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通讯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决策部署,2022年6 月27 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十四五”推进省农业农村厅数字化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政府和数字乡村等重大决策部署,把数据作为核心资源,以“聚、通、用、管”为关键环节,构建完善省农业农村厅数字化“四梁八柱”,加快推进数字技术、数据要素融入农业农村管理服务全过程,实现工作方式变革、管理手段创新、服务能力提升,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1)理念创新,数字赋能。建立高效运行的组织保障机制,用数字化理念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加速农业农村全行业、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高质量赋能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2)统筹集约,开放共享。坚持“一盘棋”思想,构建以“苏农云”为枢纽的全厅及省市县涉农数据共享体系,打造全省统一的涉农数据“资源池”,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数据动态采集、高效互通、有序共享。
3)全面融合,效能优先。推进系统融合、业务融合和服务融合,加速涉农权力事项“一网通办”、农业农村重点监管领域“一网统管”,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4)管理规范,安全可控。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筑牢安全制度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保障数字化建设安全可控。
到2022 年底,建成全厅统一的数字工作平台,数据壁垒和系统孤岛全面打破。到2023 年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知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 年,数字化建设形成“覆盖全省、上下贯通、共享共用”的新体系,构建“应用全打通、业务全融合、资源全调度”的新格局。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100%,应开放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构建一批以“苏农云”为底座的标志性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农业农村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采用统一标准和先进架构,集成融合全厅各处室(单位)行业应用系统、行政权力审批系统、办公系统和数据资源等,加快建设覆盖移动端、PC 端的一体化农业农村厅数字工作平台,实现业务系统“一站登录、全网漫游”、涉农资源“一人采集、全员共享”、数据应用“一图决策、全面感知”,打造新型的智慧办公场景,全面提升工作协同能力和效率。
升级改造“农技耘”App,整合全厅各类对外服务App,优化拓展功能,将“农技耘”App 打造成面向社会服务的统一“掌上端口”,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社会公众等提供便捷服务。发挥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作用,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和社会宣传影响力。推进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
遵循“苏服码”建设标准和理念,基于“苏农云”数据资源打造“苏农码”,优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园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应用场景拓展,承载涉农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信息、重大项目建设、历史财政资金补助、主体信用等关键性信息,探索利用“苏农码”提高农业执法、质量安全监管、气象灾害预警、疫病防控、农产品产供对接等管理服务效能。
建设完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电子证照、高标准农田、种质资源等数据资源专题库,加强数据汇聚治理和质量管控,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坚持业务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推进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渔业、智慧农机化等苏农云“十大板块”建设,加快拓展时空一张图辅助决策功能,丰富数据分析模型,增强数据决策应用能力。
以“苏农云”为底座构建安全、有序、可控的数据对外服务中台,采用“可用不可见”的方式,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创新企业和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提供组件化、标准化、多元化的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数据共享开放水平和流动效率,促进数据应用拓展。
拓宽数据采集渠道,加大采集力度。数据来源包括卫星和航空遥感监测数据、地面物联网数据、互联网数据、行业管理数据等。按照业务归口管理和履行职责的要求,明确各类业务数据所属处室(单位)的单一入口和出口,保障数据权威性和准确性。加强数据清洗,实现全量化汇聚、标准化治理。
以“消除壁垒”和“应接尽接”为原则,按照“苏农云”云平台对接要求,建立健全行业应用系统(平台)原始数据与“苏农云”实时对接的共享机制,将“苏农云”打造成全省涉农数据共享中心,实现全厅各行业领域数据资源高效汇聚和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江苏省政务大数据数据元规范》《江苏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试行)》《江苏省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试行)》等要求,建立“苏农云”数据分类分级安全管控体系,完善“苏农云”数据资源目录,按照行业类别、业务类型等属性对数据资源进行分类。加强数据资源核查,根据数据敏感程度、泄露危害程度等因素开展数据评价分级,完善数据脱敏规则,严密敏感数据监测。
贯彻《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要求,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加强非涉密数据安全有序共享开放。依托“苏农云”平台,推动厅内各处室(单位)间、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间涉农数据在横向、纵向上有效流动,加快数据资源按需共享。按要求有序推进农业农村政务数据与省政务平台高效统一对接,提高数据开放程度,增强线上为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厅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农业农村部门政务服务网络,推动涉农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受理、流转、审批、发证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做到“一入口、好办事、管全程”,逐步建立全省农业农村领域电子证照库。以省政务服务平台为纽带,推进行业条线办件数据与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数据畅通,实现全省事项异地代收代办,提高“一网通办”效率。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改版开发江苏农业农村综合旗舰店,统一全省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
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农业农村一体化监管平台,实现执法机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的归集共享。打通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数据通道,集聚“生产+市场+监管”三方资源,打造融合全过程各环节信息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江苏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及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南京)指挥中心,优化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构建智能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加强时空数据、物联网等资源汇聚融合、关联分析,实现渔业生产安全、农机安全生产、智能农机装备作业、防灾减灾等各类风险的早期预警、实时监测、决策指挥、应急调度。汇聚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司法判决等相关信息,形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全程监管机制。
聚焦粮油、畜禽、水产、果蔬等重要农产品,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和可视化等技术,建立相关知识库、模型库,加强产能监测分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承包地管理数字化,强化农村宅基地、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批等信息共享,增强农村人居环境、乡村绿色生态环境信息化监测能力,推进乡村治理精准化。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数字化,探索基于大数据支撑的“一站式”服务模式,突破供需智能撮合、生产性服务标准界定、服务质量智能监管等难题,带动更多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以“苏农云”和厅各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数据安全管理为重点,制定《江苏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明确数据处理安全性要求,建立数据安全会商审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国产密码应用管理等规章制度,依法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加强厅属机房数据灾备管理,定期开展灾备演练,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制定《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要求,加强厅内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日常监管,聚焦关键系统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监测、漏洞扫描、安全加固等主动防御措施,定期开展技术检测,及时通报安全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成立省农业农村厅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互联网中心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将数字化建设纳入日常业务工作,明确年度目标和具体举措,配备专门人员,及时跟进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的工作合力,督促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按照集约节约、精准精细、共建共享的原则,实行信息化项目清单化管理,厅各处室(单位)有新(扩)建业务系统需求的,应及时编制项目建议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扎口审核后,向省政务办提交清单。凡不符合“苏农云”建设标准、不符合数据共享要求的,不列入项目清单、不开展项目立项,已建业务系统不再安排后续升级改造、运维等相关经费。相关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前或结题前,须与“苏农云”平台对接。
“苏农云”平台由互联网中心统筹负责运维,各业务系统运维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其运维资金分别向厅计财处申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口审核。加强运维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严格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厅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对各处室(单位)在系统整合、数据共享、数据质量、任务响应等数字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约谈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厅人事处将数字化建设纳入厅综合考核先进处室(单位)考评内容,对发挥突出作用的个人,在职称评定、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厅办公室将数字化建设宣传工作和信息报送纳入厅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