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琪
冯定同志在《共产主义人生观》第十六节“自我批评”里说:“只有经常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批评,才能认识自己,警惕自己,时时刻刻保持为人民服务的立场,克制个人主义的立场,并在实践中表现出来。”
按照冯定同志的说法,人们无需和个人主义彻底决裂,只需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批评”,“克制”一下个人主义,就可以“时时刻刻保持为人民服务的立场”。冯定同志的说法对吗?不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它和无产阶级集体主义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对立面。在人们的头脑中,个人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思想进行着剧烈的、你死我活的战斗。不是集体主义思想吃掉个人主义思想,就是个人主义思想吃掉集体主义思想。一个人不可能既是个人主义者又是集体主义者。一个个人主义思想占主导的人,不可能想到集体,甚至会为了个人而去损害集体,要“克制”也克制不了。对这一点,我有亲身体会。
一九六三年我们厂里进行工资调整时,我担任团支部副书记的工作。那时,白天我虽然也对团员和青年说,不要争级别。可是一到晚上睡在床上时,自己却又非常自然地为“小我”盘算了。觉得自己生产上还不错,技术和文化上也有进步,同时还抽空搞团的工作,没有功劳有苦劳。这次增加一级是完全应该的,说不定还能增加一级半呢!
这时,正巧上海团校办了个团支部书记训练班,组织上决定要我去学习。我一听到这个消息,真如迎头泼了一盆冷水。心想,自己不在厂里,让别人去评,谁知评成什么样呢?还不是随“奶奶赏锅巴”。但表面上又说不出口,只好怀着一肚子的不高兴到团校报到。人虽到了团校,可心仍在厂里,怎么也定不下心来学习。一天,厂里一位同志到团校来看我,对我说:“厂里工资调整已基本结束了,你升了半级。”真是晴天一声霹雳!当晚,我一夜没有睡好,一忽儿埋怨自己不该到团校来学习,一忽儿埋怨领导和群众把我估价太低,真想第二天赶到厂里去弄弄清楚。但进而一想,现在是“木已成舟”,自己是团支部副书记,还是学乖点好,不要“偷鸡不着蚀把米”,以后日子还长着呢。为了“克制”自己,避免一时冲动给自己带来“不良后果”,我给自己“约法三章”:第一,回厂以后不过问有关工资调整方面的事;第二,别人问到我加几级,闭口不谈;第三,听到别人议论,及时跑开。就这样,回厂以后没有再提起自己的级别问题。
从表面来看,问题算是解决了。但是,真解决了吗?没有,相反,我的个人主义思想发展得更加严重了。这期间我是怎么想的呢?我想,这次工资之所以增加得少,主要是搞了团的工作,“得罪”了不少人。由此看来,搞团的工作吃力不讨好,还是早点交班算数。又想,如果这几年把用在团的工作上的时间,用到学技术上去,说不定会搞出点名堂来。从此,把团的工作看成了累赘,懒得去管了。一下班就钻到宿舍里去埋头看书。这样,给团的工作带来了损失,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多极了,而我却不闻不问,无动于衷。
后来,由于党组织的帮助和学习了毛主席《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及刘少奇同志《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文章,在学习过程中联系自己思想作了检查,我才觉悟到我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所以发展到这样严重,主要是由于我自己以往对个人主义思想采取姑息纵容的结果。以往别人说我搞工作动机不纯,我总是表面上拒不承认,心里却在想,我这种个人主义是能够促进工作的,再说我能“克制”自己,不会让他发泄出来,何必你来多管闲事。
现在经过亲身体验,我才认识到个人主义是克制不了的。如果要谈到克制的话,那只能是以个人主义克制个人主义,结果还是个人主义。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个人主义思想一有露头如不及时加以消灭,势必由小个人主义变成大个人主义,势必做出危害党、危害集体的事来。我感到自己过去是错了。我决心改正错误,按照毛主席的教导,坚决进行自觉思想革命,树立无产阶级集体主义思想,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彻底决裂。
冯定同志向我们青年大谈所谓“做人”的道理,他要我们做的是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采取“克制”,实际上是保留个人主义的人。这是与党和毛主席对我们青年的教导格格不入的,是与青年革命化背道而驰的。必须进一步批驳冯定同志的谬论,进一步清除冯定同志在青年中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和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