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业务转型发展

2022-11-21 13:50王桂杰编辑韩英彤
中国外汇 2022年2期
关键词:保函实务纠纷

文/王桂杰 编辑/韩英彤

在国际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和技术变量不断叠加演进的商业生态中,银行保函业务呈现新的特征,亟待开拓新的应用,积蓄转型力量,孕育新的方向。2021年保函业务索赔和纠纷明显增加,国际规则和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数字化转型进入快车道。2022年,随着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保函业务进一步融入全球规则,拓展与迭代交织,风险与机遇并存。

2021年保函业务升级迭代

2021年,银行保函业务在国际领域的两件大事,一是《见索即付保函国际标准实务》(ISDGP)正式发布实施,二是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保函报文格式升级。在国内领域最突出的表现则是独立保函的广泛应用与电子保函的创新探索相互交织,共同改造和推动国内保函的升级迭代。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保函业务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国内也在局部时有暴发,疫情对商业交易履行和保函业务产生全面深远影响,重塑保函发展质态,引发新的保函纠纷,呈现新的特征。一是对外非融资性保函规模基本保持稳定,跨国经济交往尤其是承包工程持续开展,对保函的需求并没有受到明显冲击,但是未来趋势并不明朗,需持续关注;二是保函索赔增多,纠纷争议明显增多。由于疫情原因导致境外工程或基础交易履行延迟普遍发生,保函展期及索赔纠纷在2021年大幅增加。无法预料的基础交易履约延迟容易转化为保函纠纷,“见索即付”的保函机制设计与过于简洁的索赔条款设计成为保函纠纷的导火索,需要引起业界的反思。疫情防控常态化模式下,企业和银行需要更为审慎面对保函的内在机制和条款设计,审慎应对基础交易调整之后的保函处置问题。

ISDGP发布实施

2021年4月,国际商会(ICC)发布《见索即付保函国际标准实务》(ISDGP),这是独立保函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该标准实务是对适用URDG758的见索即付保函的全球良好实务的总结,条款涵盖见索即付保函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包括ISDGP的适用范围、定义、保函起草、保函开立、索赔、或延或付的索赔、不相符索赔及不符点的放弃和通知、保函的减额和有效期、款项让渡等17个部分,总计215条。

在规则起草过程中,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组织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多轮研讨,推荐两名专家参与规则起草和咨询,充分反映了中国作为全球保函开立大国的利益诉求,在参与全球金融规则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则发布后,ICC China及时引进翻译,广泛组织学习,指导改进保函实务,ISDGP对国内银行和企业改进保函管理、控制保函风险、提升全球影响的作用日益显现。

SWIFT保函报文格式升级

2021年11月,SWIFT保函报文格式升级,实现报文格式化转换,对全球银行和企业带来深刻影响。此次报文升级历时四年,ICC China先后在2018年和2021年的贸易金融年会上组织专题研讨,推动银行和企业共同应对报文升级带来的冲击。升级前,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开展了系统改造、流程调整、申请书调整等筹备工作,形成了三种主流的应对模式。一是能拆则拆模式,充分贯彻SWIFT组织的格式转换意图,把自由格式文本拆解为70个格式条款;二是必要拆分模式,升级后尽量保持原保函报文格式,以适应实务需求;三是灵活拆分模式,报文拆分介于前两种模式之间,保函报文尽可能拆解,但对一些受益人有格式化要求的报文,根据受益人要求尽量保持原样。以上三种模式各有主流银行支持,但是从报文升级后的实际应用来看,当前阶段全球商业银行更多选择第二种必要拆分模式。实务应用与SWIFT组织开展保函报文格式化升级的初衷有偏差,需要留待银行和企业在未来的保函实务中观察探讨。

国内保函数字化转型进入快车道

在国内担保领域,保函独立属性的确认和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成为驱动保函数字化转型的内在驱动力,数字中国、数字政府、“放管服”改革等一系列国家举措的推出进一步推动了保函数字化应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提出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从此拉开了政府推动保函代替保证金的序幕,每年都会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电子保函代替保证金应用。202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提出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企业在任意试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部试点城市及其区县参与投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CA证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动电子招投标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数据共享是大势所趋,电子保函应用推广条件日益成熟。

基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政府、银行、企业、科技公司深度参与保函数字化创新,成为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数字化转型领域最具市场影响的突破口。2021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11月海关总署整合多项税款担保发布《海关税款担保保函》,在保函文本格式化标准化领域迈出坚实步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商业银行积极开发电子保函平台与各级政府平台对接,率先实现了保函线上化转型。工商银行推出的“e企保”区块链电子保函平台及其“企保通”子品牌先后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发布,“e企保”搭建政府、企业、银行三方线上互联平台,具备电子保函开立、电子保函线上发送、电子保函区块链通知、电子保函验真、电子保函修改、电子保函解密还原、电子保函注销和电子保函查询管理八大核心功能,实现了平台上银行保函自动处理、实时接收和便捷管理的线上服务新模式,目前已对接50余家政府和企业平台。2021年,电子保函已经从研究探讨转入普遍的行业实践,拉开了国内保函数字化转型的大幕。

2022年保函业务需把握机遇

国际规则与数字技术是保函业务的运营根基,过去几年累积的变化必将影响保函业务未来的长期发展趋势。2022年银行保函业务发展尚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变局对其冲击和不确定性影响,需更加重视新发展格局和“十四五”规划给保函业务带来的重大机遇。

重新认识保函的独立性特征,持续调整保函风险管理

保函独立于基础交易,但又与基础交易紧密相关,保函各当事方的利益与基础交易息息相关。实务中,担保银行通常基于保函文本本身开展业务,企业则在基础交易涉及保函的每个环节都要考虑对保函的影响,并且及时对保函做出调整。但是现实中,保函当事方往往片面理解了保函的独立性,衍生出很多不必要的保函纠纷和利益损失。这种情况在疫情阶段表现更为突出,需要银企各方尤其是企业申请人高度重视。

以疫情时期的一笔保函纠纷为例。A工程企业在境外某国中标一工程项目,通过B银行向境外C业主开立一笔见索即付履约保函,由于疫情原因项目变更,基础交易合同协议解除之后,基础交易双方产生争议并在保函到期前索赔。此类纠纷在近两年大幅上升,常见的应对方式是,A企业在境内法院申请止付令,但境外保函受益人并不认可,如果再加上转开因素,纠纷会更加复杂。目前国内仍有大量类似纠纷悬而未决。

疫情时期,建议保函各当事方尤其是保函申请企业全面认识保函的独立性特征,完善保函风险管控措施。一是建立基础交易与保函联动管理机制,在基础交易发生重大变动时,保函同步做出调整,而不是相互独立、置之不理。以上案例中,如果A企业在协议解除基础合同环节同步撤销保函,则会避免后续纠纷,规避大额资金损失。二是收到保函索赔后审慎申请保函止付令,基础交易纠纷并不是保函止付的国际标准实务,保函索赔需要依据保函规则处理,有针对保函索赔的明确欺诈证据方可采用暂时性的止付救济。三是疫情时期要更加重视保函文本审查和条款设计,从源头减少保函纠纷风险隐患。实务中,经常见到“收到索赔即付款”等类似的索赔条款设计,此类保函一旦发生恶意索赔,担保行和保函申请人基本丧失了从保函层面救济的手段,只能寻求基础交易的救济,保函风险敞口极大。疫情时期,基础交易的纠纷因素陡增,保函赖以存在的商业环境发生变化,需要保函参与各方更加重视保函的风险因素,强化源头控制,提升对保函文本审查的重视程度,尽可能争取双方公允的条款设计,即使因为交易地位的差异不能改变不公平条款设计,也要做好对保函受益人的风险评估,强化疫情时期的保函风险管控。

顺应国际标准实务,更加融入全球化商业规则

ISDGP的发布实施,不仅为全球保函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套标准实务指引,也是指导国内银行和企业优化保函管理、改进保函行为、提升全球化影响的重要指南。笔者建议,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都需要重视这一规则的应用,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注全球的应用趋势,以全球应用统一标准实务为契机持续调整与境外交易对手的合作关系,尤其是保函条款设计领域,尽量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责平衡分配,逐步改变一味接受境外交易对手不合理格式条款的局面,从源头上避免保函纠纷、不当止付等保函实务难题。二是关注国内的应用趋势,监管机构、法院、银行、企业多方协作营造独立保函健康发展环境,以维护保函独立性特征为首要原则,充分尊重独立保函的规则设计,以此促进商业效率提升,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三是加强学习,应用改进,持续提升全球影响。建议国内各保函参与主体对照ISDGP的215个条款,全面检视已有管理和操作实务,用1—2年的时间持续优化保函制度和流程,在保函应用效率和风险控制层面将会有根本性提升。

构建全球领先的电子保函平台,引领保函数字化转型

近年来,各级政府牵头推出数字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家商业银行创新推出电子保函平台与之对接,政府政策驱动和疫情防控所需,进一步驱动了国内的电子保函平台建设。受各积极因素驱动,未来中国有望建立全球领先的数字化电子保函平台,融合政府、企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各保函参与主体,实现保函信息的线上交互、数据驱动,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企业交易提供随时随地的高效担保支持。以第三届进博会发布的“e企保”区块链电子保函平台为例,目前已经通过API、区块链、企业网银等搭建了一个银政企互联的线上平台,满足了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数字化需求,成功开出了电子保函。但是由于存在对接的政府平台差异大、接口复杂的应用难题,目前也仅限于银行内部应用,没有充分展现其服务实体经济的社会价值。未来,我国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家级电子保函平台,搭建全国范围内政府部门与各金融机构、企业及相关方快捷对接的桥梁,建议国家层面推动“e企保”等电子保函平台的开放应用,构建担保领域的数字化基础设施。

关注疫情影响,加强国别保函研究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保函领域的恶意索赔增加、保函展期需求增加,国内企业在2022年需要更加关注疫情影响,重视国别保函风险防控。中国国际商会2019年启动“国别保函研究项目”以来,目前已经完成并发布39个国家的研究成果,项目的宗旨是“促进中国企业和银行的全球化发展,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保护中国的商业利益”。下一步,一是聚焦“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别保函研究全覆盖,稳步推进老挝、柬埔寨、越南、孟加拉、尼泊尔、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伊朗、伊拉克、黎巴嫩、阿曼等国别保函研究。二是聚焦中非、中拉合作,推进非洲和拉美国家国别保函研究。三是梳理全球保函实务和司法判例,建立国别保函案例库,为国内银行和“走出去”企业提供智力支持。

关注小语种保函服务,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伴随中非合作、中拉合作的深入推进,以及商务部出台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保函的需求会更大,多样性日益突出,小语种保函将逐步增多,需要改善小语种保函供给能力。建议国内银行加强小语种保函建设,重点做好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人才储备,强化语言、专业和法律等复合型能力建设,做好长远规划,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对小语种保函的需求。

当前,保函业务在专业化道路上不断升级迭代,外在商业生态的变动带来了新的风险,也带来更大机遇,商业银行需要更加前瞻性理性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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