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逻辑基础与实现路径*

2022-11-18 04:08幸,崔
上海教育评估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权力主体教学质量

赵 幸,崔 波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湖北黄石 435002)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明确指出要将“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作为“改革学校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高等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基础,是学校对教学执行的自我认识,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对高校而言,构建科学规范、系统完备、运行良好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实现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价值诉求。然而,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自身存在理念滞后、主体单一、技术不完善、效果有待加强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高校的发展。基于此,本文从治理目标、治理权力、治理技术三个维度阐述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逻辑主线,并剖析目前面临的发展困境与未来改革的实现路径,以期推动高校实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之路。

一、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基本依据

作为内部质量保障的主体,高校要主动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挑战,从理论与实践层面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育质量的提升。

1.实现高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诉求

2019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1.6%,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普及阶段。然而,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并不意味着教育质量与效益的增长,反而激发了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诉求。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将“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核心目标。对高校而言,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作为高校的核心职能,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然而,高校在实践中存在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需求相脱节、教学质量与学校声誉不相符等问题,制约了其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自身存在的保障理念滞后、主体单一、技术不完善、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也是影响其本科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高校在本科教学质量下降,不能满足政府、市场、社会公众以及高校发展需求时,除了要接受外部政府的政策扶持之外,还应该积极主动地构建行之有效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体系,以提高质量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以此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所以,科学规范、系统完备、运行良好的高校内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高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择。

2.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与治理的内在联系

质量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问题。从实践角度看,高校教育质量与其治理模式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即“高校教育质量属性的保证性条件的形成及其作用发挥是通过其治理结构来实现的”。[1]同样地,教育质量保障是高校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通常,从政策层面谈及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强调通过完善高校内部治理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这主要是因为教育质量保障不能直接促进教育质量的生成,而需要通过系统化的内部质量管理实现对教育质量的改进,进而达到提升教育质量的目的。换言之,高校治理与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在教育质量方面具有契合性,两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高校治理结构为质量保障体系提供了“路径依据与权力支持”,质量保障体系则主动选择与其自身相适应的高校治理结构。[2]

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意义与合法性是开展研究的基本前提。这涉及开展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基本依据以及如何实现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两个基本问题。根据治理理论和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研究成果,本文认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是以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为研究对象,从治理视角探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换言之,可以将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看作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治理过程,其中,治理目标、治理权力、治理技术三个问题从根本上构成了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逻辑主线,是其治理的基本依据。治理目标指向质量保障治理的结果,而善治则是质量保障治理的结果性目标。治理权力指的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权力主体,是其活动的具体承担者、管理者与评价者。治理技术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所采用的方法、手段的统称,既包括现代信息技术的引入与应用,又包括质量保障本身的程序性。基于此,作者构建了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逻辑基础,即“目标逻辑——权力逻辑——技术逻辑”。这三者之间相互联系,是高校构建科学有效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体系的理论支撑。

二、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逻辑基础

遵循不同的逻辑基础,在我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中,治理目标是其规范性前提,治理权力是其运行的核心,治理技术是其运行的基本保障。

1.目标逻辑:共享高校发展之利益

适当的质量目标是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前提。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的目标是对高校办学目标的保障。尽管高校的办学目标与其办学定位、历史文化、办学水平等密切相关,呈现出一定的动态性和发展性,但总体来说,它规定了教学质量保障应达到的总要求,决定着教学质量保障活动的方向。

在高度复杂化的管理环境中,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目标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兼具政治论、认识论、人本论等不同的教育质量观。高校作为内部教学质量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当尊重多元化的质量保障目标诉求并对其进行回应,促使学校内外部多元利益相关者能够共享高校发展之利益。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目标最终指向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的目标既要反映社会发展对人才的知识、能力与素质方面的要求,又要遵循教育发展基本规律、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所以,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目标的逻辑基础是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实施教学管理,进而实现高校利益之共享。

2.权力逻辑:实现各主体协同共治

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涉及诸多责任主体。在诸多责任主体和复杂的权力关系中,行政管理部门、教学质量保障组织机构、院系三大主体是影响高校内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发展的主要权力逻辑,共同承担着保障高校教育质量的责任。从其实践来看,在质量保障活动中,行政管理部门是管理者,是行政权力的代表,主要负责顶层设计与宏观调控方面的内容;院系是办学主体,承担、落实具体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学校内部的教学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是评价主体,组织开展内部教学评价工作。

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治理体系中,其权力主体是通过对话、协商、合作等持续互动的方式实现对其治理领域的权力控制的,调解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与利益冲突,进而实现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目标以及不同主体各自的利益诉求。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能够提高评估活动的透明度,使评估结果更容易被认同。[3]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在每个阶段都要参与。例如,在一些重大事务的决策中,组织机构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可以通过投票、监督、评估、反馈等途径参与其中,而只有部分核心利益相关者有权进行最终决策。因此,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权力的逻辑基础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落实各权力主体的多元参与,实现主体间的协同共治。

3.技术逻辑:服务于教育质量发展

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思想是“质量产生于过程”,通过对教学质量的产生进行全程性管理、监控与评价来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体现了一种追求更好的全面质量观。从形态上看,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体系类似于以“质量”为核心的操作系统,其高效、稳定的运行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治理技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技术有两层含义:一是科学技术的引入与应用。科学技术的变革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变革,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例如,教育部立项研发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就是大数据技术在高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具体应用;高校利用“教学状态数据”实现了对其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常态监测,提升了高校管理与运行效能。同时,以自媒体、移动学习客户端等为主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高度融合,推动了高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二是在质量管理实践中具有明显的指标与数量导向,即强调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技术性、程序性与管理性。所以,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技术的逻辑基础是在遵循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基础上“服务于教育质量发展”。[4]

三、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现实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建设面临着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在学校内部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本科教育质量保障治理体系。

1.质量目标决策由行政主导,决策结果缺乏内外知晓度

科学、合适的学校发展目标是民主决策的结果,是协调和平衡学校内外各利益主体并形成共识的结果。当前,我国高校质量保障目标决策模式与其治理模式密切相关,属于典型的行政主导模式。出于个人理性和官僚政治理性,学校行政管理者会将满足政府政策要求和“政治精英”的价值偏好与质量诉求作为质量目标决策的主要价值导向。[5]这种决策模式能保证质量目标决策的时效性,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成本,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社会力量以及高校师生员工在教学质量保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4]另一方面,行政主导的质量目标决策模式是通过单一纵向传递的方式将目标决策结果的信息进行层级传递。[1]正因为目标决策结果的信息传递层次过多,且缺乏对信息传递过程的有效监督和反馈机制,从而会导致质量目标决策结果与实际执行状况不相符的问题。

2.质量保障面临权力失衡之困局,削弱了质量保障活动的有效性

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有效运行不仅依赖于质量保障主体的积极参与,而且还离不开质量保障主体之间权责分工与协作形成的结构功能关系。[6]但是,在实践中,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活动依旧面临权力失衡之困局。

学校管理层面存在行政权力泛化与权力过度集中等问题,质量保障的管理权主要集中在学校层面。虽然推行高校治理重心下移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呈现治理重心“下移有限”和院系“接管乏力”等问题。这导致作为办学主体的学院所拥有的权力相对有限,主要是服从或执行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另一方面,对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重要性已形成共识。有学者对全国567所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中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组织机构进行了统计,其中不设专门的教学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或在教务处、本科生院内部专门设立教学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高校占89%,设立了相对独立的教学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的高校仅占11%。[7]这说明设置高校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在实践中还存在合法性、专业性以及权威性等问题,并且与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存在职能相互重叠的问题,不利于高校落实管办评分离。

3.质量保障技术的工具理性凸显,忽略了其价值理性与人文关怀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的应用、信息传播环境的完善已经成为时代特征。作为知识上领先的高等院校,普遍应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推进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发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然而,在实践中一些高校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与本校实际相符合的信息采集、监控与反馈平台,其原因在于缺乏统一规划的数据治理机制。例如,各部门的数据报送与管理要求是基于各自业务需求,而非统一的信息标准,并且缺乏对与教学工作密切相关的非结构化大数据的关注。这导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化应用出现数据冗余、信息孤岛等问题,难以全面高效地实现信息共享。

受政府政策、评估、认证、大学排名、绩效指标等外部质量保障的影响,高校在内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技术迷思”。在实践中,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具有显著的“颗粒化”特征,强调对教育质量要素、质量保障标准及其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与控制,以期实现问责或提升教育质量的目的。作为大学主体的教师和学生“在管理过程中被异化为数码”。[8]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技术的工具理性被过分凸显,导致质量保障及与之相关的信息技术逐渐从“解放人”的工具退化为“统治人”的工具,进而演变为“对高校师生主体的话语霸权和技术暴力”,偏离了质量保障本身所具有的“服务于教育质量发展”的价值内涵。[4]

四、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的实现路径

通过反思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活动面临的发展困境,建议从遵循公共价值、推动协商共治、秉持价值理性三个维度对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行治理,以推动高校实现高质量发展。

1.目标逻辑维度:遵循公共价值,实现“善意”之治

公共性是高等教育的内在属性,其发展程度是衡量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9]所以,高校质量目标决策过程的民主性与社会需求性是提升高校办学目标公共性,并促进本科教学质量保障走向“善意”治理的重要路径。

一方面,高校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确保目标决策过程的民主性,提高质量主体的公共意识。具体而言,学校在制度设计上要冲破固有的功利性价值的束缚,彰显民主决策制度设计的公共精神与人文关怀,例如明确师生员工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规范师生员工参与决策的形式等。另一方面,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提升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增强高校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基本前提。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校及其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主动满足社会需求、引领社会发展。因此,高校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既要尊重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又要与社会需求相对接,提高社会相关企业在人才培养目标制订方面的参与度。这既是一种文化自信的表现,又体现了学校的公共意识。

2.权力逻辑维度:多元协商共治,实现“善者”之治

从改革实践看,构建科学完善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关键突破口是在学校层面贯彻落实管办评分离的理念和原则。管办评分离的根本目的在于尊重高校内部主体参与质量管理的权力,并通过多元主体之间的竞争、协作与交流,发挥各自的优势与协同力量,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随着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高校层面要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向学院层面放权、分权。放权与分权的前提是坚持学校的“决策中心”地位,尊重院系的办学主体地位,推动其成为“管理与质量中心”,肯定教学质量保障机构的“评价”主体地位。同时,还可以通过转制的方法,从性质与职能运作方面逐步地将质量保障组织机构独立出来,并促进它与校内行政机构、基层学术组织(院系)之间就质量及其管理问题进行平等的对话、协商与交流,进而推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治。唯此,才能打破学校管理越位、学院办学失位和质量保障组织机构评价缺位的局面,建立“责任有别、牵制有度、相互协商”的教学质量保障权力制衡机制,实现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共同治理。[10]

3.技术逻辑维度:秉持价值理性,实现“善为”之治

奥利弗·维托里认为,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和程序,“更是一种以利益相关者对话交流为基础的长久管理关系”。所以,在教学管理改革中要逐步调整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具理性日渐凸显、价值理性日渐式微的倾向。

第一,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数据治理平台。数据治理平台可以打通教学管理中各类型数据的壁障、联通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实现学校内部教学管理数据的共享,为学校内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建设提供有力支持,进而构建基于动态运行的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机制。同时,数据治理平台的构建还要服务于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各类评估活动,进而为学校的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二,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师生在质量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学生作为大学教育教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与体验者,能够对大学教育质量及其管理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所以,高校要尊重学生群体的差异性与多样性,主动构建学生参与的质量保障机制,鼓励学生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各项活动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另一方面,教师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体,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要践行者。因此,高校需要明确教师在教学质量保障活动中的责任,为教师群体提供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与途径,并鼓励教师在促进专业发展与实现自我价值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内部的质量保障活动。技术要为人服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治理体系的构建要能够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是技术理性回归价值理性的根本所在,也是质量保障治理体系的终极价值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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