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写本P.3622V+P.4034V佚名类书考释

2022-11-22 22:18刘全波何强林
敦煌学辑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类书敦煌

刘全波何强林

(1.兰州大学 敦煌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20;2.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类书是古籍中辑录各种门类或某一门类的资料,按照一定的方法加以编排,以便于寻检、征引的一种知识性资料汇编。自敦煌文献发现至今,相关研究已经持续了一百多年,其中敦煌类书的研究也取得了长足进展,知名类书如《修文殿御览》《类林》《语对》《籝金》《励忠节钞》《新集文词九经抄》等,学者们已经进行了深入的探究,但是敦煌文书中尚有一些佚名小类书,篇幅有限且残缺,因此定名不易研究困难,少有人问津。王三庆先生《敦煌类书》将当时他能见到的敦煌类书文献进行了校录、定名、分类与研究,但对于佚名类书的研究仍不充分,需要我们不断进行新的探索。

一、关于敦煌写本P.3622+P.4034的研究

敦煌写本P.3622+P.4034现藏法国国家图书馆,经过比对字迹、内容等,可以确定P.3622与P.4034属于同一件文书,已由法国国家图书馆进行了缀合,故现在进行研究时,常将这两件文书作为一件文书看待。王重民先生在《敦煌遗书总目索引》认为文书背面应为不知名类书,该件类书“分章 (四字句,不知名)”,存“□□章、百官章、城郭章、□□章、职事章”。①王重民《敦煌遗书总目索引》,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484页。在著录文书正面赋体类书时,又提及背面不知名类书:“3622古文残篇 (有注)。背为小类书,四字为句,存□□章第七,城郭章第八。上接4934卷,据该卷,第七为职事章。”②王重民《敦煌遗书总目索引》,第291页。P.4934误,应是P.4034,当是王重民先生误记。

王重民先生因为P.3622V+P.4034V分章形式与《辩才家教》类似,故认为此不知名类书为《辩才家教》的一部分,在《敦煌遗书总目索引》“辩才家教”条,又将此件文书中的三章作为《辩才家教》的一部分,认为这件文书背面残存的几章是《辩才家教》的“第八章到第十二章”。郑阿财先生在其《敦煌蒙书析论》“辩才家教”条,沿袭了这个观点。③王重民《敦煌遗书总目索引》,第486页;郑阿财《敦煌蒙书析论》,汉学研究中心编《第二届敦煌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北:汉学研究中心编印,1991年,第227页。后叶永盛在《敦煌本 〈辩才家教〉初探》中,指出此不知名类书的三章内容不属于《辩才家教》。④叶永盛《敦煌本 〈辩才家教〉初探》,敦煌研究院编《1994年敦煌学国际研讨会文集·宗教文史卷 (下卷)》,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224页。

王三庆先生在其著作《敦煌类书》中将这件文书正面与背面分别定名为《文赋体类书乙》与《类句乙》。其言:“存P.3622V、P.4034V两卷,书迹相同,已经原藏单位缀合。首尾并缺,中有残损,文字未能接续。”⑤王三庆《敦煌类书》,高雄:丽文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15页。王三庆先生纠正了此前的一些谬误,将文书正面定名为《文赋体类书乙》,背面定名为《类句体类书乙》,此后的研究者,大都沿袭了王三庆先生的定名。施萍婷先生在《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中言:“P.3622类句乙。P.3622V文赋体类书乙。说明:四字为句,存职事章第七,城郭章第八,还有人类章第三,P.4034卷。按:正反两面均依王三庆定名。”⑥施萍婷主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290页。“P.4034文赋体类句乙,说明:此依王三庆定名。已与P.3622缀合。P.4034V类句乙。说明:此依王三庆定名。与P.3622缀合。”⑦施萍婷主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第309页。《新编》在著录中,出现了一些混乱,文书正面应为P.3622文赋体类书乙,背面应为P.3622V类句乙。

二、P.3622V+P.4034V佚名类书录文

三十多年前,王三庆先生未能看到清晰图版,本文为了重新研究,在此重新校录这件文书背面的佚名类书内容。

(山川章第二)①王三庆在其《敦煌类书》录文中根据卷子内容拟定的章节题目。王三庆《敦煌类书》,第501页。

13.陁②王三庆在其《敦煌类书》录文录为“陀”,见王三庆《敦煌类书》,第501页。,细脚羌贼,部落□□□执

……

(姓氏章第六)

14.高堂、申屠、司空、西方、第五、第七、柴侯。

15.羽姓:胡国北营,禹道平土,浑论蕃来,

16.朱舒横祖,遽彼少苻,斤轮□补,□□

17.贩□,马温徐与。解语危居,颂皆美庾,笔

18.积虞虢,朴焚吴许,万偕瞿繁,毂赀汝

19.午,莒过普茹,苏雷楮武,女叙师努,宋著曾

20.吕,鱼甫淳薄,上靡玉羽,仆固轩辕,伊祁端

21.木,扶余伊娄,乞伏契苾,宇文拓跋,厍狄

22.贺若,贺遂阿跌,速 (独)孤。职事章第七

23.百姓庶人、保头坊正、村重③王三庆在其《敦煌类书》录文录为“里”,见王三庆《敦煌类书》,第501页。社官、乡闾差定、佐吏

24.孔目、督录相併、兵仓骑胄、田户法令、曹司典吏、

26.参军礼敬、司马长史、别驾览听、判官佐

27.理,刺史专政,虞候押衙,驱驰远骋。文武二事:

28.乡贡应举,斋杴挽郎,两馆生取,千牛门荫,流

29.外嘱注,明经行脩,进士诗赋,登科拔萃,锦章

30.绣句,及第褐格,参选□去,解褐受官,紧

31.望赤府,员郎给舍,刑□□□,兵礼尚书,殿中

32.侍御,少府少监,台□□□,卫尉宗正,太常□

35.事舍人,宣德令受,侍中□□,□□次署,拾

36.遗补阙,翰林文羽,詹事宾客,端公弼辅,

37.司空司徒,仆射太保,黄门侍郎,尚亚仲父,宰

39.头,押官子将,百副通用,二兵□掾,城扄总管,同

40.散职掌,马步奏仪,□斧器仗,游弈捉生,

41.远探觇望,先锋镫鈛,中军最上,幕府参谋

43.安边遏壤,观察防御,节度恤养,骠骑

45.中尉,国□圣上城墎章第八

47.索盘,五柳成行,烽火照耀,烟尘相望,关津守

48.捉,济度舩航,街衢堤堰,构架桥梁,车马骈

50.肆,铺席辉光,高楼小閤,南舍北堂,台榭却敌,看

52.厢廊厅□

王三庆先生《敦煌类书》言:“书迹尚佳,讳治字。全卷各章又分编成四字韵语,同类汇聚,有如《千字文》或者《开蒙要训》之分章体制,既无注文,也无出典。书名,作者不详,略近中唐书风。”①王三庆《敦煌类书》,第115页。避讳“治”字,则这篇小类书可能是初盛唐时期的作品,抄写字体又“略近中唐书风”,可知此类书的抄写时间可能不早于中唐时期。但是正面的文赋体类书比较接近于盛唐书风,所以正面和反面的内容,应不是同时抄写的,或非一人抄写。很有可能是正面赋体类书抄写在前,背面类语类书抄写在后。关于两件小类书是由何人所编写,目前暂时无法考证,但是这两件小类书的编纂体例已经很成熟,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有较高的水平。由于残损,文书背面的佚名类语类书,现在只剩下了五章,有明确章名的是“人类章第三”“职事章第七”“城郭章第八”三章。王三庆先生根据录文,拟名了二章,即“山川章”“姓氏章”。

三、文书内容考释

(1)《山川章》考释

此章残卷之中,所提到的都是些名山与河流,提到的山包括昆仑山、须弥山、天台山、王屋山、桐柏山,河流包括浐、沣、浩、伊、洛水等河流。后有“平引,沟坡仄连”,与“□埠崎岖,沢垄排垙”等语句,描述的是平整丘垄、开挖沟渠,涉及到关于水利灌溉的内容,这些内容紧随河流内容之后,可见当时人们对于水利事业的重视。敦煌地区古来重视河渠灌溉,我们根据已有残缺的内容亦能了解这一章的大概。

“河出昆仑”,出《尚书·禹贡》;“须弥天台”,提到了两座佛教中的名山须弥山与天台山,昆仑山也是神话中名山。“浐、沣、浩、伊、洛”,浩,疑为滈,《上林赋》曰:“终始霸、产,出入泾、渭,酆、滈、潦、潏,纡余委蛇,经营其内。荡荡乎八川分流,相背异态,东西南北,驰骛往来。”②[汉]班固《汉书》卷57《司马相如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547-2548页。灞、浐、泾、渭、沣、滈、潦、潏,即所谓长安八水,伊水、洛水是东都洛阳附近的河流,章中提到的河流基本以长安、洛阳为中心,这其实是在告诉我们该文书的编纂地点应是中原。山川章后面残缺,但根据已有内容,可以看出此章内容庞杂,既有现实山川,又有须弥山等佛教传说中的名山,这种具有特色的地理认知,反映了佛教对中古时期知识世界的影响。

(2)《人类章》考释

第二部分题名为“人类章第三”。《隋书·突厥传》载:“部落之下,尽异纯民,千种万类,仇敌怨偶,泣血拊心,衔悲积恨。圆首方足,皆人类也。”③[唐]魏徵《隋书》卷84《突厥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868页。“人类章”应是根据地理方位对这些周边少数民族族群的一种总结与认知,反映了当时的民族观念。

人类章从“大汉”开始,然后是高丽新罗,是对于唐代东北方向国家的地理描述。新罗、高丽皆在唐的东北,唐初新罗、百济、高丽三国并立,新罗位于高丽东南,居汉时乐浪之地。唐灭百济,新罗多取百济地,抵高丽南境,新罗在唐代与中原王朝联系密切,甚至被称为“海东君子国”,新罗士人与求法僧多来往于大唐,与中原的文化交流十分密切。

“巴儿矬佗”“细脚羌贼”,这些都是对于当时的“胡”“羌”所加的蔑视性词语,“细脚”在唐代常用作胡人代称。《北史·何妥传》载:“何妥,字栖凤,西域人也。父细脚胡,通商入蜀,遂家郫县。事梁武陵王纪,主知金帛,因致巨富,号为西州大贾。”①[唐]李延寿《北史》卷82《何妥传》,第2753页。姚薇元认为“细脚胡”有可能就是西域胡的别名。②姚薇元《北朝胡姓考 (修订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63页。“细脚羌贼”所反映的就是西方商胡 (粟特)以及羌人,虽然其后面内容不复见,但根据篇幅估计,原来应还有西边少数民族的内容,可以推测所谓“人类章”已经遗失这一部分的其他内容。③刘全波《论粟特人何妥及其家族与儒学的关系》,《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第1-7页。

人类章残篇,反映了编写者以华夏为中心的时代观念,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称呼,均为“矬佗”“细脚”“羌贼”,无疑具有一定的蔑视意味。唐人在文化上依然持“夷夏之辩”心态,对于藩属诸国,仍然是区别看待。④李孝聪主编《唐代地域结构与运作空间》,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310页。河西地区在唐人心中,原是所谓“人兼北狄,俗杂西戎。”⑤[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62《册乔师望凉州刺史文》,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339页。敦煌写卷P.4052《杂写》亦载:“盖闻龙沙西裔,四面并是番戎。”由此可见,虽然敦煌地区是一个多民族交融的地区,但是以中原为中心的华夷观念,依然镌刻在唐代士大夫、读书人的心中。

“僧祁”,为一姓祁的僧人。祁姓见《官氏志》,田余庆先生判断部分祁姓应出自于乌桓,是一个胡姓。⑥田余庆《代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 (上)—— 〈魏书·序纪〉有关史实解析》,《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3期,第70-72页;后收入《拓跋史探》,见田余庆《拓跋史探》(修订版),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第122-123页。虽然“僧祁”的具体情况不详,但是根据唐人关于胡人识宝的传统,则“僧祁”应该是一个胡僧。《太平广记》卷237《同昌公主》载:“韦氏诸宗好为叶子戏。夜则公主以红琉璃盘盛夜光珠,令僧祁捧立堂中,则光明如昼焉。”⑦[宋]李昉等撰《太平广记》卷237《同昌公主》,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1827页。此“僧祁”有可能即是为同昌公主捧夜光珠的僧祁。

(3)《姓氏章》考释

人类章之后有明显的残缺断裂痕迹,其后可见的是关于姓氏的一章的残篇,从人类章到写姓氏的这一章之前,中间应该该是残缺了较大部分。根据后面职事章第七的篇名,可以大概确定这章应该为第六章,根据“高堂、申屠、司空、西方、第五、第七、柴侯”等内容,可以确定此章为《姓氏章》。“高堂”“柴侯”,是比较少见的姓氏。《重修广韵》卷2“高”条:“上也,崇也,远也,敬也。又姓,齐太公之后,食采于高,因氏焉。出渤海、渔阳、辽东、广陵、河南五望。又汉复姓高堂氏,出泰山。”⑧[宋]陈彭年《宋本重修广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49页。

《论衡》卷25《诘术篇》云:“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它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①[汉]王充《论衡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028-1029页。汉唐时期的人,十分推崇天人感应与阴阳五行的联系,人们将姓氏与五音联系起来,将姓氏按照宫、商、角、徵、羽分为五类。在唐代的时候,盛行五音相宅法,在敦煌文书中有《五姓宅经》,在吐蕃时期,还有敦煌藏文本P.T.127《人姓归属五音经》。五姓修宅是以五姓分属五音,将姓分属五行,相配五方方位,以决定宅地吉凶的占术,起源于汉代,唐代有所继承与发展,被广泛应用于相宅占葬,甚至出现了专门的著作《五姓宅经》。②陈于柱《敦煌写本宅经校录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第90-93页。

此一章主要列数了属于“羽姓”的一些姓氏,然而传统的五姓宅经中的五姓内容,主要是汉族姓氏,极少有胡人姓氏。宋人高承《事物纪原》载:“《苏氏演义》曰:‘五音之配五姓。郭璞以收舌之音为宫姓,以至腭上之音为征姓,以唇音为羽姓,以舌着齿外之音为商姓,以胸中之音为角姓。’”③[宋]高承撰,[明]李果订,金圆、许沛藻点校《事物纪原》,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65页。羽姓按照五方方位来说,对应北方,所以下面的好多姓氏是北方的胡人姓氏。类书中“羽姓”后面“胡国北营”是对于北方的一种描述,其后有许多胡姓“伊娄、乞伏、契苾、宇文、拓跋、厍狄、贺若、贺遂、阿跌、独孤”,而这里的许多胡姓,都不符合典籍中五音五姓的这种标准,可知作者在编纂中,并不按照汉代以来五姓五音严格的划分,而是根据唐代实际,增加了大量胡人姓氏。

(4)《职事章》考释

这一章内容相对比较完整,此章中介绍了当时从地方到中央的众多职事官,四字一句,为当时官名职事的一种概观。语言衔接流利,编排已经非常成熟。其讨论的范围从地方到中央,包括了政府文官与军中职官,内容十分丰富,可以粗略地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地方州郡的官吏,以地方上的百姓庶人为始。《唐律疏议》载:“强盗及以杀人贼发,被害之家及同伍共相保伍者,须告报主司者,谓坊正、村正、里正以上。”④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卷24《强盗杀人不告主司》,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678页。张鷟《朝野佥载》载:“周有逯仁杰,河阳人。自地官令史出尚书,改天下帐式,颇甚繁细,法令滋章。每村立社官,仍置平直老三员,掌簿案,设锁钥,十羊九牧,人皆逃散。”⑤[唐]张鷟《朝野佥载》,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93页。孔目官,为掌管文移簿籍财务细目的官吏。胡三省说:“唐藩镇吏职,使院有孔目官,军府事无细大皆经其手,言一孔一目,无不综理也。”⑥[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8建中四年十月辛亥条胡三省注,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7357页。兵仓骑胄,节度判官的职责是分判兵、仓、骑、胄四曹之事。《通典》卷28《左右卫》:“凡自十六卫及东宫十率府录事及兵、仓、骑、胄等曹参军,通谓之卫佐,并为美职。”⑦[唐]杜佑撰《通典》卷28《职官典十》,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784页。《旧唐书·韦嗣立传》载:“曹署典吏,困于祗承,府库仓储,竭于供奉。”①[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88《韦嗣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872页。书手,即敦煌常见之抄经生,抄经或抄书所得报酬,即为“给请”,抄经生报酬一般根据工作量来分配,在当时来说回报丰厚。

“折冲果毅”,隋禁卫军有折冲、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将官。唐代设有折冲都尉,全国各州有折冲府。《通典》卷29《职官》载:“太宗贞观十年,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曰折冲府。”②[唐]杜佑撰《通典》卷29《职官典十一》,第809页。“替府县令,丞、尉、主簿”“参军礼敬、司马长史、别驾览听、判官佐理,刺史专政,虞候押衙,驱驰远骋”,县令、丞、尉、主簿以及司录参军、录事参军、司法参军、司理参军、司户参军都是地方州、县诸曹官。“司马、长史、别驾”,都是地方机构的佐官,隋、唐州府佐属有司马一人,位在别驾、长史之下,西州在显庆三年 (658)改都督府为中都督府,有都督一人,正三品;别驾一人,正四品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按书判惯例,品位低的官员书判,转呈品位高的官员通判,故依户曹、司马、长史、别驾顺序一级一级依次书判。③程喜霖《唐代过所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66页。“判官”,唐五代藩镇属佐,分判仓、兵、骑、胄四曹事,多由藩镇辟置,位行军司马下。《新唐书·百官志四下》记载元帅、都统府僚佐:“天下兵马元帅、副元帅,都统、副都统,行军长史,行军司马、行军左司马、行军右司马,判官,掌书记,行军参谋,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中军都虞候,各一人。”④[宋]欧阳修等撰《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第1308页。“虞候押衙”,唐前期军队中就已设置押衙,职能为押牙旗,唐后期负责处理节度使府衙内的事务。押衙多成为节度使的亲信。《唐大诏令集》卷65《叙用勋旧武臣德音》载:“其职名是兵马使都虞候押衙已上,前后并未曾奏官者,亦仰量绩效奏官。”⑤[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65《叙用勋旧武臣德音》,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363页。司马、长史、别驾、判官、虞候、刺史,都是地方州郡以及节度使幕府的大小官员,类书基本按官阶从低到高来排布,具有一定的规律。

从“文武二事”到“太师太傅”,是文人求取官职的图景。作者这样写,应该是该类书作为一部工具书,编写出来应该与帮助读书人熟悉官制,求取功名有关系。“文武二事”中“文”指的是科举应试,唐代进一步发展了科举制度,使之成为了寒门子弟入身之阶。《新唐书·选举志》载:“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⑥[宋]欧阳修等撰《新唐书》卷44《选举志》,第1159页。斋郎,唐代太庙斋郎。挽郎,中古时期丧礼时出殡挽柩之人。《通典》卷86“荐车马明器及饰棺”条:“设挽歌席位于嘉德门内,设挽郎、挽士席位于嘉德门外,并左右序设,北向相对。”⑦[唐]杜佑撰《通典》卷86《凶礼》荐车马明器及饰棺条,第2326页。“两馆”,即弘文馆与崇文馆;千牛,即千牛备身,千牛原为刀名,后为武官官号,千牛一般由勋贵子弟门荫担任。《唐六典》卷5“兵部郎中员外郎”条:“凡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及太子千牛,皆取三品已上职事官子孙,四品清官子。”①[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5“兵部郎中员外郎”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54页。“流外”,是指在中央、地方政府各部门任职的胥吏,包括低级办事员、专门的技艺人才如隶书手、楷书手;技术学校的专业实习生等小吏,属于流外之职。这些人员未被编入正式官职,但任满一定年限之后,经过考试合格,可以到吏部参加铨选,授予执事官或散官,进入流内,称为“流外入流”。其与科举、门荫,并是唐代官员的主要入仕途径。“明经”“进士”是唐代科举最重要的两科,“登科拔萃,锦章绣句,及第褐格,参选□去,解褐受官”这几句是对于唐代士子科举情况的记载,登科及第,是唐代士子的最大荣耀。士子辛苦读书,参加明经、进士等科的考试,一旦中举,便能脱却白丁之身,解褐受官。

“紧望赤府”,为唐代根据形势、人口及经济状况划分的州县等级,有畿、赤、望、紧、上、中、下等名目,科举出身的官员一般只能从县尉、县丞等起步,逐步上升。“员郎给舍”,员郎,分为正员郎与员外郎;正员郎,原指散骑侍郎。《通典》载:“历代所称正员郎者,即散骑侍郎耳,谓非员外通直者,故谓之正员郎,则非尚书之职。自魏晋以后,尚书省自有郎中官,不应更置正员郎。”②[唐]杜佑撰《通典》卷22《职官典四》历代郎官条,第606页。员外郎,原指设立正额以外的郎官。隋唐指六部附属各司的副职者称员外郎。“给舍”,即给事中与中书舍人,郎官、给事中与舍人,均为重要的职任。“刑□□□,兵礼尚书”,即刑、户、吏、工、兵、礼六部尚书,唐代六部尚书为正三品。“殿中侍御,少府少监,台□□□,卫尉宗正,太常□□,鸿胪二侯,□□□□,大理司农,九卿□□,”唐代九卿为太常卿、光禄卿、卫尉、宗正、太仆卿、大理卿、大鸿胪、司农卿和太府,“殿中侍御”应为“殿中侍御史”,从七品上阶。

“银卿赞善,常侍左右”,“银卿”,疑为“银青”,即银青光禄大夫,“常侍”为唐宋时期门下省左散骑常侍、中书省右散骑常侍略称。为两省谏官之长。《旧唐书·李渤传》载:“左散骑常侍张维素、右散骑常侍李益等谏幸骊山。……敬宗冲年即位,坐朝常晚。……渤又以左右常侍职参规讽,而循默无言,论之。”③[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171《李渤传》,第4441页。“太祝”,正九品上阶,太常寺太祝的简称,《新唐书·百官志》载:“太祝六人,正九品上。掌出纳神主;祭祀则跪读祝文;卿省则循牲告充,牵以授太官。”④[宋]欧阳修等撰《新唐书》卷48《百官志》,第1241页。“洗马”,太子洗马,太子洗马属典经坊,从五品上。隋属太子司经局,从五品上。唐置二人,掌四库图籍缮写、刊缉之事。“通事舍人”,《旧唐书·职官志二》载:“通事舍人掌朝见引纳及辞谢者,于殿廷通奏。凡近臣人侍,文武就列,引以进退,而告其拜起出入之节。凡四方通表,华夷纳贡,皆受而进之。凡军旅之出,则命受慰劳而遣之。既行,则每月存问将士之家,以视其疾苦。凯旋,则郊迎之,皆复命。凡致仕之臣,与邦之耋老,时巡问亦如之。”①[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43《职官志二》,第1851页。“侍中”门下省长官,唐代前期与中书令、尚书仆射同为宰相。“拾遗”“补阙”,拾遗,唐代谏官名,掌供奉讽谏、荐举人才,位从八品上,稍低于补阙,分左右,左拾遗属门下省,右拾遗属中书省。补阙,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置,从七品上,负责规谏及举荐人才,分左右补阙,左补阙属门下省,右补阙属中书省。

“翰林”,唐代设立有翰林院,自唐玄宗时,翰林设置有翰林学士与翰林供奉,分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与翰林院。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任职者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詹事”,太子詹事,负责辅导太子。《旧唐书·职官志三》载:“詹事统东宫三寺、十率府之政今。”②[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第1907页。有詹事府,设太子詹事,少詹事,总东宫内外庶务。唐代东宫虽设太子詹事,然实为虚名。“宾客”,太子宾客,四员。正三品官,掌侍从规谏,赞相礼议,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始置,后多用为罢退大臣加衔,不任实职。“端公”,《因话录》卷5载:“御史台三院,一曰台院,其僚曰侍御史,众呼为端公。”③[唐]赵璘《因话录》卷5《征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01页。“仆射”,即尚书仆射,唐代为尚书省长官,共同执掌宰相之权。“黄门侍郎”,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唐代前期多称黄门侍郎,代宗大历二年复称门下侍郎。

“太保”“太师”“太傅”,隋三师位高权轻,为礼仪象征官。据《通典》卷20《职官二》载:“隋置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不主事,不置府僚,但与天子坐而论道。置太尉、司徒、司空,以为三公,参议国之大事,依北齐置府僚,无其人则阙。祭祀则太尉亚献,司徒奉俎,司空行扫除。其位多旷,皆摄行事。寻省府及僚佐,置公则坐于尚书都省。朝之众务,总归于台阁矣。炀帝即位,废三师官。”“突将”,专门冲锋陷阵的勇将,《旧唐书·李愬传》载:“始募敢死者三千人以为突将,愬自教习之。”④[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133《李愬传》,第3679页。“租庸黜陟”,黜陟使,唐朝在地方诸道设有黜陟大使,巡察全国各地,询访民间疾苦,并负责赈济事宜。德宗建中元年又在各道设黜陟使,以推行两税法,同时考察地方官吏的政绩。

“团练采访”,团练,在唐武后时期曾广泛推行团练兵,为募兵的一种形式,安史之乱后常设有团练使;采访,即采访使,唐初各道设按察使,开元时改设采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掌管举劾所属州县官吏。唐肃宗以后改称为观察处置使,简称观察使,掌管考察州县官吏政绩。《唐会要》卷68《都督府》载:“武德七年二月十二日,改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管十州以上为上都督府;不满十州,只为都督府。至开元元年,著令:户满二万以上,为中都督府;不满二万,为下都督府。”⑤[宋]王溥《唐会要》卷68《都督府》,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192页。都护为唐朝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军事行政机构,意为总监,其主要职责是抚慰诸藩,辑宁外寇。唐朝在击败突厥、薛延陀等少数民族后,在这些地区设立州县,任命少数民族首领为州县长官。为了加强对州县的管理,唐政府在这些地区设立了都护府。唐太宗时曾设立过九个都护府,至唐玄宗时还有安北、安南、安西、安东、北庭、单于六大都护府。“观察防御”,观察使,全称为观察处置使。唐代诸道设按察使,后改为采访处置使,复改为观察,其有戎旅之地,即置节度使。观察使的职能包括访察善恶,举其大纲,但兵甲、财赋、民俗亦有权干涉。防御使,从唐代开始设置的地方军事长官。唐代防御史全称为防御守捉使。有都防御使、州防御使两种。防御使的地区,所辖州数多少不一。黄巢起义后,藩镇势力更加强大,都团练使渐升为节度使。州团练使本在一部分州设置,代宗时,宰相元载为笼络人心,所授刺史悉兼团练使。大历十二年 (777)五月,唐王朝诏令除都团练使外,各州团练使全部废除,但不久又部分恢复。此后,团练使的官职沿用到唐末五代。唐朝都团练使、州团练使原是负责方镇或一州的军事,但因观察使兼任都团练使,刺史兼任州团练史,他们实际上成为一个方镇或一个州的军政长官。都团练使与节度使或都防御使的职掌相同。“骠骑辅镇”,应为骠骑将军、辅国将军与镇军将军,辅国将军正二品,镇军将军从二品。

“文武二事”中的“武事”,讲述武职军将,从最基层的官健、火长、佐队、旗头开始,逐步介绍军队中的职官,并且还写了不同职官的职能。队、旗、将,分别是唐代行军的单位,队头称队正,队级官佐共有六人,即:队头、副队头、执旗、副执旗和左、右傔旗,另外还应有队佐一人,前人已有研究。①孙继民《跋“唐垂拱四年 (688)队佐张玄泰牒为通队队陪事”》,《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465-471页。“游弈捉生”的职能是“远探觇望”,“先锋镫鈛”为“中军最上”。其它武职有幕府参谋、行军、突将,租庸、黜陟、团练、采访、都督、都护、观察、防御、节度使、骠骑,都是高级军职。他们的地位甚至“仪同秘监,爵勋品相”,这与自高宗以来以至开元天宝时期唐王朝不断对周边用兵有关。在李林甫为相之前,边地武将多有因边功入朝拜相者。“都统中尉,国□圣上”,都统,或是都僧统的略称,都僧统是唐代中央政府设置的僧官。日本大谷探险队从库木吐喇割走的两方唐代壁画汉文榜题中就有“四镇都统”,学者认为其是总辖龟兹、疏勒、于阗、焉耆 (或碎叶)四镇的佛教事务的僧官,可能为皇帝任命,②霍旭初《龟兹石窟佛学研究》,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280-281页。“国□圣上”,或为“国参圣上”。

职事章中既有文官又有武官,在叙述有些官职的时候,兼及叙述其功用。“乡闾差定、佐吏孔目、督录相併、兵仓骑胄、田户法令、曹司典吏、书手给请”,都是基层官吏,“折冲果毅、替府县令、丞尉主簿、参军礼敬、司马长史、别驾览听、判官佐理,刺史专政,虞候押衙”,虽然并不完整,但是从小到大,各级层次分明。考察职事章可知,其中包含的职官丰富,而且其中出现了许多中唐时期才出现的官职,如此,可以确定卷背类语类书的编纂时间,应在中唐时期或以后。

(5)《城郭章》考释

此章题名为“城郭章第八”,内容有残缺,但保留了大部分内容,四字一句,内容包括城市设施、军事设施以及建筑名词。有城市的设施要素:城郭、馆驿、村坊、街衢、桥梁、市、店肆等,并且还有一系列军事要素:保栅、斥候、烽火、关津、守捉、壕堑、看孔、女墙、笳角,使我们了解了那时候边镇城市的军事面貌。文书中还有一些建筑形式包括:高楼、小阁、南舍、北堂、台、榭、阎、阛阓、厢廊、厅。

“军镇县乡”,镇戍制度源自北魏,隋唐时期趋于完备,唐代军镇分三等,主要都为驻军,其辖区人民地方也无权过问,唐代军镇地位在县乡之上。“保栅”即是栅栏。“斥候”,即边地军镇斥候,作为重要军事人员,受到重视。“守捉”,唐代军队戍守边境,其中大者称军,小者称守捉,其下则有城镇,天宝以前,军、城、镇、守捉皆有使。“烽火照耀、烟尘相望”,边地军镇经常会发生战争,“看孔女墙,笳角夜鸣”,都是边地军镇常可以看到的景象。敦煌地区自汉代起就是边地重要军镇,唐代敦煌地位更为重要。《旧唐书·地理志三》:“武德二年,平李轨,置凉州总管府,管凉、甘、瓜、肃四州……七年 (624),改为都督府,督凉、肃、甘、沙、瓜、伊、芳、文……咸亨元年 (670),为大都督府,督凉、甘、肃、伊、瓜、沙、雄七州。上元二年,为中都督府。”①[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640页。“沙州下,隋敦煌郡。武德二年,置瓜州。五年,改为西沙州,贞观七年,去西字,天宝元年,改为敦煌郡。乾元元年,复为沙州。”②[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644页。可知敦煌地区在隋唐时期更为重要,是与安西都护府互为犄角的边镇,这里曾设置沙州都督府,属于凉州都督府。敦煌文书中有《沙州都督府图经》,是反映沙州重要地位的明证。

四、结语

类书发展到唐代,逐渐进入了一个高潮,唐代类书编纂与使用,都比前代有了长足的进步。③刘全波《唐代类书编纂研究》,新北:花木兰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243页。在唐代类书大发展的基础上,各式类书不断涌现,体例、内容皆有新发展,纵观藏经洞所出敦煌类书,内容丰富且体例多样,这就是P.3622V+P.4034V佚名类语类书存在、流传的时代背景。对于P.3622V+P.4034V的编纂时代,我们暂时不知,抄写时代亦不能确定,但是我们认为此类书,不会是敦煌本地学者所编纂的,更有可能是中原编纂,流传至敦煌的,而敦煌本地的学者,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进行整理,删去注文,使之变得更加简洁流畅。当然,对于编纂时间,如果要我们再做一些猜测,我们还是倾向于偏后一点的时代,四字成对的类书文本,唐早期是较少的,《蒙求》体例亦是四字一组,两两相对,此类书或许受到《蒙求》等书的影响,《蒙求》是唐代宗时代前后的作品,①李军《〈蒙求〉作者李瀚生平事迹考实》,《敦煌学辑刊》2018年第3期,第176-186页。故此类书之时代或在安史之乱之后的中唐时代。此类书虽然内容残缺,但通过山川章、人类章、姓氏章、职事章、城郭章,即可知道其所反映的知识体系是非常丰富的。永田知之在《〈文场秀句〉小考——“蒙书”と类书と作诗文指南书の间》一文中,认为《文场秀句》一类的敦煌类书具有蒙书、类书、作诗文指南书三重性质。②[日]永田知之《〈文场秀句〉小考——“蒙书”と类书と作诗文指南书の间》,《敦煌写本研究年报》第2号,京都:京都大学人文研究所,2008年,第111-134页。此佚名类语类书无疑也具有这样的功用,类书本身就是博学之书,用之教授童蒙时,自然具备了蒙书的功能,但是,如此内容丰富的“兔园册”,用作成年人、读书人、士大夫之知识文本,亦是合乎情理。当然,此书的知识性极强,文学性稍微弱一点,不过很多辞藻毫无质疑的也是经常入诗入文的。

敦煌类书中的佚名类书数量不少,但是研究却是滞后的,很多时候,我们总是想着要为他们找到一个名字,但是,又总是不能得到好的结果,以至于徒劳无功,这种失落自然也影响了敦煌佚名类书的整理研究。随着敦煌学的发展,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所有敦煌类书进行一个整体研究是有必要的,而佚名残类书的整理,自然也就提上了日程。敦煌佚名类书的整理研究首先是分类,就是对我们已经知道的敦煌类书从体例上进行一个新的归类,我们已经提出了类事、类文、类句、类语、赋体五种分类方法,将之付诸实践,就可以见到诸类书的体例异同。其次,我们也需要利用知识史与博物学的视角拓展敦煌类书研究的空间,知识史更多是知识的纵向生长,博物学则是知识的横向扩张,从知识史与博物学出发探究敦煌类书,可以见到诸多生涩乃至艰涩的知识,如何被选择、被传播、被使用的痕迹,回望其成果,也就是诗词歌赋、墓志碑铭、书仪愿文等官样文章,便有豁然开朗之感。再次,敦煌类书研究不能脱离敦煌藏经洞文献这个整体,虽然敦煌类书有独特性,但是敦煌类书文献仍然是藏经洞文献中的一小部分,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而只有将局部不断的融入更大的整体之中,我们才可以认清事物的本质与真相。敦煌类书从来不应是独立的、单一的存在,敦煌类书与敦煌蒙书、敦煌文学、敦煌教育、敦煌科举、敦煌佛教、敦煌政治等,皆是息息相关、休戚与共,只有从整体看敦煌类书,敦煌类书的存在价值才可以凸显,敦煌类书的研究才有了真正的意义,更有了生命力和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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