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东方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以自身经历为蓝本创作的小说《马丁·伊登》(MartinEden, 1909)备受世界读者青睐。中国读者倾向于认可小说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但在美国本土读者那里,批判性却常遭质疑。小说发表之初即收到许多质疑和批评的声音,“包括社会主义者在内的大多数评论家都抨击这部小说是对个人主义的致敬,也是杰克·伦敦放弃了社会主义信仰的证据”[1]129。杰克·伦敦曾做出澄清,“我写《马丁·伊登》的宗旨之一,就是要攻击个人主义”[2]221。在给朋友的题词中他也解释,“马丁之所以自杀,是因为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个人主义者,从不考虑别人的需求,因此当他的幻想破灭后,他就失去了任何生活意义”[3]227。杰克·伦敦的解释并未终止小说被质疑的命运,格兰维尔·希克斯(Granville Hicks)认为,即使作者区别于人物,其所谓攻击个人主义目的也是未达到的,“马丁被有意识地塑造成极端个人主义者,以衬托社会主义的光辉,我们不禁怀疑哪个读者能猜到这一点……伦敦的社会主义思想几乎完全没有进入到他的小说构思中去”[4]191。杰弗里·哈珀姆(Geoffrey Harpham)认为,杰克·伦敦的书信显示了其社会主义思想较多掺杂了尼采式个人主义的成分,而小说中布里森登(Brissenden)的命运预示着伦敦的这种不纯粹的社会主义理想也已破灭[5]32。显然,作者与评论者在小说的解读上产生了分歧,而分歧主要围绕着创作意图的呈现展开。值得追问的是:首先,即使小说确如评论者所言,是对个人主义的宣扬,这本身并无过错,为何会遭到批评?其次,如果小说果真以攻击个人主义为意图,是如何体现的?小说又攻击了何种个人主义?对此,有必要在区分个人主义的基础上进行讨论。
“个人主义”一词最早呈现为法语形式的“individualisme”,由19世纪20年代的圣西门主义者(Saint-Simonist)率先系统性使用,籍以表明对启蒙运动赞美个人的批判态度。这一概念最初带有贬义色彩,因为“强调个人就会有害社会的更高利益”,“个人主义的发展意味着社会统一体的分解”[6]5。法国社会学家托克维尔(Alexisde Tocqueville)关于个人主义的论述结合了19世纪美国现实,他认为,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同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因此,当每个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小社会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7]625。托克维尔看到,个人主义具有削弱社会凝聚力的危险,但在美国现社会中却得以避免,因为美国有着自由的组织以及公民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事实上,“个人主义”作为一种追加命名,其核心内涵在美国现实中早有体现。美国早期移民以清教徒占多数,清教徒所信奉的吃苦耐劳、开拓进取精神构成了美国文化的根源,清教徒所具有的反权威精神及对自我的肯定奠定了美国价值的基础。随着独立战争的结束与《独立宣言》的起草,个人价值的承认获得了坚实依据,个人主义逐渐从隐性的价值认知转变为显性的政治诉求,深深地刻印在美国人的基因里,并经过不断的阐释与发展而成为美国文化的代名词。
杰克·伦敦所处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工业蓬勃发展时期。内战结束后,美国在相对平稳的国内环境下迅速完成了向资本主义工业国家的转变,并于1894年成为世界第一工业强国。作为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个人主义在该时期的价值内涵主要表现为竞争和进取精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传入则与激烈的社会竞争现实形成呼应,成为个人主义的替代性价值认知。社会达尔文主义甚至“在当时主导了美国政府的执政理念”[8]187,资本家本能地遵循“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聚敛财富、压榨工人,造成了美国社会的贫富分化。这种情况下,许多人开始思考社会主义的价值,杰克·伦敦便是其中之一。杰克·伦敦在《阶级斗争》(WaroftheClasses, 1905)中曾做出清晰的判断,“此前工人阶级中的有能力、有智慧者可以在社会的某个领域用头脑来实现自己的发展”,但是眼前的时代,“机会之门已经关闭,并且永远关闭……而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不断诞生,正是他们,被剥夺了从工人阶级中崛起的机会,向工人阶级鼓吹反抗”[9]8。杰克·伦敦将自己对社会主义思想的接受描述为“异教徒转变为基督徒”的皈依过程,早先他尤其信奉个人主义,然而十八岁时他突然意识到“从无产阶级沦落为社会学家眼中的穷困阶级了”[9]272,在体味到底层生活痛楚的同时,社会主义的理念也逐渐深入其内心。美国社会党(Socialist Party of America)成立后,杰克·伦敦不仅积极入党,而且十分认真地宣扬社会主义思想,成为了一名坚定的社会主义者。
与“个人主义”相比,来源于拉丁文“socialis”的“社会主义”一词本义中则带有对社会统一体的强调。19世纪圣西门主义者皮埃尔·勒鲁(Pierre Leroux)从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角度对“社会主义”的概念做了最初阐释,其后的论者也大多从制度的角度讨论社会主义。可以看到,“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在观念起源上即是明确对立的,美国式个人主义虽带有积极意义,但是它“最初是唱着对资本主义和自由主义民主的颂歌而出现的”[6]24,在杰克·伦敦所处的时代更是代表了少数资产阶级的意志。个人主义背后所支撑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主义所宣扬的公有制全然不相容,个人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在立场上也绝然对立。在杰克·伦敦的经历中,阶级斗争是其所倡导的,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反映的个人主义也是其所拒斥的。从小说来看,马丁在与莫尔斯(Morse)先生、布朗特(Blount)法官、布里森登等人的争论中,彼此都曾猜测和质疑对方是个人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立场,而马丁被报纸渲染为社会主义者也是与鲁思(Ruth)一家断绝往来的导火线。因此,立场在小说中是值得关注的要点。
对于杰克·伦敦而言,攻击个人主义既是小说批判美国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的路径,又是其自身明确昭示政治立场的武器。但是,小说虽的确显露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最直接的却是借助莫尔斯一家在马丁成功前后态度的对比进行揭示,并非经由杰克·伦敦本人所宣称的攻击个人主义的路径实现。这可以解释两个问题:其一,攻击个人主义作为写作目的,其背后的立场问题便是评论者质疑和批评伦敦的焦点,也是杰克·伦敦之所以一再强调的原因;其二,攻击个人主义与攻击资产阶级本身并不构成直接关联,杰克·伦敦所要攻击的个人主义并非泛意义的价值观,而是落实到立场上,落实到对具体人物马丁的否定上。
以攻击个人主义作为写作预期目的,创作中通常有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是人物与作者意见一致的方式:小说人物被塑造为个人主义者的对立面(即社会主义者),作为作者意志的传声筒直接批判个人主义。另一种是人物与作者意见相左的方式:通过呈现小说人物选择了错误的个人主义道路并招致了不良后果来侧面否定个人主义。很明显,在马丁身上杰克·伦敦选择了后一种设定,但是也应看到,在小说次要人物布里森登身上,有前一种设定的倾向与可行性。小说中的布里森登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是与作者立场一致的人物,作者对这一人物的处理极容易让人产生疑惑:首先,个人主义者马丁与社会主义者布里森登本应意见对立,实际却如同知己,在观点上也有许多相通之处,难以衬托马丁的个人主义者身份;其次,小说中的马丁体魄强健且精力旺盛,社会主义者布里森登显得身体孱弱,且有吸食大麻和嗜酒等不良品性,这难免有损其社会主义者的光辉形象,也给人以否定社会主义者身份的意味。小说虽聚焦马丁的主人公视角,布里森登仍可以被塑造为比马丁更正面的形象来局部地实现否定个人主义的目的,“相形之下读者自然发现马丁的缺点,从而厌弃个人主义者马丁”[3]230。但是作者并未作此处理,大抵受到了写作难度的限制。因为以往的自传体小说是以第一种方式呈现作者意志,而《马丁·伊登》在保持人物与作者相似的同时又要显示出立场上的对立,难度是可以想见的。进一步讲,作者对马丁个人主义立场的揭示明显受到难度的掣肘,通常只是将马丁置于与他人争论的环境中来直接表露自己个人主义者的身份,流于言辞的声明,在行为上却少有体现。如贝科夫(B.Bykov)所言,马丁的个人主义“只是表现在他尽力想避开外人,喜欢离群索居这一点上,这些表现也还是晚些时候才出现的”[3]223。
文章还可发现,马丁在声明自己个人主义者身份时,对于作为自身对立面的社会主义者的区分有些盲目。他在鲁思家晚宴上评价鲁思父亲莫尔斯先生时称,“你说起话来活像号称社会主义者的无赖汉”[10]210。而与莫尔斯先生、布朗特法官谈话时,马丁称他们为“害怕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者,自认为是个人主义者的社会主义者”[10]270。在这里,马丁将社会主义者的身份安放在了小说中具有代表性的资产阶级身上,这是很吊诡的,似乎潜在说明:马丁眼中所要反抗的社会主义者偏偏不是真实的社会主义者,而是对资产阶级中的某类群体的错误认识。既然他不是社会主义者的对立面,而是资产阶级的对立面,那么他对于自身个人主义者的定位便是错误的或相反的,其言辞声明亦无足为凭了。
因此,马丁的立场在小说中体现得并不明确,这使得作者笔下的主人公无论是个人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作者本人都终将难逃被误解与批评的命运:一方面,如果马丁是社会主义者,与杰克·伦敦立场保持一致,那么马丁言辞中明确批评和拒绝了社会主义,评论者有理由认为伦敦对信仰的不忠;另一方面,即使马丁是个人主义者,与杰克·伦敦意见相反,但小说的自传色彩使得作者与人物容易找到相同点,难以找到区别,评论者同样有理由怀疑伦敦的真实立场。
从作为立场的美国式个人主义的角度,虽解释了伦敦遭受批评与质疑的原因,却未能证明杰克·伦敦赋予马丁以个人主义者身份的确切性。在杰克·伦敦的许多论述中,对个人主义的批判又指向尼采的超人哲学,后者同样是个人主义的表征形式。尼采式个人主义与美国式个人主义虽有相通之处,但是前者不涉及立场,更多地涉及到观念。
超人哲学是尼采哲学思想的重要一环。所谓“超人”,即是以“强力意志”(der Wille zur Macht)作为人格与存在条件的人。“强力意志”是区别于动物,力求维持生存之本能的意志,是一种“追求产生的意志,或者称为面向目标的冲动,面向更高者,更远者,更复杂者的冲动”[11]129。对于“超人”而言,最重要的便是这种动向与超越性。
在尼采哲学中,“超人”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成为的,是每个人通过超越或追求强力意志都可以达到的。超人亦非世俗英雄,而是个体生命的主宰者,他们敢于打破传统的束缚,敢于对旧的价值与道德进行否定与重估。尼采据此反对旧道德观,并进一步区分了“高尚者的道德”(Herren-Moral)和“奴隶道德”(Sklaven-Moral)两个概念:前者“来自于一种胜利般的自我肯定”,对他人的判断不予关注;后者“从一开始就对‘外在’、‘他者’、‘非我’加以否认”[12]79,通过将对立面视为“恶”以建构自身的“善”。尼采贬低奴隶道德而宣扬高尚者的道德,但是前者更接近现实的道德体系,后者更多表现为关于起源的探究及未来的展望。当高尚者的道德以现实的道德评价体系审视,必然显得“不道德”。如《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AlsosprachZarathustra)中所声称,“不想助人可能比快步向前的美德更高尚”[11]317。《朝霞》(Morgenröte)中也提到,“不计较我们的行动对旁人的当下后果,甚至不惜使他们痛苦,以推动更为远大的目的,乃是一种更高和更广阔的的道德视野”[13]193,这些认识显然背离了社会伦理常识。当然,尼采并非提倡不道德,亦非否定道德本身,而是从观念上寻求道德价值的超越。在尼采贬抑的奴隶道德中,同情是最重要的表现形式,超人的“不道德”则突出体现在对同情的否定上。如尼采所言,上帝正是“被同情扼死的”[11]311,而在上帝死后,“对谁表示同情就是对谁表示轻蔑:我们无兴趣看到一个卑贱的生物受苦”[13]184。
超人哲学作为一种观念意识存在于理想中,而非现实中。尼采以反对基督思想为出发点,立足于否定而缺少建构,着眼于未来而忽略了当下,可视为关于未来人类的想象。马克思同样具有关于未来社会与未来人的想象,却更多立足于现实性,认为未来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4]49。相较而言,“超人”式个人主义既无视社会主义者所批判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又无视人类社会的普遍现实,当其成为一种信仰而付诸生活实践时,便难免遭遇困境。在小说中,马丁正是将“超人”的观念视为可行的真理,糅入个人主义的观念中,从而遭遇了两种现实困境。
首先是无家可归的孤独感。托克维尔很早就讨论过个人主义可能给人带来的后果,“它使每个人遇事只想到自己,而最后完全陷入内心的孤寂”[7]627。尼采超人哲学作为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形式,在强调自我超越时同样未给“他者”预留位置。不唯如此,尼采式个人主义者更像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无归属个体,而一般意义上的个人主义者同样可视为尼采式个人主义者的对立面。通读小说可以看到,当莫尔斯先生坚持认为马丁倾向于社会主义时,马丁认为是莫尔斯先生听不懂自己的辩驳;当报纸将马丁渲染成社会主义者时,马丁认为是记者大做文章。他从未找寻自身原因,反而将他者敌视。马丁之所以被误解成社会主义者,其中一个可能原因是:马丁既反对个人主义,又反对社会主义。这个在小说中确有体现:持超人信仰的马丁不仅言辞中拒绝社会主义,认为工人阶级是奴隶,他的意识中同样反对以个人主义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可以说,马丁是一个纯粹的叛逆者,他拒绝了任何可以归属的群体。在这一方面,布里森登似乎是先知,他曾对马丁说:“我很想在我没死时看到你成为社会党人,明白吗?成了社会党人你才能生存下去。眼见你要走投无路了,只有社会主义能救你。”[10]274马丁最终的结局即是因无所依靠而选择了轻生,未能得到社会主义的拯救。
其次是道德的矛盾。小说第39章提到:“他算个什么尼采的信徒!一受到感情的冲击,他的信仰就摇摇晃晃起来,而且动摇他的信仰的正是奴隶的是非观念,因为他对姐姐的怜悯是出于一副奴隶心肠。贵人没有悲天悯人之心。”[10]284此处涉及的“奴隶的是非观念”正是尼采所谓的“奴隶道德”,“贵人”对应了“超人”。尼采拒斥以同情为基础的道德观,但是这种道德观在马丁那里却指向了具体的家庭与社会。马丁虽认为对姐姐的怜悯是尼采式个人主义信仰动摇的表现,是可耻的奴隶道德,但是成功后,他不仅帮助姐姐改善生活,还为曾经的洗衣工好友置办洗衣房,为帮助过自己的房东购买庄园,从行为上践行了奴隶道德,同时也否定了超人哲学。
以上两种困境正隐藏着杰克·伦敦对尼采式个人主义的批判,他有意刻画马丁的言行不一并非是对马丁本人的否定,而是对尼采式个人主义所反对的“奴隶道德”的侧面肯定。马丁思想上的极端以及存在意义上的孤独最终导致了死亡的结局,显示了杰克·伦敦对这种个人主义后果的昭示。
前面的讨论既解释了杰克·伦敦被批评和质疑的原因,又解释了小说如何实现了攻击个人主义的目的,但是仍有不足。就分析角度的不足而言,前文将作者的外部经验性纳入到小说文本的理解,受制于作者相关的现实,没有从小说本身的逻辑讨论。事实上,作者并不能垄断作品的解释权,而作品本身又有着自足性:一方面,处创作状态中的作者受制于文本结构,有时无意中赋予作品以超越原始预期的内涵;另一方面,作者对于自身作品的认知也会受限于彼时世界的现实,处此时世界的读者有权进行超越性的解释。就逻辑的不足而言,马丁之死作为前文论述中作者设定的人物选择了错误道路所带来的后果,立场问题无法构成后果的必然性,个人主义的孤独也非选择死亡的有力凭据。因此,以上两种不足要求我们深入探讨小说解释的可能性。
小说中马丁曾问鲁思:“难道你认为我的奋斗目标与永动机一样是异想天开吗?”[10]223马丁此言意在表达别人不能理解自己,作者却从中暗示了马丁自身的不可理喻:对于痴迷于发明永动机的人来说,是执念驱使他们走在错误的道路上不肯回头;对于马丁来说,同样是执念让他以为自己绝对正确而不肯听取相反意见。马丁正与迷上永动机的人相似,表现为极端地以自我为中心。查尔斯·沃尔科特(Charles Walcutt)敏锐地觉察到,小说结尾“马丁的死像是一种孩子生闷气式的行为”[15]41,而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正是将自我中心主义描述为孩童成长过程中常见且须克服的心理。在皮亚杰看来,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缺乏理智上的相对性和任何理性的参照系统”[16]302,不可避免地经历自我中心状态,受这种状态的影响,“他将用他自己构造出来的片断世界去代替现实的事物,而在这个虚构的世界中,一切事物都是有目的的,而且一切事物都是能够证明的”[16]266。对于成人而言,自我中心主义是可以克服的,却不是必然会被克服的,马丁即是未克服这种倾向的人,自我证明是其标志性特征。但是谈及成人的自我中心主义,又不可避免地落入道德评判的窠臼,因为自我者往往也不受道德约束;而马丁的善良与无私又使他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自我中心主义者,只是表现为孩童式的以自我为参照。因此,可以称之为“自我式个人主义者”。这种个人主义代表了马丁的执拗性格,在其认知与审美上都有体现。
自我式个人主义使马丁沉浸在认知的执拗中,他倾向于信服自己的片面理解而不予反思,从而忽视了他人的感受。马丁的爱情观是,真正的爱情可以忽略生活的贫穷;鲁思的爱情观则隐含在回答马丁的话里,“一些搞发明的古怪人,异想天开要造出永动机,结果让一家人饿肚皮。他们的妻子爱他们,跟着受累,为他们受累,但无疑并不是因为爱他们迷上的永动机”[10]223。对鲁思来说,爱情须以物质基础为保证,这更符合一个现实生活中女性的真实观念,但在马丁眼里却被视为资产阶级式的虚伪。作者对于马丁的个人主义的解释,其中一点是“从不考虑别人的需求”,就爱情关系来看,马丁显然没有顾及鲁思的需求而仅仅考虑到自身,这也正暗含了作者对自我式个人主义的批判。
马丁的自我式个人主义同样使其陷入到对美学原则的执着中。查尔斯·沃森(Charles N. Watson)发现:“马丁对贫穷的反感,虽然多少受到莫斯家的阶级意识的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出于审美观。”[17]268沃森提醒我们,马丁之死同样涉及到美学问题。小说从一开始便刻画了马丁对美的超凡感受力,当他看到鲁思时那近乎神经质的想象,当他看到莫尔斯家中的油画时对美的幻想,都能很好说明这一点。小说开头,鲁思家最先吸引马丁的一幕是鲁思与其母亲“一见面就亲吻,向他走来时肩并肩,搂着腰”[10]12的场景,这种仪式感是马丁所在阶级没有的,而仪式本身也是一个审美范畴。马丁痴迷于这种上层阶级的仪式,当他在鲁思家第一次吃饭时,他感觉到“这家人的餐桌上,吃饭可以得到美的享受,所以他是在满足对美的渴求”[10]13。可以说,马丁是犯了审美病,一种审美原则介入日常生活的病,这令其无法分清美与现实,并最终因日常生活与美学要求的不符而思想幻灭。小说中马丁自杀前作者如此描述马丁无法融入的孤立感:“社会上层的人要他并非看中他本人,而再回去过去情投意合的同阶级中又不可能,他与他们合不来。”[10]340而这种无法融入,实际是根植于审美问题上的。一方面,他所在的下层阶级不能给他带来审美需求,另一方面,上层阶级的审美是建立在物质现实之上,与他的要求又极为不符。
可以清楚地看到,小说的前半部分,马丁的幻想充斥于文本的大段篇幅,后半部分则较为克制。这似乎是作者的有意处理——激情与想象力是成为作家的先决条件,对成为作家之前的马丁的想象力的着力刻画,也是预示马丁终会成为作家的前情铺垫。马丁似乎是一个天生的小说家,在真正写出小说之前只是缺少笔墨。
马丁写小说最初得不到发表,主动读给姐姐格特鲁特(Gertrude)听时的细节值得我们注意:
过了好一阵,格特鲁特说:“马特,你说说吧,后来怎么样了?那说话口气大的年轻人得到了那姑娘吗?”
马丁觉得结局其实已不言自明,但还是解释了一遍。他姐姐听了说:“我就是想知道个结果,你干嘛在故事里不写出来呢?”
念过几遍后,他明白了一点:他姐姐喜爱大团圆结局[10]76。
这段很短的文字隐藏着许多信息:一方面,格特鲁特口述的内容正是本书的内容,说话口气大的年轻人正是马丁自己,这个故事的结局正是映射马丁自己的结局,如此便制造了一种故事中故事的嵌套结构。另一方面,天生的小说家马丁把自己的生活活成了小说。他的自杀更像是有意给生活这部小说一个悲剧的收尾,他看不起喜剧结局,用死亡制造一个悲剧结局是为了证明自己与姐姐这个审美阶层的人有审美趣味的区隔和界限。
这种审美趣味使马丁丧失了区分小说与现实的基本能力,甚至将自己的人生活成某种理想的小说式设计,这一点正体现在他和鲁思的爱情上。小说中马丁总结投稿经验,得出的结论是“这类小说决不应是悲剧,不应有不幸的结局”[10]210。他甚至归纳了小说写作套路的三部分:①情侣失和;②由于某事重归于好;③喜结良缘。马丁用这种套路写了很多小说,总能为杂志社接受,而对于这类小说,“他自己不喜爱,瞧不上眼,却反而卖座”[10]240。反观这三个步骤,正可以与马丁和鲁思的爱情关系相联系:①马丁和鲁思的确因意见分歧而失和;②写作事业的成功令马丁拥有了迎娶鲁思的条件,可以说是重归于好的契机;③马丁并不想和好。可以看出,两人爱情的第三部分并不符合原有写作套路,似乎马丁不愿制造一个喜剧结尾来成就这种庸俗故事模式,因而刻意为之。马丁想必知道亚里士多德的著名论断:“喜剧倾向于表现比今天的人差的人,悲剧则倾向于表现比今天的人好的人。”[18]38古往今来有影响力的著作多是以悲剧收尾,难免在占据文化资本的阶层中形成一种普遍认知。小说中的马丁是一个审美上的超级贵族,在将自己的人生活成小说的情况下,自然倾向于塑造悲剧,结尾马丁的死正是源于其性格上的个人主义式执拗。
在《马丁·伊登》的作者与主人公之间,既存在着经历与身份的相似,又存在着立场、观念与性格的区别。相似性存在于文本浅层,给小说披上了自传色彩;区别性存在于文本深层,暗含着批判的目的。《马丁·伊登》的批判性是根植于文本深层的,是经由作者的镜像人物他者化实现的;但是,文本的浅层特征最容易被读者捕捉到,当读者因小说的自传色彩进行期待式阅读时,便很难发现作者与人物的对立,于是造成文本浅层特征对深层内涵的遮蔽,或者说,造成自传色彩对创作意图的遮蔽。这或许是小说《马丁·伊登》所独具的悖论,而其遭受不同质疑和评价的根本原因,正是由于不同评价者侧重于小说悖论的不同维度。在本文的论述部分,从作者的创作意图出发区分了三种个人主义,分别对应作者审视视野中小说主人公马丁独特的立场、观念与性格,在进入文本深层的同时,也实现了对小说悖论的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