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现状及建议

2022-11-18 04:18张新荣
农产品加工 2022年6期
关键词:食源性检验监测

张新荣,李 瑾

(太原市晋源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山西太原 030025)

0 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面对我国发生过的“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突出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相关行政机关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尤其是最新机构改革,组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标志着对市场的监管进入新阶段。目前,新冠肺炎防控我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新冠肺炎暴露了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的短板和不足,同时也给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开展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对于预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发生尤为重要,将监管关口提前,主动对造成人体健康危害的因素、食品污染及食源性疾病进行检验监测,防止其对人体造成影响[1]。通过对基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2]。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法》确定的一项重要食品安全防范的法律制度,并对其实施进行了具体规定。国家层面而言,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相关机构部门,制定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由具备相关监测资质的技术机构开展,并报送检验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地方层面而言,根据上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通过中央到地方的管理,形成完整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2 基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工作现状

基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机构,根据上级监测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适宜本级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计划。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报并汇总抽样检验数据,通过监测了解食品中主要有害因素及化学污染物的水平和趋势,发现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风险预警和研判能力。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医疗、疾控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和食源性致病菌耐药性监测,数据上报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网络(TraNet),强化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和耐药监测,分析并掌握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食源性致病菌的耐药水平及趋势,且疾控机构也开展食物中污染物与有害因素的检验监测,积累数据资料,分析并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3 基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存在的问题

3.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理论宣贯实施不到位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工作已开展多年,呈现出持续向好的态势,但基层系统应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理论开展检验监测的工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理论包括检验监测项目的选择及依据、检验监测数量、检验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及结果应用等。基层由于缺乏对检验监测理论系统的理解掌握和指导工作,导致检验监测工作侧重于参照上级下达的检验监测计划及工作手册完成,监测工作缺乏主动性和针对性[3]。

3.2 食品安全监测未覆盖整个食品产业链

基层卫生健康部门在协调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后,各监管部门在各自行业领域开展监测,不利于监测工作的全面、协调开展。例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疾控部门都开展食品中有害因素及污染检验监测,造成监测重复、资源浪费。同时,由于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分工,分段监管食用农产品安全,存在“分段监测”现象,导致监测资源分散且沟通不畅,监测重复或监测缺位。此外,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水平及饮食和自然条件的差别,导致食品工业差异化显著,同时存在集约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工厂和以家庭生产为单元的小作坊,现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于现代化工厂有较好的约束作用,但对小作坊则约束较小,致使“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检验监测机制尚未形成[4]。

3.3 抽样质量把控不到位,抽样缺乏科学性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过程中,实验室检测分析质量把控已趋于标准化、规范化,而样品抽样等环节则重视不够,质量把关不严[5]。科学合理的抽样是保障监测质量有效的重要环节,但目前采样缺乏科学性,对采样中的数学统计方法运用不够,客观上有地域食品特点及人口密度不均衡等因素,致使难以按照统计学相关原理进行样本数量的计算与采集。实际中常常通过增加采样点与样品数量的方式来保障数据的全面性,有时甚至出现盲目扩大采样数量。其次,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产品类别重复度大,如现阶段疾控机构风险监测与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的关联性不足,且监督抽检产品类别、检测项目等重复性严重[6]。再者,抽样不规范、代表性不足。抽样人员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范制度学习理解不足,存在抽样布局不均、无重点且采样记录不规范难以溯源等问题。还有抽样获得的样品,不能第一时间送达实验室检测,且不能按照样品的差别,采取低温、避光、无菌等有效措施控制。

3.4 监测机构检测能力与独立性有待提高

虽然经过财政多年的投资,县区级已基本全部配备检验检测实验室,拥有原子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仪器,具备对重金属、农药、食品添加剂的检测能力,但基层检测机构监测能力参差不齐,大部分县区级实验室仪器由于资金不足,无法购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高端设备且从业人员缺乏等,尚不能完全满足食品安全检验监测需要。随着检验监测工作量逐年增加,检验监测工作也由省级层面逐步向市级甚至县(区) 级下沉。从长远看,随着检验监测工作的下沉,将有助于改变县(区) 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检测监测数量小或相关数据缺乏及检验监测手段不足等结果造成影响,但急需对县区级检验监测机构进行检测能力支持和培养,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检测项目能力考核与确认等程序后开展。检验监测机构应独立于行政机构开展检验监测工作,目前开展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的机构以市场监督、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技术单位为主,独立性附着于行政的主导,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3.5 监测交流机制不完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包括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在内,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食品链各个环节都可能发现食品隐患,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各职能部门牵头各自监管的检验监测工作。目前,我国统一的预警分析管理平台尚未建立,导致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分散,大量的风险监测数据各系统收集上报之后,综合的统计分析、挖掘研判不足,影响了新风险隐患的预警能力[7]。同时,开展风险监测及评估的主体以政府机构为主,消费者、媒体、行业协会、专家队伍、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参与不足,影响了对食品安全的诉求和对政府监测活动的监督、建议。

4 对我国基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建议

4.1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理论的应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开展风险评估与监督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可为科学评估提供可靠数据,为监督管理提供导向[8]。国家多部门应制定一套适宜基层使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应用标准,标准要做到具体、规范和可行。提升基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理论宣贯、培训及跟踪评价等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等,推进基层风险评估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对基层数据分析能力的培训指导,强化对获得的监测数据开展深入挖掘,重点开展溯源、趋势和健康风险分析,做到数尽其用,力争掌握数据反映出内在的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强化联动性,国家与地方的监测计划既要上下贯通,又要各自独立,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4.2 加强检验监测机构能力建设

科学设计检验监测机构的分级判定标准,各级检验监测机构授予不同的职责任务,从而明确各级机构在检验监测任务、接受能力培训、工作经费等方面的侧重,激发各级机构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各类机构的技术优势,科学分配监测任务,对完成任务量较大和有技术突破的机构给予奖励,从而激发各级机构认真完成监测任务。严格规范检测流程,通过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监测数据质量评比等,提升检验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强化监测人员科学素养,通过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更新风险监测理论知识,进一步熟悉监测依据和评价标准,不断提升检测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4.3 加强风险监测数据交流

风险交流是指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学者、监管部门及专业团体等所有利益相关方就风险本身、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进行交流的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对检验监测相关数据的依存度较大,全面、准确且及时的风险信息资料是开展监测的切入点。通过整合现有分散的各部门信息上报系统,建立跨部门的风险监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对各监管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收集的食品生产加工、运输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信息,进行统一录入、分类汇总,实现风险信息无缝传递,全面科学分析信息数据,及时准确研判风险分布规律,发出分级风险预警,合理调整监管工作重心及方式,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尽快判断并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提升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

4.4 强化风险监测系统性开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和连续性的工作,是《食品安全法》赋予行政部门的强制性行政活动,要遵循及时、客观、准确的原则。包括风险信息收集与研判、制定检验监测计划、科学采样与公正监测、监测数据汇总与分析、监测结果通报与处置等步骤,步步环环相扣,每步的实施效果,将直接影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整体水平,合理布局监测计划,可以提高监测结果的代表性。通过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结合地域人口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消费饮食习惯、预期可接受水平及检验检测能力支撑水平等综合考虑,决定是否纳入监测范围。强化数据应用,发挥监测计划的预见性和动态性,将日常消费量大、高风险、新批准原料生产的食品及风险监测预警食品纳入监测范围,合理分配监测资源,做到主动监测发现问题,真正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管。通过持续性和系统性的对某一风险物质开展监测,获得关于该物质的一系列数据,为准确、科学地评估提供数据基础。

5 结语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是食品安全监管普遍采取的措施。尽管我国已开展了多年的风险监测,但基层风险监测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部门需通过科学设计检验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提升检验监测能力、加强信息交流合作等方面不断改进,提高监测结果及研判、分析水平,实现对食品风险的主动监测,及早发现安全风险和隐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进一步树立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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