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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愈加严格的货币政策、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国际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人民币汇率不断升值,企业融资问题愈加严峻。在此背景下,供应链金融模式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至新的领域,为企业融资提供有效途径。然而,国内对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尚且不知其详,没有实质研究成果,任重而道远。
供应链金融模式,顾名思义,通过整个供应链环节进行供应链金融与融资整合活动,共同构成供应链体系的整体,以提升企业信用等级,从而推动该行业资金发展的一种金融模式。
作为一个整体,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具有系统性。即商业银行通过构建供应链网络与产业链各企业成员形成一个系统的、完整的金融业务模式,彼此间有机结合,提升供应链整体绩效的综合水平,增加供应链市场竞争能力。供应链金融模式中,集体理性也十分突出。从博弈论角度看,供应链上各个行业均受彼此决策行为的影响。这便要求企业在决策时,应全面考虑对于供应链其他企业所带来的蝴蝶效应,并有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性战略发展。而因供应链上企业经营方向、企业文化、运营模式等不同,在供应金融模式整体运行时具有强烈的不确定性,这一特性对企业决策要求极为严格。
供应链融资模式一般可以分成三类模式,即应付类模式、预付款类模式和库存类模式。应收类模式属于债权控制,即银行完全债权化质押控制,没有引入第三方的物流方面的行业参与。公司在出售商品应收款到期的贷款结算时期,质押的一般是公司债权。贷款目标公司是客户或公司生产及供应商系统中位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债券企业的位置,其融资主要目的,是偏向于优先帮助其选择产品于生产供应商系统中所需要的原材料或其他商品。预付类模式通常是供应链物权公司的资本管理方式,由第三方企业介入。融资完成时,公司目前正处在缴纳前期批量订单生产原料预付款以及仓储资料款等阶段。质押物的下游供应链物权,即前期已累计预支购买的金额较大的批量库存货物。融资结束前,企业在供应链网络环节中处于下游经销商或制造商节点的位置,其实际参与企业融资质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购买产品分批库存原材料提货预付款权。存货类模式也属于第三方供应链物权机构的实际控制,有第三方供应链物流公司的参与。融资通常指融资企业承诺在公司所处的供应链阶段,任一阶段中必有一笔安全稳定的现金存货,质押物一般为存货质押担保物权,即现金存货[1]。
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是一个综合且复杂的经济组织,它能够将多个利益相关组织有机结合,促进整个企业链供需平衡、稳固、流畅运行,得以互利共存、长期持续性战略发展。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我国私营企业中,中小企业发展快速,对中国社会经济方式转型的贡献较大。中小企业利用灵活高效的商务运作行为特点和迅捷有效的市场反应手段与能力,已逐步发展为中国当代市场经济中较为活跃有序的社会经营实体。但是,也正由于中国中小企业在近年来持续向前发展,其对社会投资信息的要求也日益迫切,而中小企业在目前对外所可以获取的各种投资金融信息,与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作出的重要经济社会贡献,以及巨大社会影响,大不相同。大公司投资一般采用公司内源性融资与公司外源性融资两个途径,但当前针对中小民营企业开设的投资渠道相对简单,大多还是采用公司内源性融资的途径。因为公司直接寻求投资途径的银行要求非常严苛,门槛要求较高,普通中小民营企业很难满足要求,无法通过各类专业正规投资的银行获取融资帮助,所以,客观来说,金融机构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非正规银行的贷款提供了渠道,如各种民间贷款机构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依赖性[2]。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投资制度的迅速完善,企业客户的投资手段将越来越多元化,更多的大规模、高素质的金融公司企业,开始选择利用企业发行股票证券和政府企业债券的手段来实现股本投资。这些单一而直接的贷款手段,使得用户对银行的信贷依赖度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用户的间接投资和市场贷款所占份额减少。另一方面,由于人民币存贷款利差限制的进一步开放,商业银行对大型公司不能形成足够大的定价力开展市场化议价,导致商业银行自身的同期存贷款利差收入进一步大幅度缩水。在当前这种宏观经济调控背景下,寻求新的大公司利润和经济成长驱动方法,以及使合理的贷款资源,在大公司和中小企业之间实现合理公平的市场化经济分配,都成了银行们需要共同面对深入研究和思考探讨的问题。故面向全国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综合金融,逐步成为中国现代银行金融信息技术业务市场的重要主体对象和主要收益源泉[3]。
当前,企业供应链结构中对第三方物流公司服务管理能力的依赖性也越来越高。随着物流供应链外包服务管理现象的普遍发生,说明第三方现代化物流公司正逐步地在企业中的物流服务活动中,有着越来越独立的地位。另外,现代化物流公司将把自己所有的资产逐步控制,成为支持大型现代化企业财务化管理的有效支持型资产,将促进大型现代化国有物流公司在向其他企业融资以及物流供应链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新型服务,为公司的物流资产管理提供更合理的保障与支撑。物流公司作为联系中小型公司和企业的资金纽带,借助第三方金融机构的集团公司能够使整个融资链环中的融资链往来的运作变得快捷、平稳且顺畅。目前,中国第三方金融类物流公司业务运作方式上虽然已经相当的规范,但是在物流专业服务市场经营业务形态上仍然较为单调、增值业务效益较弱。在当今市场竞争剧烈且错综复杂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单纯的物流配送业务模式已经很难再作为物流配送公司长期经营生存的立足之本。所以,服务种类多样化、服务形式创新化、拓展物流公司业务职能领域、持续提升公司服务水平,才是当今物流公司面临的必然选择。与此同时,随着现代化企业发展要求的日益发展,公司越来越重视自身物流公司的发展功能。从这一点出发,如何给物流公司客户创造更多、更加安全、可靠、便利的业务增值型服务,是现代物流公司寻求可持续性科学发展的重要方向。
企业金融是把在金融服务价值链上,企业中拥有一定核心价值的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企业集团连接起来,使我们可以对整个在供应链金融上关系到的中小企业核心价值,做一个比较完整全面、客观的价值判断,从而帮助更多的中小型公司发展企业融资等金融行为的机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重要推广价值,一是为商业银行自身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快速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经营生机,也使得商业银行可以更及时高效地实施风险监控管理工作;二是为中小企业公司的高速发展提供了融资安全保证,使银行得以持久正常运转和高速平稳发展,实现企业自我增长;三是给第三方物流公司直接创造了与现代供应链金融服务合作的特殊身份,同时可以从中获取经济效益,获得长久的信用保障,同时还为物流公司提供了监管利润收入以及更多的物流服务,为物流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机遇。
在供应链金融系统流程中,有一个叫做企业现金流缺口期的重要名词。现金流缺口期,是指从用户提供相关的采购产品付款并持续支付,至最后一个收款的票据支付截止日之间的一个短期时间,每一家产品供应商根据所要面临的关键原材料产品经营状况和资金流控制的业务情况所对应不同的期限,资金流缺口期也有所不同。应收账款的数量周期、商品的制造和出售数量周期、商品存货周期和客户应收金融账款周期等共同形成一个特定时期中的资金流缺口周期。供应链金融根据其发展及经营流程一般可分成三种,即应收类、存货类和预付类产品等。这三类产品的融资与合作模型,都反映了供应链金融体系中的公司核心思想和风险管理监测的特征。在公司供应链平台经营中的每一家公司,能从对立公司和其他机构中获取供应链投资利益。在具体的经营实践与运用过程中,这三种投融资模式有一定的区别,按照其中有无第二方的投融资项目介入,一般可以把公司的供应链金融投资模式分成无第三者介入的金融投资博弈模式和有第二方资金介入的金融投资博弈模式。下文将对这两类投资模式加以详细说明[4]。
在对此种供应链银行贷款担保方法的探索应用中,解决的一个思路是对于供应链银行中存在的大公司,能直接把资产交给供应链中存在的中小公司;对中小型公司来说,则是可以将资产作为抵押物,借此来避免在商业银行办理高额信用消费融资。在这样的条件下,银行可以对核心公司的融资咨信能力充分利用,借此来高效地获得银行投资,甚至还能够规避银行的信贷风险。
基于此,要对博弈方法进行充分利用,在完成数字模型构建工作之后,深入研究供应链金融作用下的融资问题,并且还要对银行和企业二者之间存在的均衡性进行分析。如果供应链存在于均衡模式,那么无论是面向经营运行好的企业还是面向经营运行坏的企业,都可以充分考虑选择供应链金融融资公司这种新模式开展相关金融融资工作。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市场背景下,银行无法客观有效区分两种类型企业之间实际存在的竞争差异,但是银行可以尝试将核心企业与部分中小型关联企业,共同绑在银行金融供应链上,以此种方式为主,对两种企业经营运行的好坏状况进行客观判断,一旦判定出其中一个核心企业为经营运行较差企业,则将不为其提供业务服务。在企业后期形成一种分离的状态,所以经营运作良好的企业很可能不进行游离,到最后的时期不管是运作良好的企业,或者经营运作不良的企业,其实都需要采用供应链的模式进行财务投资,所以此种模式对于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帮助。在具体进行该项操作中,代理人一般由商业银行和公司承担,对于中小公司主要是委托人。
针对中小民营企业,存在于第三方支持参与下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商务运营方法就是企业可以将供应链融资的支配权由第三方商业银行来控制,而第三方物流公司也可以获得物品融资的监管权,由第三方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之间共同配套和协同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对应的综合性融资与配套业务,这样就可以在整个现代物流水平上提升中小企业商品融资的运营能力水平和整体物流运营效益。
在这种投资方式下,商业银行和供应链管理公司本身就是直接委托人,而商业银行则只是一个间接代理者,这种投资方式是可以使商业银行转化为投资金融机构的基础作用,这也可以使他们根据自己的需要所产生和获得的企业利润实现转化,最后形成企业的收益,同时可以将企业资金中的整个融资运作方式对每个方面的收益实现最优化的目标和追求。
首先,从供应链管理的宏观视角出发。依托第三方金融机构参与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和投资模式的基本平台上,能够让商业银行、第三方物流公司和中小型企业之间的合作所达到的供应链共同利益水平得以更高,发挥出显著良好的经济金融效果,双方互利共赢、合作的良好局面。
其次,在选择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方面来看。他们在积极参与现代供应链金融融资一体化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可以使第三方融资物流公司自身的增值服务内涵更为充实,发展业务的综合实力水准更高,同时也可以使公司整体的经营实力更强,经营盈利的空间也更为丰富,并最终推动了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再次,从商业银行角度考虑。有大型的物流公司加入供应链金融融资运作平台建设项目中,可以协助商业银行继续拓展企业贷款规模,使公司的信贷风险得到相对应的减少,同时还能够协助商业银行能够较好地管理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并且通过与物流公司联合来健全企业内部相应的经营管理体系,与物流公司以及自身物流的下游行业客户进行互动,同时还可以利用这些业务合作来进行相对应行业的金融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并表现出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最后,从利用融资工具获取资金的中小企业方面考虑。这些公司本身就成为供应链贷款融资中的主要部分,可以选择将公司所生产运营的原料产品和在市场领域中经营开发的各类商品等当作投资质押物,向企业申请融资贷款,此类供应链融资模式,可以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在迅速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较为快捷地解决融资需求问题,使公司在未来的长期发展中经营融资规模显著增加,而与此同时,又可以更进一步使公司本身的资金效益获得提升与保证,从而反映出资本良好的可持续性与内在利用价值,使公司得以实现长期快速稳健的运营,并最终实现了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综上所述,企业通过运用企业金融投资,可以有效克服投资困难。基于此,企业在经营发展期间,应对此种类型的金融融资模式进行细致研究,在提升应用合理性的同时,充分发挥作用,为今后推动我国经济稳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