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征
(华东师范大学 外语学院,上海 200241)
丰富的修辞运用是中国典籍文本的一大特点,在译文中保留原文修辞有助于保留原文的语言特点及文学性。但由于中国与英语国家在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要完全保留原文的修辞手法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译者通常会有自己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孙子兵法》仅六千余字,行文简洁流畅,孙子不拘泥于细节描述,而注重理论分析,并且善于化繁为简,用通俗的语言进行表述。因此,对于不用修辞的翻译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译文的质量,同时也反映译者的翻译伦理诉求,体现了译者对英译本的价值定位。
根据相关统计,《孙子兵法》现有50多个版本[1]。根据译本生成的时代和译者身份等因素,本文选取的4个译本分别为:20世纪初汉学家翟林奈(Lionel Giles)的译本(1910)、20世纪60年代美国军事家塞缪尔·格里菲斯(Samuel B.Griffith)的译本(1963)、20世纪90年代中国翻译家林戊荪的译本(1994)和21世纪初英国汉学家闵福德(John Minford)的译本(2002)。本文将从翻译伦理视角分析译者不同的修辞翻译策略。
从古至今,几乎所有翻译理论和相关争论都可以从翻译伦理角度进行阐释。例如,被翻译界奉为圭臬的“忠实”本身就是一个伦理概念。译者对源语文化和译入语文化的态度也属于伦理问题。此外,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仅需要处理原文和译文的关系,还需要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如赞助人和读者,这些也都会涉及伦理问题。
伦理诉求是人的众多需求之一,是社会性的体现,它是对道德动机和行为价值目标的综合判断,是伦理精神的内在体现[2]。简单来说,伦理诉求指个人希望自己的行为符合某种规范,从而得到他人和社会的认可。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遵循某种伦理关系规范的动机和行为产生的价值便是译者的翻译伦理诉求[3]。译者在翻译活动中需要面对多种不同的伦理,如尊重他者(原文)的伦理、尊重译入语文化的伦理、尊重翻译赞助人的伦理、尊重读者的伦理和尊重翻译职业理想的伦理等。因为各伦理对译者的要求不尽相同,甚至存在冲突,译者需要根据实际语境对各种伦理原则进行排序,确定首要遵循的伦理规范和相对次要的伦理规范。译者用伦理规范规约翻译活动、确保伦理规范得以实现的过程,是译者对伦理目标的追求。在实践中,不同伦理诉求之间往往会发生冲突,对译者提出不同的规范要求。伦理以价值为基础,翻译伦理诉求则反映了译者对翻译(译本)某项价值的重视与追求。
《孙子兵法》中比喻随处可见,个个精妙,有评论认为“庄子妙于用虚,左传妙于用实,兼之者孙子之论兵也”[4]。比喻不仅使论证形象生动,给人以深刻印象,而且还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军事思想。
译者对具体比喻的翻译方法体现了译者不同的翻译伦理诉求倾向。例如,《孙子兵法》原文“军争篇”中,有一段关于行军作战的描述:
例1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原文用“风”“林”“火”“山”“阴”“雷震”作比喻,形容不同情况下军队应表现出的状态或态势。对这一组比喻,四位译者都沿用了原文中的比喻方式,且所用喻体基本一致,前面四个词语,几位译者选词相同,分别用wind译“风”,forest译“林”,fire译“火”,mountain译“山”。而对于“阴”和“雷震”,几位译者用词有所不同,尤其是对“阴”的理解与翻译,几名译者存在明显区别。对于“阴”,翟林奈和闵福德都译成night,格里菲斯用clouds,林戊荪译为hidden behind an overcast sky。那此处的“阴”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呢?《十一家注孙子》对“难知如阴”的注疏分别是:李筌解释为“其势不测如阴,不能睹万象”;杜牧释为“如玄云蔽天,不见三辰”;梅尧臣解释为“幽隐莫测”;王皙释为“形藏也”;张预解释为“如阴云蔽天,莫睹辰象”[5]129。五个注释之中,杜牧和张预明确地将“阴”解释为“乌云遮蔽以至于难见天象”,另外三位虽然没有明确提及“乌云”,但释义都是“因遮蔽导致情况难辨”。
由此可见,在意义传达方面,林戊荪的翻译最为准确,而且保留了原文喻体。格里菲斯虽然译出了“云”,但是原文喻体“因乌云遮蔽而情况难辨”被译成“像云一样而难以判断”,比喻形式虽在,但喻体发生了变化,这很可能是译者对原文理解出现了偏差,属于误译。而翟林奈和闵福德将“阴”译为night则和原文差距较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这一组比喻当中喻体内在的和谐统一性,原文中的喻体都属于自然现象,而night则是时间概念,不具有实体性。这是因译者能力所限而产生的误译吗?仔细分析,这似乎与格里菲斯的误译并不相同,后者的产生可能源于译者自身对原文的理解能力。作为汉学家的翟林奈和闵福德,他们对原文的理解能力应该不会弱于格里菲斯,而且两人都是以《十一家注孙子》为翻译底本,完全有机会也有能力了解各名家对“阴”字的注释,并由此理解原文的本意。这一点,可以在他们引用的注释中得到证明。例如,闵福德在其译文后进行了解释,他引用了张预的话作为注释,其英文译文为“When dark clouds cover the sky and it is impossible to detect the first light of morning”[6]204。
翟林奈的译文也与此类似,即译者明明知道“阴”的含义,但依然选择了用night来翻译“阴”,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创造性叛逆”(Creative Treason)。此术语由法国文学社会学家埃斯卡皮(Robert Escarpit)提出,他认为翻译属于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叛逆。其中“创造性”是指译者凭借自己的创造能力,努力使译作接近或再现原作的一种努力;而“叛逆”则是指译者为了达成某种愿望而不得不造成的译文对原作的客观背离或叛逆[7]。因为与原作相比,译作诞生的参照体系(如语言、文化、社会等因素)完全不同,译者为了某种需要(如读者接受、意义传达等),对原文内容作出的“叛逆”。
翟林奈和闵福德在明知“阴”在原文中含义的情况下,将其译为night,而且都使用了adj+as night结构,尤其是闵福德,为了保持原文的简洁特点,和译文上下文结构的一致性,对这一组比喻都使用了adj+as+noun的句型结构。翟林奈虽然没有使用相同的句型翻译这一组比喻,但是他在译文中全部使用名词翻译原文中的喻体“风”“林”“火”“山”“阴”“雷”。由此分析,译者为了尽量传达原文文体和修辞特点,需要使用一个名词翻译“阴”,但他们认为cloud无法传达原比喻的含义,所以用night译“阴”。根据译文结构需要和自身理解,译者对喻体做了细微的改变,呈现出尊重原文文学性的伦理诉求,同时也“暂时”放弃了真实再现原文内容的伦理诉求。
即使译者使用了相同英文词汇翻译原文喻体,译者对喻体本身特点的解释和是否需要在译文中将其显化仍会表现出不同选择。例如,四位译者对“雷震”的选词基本一致,除闵福德用了thunder or lightening,其余三位译者都用thunderbolt,但对于原文“动如雷震”,翟林奈和格里菲斯未将喻体的特点进行“显化”表达,把理解的任务留给了读者;而林戊荪和闵福德则译出各自对“雷震”的理解,前者强调sudden,后者强调swift。对于“雷震”,《十一家注孙子》中评论家也存在不同解释,李筌认为是“盛怒也”,杜牧则解释为“如空中击下,不知所避也”,王皙认为是“不虞而至”,其余几位解释相近,都强调“雷震”快的特点,如太公的“疾雷不及掩耳”,梅尧臣的“迅不及避”[5]129。从不同评论家注释可以看出喻体“雷震”在原文中的含义可能包括“突然”和“迅速”两层含义,但考虑到第一句的“其疾如风”已包含“迅速”这一特点,孙子用“雷震”一词,表达的主要含义应该是“军队行动作战出乎敌人意料”,“行动迅速”可能只是第二位的,由此看来,也许林戊荪的sudden比闵福德的swift更接近原文,但两者在选择将喻体的某个特点“显化”表达时,同时牺牲、放弃了喻体的其他特点。从这一点来看,翟林奈和格里菲斯的做法最为“传真”,不仅给读者以思考和阐释的机会,还保留了喻体多方面的特点。
四位译者选择保留原文中比喻,包括尽量使用相同的喻体,体现了译者尊重原文文学性的翻译伦理诉求。然而在具体翻译实践中,因为行文结构、文体、读者和译入语文化等因素的制约,译者有时不得不更改原文喻体,放弃忠实再现的翻译伦理诉求,这体现出译者面对两种不同翻译伦理诉求作出的选择。
对偶也是《孙子兵法》中常见的修辞,其运用不仅增强了论述的气势,而且使论证之间衔接紧凑,从而增强了论证的逻辑性与说服力。对于这些修辞的处理方法也同样体现了译者不同的翻译伦理诉求。
对偶是中国古代典籍中常用的修辞方法之一,通常以字数相同、句法相近的语句描述具有相反或相类关系两种事物。通过这种对比,不仅可以使两者之间的“异同”跃然纸上,便于理解,而且还可以增加文章的可读性与气势。英语与汉语的对偶最为接近的修辞手法称为antithesis,虽然译为“对比或对偶”,但实际上,它和汉语的对偶不完全一样,antithesis是指两个不可调和的对立面或对比强烈的意义,放置在一起并处于一种持久的张力之中”[8]。汉语对偶要求两个句子不仅结构相同,而且字数一样,英语因语言自身特点的关系,其对偶没有严格的字数要求,通常句式相同,长度大致一样即可。我们以“虚实篇”中的一组经典对偶句的翻译为例,分析其体现出的翻译伦理诉求:
例2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翟译:Military tactics are like unto water; for water in its natural course runs away from high places and hastens downwards.So in war, the way is to avoid what is strong and to strike at what is weak.Water shapes its course 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the ground over which it flows; the soldier works out his victory in relation to the foe whom he is facing.Therefore, just as water retains no constant shape, so in warfare there are no constant conditions.[9]23
格译:Now an army may be likened to water, for just as flowing water avoids the heights and hastens to the lowlands, so an army avoids strength and strikes weakness.
And as water shapes its flow in accordance with the ground, so an army manages its victor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ituation of the enemy.
And as water has no constant form, there are in war no constant conditions.[10]101
林译:Now the law governing military operations is as that governing the flow of water, which always evades high points, choosing lower ones instead. To operate the army successfully, we must avoid the enemy’s strong points and seek out his week points. As the water changes its cour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ours of the terrain, so a warrior changes his tactic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nemy’s changing situation. There is no fixed pattern in the use of tactics in war, just as there is no constant course in the flow of water.[11]43-45
闵译:Military dispositions∥Take form like water. ∥Water shuns the high∥And hastens to the low. ∥War shuns the strong∥And attacks the weak.
Water shapes its current∥From the lie of the land.∥The warrior shapes his victory∥From the dynamic of the enemy.
War has no∥Constant dynamic∥Water has no∥Constant form.[6]37-38
对原文中的三组对偶,四位译者中只有闵福德在译文的句型结构上再现了三组对偶,对偶两句运用相同的句型,而且字数基本一样,只有个别冠词和介词的出入。第一组对偶句,两句都使用“…shun… and hastens to(attack)…”并列句,第一句9个词,第二句8个词,多出的一个是动词搭配需要,本身无实意的to;第二组对偶句,两句都使用“… shape something from something”句型,第一句10个词,第二句11个词,多出的一词是enemy之前的冠词the;第三组对偶句,两句都使用“something has no…”句型,且两句字数完全一样,都是5个词。甚至在用词方面,闵福德也尽量保留原文特点。原文三组对偶中,两句都有一个相同的词,即第一组的“避”、第二组的“制”和第三组的“常”。他在译文中也采用了相同的形式分别译为shun、shape和constant。因此,尽管有学者会质疑闵福德译文用词的准确性,如用war译“兵”,使译文与原文的意义有所出入,但是如果从译文外在形式和修辞特点上分析,闵福德的译文肯定是最贴近原文的。这充分体现了闵福德对《孙子兵法》文学价值的推崇和他自身汉学家的身份,体现了闵福德保留、传达原文文学性的翻译伦理诉求。
翟林奈几乎没有考虑从形式上保留原文的对偶句,他根据英语的表达习惯使用了完全不同的句型和短语翻译原文对偶的两个句子,且两句的字数也相差较多。但翟林奈根据自己的理解,在语义方面努力向读者传达原文对偶句的特点。他通过在译文中加入连接副词,从语义上保留原文对偶句的内在联系。例如,他给第一和第三组对偶句之间加入了so。虽然对于原文两句之间关系是否可以用so来连接,还有待商榷,但它的确起到了串联两句的作用,对原文对偶句型算是一种意义上的弥补手段。此外,为了尊重英文的表达习惯和行文的一致性,翟林奈不仅将原文“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调换了顺序,还把“兵”从主语改成了状语in warfare译为“…as water retains…, so in warfare there are …”,主要原因可能是为了保持和上面两组句子的一致性,即先“水”后“兵”。至于原文对偶句中相同的三组词语,翟林奈仅把“常”统一译为constant,“避”和“制”则根据自己的理解,译为不同的单词或词组。这体现了翟林奈的以读者和译入语为中心的翻译伦理诉求。其译本是最早的《孙子兵法》英译本之一,他明确表示了对卡尔斯罗普译本质量的批评,这决定了他的翻译伦理诉求,即要用易于英语读者接受的文字,让西方读者了解《孙子兵法》,纠正卡尔斯罗普译本中的纰漏。
格里菲斯在译文中保持了前两组对偶句形式,使用了相同的句型,第一组用“… avoid… and hasten to (strike)…”,第二组用“… shape(manage)… in accordance with…”。但是受英语语言自身限制,很难保证对偶两句字数相同,格里菲斯对此未作刻意的处理,对偶句之间的字数相差较大。对于第三组对偶,因意义表达的需要,格里菲斯并没有使用相同的句型,而且和翟林奈一样,改变了对偶两句的先后顺序。三组相同的词语,格里菲斯保留了两个,分别用avoid译“避”,constant译“常”。总的来说,格里菲斯努力去保留原文对偶,但是当形式与内容(意义)相冲突时,他选择了牺牲形式,保留内容(意义),这种翻译伦理诉求也符合其对译本价值的定位,军事家出身的格里菲斯更注重忠实地再现原文内容及军事意义。
林戊荪在译文中,保留后两组对偶的形式,使用了大致相同的句子框架,第二组用“… changes something in accordance with”,第三组用there be句型。而且他和翟林奈一样,在两句之间加入了连接副词so和as,从意义上把对偶的两个句子串联起来,弥补形式上的损失。而对于第一组对偶,他不仅没有保留原文对偶形式,还将两个分句拆分成了两个独立的句子,第一句和前面的“夫兵形象水”组成一句,第二句单独成句。对于三个相同的词语,他仅保留了第二组对偶句中的相同词语,用change译“制”。林戊荪的翻译更像是对原文的一种阐释,其语句结构与原文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那些只能读译文的读者来说,他们很难从译文中体会(或发现)原文中的对偶修辞。
《孙子兵法》中另外一种常见的修辞方法是“顶针”,它指用前一句末尾的词语,作为下一句开头,从而使句子之间首尾相连,能在意义上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使句子结构整齐,语气贯通,突出事物之间的环环相扣。对于议事说理性的文章而言,顶针的运用使作者的论证更加准确、严谨和周密。例如,《孙子兵法》“形篇”中有这样一个句子:
例3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
孙武将“度”“量”“数”“称”重复连用,准确、严密地表达了军队根据对地形的判断,推出战场容量,进而估计双方投入兵力,将两者进行对比衡量,得出胜负判断的这一逻辑论证关系[12]。“顶针”的运用使论证环环相扣,各因素之间紧密相连,增强了文章的说理性。如换成普通句型,必定会削弱原文的气势,影响其说服力。对此修辞,四位译者的译文分别为:
翟译:Measurement owes its existence to Earth; Estimation of quantity to Measurement; Calculation to Estimation of quality; Balancing of chances to Calculation; and Victory to Balancing of chances.[9]14
格译:Measurements of space are derived from the ground. Quantities derive from measurement, figures form quantities, comparisons from figures, and victory from comparisons.[10]88
林译:Measurements of space refers to the difference in the territories of the opposing parties; from that derives estimation of quantity, which refers to the difference in the resources; from that, calculation of numbers, which refers to the difference in the size of their troops; from that, comparison of the relative strengths of their armies and finally, assessment of the material base for the chances of victory.[11]35
闵译:Earth determines∥Measurement;∥Measurement determines∥Estimation;∥Estimation determines∥ Calculation;∥Calculation determines∥Comparison;∥Comparison determines∥Victory.[6]24
翟林奈和格里菲斯按照英语的表达习惯,淡化了原文中的顶针修辞,译文失去了原文环环相扣、逻辑紧密的特点。翟林奈用owe to翻译“生”,改变了原句中的主语和宾语关系,如“地生度”对应译为“Measurement owes its existence to Earth”,“度”由原文中的宾语成分变成了译文中的主语。从语义表达方面这毫无问题,且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但这完全破坏了原文的顶针效果,因为原文中重复出现、首尾相连的词语在译文中分别出现在前句的句首和后句的句尾,连贯之势全无,削弱了论证气势。从修辞角度而言,因使用了相同的句型(owe to),且后面省略了动词结构,从而使译文呈现出排比效果。格里菲斯采用了相同的翻译策略,他用be derived from翻译“生”,但也因此同样改变了原文中主宾关系,从而使“顶针”的修辞无法得以保留。译者采用这种翻译策略的原因为何?难道是译者没有认识此处的修辞?如果说军事家出身的格里菲斯未能认知到此处的修辞还勉强可以解释,但身为汉学家的翟林奈是不太可能不知道这里的“顶针”修辞的。两位译者放弃传达“顶针”的修辞,体现了他们尊重译入语语言表达习惯的翻译伦理诉求。而林戊荪的译文虽然不如两位西方译者的译文简洁,更趋向于充分阐释原文内涵,但他显然意识到“顶针”对此句的重要性,虽然没有完全保持原文首尾相连的特点,但他连用三组refer to和from that将原文的“度”“量”“数”“称”四个因素串联起来,表明了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环环相扣的特点。这是在译入语表达和原文修辞特点之间的一种折中处理,译者采用杂合的翻译方法处理两者之间的矛盾,体现了译者面对两种翻译伦理诉求“难以取舍”的困扰。闵福德的译文是四个译文中唯一完整保留了原文“顶针”修辞形式的译文,他通过使用determine一词保留了原文中的主宾关系。不仅如此,他还利用断句分行的办法,使每组重复词语出现在相邻两行,使得两个相同词语垂直对齐,从视觉效果上增加了译文顶针修辞的连贯性。当然,为了实现与原文的形似——简洁的顶针修辞——译文在传达原文思想和读者接受方面可能不如另外的三个译文,普通读者可能无法仅凭译文理解原文要表达的内涵。这体现了闵福德以原文为中心的翻译伦理诉求,尤其体现了他对原文文学性的尊重,这与闵福德汉学家、文学家的身份相吻合。闵福德也并非完全不考虑读者,毕竟他的书中还提供了一个带注释的译文。在注释中,他不仅提供了曹操和杜牧关于此句的注疏,引用《道德经》中的名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与此句形成对比,还结合Joseph Needham对此句的评论,给出了自己对这个句子的理解,并对四个核心词语进行了具体解释[6]158-159。
通过分析四位译者对《孙子兵法》修辞这一类文学特性的处理方法和翻译策略,我们发现,因为对原文文学价值的重视程度不同,译者对译本价值判断不尽相同,从而呈现出不同的翻译伦理诉求:或以忠实再现原文内容为主要伦理诉求,注重原文意义的传达,在译文形式上做出一定让步,如翟林奈和格里菲斯的译本;或以尊重原文文学性为主要伦理诉求,尽力保持原文文体和修辞特点,如闵福德,他的译文在文体结构和语言修辞方面异化程度非常高;或者采用杂合翻译策略,在不同翻译伦理诉求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如林戊荪的翻译在保障内容的前提下,也尽量在译文中保持原文的文学性。
译者对翻译伦理诉求的选择,不仅体现其对《孙子兵法》的价值定位,还反映出译者对译文读者的定位与理解。译者身份、时代背景和翻译赞助人等多方面因素一起,制约并影响着译者对原文修辞的翻译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