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陈国华,王婉欣,李衍素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 100081)
知识产权这一概念于1967 年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正式提出[1],也称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所创造的成果在一段时期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利[2]。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产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依法程序确立后形成,如商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二是根据法律自动生成,如商业秘密、著作权等[3,4]。农业知识产权包括了所有的知识产权类型,除了商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还涉及农产品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权等。农业科研院所是农业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更是国家农业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农业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5,6]。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国家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政策的引导下,农业科研院所通过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农业合作组织等开展深入合作,实施品种转让、专利许可等,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转让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已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知识产权转化率不高、保护意识不强、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发挥出知识产权应有的经济价值是农业科研院所快速可持续发展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研究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13 年成立了成果转化处,具体负责知识产权业务,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对品种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定义、归属、运用及奖惩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调动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申请、运用和转化的积极性,研究所制定了具有政策导向性的激励机制,对在知识产权的产生、转化、保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并作为工作业绩、职称评聘、岗位评价、科研资金支持等的重要参考。取得知识产权给予发明人的奖励,执行《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科技创新工程成果奖励办法》。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得到了有效增强。
从图1 可知,2011—2020 年研究所专利申请数量和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呈相同的变化趋势,即呈升高降低升高降低的“M”型趋势,2017 年专利申请数量和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到最大值。与专利申请数量和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相比,2011—2020 年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变化幅度较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20年授权发明专利数量达最高值。
图1 2011—2020年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
表1 显示了2011—2020 年研究所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10 的主要IPC 小类,排名前5 的IPC 分类号分别是C12N、C12Q、A01G、A01N、A01H,所占 比 例 分 别 为 30.41%、 15.99%、 12.61%、10.59%、8.11%,远大于其他小类。说明研究所2011—2020 年授权发明专利的核心技术主要是微生物或酶及其组合物的繁殖和保藏、酶或微生物的测定或检验方法、园艺(蔬菜、花卉、果树等)栽培、动植物体或其局部的保存、新植物或获得新植物的方法等相关技术。
表1 2011—2020年授权发明专利主要IPC构成
从表2 可知,2011—2013 年研究所专利重点领域为A01G、A01H、C12N;2014—2016 年专利重点领域为C12N、A01G、C12Q;2017—2020 年专利重点领域为C12N、C12Q、A01N。
表2 2011—2020年授权发明专利重点领域
目前,研究所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等数量呈逐年升高的趋势,但知识产权转化率不高,知识产权年转化数量15 项左右,转化金额1 500 万元。我国专利申请数和专利授权量呈逐年快速升高的态势,然而,快速升高的知识产权数量与有效成果转化数量不呈正比[7]。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宏观政策研究》报告表明,我国专利转化率有所提升,但整体水平仍然偏低。2015—2020 年我国高校的专利转化率(许可+转让)从3.6%上升至8%,科研院所专利转化率基本保持在9.5%附近,真正实现产业化的科研成果转化率更低,与同时期企业部门的专利转化率相比,整体比例仍然偏低。2015—2020 年企业转化率始终保持在9%以上,平均值为12%。
当前,研究所大多数科研工作者对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权等法律法规只是粗浅的了解和认识,80%以上的专利和商标等都是通过专业代理机构进行申请的。我国农业科研院所大部分科研人员仍存在重科研、重SCI论文、重奖项、轻知识产权保护等现象[8],科研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对国家及科研人员本人科学研究长期发展的重要性,许多科研成果没有申请品种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商标权、技术秘密等,通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做学术报告等丧失了新颖性,最终知识产权流失[9]。究其原因主要与现有的科研评价导向和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宣讲不够有关。
目前,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有2人,为成果转化处兼职人员,缺乏真正懂科技、精通法律、了解市场的复合型人才,由于精力和时间有限,通常只能年终对本单位申请或授权的专利、植物新品种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等进行汇总和统计,不能准确掌握申请专利、植物新品种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等知识产权的实时动态[10]。当前,农业科研院所加强了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及扶持力度,相对而言,对知识产权的专业人才支持和扶持力度相对较少。
根据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保障机制”的明确要求及中办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通过赋予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部分所有权,破除科技成果产权的体制和制度限制,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激励转化,提升转化效率、转化力度和转化水平,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将专利、植物新品种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等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核心指标,且加大其权重,把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特别是全程管理是目前农业科研院所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11,12]。知识产权全程管理是指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科技创新的整个过程,既在项目申请、批准立项、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和成果转化等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归属等进行管理[13,14],最终实现“自主创新—创新收益—收益反哺创新”的良性循环[15]。
建立研究所课题组知识产权联络人,通过学习、培训、定期和不定期向其推送知识产权法规、保密原则、侵权维权等相关知识,使每个课题组都有知识产权明白人,助推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通过招聘或在职培训的方式,培养真正懂科技、精通法律、了解市场的综合型人才[10]。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加专利代理人、植物新品种权代理人等培训及资格考试,培养农科特色知识产权人才[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