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泽维
(深圳大学教育学部,广东深圳 518060)
进入新时代,国家提出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高等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在新的历史方位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改革和发展有了新的要求。其中,教师评价作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也被赋予了新要求与新期望。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就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集中论述,强调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2019年12月,教育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改革教师评价,以践行教书育人使命为要义。
总之,新时代对高校教师评价改革提出了以下几方面新要求。其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高校应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引导高校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建设“四有”好老师队伍。高校教师评价应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评价标准。其二,重视教育教学实绩。高校应规范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引导高校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确保教学质量。应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其三,改进教师科研评价。高校应加快破除“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引导高校教师重视人才培养贡献、学术贡献和社会贡献,提升教师科研水平。高校教师评价应求真向善,重视创新,将质量作为评价教师科研水平的首要标准。
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应用好评价这一“指挥棒”,破除“五唯”的顽瘴痼疾,聚焦解决发展中发现的新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标。高校教师应该在评价改革中追求内涵提升,提高对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回归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人本主义(Humanity)哲学思潮源远流长,它起源于古希腊普罗塔哥拉所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重要命题,到15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中对中世纪宗教压迫和神学统治的对抗,再到费尔巴哈等人对人的地位、作用等理性因素的尊崇,以及叔本华、尼采等人对人的意志、情感等非理性因素的关注。人本主义主张关注人的精神和价值,坚持以人为本,彰显自由与民主,强调人的思想自由和个性解放。人本主义理论指贯彻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以研究人的本质、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与人密切相关的问题为主的理论。人本主义管理理论则是指“以人为本”的管理,是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理念、以“人本主义理论”为理论基础的管理理论,具有鲜明的人文特征。现代管理科学中的人本主义管理理论最早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其发展随着现代企业的繁荣而逐步成熟,80年代后受到了东西方企业界的高度重视。人本主义管理理论强调:人是管理的目的而非手段,人是管理活动的中心而非边缘。以人本主义管理理论为指导的企业将人视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在管理过程中把人的全面发展视为企业管理的核心,把创造与之相适应的、能充分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环境和条件视为管理的主要任务,以此来达到个人自我价值和企业经营目标的共同实现。
随着社会变迁,人本主义管理理论不再局限于企业管理,而是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包括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事业在社会发展中趋于成熟,高校规模的扩大使其管理变得极为复杂,高校已无法采用中世纪博洛尼亚大学(由学生管理)或巴黎大学(由教师管理)那样简单的管理模式。因此,借鉴并移植人本主义管理理论对高校管理而言极为重要。
在高校管理中,人本主义管理理论解释并支撑了大学传统的、“象牙塔”式的大学理念,[1-2]大学组织的特点也支持其对管理实践活动的指导。同时,当前高校管理的异化造成对人本主义管理理论有着前所未有的渴望。
大学治理拒绝宗教团体、世俗组织等外部力量对高校内部事务的干涉,高校作为隐喻的“人”,有自主处理包括知识传授、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等内部事务的权力。学术自由拒绝非学术力量对高校学术研究的干预,高校学者有自由进行知识探索和创造多样性知识的权力。民主管理则拒绝内部行政力量在管理过程中对人的忽视及物化,认为高校中全部人员皆有参与管理和决策的权力。另外,人本主义管理理论与大学组织的特点相契合。大学组织是一种“松散连接”的系统,始终处于“有组织的无序状态”,[2]这决定了高校管理不宜采取强硬的行政手段和整齐划一的政策。可见,人本主义管理理论可运用于高校管理之中,在高校中运用人本主义管理理论可以使管理实践更加顺利、有效地实施。
然而,当前高校教师管理中主要遵循“经济人”的假设和“以工作为中心”的理念,与高校管理的“应然追求”背道而驰。正如列宁所说:“学校的真正性质和方向并不由地方组织和良好愿望决定,不由学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也不由‘教学大纲’决定,而由教学人员决定。”[3]当前,高校急需人本主义管理理论的指导,以倾听并重视被管理者的愿望和诉求,保障教师自由探索的权力和开展学术研究的条件。同时,针对高校教师管理现状,人本主义管理理论被赋予了新的具体内涵,即主张教师在目标制定、制度实施、管理决策过程中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在个人工作中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和获得感。
高校教师评价作为高校管理的核心活动和主要任务,当前却被功利主义和理性主义裹挟,缺少人本主义管理理论的指导。高校教师评价中人本主义的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当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主体主要由高校行政人员、高校教授、校外同行专家、社会评价机构等组成,其中,校内行政人员在评价活动中参与完整过程、占据主导地位。
俗称测量机器人,在传统全站仪的基础上集成激光、步进马达、CCD传感器和微型计算机构成的视频成像系统,并配置智能化的控制及应用软件发展而形成的[15]。施测前只需一次测量学习训练,以后可根据学习记录自动定位对焦到预设的测点。实测前首先在监测点放置棱镜,用户指定搜索范围,而后测量机器人会自动寻找并照准棱镜,发射红外光束,并使用CCD图像处理功能采集距离、水平角、竖直角等数据,发送给数据分析系统(图2)[16],通过计算多个测站的观测值平均值,进而计算各点的三维坐标并进行变形分析、过程线绘制和图片输出等,根据情况进行自动预警报警。
高校行政人员是高校教学管理和服务的主要执行者,对教师评价活动的管理政策、程序、方法最为熟悉,因而行政人员能使教师评价活动实施有序、程序合法。然而,从专业性上看,评价活动是一种评价主体对评价客体的价值判断活动,而价值判断具有多样性,这决定了评价主体应具备多元和谐的特点。高校行政人员主导评价活动较易形成重管理轻服务、注重短期效果的弊端,使评价结果缺乏专业性、权威性和前瞻性。
从我国高校的管理模式上看,我国现代高等教育属于典型的后发外生型,高校缺乏本土生成的管理逻辑,因而长期按照行政机关的方式进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行政权力成为与学术权力对立且更为强大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高校的一切,行政人员逐渐变成高校教师和学生的统治者。哈贝马斯认为:“在沟通过程中,言语者和听众同时从他们的生活世界出发,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以及主观世界发生关联,以求进入一个共同的语境。”[4]行政人员和教师作为评价活动的主客体,需要平等对话,而非一方占据上风。
随着科学计量学的发展,量化评价得到广泛应用,已经成为教师评价活动的主要方法,并呈现一枝独大的态势。
当前我国高校内部实行聘任制改革,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薪酬福利等与工作绩效联系密切,这使得追求学术绩效成为高校教师职业的常态,也使得具有标准化、客观、科学等特点的量化评价成为评价实施的主要方法。然而,从评价方法本身看,计量评价存在数据采集、数据精确性和评价指标等效度不足的局限性。此外,量化评价过度关注教师论文数量和引用率、期刊影响因子、立项数量和级别以及奖项数量等外在显性指标,容易形成“唯论文”“唯项目”“唯奖项”等不良评价模式,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和职业素养考查不足,评价结果过于片面。
从评价活动的目的看,在清晰的数据统计基础上进行评价,容易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氛围。然而,在高校教师评价活动中,人的成长是目的,管理是手段,评价是工具。量化方法强调工作成果的显性数据,容易使评价活动本末倒置。
高校教师的工作内容主要有教书育人与科学研究,二者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理应在教师评价内容上分量等同,然而,当前高校教师评价的“天平”却呈现向科研一端倾斜的态势。
从高校教师职业看,高校教师主要分为教学型、科研型和教学科研型,不同类型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同,其工作性质、内容、成果等存在差异,不宜以“科研”一把尺量之。同时,评价内容侧重于学术成就和科研成果,消解和异化了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等高校教师职业的多元价值,容易导致教师一心一意投入到科研活动中去,无暇顾及“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的工作伦理和教书育人的立身本分。[5]
从科研发展本身看,在评价中过度重视教师的科研成果,不利于科学研究的创新和内涵式发展。在“科研至上”评价内容的驱使下,会使部分教师“追求效率、推敲性价比”,教师难以真正遵循知识生产的内在规律,难以静心从事意义重大但投入期长的研究项目。长此以往,将对基础性研究、战略性研究、风险性研究等高质量、高价值的研究内容产生不利影响。
高校教师评价中评价主体、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的不足并非相互独立,三者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行政权力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行政人员成为评价主体中最大的影响因素。行政人员缺乏较高的专业敏感度,为了实现公平客观地评价,他们更倾向于采取简单、科学、理性的量化评价;而量化方法只能评估教师工作的外显性成就(如科研成果),无法兼顾全部工作内容和进行整体性评价。因此,以上出现的种种异化现象皆可归结于高校中人本主义管理理论的缺位:高校中行政权力加大了对学术领域的控制,教师的知、情、意、行遭到“冷落”;量化评价大行其道,教师逐渐成为数字的“傀儡”;科研、绩效等充斥教师的工作内容,教师逐渐忽视“教学本分”。[6]至此,高校教师评价活动已然失去了“教育”,更看不见“人”。
时代对高校教师评价提出了新要求和新问题,评价改革势在必行。借助人本主义管理理论,未来高校教师评价改革应朝着建设同行为主的多元评价主体、质量导向的科学评价方法和内涵为重的综合评价内容的方向前进。
高校教师评价应构建以学术共同体为核心的多元评价主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扬长避短,发挥不同评价主体的作用,实现各评价主体优势互补,体现非加性效应。
当前,我国高校中行政权力主导教师评价活动的弊端已然显露。外部评价机构等第三方主体的商业属性明显,加之其管理程序和组织过程也存在较多问题,尚未能成为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主体中稳定、权威的组成部分。因此,由对教师工作过程最为熟悉、评价意见最具有专业参考价值的学术共同体作为评价主体的中心最为适宜。
当然,中国的“人情社会”容易使相互理解、相互赏识的学者在评价过程中形成“默契”,出现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7]加之,当前我国尚未有成熟的政策和策略来支持学术共同体成为教师评价的中坚力量。因而,高校教师评价应整合多方力量,以保证利益相关者合法权利的实现。高校行政人员能在较大程度上保障管理效率和质量,外部评价机构能采用专业技术对教师的学术成果做出客观评价,均可纳入评价主体之中。
校内外学术共同体、行政人员、第三方评价组织和机构等共同参与高校教师评价全过程,能保证高校教师评价的专业权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实现高校教师评价工作的良性循环。以同行评价为基础、行政评价为支撑、社会评价为对照,兼顾学术水平、绩效管理和社会适应之间的关联,[8]能够体现对各主体意愿和期望的尊重,保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逻辑起点的落实。
高校教师评价应采用凸显质量和注重内涵的方法,注重“人性化”而非“数据化”,结合质性方法和量化方法,实现高校教师评价内涵式的改革。
在高校教师评价中,判断评价方法契合度应关注是否推进了评价目标的实现,即是否促进了高校教师素质的提升和高等教育质量的发展。整合专业力量、采取质量导向并融合量化形式的评价方法,才能透过数字看本质,从而评价教师工作是否具有造就人才、创造知识、贡献社会等实质价值。同时,在运用质量导向的科学评价方法前应树立多元平等的质量观,以体现高校教师“术业有专攻”的职业特征。
高校无法拒绝科层式的管理方式,因为它能使富有独立思想的教师为同一目标的达成而奋斗,但其明晰性却与学术研究的宽泛性不甚相容、其独断性也和学术研究的自主性格格不入。高校教师评价方法的选择亦然。评价方法作为具体的手段和工具,每一种皆有自身优势、局限与适应域。因此,高校教师评价应纠偏单一和过度量化的评价方法,对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进行科学整合,形成主观评价和客观数据之间相互验证的评价模式。
教育评价是高校质量文化建设的价值导向,[9]当前高校教师评价应以质量为导向,实现各评价方法的平衡协调。在此基础上,营造宽容的学术环境,人性化地使用各种评价方法,实现教师评价从量的扩张到质的跨越。
高校教师评价应实施综合性评价,兼顾教师教学、科研等全部工作内容。
高校兼具培养人才与发展科学等职能,其中,培养人才是高校的首要职能,也是高校产生、发展、繁荣的基础。对于高校教师而言,教学与科研是其工作的主要内容,以此类推,高校教师教学与科研两方面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高校教师评价内容的侧重点也一目了然。正如潘懋元先生所言,教学型、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有的在教室、有的在实验室、有的在企业生产车间或田间,在生产车间的可能比在实验室的条件要求高,在实验室的可能比在教室的条件要求高。[10]可见,高校中并非科研型教师能独占鳌头,教学型、应用型教师同样是高校办学的支柱。因此,高校教师评价不应“以科研取人”,而应兼顾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达到知识生产和再生产的共同实现。[11]
在兼顾多方评价内容的基础上,高校教师评价应对不同内容的重点有所侧重。《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指出“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面对不同评价内容须坚持分类评价。教学的主要任务在于继承“已知”,科研的重点任务则在于探索“未知”。因而,教学评价应把重点放在知识获取与文化传承上,科研评价则应把重点放在科研成果的创新性与影响力上。
只有兼顾教学与科研工作,注重评价内容的内涵,高校教师评价活动才能有利于扭转当前教师对职业理解的偏差,使教师教书育人和探索真理的积极性得到提升。在此基础上,大学生作为高校的主体之一,也将得到教师应有的重视,教师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将得以提升。
新时代背景下,高校教师评价须在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等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在此基础上,高校才有机会使国家政策和文件精神落地生根,切实提升我国教师队伍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国“双一流”建设提供保障,为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