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蕾(江苏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麻醉科,江苏 溧阳 213300)
股骨骨折是骨科较常见的一种骨折类型,在全身骨折中占比为12%左右[1]。目前,手术是治疗股骨骨折的主要手段,可促进患者骨折快速恢复,但由于股骨骨折患者大多为老年人,常合并各种基础疾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麻醉及手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精神错乱、记忆力下降及肢体功能障碍等不良症状,所以为患者选择安全、有效的麻醉方法对预后改善有重要意义[2-3]。全身麻醉、椎管内麻醉是目前临床应用于股骨骨折手术中的常用麻醉方法,前者是指麻药经呼吸道吸入、静注或肌注等方式进入患者体内,从而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暂时抑制的作用;后者是指将麻药注入椎管内腔隙,从而可逆性阻断脊神经传导功能,减弱其兴奋性[4]。为了对比两者对股骨骨折患者预后的影响,为临床麻醉提供参考,本研究选取70例股骨骨折患者作对照研究。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回顾性分析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我院骨科收治的70例股骨骨折患者,按麻醉方式不同分为A组和B组各35例。A组中男17例、女18例;年龄50~85(67.66±11.75)岁;股骨骨折类型:股骨颈骨折12例、股骨粗隆间骨折10例、股骨干骨折13例。B组 中 男16例、女19例;年 龄51~84(68.94±11.98)岁;股骨骨折类型:股骨颈骨折12例、股骨粗隆间骨折11例、股骨干骨折12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及股骨骨折类型等一般资料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1)纳入标准:①符合《实用骨科学》[5]中关于股骨骨折的诊断标准,并经相关影像学检查结合临床症状确诊;②有相关手术适应证;③无相关麻醉禁忌症;④精神、意识状态正常,同时有一定认知能力;⑤对本研究情况完全知情,并自愿签署加入研究同意书。(2)排除标准:①有腰部感染症状者;②有严重脏器功能障碍者;③腰椎部位严重畸形者;④气管插管难度较大者。
1.3 方法A组给予全身麻醉:为患者依次静注0.07~0.08 mg/kg咪达唑仑注射液(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80026)、0.3~0.5 μg/kg舒芬太尼注射液(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50580)、0.6~1.0 mg/kg罗库溴铵注射液(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90070)、2 mg/kg丙泊酚乳状注射液(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9990281),等待患者肌肉完全松弛后以气管插管进行麻醉,同时手术过程中酌情补充舒芬太尼,苯磺阿曲库铵注射液(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射液,国药准字H10970367),视患者生命体征变化应用相关药物进行处理。B组给予椎管内麻醉:将患者送至手术室后通过面罩给予吸氧,协助其取患肢下侧卧位,选取L3~4椎间隙作为穿刺点,等待患者脑脊液回流后向其中缓慢注射3 ml浓度为0.375%的布比卡因注射液(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6442),并在其尾端置管3.5 cm,保持侧卧位5 min后改为平卧位,并在15 min内适当调节麻醉平面值,最后向麻醉平面T12以下患者硬膜外追加5~10 ml浓度为1%的利多卡因注射液(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23777)+浓度0.375%罗哌卡因注射液(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63208)混合液。
1.4 临床观察指标(1)麻醉相关指标:对比两组麻药用量、语言陈述时间。(2)精神状态:术前、术后1 h、6 h、12 h及24 h时,通过简易精神状态检查量表(MMSE)评估两组精神状态,囊括定向力(0~10分)、记忆力(0~3分)、回忆力(0~3分)、语言能力(0~9分)及注意力和计算力(0~5分),总评分为30分,评分越高代表精神状态越好。(3)认知功能:术后苏醒时,通过MMSE量表评估两组认知功能,>26分为正常,21~26分为轻度认知障碍,10~20分为中度认知障碍,低于10分为重度认知障碍。(4)肺功能指标:术前、术后24 h时,对比两组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用力肺活量(FVC)及用力呼气峰流速(PEF)。(5)不良事件:对比两组术后出现认知障碍、精神错乱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1.5 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23.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行χ2检验。P<0.05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麻醉相关指标比较B组麻药用量少于A组,语言陈述时间短于A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麻醉相关指标比较(±s)
表1 两组麻醉相关指标比较(±s)
组别A组B组t P n 35 35麻药用量(ml)1210.55±92.10 843.74±82.05 17.593 0.00语言陈述时间(min)8.74±2.15 3.75±1.43 11.433 0.00
2.2 两组精神状态比较术前,两组MMSE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1 h、6 h、12 h及24 h时,两组MMSE评分均低于术前,但B组高于A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点MMSE评分比较(ˉx±s,分)
2.3 两组术后苏醒时认知功能比较术后苏醒时,B组认知功能明显优于A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术后苏醒时认知功能比较[n(%)]
2.4 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术前,两组FEV1、FVC及PEF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24 h时,两组FEV1、FVC及PEF均高于术前,但B组低于A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s)
表4 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s)
注:与术前比较,*P<0.05。
组别A组B组t P n 35 35 FEV1(L)术前1.74±0.52 1.78±0.57 0.307 0.760术后24 h 2.87±0.58*2.45±0.53*3.163 0.002 FVC(L)术前2.14±0.54 2.09±0.57 0.377 0.707术后24 h 3.66±0.72*3.31±0.67*2.105 0.039 PEF(L/s)术前4.63±0.83 4.72±0.76 0.473 0.638术后24 h 5.79±0.71*5.45±0.62*2.134 0.036
2.5 两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比较B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8.57%)低于A组(34.2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两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比较[n(%)]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股骨骨折发生率不断升高,对患者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目前,手术是治疗股骨骨折的常用手段,但 部分患者术后会出现认知障碍、精神错乱等,而临床发现手术麻醉方式对患者术后恢复有一定影响,所以为股骨骨折患者选择一种安全、有效的麻醉方式对其预后改善有重要意义[6]。
全身麻醉、椎管内麻醉是现阶段股骨骨折患者术中常用的麻醉方式,其中全身麻醉是以静注、肌注或呼吸道吸入等方式给药来抑制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以发挥麻醉作用[7-8],而椎管内麻醉是通过将麻药注入椎管腔隙来阻断患者的神经传导功能以发挥麻醉作用,属于一种区域性麻醉方式,可有效减少麻药用量,进而有助于患者术后精神状态及认知功能恢复,且其还具有腰麻、硬膜外麻醉的优势,不仅麻醉起效快,同时也有着较为理想的神经阻滞效果[9-10]。本研究结果显示,B组麻药用量少于A组,语言陈述时间短于A组;术后1 h、6 h、12 h及24 h时,两组MMSE评分均低于术前,但B组高于A组;术后苏醒时,B组认知功能明显优于A组,提示相比于全身麻醉而言,在股骨骨折患者术中应用椎管内麻醉可减少麻药用量,缩短患者语言陈述时间,并有助于促进其术后状态及认知功能恢复。李新帅等[11]对200例骨科手术患者展开对照研究,分别实施全身麻醉、椎管内麻醉,结果发现将椎管内麻醉应用于骨科手术中的效果较全身麻醉更好,前者可显著降低麻药用量及患者语言陈述时间,对患者术后精神状态恢复及认知功能改善有积极作用,与本研究结果趋同,这也进一步证实了股骨骨折患者接受椎管内麻醉的可行性。同时,本研究中,术后24 h时,两组FEV1、FVC及PEF均高于术前,但B组低于A组,提示相比于全身麻醉而言,在股骨骨折患者术中应用椎管内麻醉对其术后肺功能的影响较小。分析原因:椎管内麻醉期间可为患者供氧及通气,可有效减轻对术后肺功能的影响;同时,经硬膜外置管可有效延长麻醉时间,腰-硬麻醉相结合有助于控制麻醉阻滞范围,防止患者术后血压、肺功能出现大幅度波动[12-13]。
全身麻醉药物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钙离子进入机体肌浆和内质网,从而达到扩张支气管的目的;同时,全身麻醉对机体血流动力学的影响较大,不利于患者术后肺功能的稳定[14-15]。本研究通过记录两组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结果显示,B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8.57%)低于A组(34.29%),提示相比于全身麻醉而言,在股骨骨折患者术中应用椎管内麻醉可显著减少麻醉不良事件的发生,对手术安全性提升有重要意义。究其原因可能与椎管内麻醉的麻药用量较少,对机体中枢神经系统产生的副作用较轻有关。但值得指出的是,本研究选取的样本数量偏少,且样本来源也相对单一,所得结果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偏差,还需临床更多研究作进一步探讨。
综上所述,与全身麻醉相比,椎管内麻醉更有助于促进股骨骨折患者术后精神状态及认知功能恢复,麻药用量及不良事件更少,患者语言陈述时间更短,且对患者肺功能的影响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