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璐嘉
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材,也是法治发展进步的见证,做好案例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最高人民检察院历来重视通过案例指导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发布力度明显加大,发布主题日益丰富,发布体例更加注重展现履职过程、彰显检察新理念、阐释政策法律精神内涵,得到系统内外的好评。
案例发布的价值在于指导,生命在于应用。作为检察新闻宣传单位,宣传好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是守好新闻舆论阵地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职责。因此,在检察新闻宣传中,如何让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以更接地气、更易理解、更易传播的方式得到宣传,使其成为最好的法治教科书和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是本文聚焦的重点。
想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首先要明确一点,法治新闻报道是给受众看的,要遵从“受众本位论”,因此第一位就是要精准把握受众的需求,然后“对症下药”,制作出能满足受众群体需求的新闻产品。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如今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或者典型案例几乎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我们应当意识到,在宣传报道中,并不是对所有的案例平均用力。从传播学的视角来看,传播的内容越是接近目标受众的现实生活,越容易被理解,最终被接受和认同的程度就越高。这就提醒我们,要尽可能地去选择那些贴近百姓生活、案情跌宕起伏的案件,尽量避免那些专业化程度过强或者领域相对比较陌生的案件。此外,在择取案例进行报道时,还应考虑到案件的社会关注度。通过介绍受众关注的案例,对社会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对社会舆论产生正面的引导作用。比如,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社会公众十分关注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从严打击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法治举措。2020年2月11日至4月17日期间,最高检在政法机关中率先发布典型案例,坚持每周发布一批,每批回应一个主题,连续发布了十批次共计55 个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案例有了,新闻宣传应如何持续不断地做好“翻译”和“转化”工作,向社会公众发出明确的警示和提醒,在特殊时期稳定群众对法治的预期?检察日报社纸媒和网络、新媒体平台联动,做了一系列策划和部署。
——报道重点要突出,找寻亮点工作。每批涉疫典型案例发布的同时,我们都请相关业务厅负责人进行权威解读,为公众阐释典型案例背后的法律要旨、办案过程、故事细节等。这些独家的资源加上第一时间的发布,无一例外都收割了可观的流量。
——报道角度要聚焦小切口,放大新闻价值。围绕典型案例,我们同步策划制作了微信图文《要不得!疫情之下,这样做会触犯刑法》《确诊了还去坐公交?明知是野味还买来吃?注意!这些行为可能都是犯罪》《向路人吐口水、涂抹电梯按键……这些行为如何认定?》等,及时向公众普及了疫情防控的法律知识点,引起很大反响。
——报道形式要灵活多样,力求打动受众。除了文字、图片报道,在每批典型案例发布时,我们还制作了《【视频】疫情防控期间,竟然还有人这么胆大包天》《【视频】有人盯上防疫物资?检察机关盯上他们!》《【视频】这就是你们卖的防疫物资???》等视频作品,直观地介绍了疫情期间多发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对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举措、专家学者的专业点评等内容,在强化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同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除了面向公众普法之外,还要充分发挥检察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为此,案例宣传不仅要积极回应社会所关切的问题,而且要通过宣传来解析法律适用难点堵点、规范办案程序、改进工作方法、更新司法理念,让案例成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
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无不是从一个个“普通”案件中挑选的“精品”,无不是以一定数量的案件特别是优秀案件“打底”。这起案例的特点是什么?能动履职体现在哪儿?法律适用中解答了哪些疑难困惑?反映了哪些社会问题?有什么警示意义?……我们以“解剖麻雀”的工匠精神对最高检发布的案例进行策划报道,形成具有连续性的宣传报道矩阵,力图充分发挥其“活教材”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组合包装,打开案例报道面。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相关工作机制类内容较少,更多地需要通过案件来反映其工作情况。今年3 月以来,检察日报《政和周刊》以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为切入口,与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联合推出“从典型案例看行政检察”系列报道,展现行政检察新作为,目前已推出3 期内容。纵观这3 期内容,有一套遵循的固定样式——一个主题:根据典型案例中的重点问题提炼出一个主题,作为整期报道的灵魂;一篇综述:系统介绍此次主题的工作面,全面展现全国检察机关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一则故事:挑选与本次主题相关度最高的典型案例,通过深度采写,阐明该案例的典型性,这是整期报道的重心;专家点评:邀请专家学者点评故事讲述的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在于何处,并对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进行解析;相关链接:通过超链接的方式,补充新媒体制作的同主题相关案例,突破版面限制,拓展读者阅读空间;圆桌共话:邀请第七检察厅的检察官,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主题展开充分讨论,为各地行政检察工作带来启发,并提供方法论指引。
——突出理论性,挖掘案例深度。《检察日报》的理论版设有“观点·案例”版,还开设了“指导性案例”栏目,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案例的要旨、办案思路、指导意义等问题进行探讨,深耕检察理论研究。例如在最高检推开“八号检察建议”之初,“观点·案例”版邀请各地办案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检察官,聚焦安全事故犯罪之间的竞合关系,深度研析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第94 号、第97 号所蕴含的司法原理,为检察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随着媒体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融合新闻报道成为主流媒体做强做大主流舆论、创新创优宣传工作的主要抓手。融媒体的最大特点是互动式、全参与,这样的特点也给新闻产品带来了新的模式和形态。伴随广大受众的普遍参与,传统媒体需要在“接地气”的方向上不断优化升级,打造出“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媒体矩阵。
纵观各政法媒体关于宣传典型案例的新媒体产品,可以看出在新闻生产的过程中均开始注重创新传播方式,用心研究传播规律,力求提升作品的引领力、传播力、感染力。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时,同步在新媒体推出典型案例要点图解版《10起典型案例,讲的都是服务民营经济的事》,用一句话精准概括案件的典型意义,将传播效果拉满。近几次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后,检察日报社各新媒体平台纷纷探索尝试,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宣传,作品影响力破层出圈。
——引入专业点评,增强传播示范效力。5月13日,最高检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10 件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日报所属媒体《方圆》杂志及时在新媒体推出《残疾人权益如何保障?戳这里看十大典型案例!》,邀请了10 位与所办案例相关行业的点评人,评价这10 件典型案例的办理效果及示范意义,每件作品链接了对应案例原文并配发办案照片,传播效果极佳。
——开设微视频专栏,打造普法连续剧。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开设《案“鉴”》栏目,将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拍摄成为微视频,多角度讲述案件故事。自第一期《守护烈士荣光》推出以来,目前已播出40余期。
——邀请当事人自述,揭秘案件背后的故事。短视频作品《如我在诉》中,邀请江苏鹦鹉案当事人进行讲述,并将画面资料穿插其中,还原案件背后的法治细节和暖心故事。此视频发布两天内阅读量突破10万+,全网总阅读量近300万次。
另外,一些趣味性强的互娱形式和产品能够提供多种互动体验,吸引用户积极参与到新闻产品中。在案例宣传中,可以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以案释法格局。例如,交互式视频H5 能将触觉和视觉融为一体,给受众带来身临其境般的沉浸式体验,极易激发其参与互动和传播分享的欲望。
案例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为了更好地宣传检察工作,方便受众更好地理解检察工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案例这座“富矿”,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案例研究、抓好案例发布、抓实案例学习,用案例指导办案,用案例讲好“入脑入心”的检察故事,用案例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