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红
(临汾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山西 临汾 041000)
工业革命以来,各个国家都走进了现代化时代,随着生产力的快速提高,温室气体排放量显著增加,极大地增强了地球大气圈截流热辐射的能力[1]。近年来,气候变暖,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社会极为关注的焦点,以环境换发展的经济模式已经成为众矢之的,寻求低碳绿色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刻不容缓。2021 年10 月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推进实现国内国际2 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之一,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此外,《意见》还指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重点任务之一是要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2]。引导农村低碳发展,重点在于农业。我国作为世界农业大国,农业既是主要碳源,又是重要碳汇,是实现“双碳”的重中之重。文章将论述我国应如何借鉴国际经验促使农业发展适应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进入新中国以来,我国经历了快速的工业化阶段,然而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碳排放量也日益加剧。调查研究显示,中国的碳排放量在过去的50年里显著增加了111%,从2006 年开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员,我国十分重视降低自身碳排放量,通过出台各种减排政策控制碳排放量。然而,2019年数据显示我国的碳强度仍比法国高701%,比美国高203%,比印度高0.6%。2020 年9 月22 日,在新冠疫情全球性爆发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为应对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求在2030年达到碳达峰,在2060年前达到碳中和[3]。
2.1.1 我国农村碳排放区域非均衡性的现状分析
我国各地地理环境不同,资源条件也不尽相同。在碳排放方面,各地呈现很大的非均衡性。依据地理特征将我国分为东北、北部沿海、东部沿海、南部沿海、黄河中游、长江中游、大西南、大西北8个地区后对每个地区的碳排放的区域差异及动态演进和驱动因素进行分析后发现,农村能源消费碳排放时空差异显著,各地区驱动因素也具有很强的时空异质性[4]。各地区碳排放的非均衡性加大了减排政策制定难度的同时,也决定了碳排放政策要具有地区分异性。这一发现提供了除制定统筹的全国性农业减排政策外,还应划分碳排放重点区进行重点管控,在分析各地区碳排放增长因素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精准治排减碳。在全国范围内,总播种面积对全国农村生产能源消费碳排放增长的正效应最为明显,所以在不波及粮食安全目标的情况下,更有效地利用好土地资源是全国农业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措施。
2.1.2 澳大利亚优化水土资源的区域型调节法
而对于不同碳排放内生因素驱动的地区来说,通过调整地区碳价格优化农业用地和水资源利用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区域性减排。澳大利亚农业的一项研究提供了相关经验。澳大利亚的Coleambally 灌溉区以水稻、玉米、棉花、小麦等作为主要作物,年降水量为400~450 mm,长期干旱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可用性。为探寻解决路径,研究者分别设置了3 种情景:第一种情景为在没有碳价格政策和温室气体排放限制的情况下优化基线条件,对受可用水资源约束的作物面积和水资源使用进行了优化,以评估在没有碳价格的情况下最佳土地和水资源使用的影响;第二种情景为通过出台碳价格政策和限制水资源使用,在这种情景下,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限制在等于或低于基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然后评估其对土地和水资源的最佳利用以及总毛利的影响;第三种情景为在温室气体排放限制为20%、30%和50%的情况下优化基线条件,对可用水资源进行了优化的同时对温室气体排放也施加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并研究对最佳土地和水资源利用以及总毛利的影响。
研究发现,情景二相较情景一来说,减少了15%的碳排放量,同时土地利用量也减少了一部分。这表明更多的土地可用于环境种植,以抵消该地区的农业温室气体排放足迹。而这些结果突出了优化土地和水资源利用,可以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增加利润。由此可知,在全球变暖的大环境下,更有效地利用土地和水资源,是在不损害粮食安全和环境目标的情况下减轻陆地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关键因素。研究还发现,当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利用模式未被优化到最佳组合时,碳价格与利润之间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最佳土地和水资源利用模式得到最大程度优化时,经济利润受碳价格影响很小。然而,当与碳价格上涨相关的环境激励措施力度足够大时,实现更大程度上的温室气体减排虽然可行,但可能会与产量目标相冲突,对粮食生产造成威胁。
情景三介绍了将温室减排目标限制在不同标准(20%,30%,50%)下对最佳水土资源的影响。在情景三中,土地和水资源都被进行了优化,导致所有情景下的总种植面积减少,同时,因为抽水和灌溉需要大量能源,在温室气体减排量较高的情况下,总耗水量也减少了。另外,土地利用模式的变化和作物面积的减少也会导致总耗水量的减少。然而,当将温室气体减排量目标设定在45%时,即使耕地减少42%,用水量减少34%的情况下,该地区仍能产生比原水平更高的利润,然而,一旦设定目标为超过温室气体减排量45%这一标准,该模型开始显示边际效益负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导致经济利润下降。另外,对于碳减排目标达成后,如何利用剩余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这一问题,作者提出将其用于环境目的,以提高生态系统服务水平,如植树造林或开拓水库等,这使得农林景观和农业生产系统在应对气候风险时更有优势和弹性[6]。
2.1.3 碳价格调节与国际碳税政策经验
澳大利亚Coleambally 灌溉区的研究经验对于我国个别区域的减排政策也有一定的借鉴。coleambally 的例子表明可以在不损害生产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以更高的碳价格和允许水市场交易获得额外利润,并允许在优化系统中为额外的种植区域购买水资源同时仍将温室气体排放保持在基线模拟水平以下。通过调整区域碳价格政策和区域水资源市场,优化土地和水资源利用,激发作物产量、盈利能力增长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巨大潜力。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情,即使在区域间自由放开碳价格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需要政府科学地根据本地区碳排放情况、水资源使用情况、土地资源使用率和农业经济收益等多方面合理调控碳价格,同时优化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使用,减少生产过程中低效率、高浪费的问题,积极改进土地利用模式,制定与碳税挂钩的碳排放奖惩机制,从而形成适合本地区的区域性碳减排战略。
针对碳排放奖惩机制,国际上征收碳税的做法也有一定的可借鉴性。目前,世界上多个国家已经在已有的环境税收体系基础上开征碳税[5],如英属哥伦比亚碳税项目和挪威、芬兰、瑞典等北欧国家对社会征收以税收中性(收集的税收会通过其他税款的减少返还给居民)为特点的碳税。这种税收在保持经济发展速度不变的同时也大幅降低了人均碳排放量,同时也最小化了碳达峰对于人民的税收压力和生活水平造成的影响。目前,我国碳税征收将由政策阶段进入实质化,应借鉴国际碳税经验保持碳税税收中性原则,根据区域性特点合理制定税制[7]。
2.2.1 目前我国农业碳交易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处于初始化阶段。2021 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突破1×108t。目前,我国碳市场交易日趋活跃,潜力巨大。然而,就全球范围内而言,我国碳市场不管是在政策框架方面还是金融化程度方面都有极大的提升空间。2022年,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完善对碳达峰的经济政策支撑措施中,提出要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鼓励各大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的融资支持。
2.2.2 对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意见
绿色金融,是一种正处于萌芽阶段的新型金融模式,在缓解气候变化和金融危机方面都被寄予一定的期望。但就目前来说,国内市场对绿色金融了解度低,绿色金融的收效难以被精准量化,这就导致绿色金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所以要发展绿色金融,首先要解决如何引导金融流流向绿色金融领域的问题。
在对于绿色金融资源整合的国际研究中,有学者指出使“绿色金融”概念实体化从而汇集绿色资源的过程,即“建立干预领域—确立干预对象—建立干预手段—利用外部核查手段合理化“。绿色金融被具象化为资金流流入绿色金融领域奠定了概念基础。“干预领域”和“干预对象”的确立即确定该绿色金融产品将从何具体方面或从哪种技术来帮助农业实现节能减排;干预手段则涉及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等金融工具。第三方对其进行评估分析。在对绿色金融工具应对环境危机中发挥的实质性贡献进行实证调查环节,第三方评估者应最大力度量化评估标准,和根据该项目中资金的分配程度和实施碳减排措施的治理安排进行评估。
2.2.3 我国如何借鉴国际经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借鉴国际经验推动绿色发展,首先要提高大众投资者对绿色金融的认知程度。目前,我国已在推动碳中和、碳达峰、碳排放等概念的普及化,提高民众低碳意识将有助于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民众基础。在金融工具方面,应加大对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绿色基金等的扶持力度。在对绿色债券的绿色性评估方面,可根据我国2021年发行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对于绿色债券的绿色度进行初步评估,但这仍需要进一步的顶层设计与细节完善。在第三方评估方面,政府部门应主导评估权,最大化量化评估标准,制定严格评估准则与相应措施。同时也可授权或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基于评估成果进行数据整理和整合发展报告,进一步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中设立“农业碳交易中心”,形成科学的农业碳交易价格和市场[6]。
2.3.1 目前我国化肥使用情况概述
“十三五”规划期间,我国出台多项方案控制农业经济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显示,化肥仍是种植业的最主要碳排放源。2018 年,中国种植业排放总量为7 850.39×104t,化肥引起的碳排放量占比达66.83%[7]。2015 年以来,政府积极推进一系列关于化肥减量的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近年来,我国化肥总施用量呈下降趋势,化肥利用率达上升趋势。然而,在“双碳”背景下,中国化肥业仍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总施用量高于国际标准水平,而利用率仍落后于许多西方国家。其次,中国化肥施用存在氮肥过量而磷钾肥与有机肥发展不足的问题。氮肥作为使用率最高的化肥,存在碳排放量大的突出问题。达成农业减排目标,优化化肥施用结构,化肥减排是重要一环。
2.3.2 化肥减排的相关国际观点
2011年,在伦敦大学学院环境研究所对低碳农业的一项研究中,作者首先提出应取消不正当农业补贴,其中包括氮肥补贴。在新时代经济背景下,维护粮食安全和提高或保持农民收入仍是农业的核心目标。农业领域普遍认为取消补贴可能会危及这两个目标,然而作者提出,将目前用于降低氮肥生产的能源成本的部分资金重新分配给环境服务则可以弥补取消氮肥补贴的损失。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促进有机肥料和绿肥代替合成氮肥,或用于向传统肥料中添加硝化抑制剂从而将化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尽量降低,并减少地下水和地表水中硝酸盐的积累以限制富营养化和有害藻华的发生率和严重性[8]。
2.3.3 我国如何借鉴国际经验推动化肥减排
目前,我国农业正处于向绿色高效、稳质提效的关键发展阶段,我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已初步实现预期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果要进一步实现传统农业向低碳农业的转变,就要加快推进化肥使用结构转变和推进化肥补贴政策改变。目前,“三农”工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正处于全面推进的关键期,保障农民收入与粮食产出仍然是“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绿色农业和取消氮肥补贴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地推进化肥业转型升级,加大对新型有机肥、腐殖酸肥等低碳化肥的技术投入和推广支持[8];逐步引导传统氮肥行业创新转变;对于购买使用新型低碳肥的农户或企业也应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严格落实以低碳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机制,同时建立农业绿色补贴与落实成效审查制度,推动化肥施用减量增效。
实现“双碳”目标,是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与我国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必由之路。“十四五”规划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现代化进程,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加速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低碳化发展。低碳化发展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聚焦实际问题,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参照国际观点。“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机遇,农业应发挥碳汇作用,减少碳排放。在减碳减排方面,中国农业需与国际道路接轨,做出更多改变。一是根据地区农业碳排放内生性因素的差异,制定区域性碳减排政策并促进实施,通过优化水土资源或调节碳税的方式进行精准控制;二是积极推进我国农村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完善发展,为绿色金融落地提供相关政策保障和建立相关监控体制,发掘绿色金融潜力;三是促进我国化肥使用结构升级,逐步降低氮肥使用率,鼓励低碳化肥发展,建立绿色农业补贴机制。在此过程中,完整的政策支持,足够的资金保障,和更多的技术援助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