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宁
(安徽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 蚌埠 233030)
建立和健全高校思政课教师准入与退出制度,对于促进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良性发展意义重大。党中央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曾多次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准入和退出制度做出明确要求,然而成效并不明显。准入制度落实难,退出制度阻力大,多数高校这一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当下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如何使准入与退出制度尽快落地生根,真正发挥实效,就成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早在2005年,中宣部和教育部就联合发文,要求“制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标准”[1]。2008年,中宣部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校思政课教师任职资格首次作出明确规定。《意见》首先强调了政治标准,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2]。其次是业务标准,思政课教师应“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2]。对于新任教师,《意见》第一次明确规定“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2]。2011年,教育部再次强调“新任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并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3]。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不断发展,国家对思政课教师专业背景的要求也越来越具体。2015年,教育部首次明确“新任专职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并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硕士以上学位”[4]。此后,2017年和2019年本《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在思政课教师准入条件方面,也大致延续了相同的标准。纵观近20年国家在思政课教师准入资格上的规定,可以清晰地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政治标准是红线。国家三令五申强调“把政治立场作为教师聘用的首要标准,严把教师聘用政治关”[5]。其次,师德师风是底线。国家多个文件均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4]。再次,专业和学科意识越来越明确。“从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硕士以上学位”,正折射出思政课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的历程。
相较于准入制度,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探索起步较晚。2008年的中宣部和教育部印发的《意见》,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考核不合格的,要待岗学习;不能胜任的,要转岗分流”[2]。《意见》虽然没有明确提出退出制度,但“待岗学习”和“转岗分流”已经把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提上了议事日程。2015年,中宣部和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健全学生评教制度,完善评教方式,合理运用评教结果”[4]。2017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进一步指出“在学生评教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制度,探索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课堂教学退出机制”[6]。教育部将学生评教与教师评价挂钩,为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2018年,教育部又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多元评价机制,采用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社会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可基于评价结果探索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课堂教学退出机制”[7]。由此可见,在坚守政治标准红线和师德师风底线的基础上,国家已经明确了以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基准的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
虽然国家对高校思政课教师准入和退出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多数高校这一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准入方面,高校的标准模糊宽松;在退出方面,相关规定更是形同虚设。除政治和师德师风问题,几乎很少有思政课教师因教学质量问题而退出。国家层面的准入和退出规定,究竟是不能落实,还是不愿落实?这里有必要分析一下背后的深层原因。
首先,高校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规定难量化评价。除“中共党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背景”和“硕士以上学位”这些显性的指标容易识别,如何判断新进思政课教师的政治立场,更如何去评价师德师风?尽管多数高校在招聘环节会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察,甚至在新进教师办理入职手续前进行政治审查,但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思想、情感与立场,往往很难通过短时间的面试和政治审查进行评判。有些人的政治立场可能不适合从事思政课教学,但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为了获得高校教师岗位,往往在面试环节有意加以隐藏。即使组织政治审查,也只能通过对被考察人单位的走访发现已经暴露的问题。多数情况下,被考察人单位的领导、同事和同学,或者不了解情况,或者碍于情面,大都会做“好好先生”,不主动揭人之短。现实中经常会发现这种情况,有些教师在课堂发表不正当言论,其偏激倾向由来已久,甚至早在入职之前就已经非常明显,但无论面试考察,还是政治审查,均未能及时发现。至于师德师风,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尽管不少高校在新进思政课教师入职考察时,规定师德师风表现占有很大的权重,但如何进行评判,实难把握。无论是笔试,还是试讲,考察侧重的均是业务能力。师德师风反映的是一个人的敬业爱岗精神,只有在长期的教学中、在与学生的相处中才能体现出来。因此,在入职时考察师德师风,显然有些环节前置。
其次,高校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规定实施阻力大。高校思政课教师面对的是学生,学生理应成为教学效果评价的主体。但如何保证学生评教的公平公正?有些教师为了评教成绩,故意迎合学生,放松对学生的管理,这样的“好老师”未见得教学效果就一定优秀。近年来,不少高校已经发现了类似的问题。有鉴于此,国家提出要建立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和自我评价等相结合的多元评教机制。应当说,这种多元评价机制更加公正科学,但在现实中却面临着一些难题,比如,督导评价能否实现全覆盖?不少高校成立了督导教学中心,面向全校所有院系教师随机听课,但限于人手,被听课的思政课教师人数有限。再比如,同行评价如何避免老好人现象,又如何防止打击报复?一些高校要求教师互相听课,以求同行评价结果更加客观。但问题是,由于缺少硬性考核的压力,很多教师把同行听课当做一种负担,积极性不高,即使走入课堂,也只不过走马观花,到课堂听个半节课,写个同行听课评价意见表,以应付交差。再比如,自我评价如何避免“王婆卖瓜”?笔者走访了一些高校,不少教师都反映,自我评价完全没有区分度,基本都是满分走过场。因此,如何将多元评教机制落到实处,需要进一步的思考与探索。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是,现在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有些类似“铁饭碗”,一旦入职,非重大政治问题和教学事故,很难辞退和转岗。因此,高校的教师教学评价更多是鼓励优秀,现实中几乎很少看到有教师因教学质量考核落后而被淘汰。尽管不少高校也明确规定,教学考核不合格要进行转岗,但碍于情面或“铁饭碗”的理念,几乎没有多少单位愿意动真格,即使给教师评定“基本合格”也要斟酌再三。出现这种局面,多少也与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大环境有一定关系。毕竟,与中小学不同,高校没有类似的升学压力,而教学质量的高低又缺少科研论文之类直观的外在评价标准,这就使得多数高校在教学质量考核上缺少“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
再次,高校思政课教师短缺,使准入和退出制度规定执行难。无论是“准入”还是“退出”,其前提是有充足的思政课教师来源。长期以来,高校思政课教师人数不足,大多采取中班和大班教学,教学任务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增加编制,及时补充新进教师,如何进行淘汰和退出?笔者曾对一些院校进行过调研,发现高校思政课教师缺编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有些高职院校甚至只有几名思政课教师,但却要面对近万名的学生。教师戏称:“不在上课,就在上课的路上。”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思政课教师“停摆”,学校的思政课教学将立即受到很大的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所谓的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只能是一句空谈。此外,准入的前提是岗位有足够的吸引力。长期以来,思政课教师在高校处于边缘化状态,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毕业生,宁愿到高校政法学院或社科院从事专业课教学或研究,也不愿当思政课教师。在他们的眼中,思政课教师就是高校的“二等公民”。岗位缺少吸引力,如何挑选优秀人才,又如何真正落实准入制度?
落实高校思政课教师准入和退出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首先,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配齐思政课教师队伍。早在2008年,中宣部和教育部就明确要求,高校思政课专任教师要按不低于师生1:350—400的比例配备。此后,《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等多个文件,也规定要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教师岗位。然而由于编制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加之地方高校对思政课重视不够,高校思政课教师短缺状况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直到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这一情况才有了实质性的改变。2019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文,要求“高校要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并尽快配备到位”[8]。这是国家高层首次对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做出明确规定。正是由于顶层推动,长期困扰思政课教学的师资短缺问题有了解决的希望。2020年,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由天津市、吉林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云南省、陕西省进行试点,按照1∶350比例配齐思政课教师队伍。相比以往,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了时间表,要求2020年底前专职教师岗位编制配备到位,2022年底前专职教师配备到位[9]。显然,国家这次是动真格,不再停留于文件的表面规定。以笔者所在的安徽省为例,安徽省人事厅已经将专职思政课教师编制落实到位,目前各大高校都在加紧招聘思政课教师。为此,安徽省教育厅建立了全省思政课教师人事系统进行专项督导,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各大高校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有了这些强有力的措施,有理由相信,思政课教师队伍短缺的现象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而为实施思政课教师准入和退出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提高思政课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思政课教学。如前所述,只有高校思政课教师成为令人向往的职业,才能吸引优秀的人才,才能提高思政课教师招聘的门槛,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遴选和准入。为此,必须提高高校思政课教师的待遇。这里的待遇涉及多个方面,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一方面要尽快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特点的考核办法,落实思政课教师职称单独评审制度,为高校思政课教师职业发展铺平道路;另一方面,要加紧实施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目前,北京、上海、天津、辽宁、云南等多个省市已经兑现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每月金额从1000元到2000元不等。当然,笔者在这里并不是呼吁高校思政课教师特殊化待遇,而是扭转长期以来思政课教师在高校边缘化的状态,进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去从事思政课教学。
第三,大力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供高质量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来源。高质量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来源,是实施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发展滞后,思政课教师队伍学科背景多元复杂,使得思政课教师队伍准入制度无法真正落实。尽管国家多次强调,思政课教师应当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背景,但现实中思政课教师大多是历史、哲学、政治学、论理学等学科出身,这在地方高校表现尤为明显。以笔者所在的高校为例,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的教师占比不到二分之一。国家也注意到相关问题,早在2005年就调整增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2008年中宣部和教育部印发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为思政课教师队伍提供学科支撑。但由于思政课教师队伍缺口过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发展还一时难以跟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2019年中央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门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并逐步按需增加招生培养指标[8]。各地高校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扩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招生规模。应当说,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不断壮大与发展,思政课教师队伍有了充足的来源,相关的准入制度也必将能够得到贯彻与落实。
第四,严格实行高校思政课教师试用期和任职资格制度。目前,新进高校教师大多有试用期考察,尽管时长不一,但大多并未严格执行。一般试用期满,只要不出现重大政治问题和教学事故,就可顺利转正。几乎很少有高校真正对新进教师进行试用期考察。这样一来,高校教师能否入职,完全根据招聘的笔试与面试表现。而笔试与面试成绩有太多不确定因素,这就不可避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对于高校思政课教师招聘而言,更是如此。考官怎么可能通过短短二十分钟的面试,去判断考生的政治倾向;考官怎么可能通过短短二十分钟的试讲,去判断考生是否具有思政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因此,思政课教师的入口关必须后移,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笔者认为,相比专业课教师,思政课教师的试用期不妨适当延长,并由人事处、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专门的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既包括随堂听课,也包括与学生随机访谈,通过课堂教学和学生反馈去了解新进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情况。此项工作要做实做细,要有详细的听课和访谈记录。一旦试用期考察合格,学校要颁发高校思政课教师任职资格证书,作为新进教师真正入职的证明。
最后,以学生评教成绩为主要依据,严格执行教学质量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尽管学生评教不一定能完全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但总体上看,学生评价成绩靠前的教师大多教学质量较高,始终排名靠后的教师多数教学不尽如人意。笔者始终认为,思政课教师教学质量的好坏,学生是评价的主体,毕竟教师面向的对象是学生,他们最有发言权。当然,在汇总合成评教成绩时可以适当进行优化,比如剔除前10%的高分和后10%的低分,这样就可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人情或情绪打分的影响。如果同行听课和督导听课不能做到全覆盖,在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时,不妨以学生评教成绩作为最终依据。教学质量考核的结果不能流于形式,一定要与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审挂钩。对于排名后20%的教师要进行督导,排名后10%的教师要进行教学警示,一旦连续两年排名后10%,无论其职称高低、科研业绩大小,一律实行待岗。待岗为期一年,与教学能力突出的教师跟班学习。一年期满后,选择一个班级进行试教。如果教学质量考核排名再次位于后10%,彻底退出思政课教师教学岗位。只有这样通过考核压力倒逼,才能使思政课教师真正重视教学,进而激活改进思政课课堂教学的动力。
应当说,近几年国家层面对高校思政课高度重视,相继制定出台了一些组合拳政策,并已渐渐取得了成效,这就为落实高校思政课教师准入和退出制度奠定了基础。当然,在执行层面,地方高校还需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一些细化配套性措施。尤其是在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方面,地方高校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破除情面,才能真正落实到位。随着高校思政课教师准入和退出制度的健全,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也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