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红
出生缺陷是指胚胎或胎儿在发育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结构或者功能异常。可导致诸多不良妊娠结局,如流产、死胎死产、先天性残疾,甚至婴幼儿死亡,严重危害孕产妇及儿童的身心健康,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近年来随着未婚先孕的增加和国家生育政策逐步放开,产妇的年龄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高龄、低龄产妇不断增多,围产儿不良结局也有所增加。现收集汇总2016-2020年包河区助产医疗机构报告的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资料,统计出生缺陷发生率,分析产妇的年龄对出生缺陷发生的影响及缺陷围产儿转归情况。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包河区所辖各助产医疗机构统计的“围产儿数季报表”和“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等围产儿资料,该资料由接受过监测培训的人员收集、审核、汇总和数据质控,并进行统计分析。
1.2 方法 各助产医疗机构由接受过统一规范培训的助产士或医师对每一例出生的围产儿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发现畸形儿,均按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的规范进行缺陷类型的诊断,详细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每季度将监测表卡上报至包河区妇计中心,包河区妇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和对监测资料的质量控制。同时,每年定期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监测机构的质量控制检查,保证监测资料的准确性。
1.3 统计学分析 根据产妇年龄,将其分为低龄(<20岁)、适龄(20~34岁)、高龄产妇(≥35岁)。应用SPSS 23.0统计软件分析数据。3个年龄组产妇所生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病率比较,先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为0.05),再两两比较进行χ2分割(检验水准为0.05/3=0.0167)。出生缺陷转归采用趋势检验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产妇年龄构成比的变化 2016-2020年低龄产妇的构成比分别为0.69%、0.63%、0.54%、0.52%和0.60%,呈下降趋势。高龄产妇的构成比分别 为10.37%、15.94%、13.06%、10.87%和11.96%,全面二孩实施的前两年(2016年和2017年)呈上升趋势,2018年开始呈下降趋势。见表1。
表1 2016-2020年包河区低龄与高龄产妇构成比 例(%)
2.2 不同年龄组产妇出生缺陷发生率 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共收集到53250例围产儿数据,其中出生缺陷围产儿577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84‰,低于全国水平5.6%[1],其中低龄产妇、适龄产妇及高龄产妇所生围产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为19.23‰、10.41‰、13.4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3)。两两比较显示,适龄与高龄产妇之间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低龄与适龄、低龄与高龄产妇之间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低龄VS适龄:χ2=1.557,P>0.05;低龄VS高龄:χ2=1.872,P>0.05)。见表2。
表2 2016-2020年包河区各年龄组产妇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2.3 各年龄组产妇围产儿主要出生缺陷顺位 各年龄组产妇围产儿的出生缺陷类型不尽相同,低龄组产妇围产儿出生缺陷首位为指/趾畸形;适龄与高龄产妇前三位均分别为先天性心脏病、指/趾畸形和外耳畸形,适龄产妇第四、五位为唇腭裂和马蹄内翻足,高龄产妇第四、五位为染色体异常和神经管缺陷(见表3)。
表3 2016-2020年包河区各年龄组产妇主要出生缺陷顺位
2.4 围产儿出生缺陷转归情况 包河区出生缺陷围产儿死胎死产构成比呈逐年下降,存活构成比呈逐年上升(见表4)。
表4 2016-2020年出生缺陷围产儿转归情况(例)
随着大众健康及营养的改善,青少年性发育、性成熟的年龄在逐年提前,加之受一些不良传播媒介不良思想的误导,青春期性行为和少女妊娠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都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全球青春期性行为和少女妊娠问题已成为全球流行的现代病,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低龄产妇构成比的变化在各地报道不一[3-5],2016-2020年本区的低龄产妇总数及构成比变化不大。2016年我国“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高龄产妇开始增多,由于生育成本、个人生育观念等影响,全国近两年高龄产妇占比又有下降,本区的变化趋势与全国基本一致,高龄产妇占比在2017年达到高峰,其后三年有所下降。
有研究显示,产妇低龄、高龄均与围产儿的出生不良结局明显相关[6]。低龄产妇身体各项机能,包括生殖系统和心理尚未完全成熟,对生殖健康知识也相对缺乏,常常不能进行正规的婚前、孕前优生及孕期保健等服务,从而增加了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高龄产妇的生殖细胞质量下降影响到受精卵的质量,染色体和结构异常的发生概率相对比较高。另外,妊娠期合并症与并发症及不良妊娠发生率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增加,也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本组资料显示,2016-2020年度本区围产儿出生缺陷平均发生率为10.84‰,高龄产妇组高于适龄产妇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因此,应加大对高龄孕产妇的孕前和孕期保健宣传和管理力度,严格把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关口,继续积极推进产前筛查与诊断等二级预防。开展围产保健服务工作者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降低高龄产妇子代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本资料分析结果显示,2016-2020年围产儿缺陷前五位分别为先天性心脏病、指/趾畸形、外耳畸形、唇腭裂和马蹄内翻足。刘静等[7]对柳州地区,高秀梅等[8]对大武口地区的研究均显示先天性心脏病位于首位。有关先天性心脏病的病因,尚不十分明确,目前认为可能与遗传因素和孕期不良因素等相关。在围产儿出生缺陷转归方面,本资料显示2016-2020年本区围产儿死胎死产构成比逐年下降,存活构成比逐年上升。本组数据分析结果中,死胎死产发生率从30.39%下降到5.51%,充分展示了包河区多年来实施产前筛查项目的效果,产前筛查项目的实施以及产前诊断技术的不断提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避免致命性缺陷在孕28W后出生而导致死胎死产的发生率上升。从存活构成比上看,由2016年的67.86%提升到2020年的93.70%,新生儿死亡构成比基本维持在1%左右,而且近两年有下降趋势,由此表明了2016-2020年辖区围产儿出生缺陷的转归结局有了良好改善,主要得益于近几年来,我区不断推进医疗机构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能力建设,完善的救治体系保障了新生儿的健康。
综上所述,本地区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与产妇年龄息息相关,降低出生缺陷,重点加强广大人群的宣传教育,同时辅以完善的技术服务。从学校教育开始,即以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实用的健康教育,促进掌握生殖健康知识,避免低龄妊娠。倡导围婚期妇女积极参加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有计划地科学备孕和适龄生育。对于已经妊娠的低龄和高龄孕产妇,应作为重点人群加以关注,拓展围产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开展孕期营养、心理保健及遗传咨询等,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