚方式简化过于复杂繁琐的考核评价制度。建议统一制定倾斜支持政策,参与“三区”科技人才专项的科技人员在申报科技项目、职称评定、职位晋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部省市县各级要加强多元化典型示范宣传,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联合定期通报表扬一定比例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和奉献精神,引导“三区”科技人才向乡村振兴的基层一线流动,激发其投身科技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科技部门、企业和合作社等与“三区”科技人才的良好合作意愿,大力助推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
越是欠发达地区,越是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政府通过实施专项人才计划,有针对性地购买科技人员服务,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目标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进入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是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举措。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各级政府应坚定不移地支持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下沉服务乡村创新发展,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每位科技人才对乡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的智力支持作用,推动欠发达地区坚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