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 杰 冯 彪
2020年以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家减费让利于企业的政策影响,银行盈利减少,资本内生能力减弱。但从A股上市银行2021年度公布的股息派发实施情况来看,资本实力仍能支撑30%的分红比例,保证了银行股分红的稳定性,同时也有利于银行后续再融资。
商业银行利润主要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分配股利、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提取盈余公积、留存未分配利润。银行利润约17%刚性的部分用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利润中税后的部分才能用于股利分配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2019年《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金融企业原则上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2倍,超过2倍的部分,年终全部还原成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2018年银保监会将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到120%-150%,结合上述减值准备计提的规定,超过监管要求2倍以上,即拨备计提最高为300%,超过该标准应视为存在隐匿利润的倾向。故该政策的出台将会引导盈利情况好的银行进行股利分配。
股利分配方式主要包括现金股利、红股、转增股本。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利,是最常见、最典型的利润分配方式,这种利润分配方式不影响每股净资产;红股是银行将本年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发放股票作为股利,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银行的所有者权益结构没有发生改变,但股本增加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转增股本是指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此种方式没有改变所有者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规模,客观结果与红股相似。对于股东来说,现金股利和红股都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转增股本则属于公积金列支的范围,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风险准备不同于减值准备,其按风险资本的1%用税后利润计提,实质上是将未分配利润调整为一般风险准备。
截至2021年7月,我国A股上市银行共计40家,其中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国A股上市银行中,采取现金分红政策的公司数在逐年上升,部分银行甚至一年两次以上采用现金分红的形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银行数变化不大,上市银行主要采用现金分红形式分派股利。2007-2020年,国有五大银行分红比例稳定,现金股利分配率均维持在30%以上。近年来,银行股息率一般为4%-7%,略高于债务性金融工具回报率。
A股上市银行中,现金股利分配情况有如下特点:五大银行及邮储银行均为30%,资产规模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30%左右,股份制商业银行分配水平参差不齐。股份制银行中,平安银行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率为12.1%,属比例最低的;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分配率为23%-27%;招商银行分配比率最高,达到33%;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分配率为31%。在A股所有上市银行中,郑州银行是唯一一家没有现金分红的银行。
现金分红比率不足30%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面对疫情冲击等复杂局势,商业银行受跨周期统筹安排等政策因素影响,金融机构面临的业务增速放缓、盈利空间缩小和资产质量下滑等挑战持续加大,银行内生资本积累受到极大影响;二是银行处于扩大规模阶段,为了支持业务发展及结构优化,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逐步提高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股东长期回报,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三是资本监管要求提高,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不断加强,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监管要求进一步提高。基于此,本行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已考虑后续可能面临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分析我国A股上市银行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前后的股价变化情况。事件研究法的原理是根据研究目的选择某一特定事件,研究该事件发生前后股票收益率的变化情况,用来解释特定事件对股票收益率的影响。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作为事件基准日,公告日前后5个交易日作为事件窗口期,即(T-5,T+5)。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样本选择。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选取2020年A股上市银行中有现金分红记录的资产规模1万亿元以上的银行作为样本,其中包括大型国有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9家、城商银行4家。
第二,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将样本银行发布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告前90日股票收盘价作为估计期数据,以股票收益率作为建模因变量,以对应时间区间中证银行指数收益率作为市场收益率,即模型自变量,进行线性拟合。
第三,超额收益率(AR)。将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前后5个交易日的中证银行指数代入线性回归模型计算得到股票预期收益率,股票实际收益率用交易日股票收盘价计算获得。超额收益率等于股票实际收益率减去预期收益率。
第四,平均超额收益率(AAR),计算样本股票超额收益率的平均值。
第五,累计超额收益率(CAR(t1,t2)),表示股票在事件窗口期内的累计超额收益率,设(t1,t2)为计算时间段,公式为:
CAR(t1,t2)=∑t2t1AR
第六,平均累计超额收益率(ACAR(t1,t2)),计算样本股票累计超额收益率的平均值。
从单只股票的超额收益率来看,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的AR在利润分配公告日当日为正值,公告日后第二日变为负值;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则与之相反,AR在利润分配公告日当日为负值,公告日后第二日变为正值;其他银行的AR在公告日前后无明显规律,虽然AR出现波动,但并不是发生在利润分配公告日前后。在公告日前后AR变化幅度最大的是兴业银行和杭州银行,兴业银行AR值从公告日前1天的-1.13%上升到公告日的3.15%;杭州银行AR值从公告日前1天的1.79%下降到公告日后一天的-3.13%。说明分派现金股利公告对于银行股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样本整体的平均超额收益率来看,利润分配公告日前三日AAR均为正值,可能存在股东提前获取现金分红消息的情况,市场已经对股票价格在公告日前做出了反映。由于信息不对称,部分资金依靠信息优势推升股价,将红利分配的利好提前反映在股价中。而在公告日后的两个交易日里AAR是负数,股价出现了短暂下跌,体现了利好兑现(即利空)。AAR在利润分配公告日后有先降后升的反弹趋势,由-0.31%上升至0.33%,说明利润分配公告对股价有明显的影响,但影响作用时间短,并且其正向激励作用具有滞后性。
从单只股票的累计超额收益率来看,利润分配公告窗口期超过6天CAR值为正值的银行为10家,在样本中超过半数。其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利润分配公告日后CAR持续为正值;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公告日前后CAR变化尤为突出,工商银行CAR由-0.4%上升至0.06%,中信银行CAR由-0.44%上升至0.56%,说明现金股利分配对于股价有正向影响。
从样本整体的平均累计超额收益率来看,利润分配公告发布前两日ACAR为正值,公告日及其后一日ACAR变为负值,再向后两日ACAR为正值,该值在公告日前后有明显波动,其原因与平均超额收益率一致,变化方向相同。
我国A股上市大型商业银行利润约17%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23%用于普通股股利分配,60%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股利分配方式中以现金分配为主,股利股息分配为辅。利用2021年度上市银行数据分析后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保持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现金分红可以增强广大股东对银行的信心,特别是对计划在资本市场再融资的银行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资本充足的银行来说,资本并未对信贷投放构成制约,不进行股利分配会造成资本冗余,也会引起银行隐匿利润和盈余管理的质疑。
二是制定合理的股利分配率。各类银行盈利情况、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规划、再融资需求等千差万别,银行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用量化的方法科学制定股利分配方案。既要有利于银行后续再融资,又要留够资本内生增长所需资金。需要综合考量巴塞尔协议III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达标要求,在外部风险加大的情况下,适度缩减现金股利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资本,确保分红比例存在筹划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