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如何增强监督执纪能力*

2022-04-16 21:44刘慧娟乌兰巴特尔王云锋高韶勃
农业科研经济管理 2022年3期
关键词:科研单位执纪职责

刘慧娟,乌兰巴特尔,王云锋,高韶勃,彭 卓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0)

农业科研单位是以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为本职工作,肩负着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产业发展、成果转化及提升农业大国影响力的重要职责,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科研单位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成为影响其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提升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监督执纪能力,能够为科研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技术推广与成果转化提供健康高效的政治生态,对于农业科研单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四个面向”指示精神,保障“两个一流”建设,实现又快又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工作现状

农业科研单位主要包括科学院和研究所,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是履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受理申诉控告、案件查处和源头治理等[1]。该职责由各单位纪检组织承担,不同的单位纪检组织人员配置不同,一般包括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专职纪检人员、支部纪检委员和支部纪检小组成员。纪检组织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随着农业科研单位改革和创新的不断深化,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除了要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外,还需结合农业科研单位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基本特点[2]、发展时期、科研规律等实际,将纪检监察工作内容融入到资产管理、科研经费使用、条件建设、成果转化、科研副产品监管等各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3]。

2 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存在的问题

2.1 职责意识有待提高

随着农业科研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农业科研单位科研活动得到逐步规范。但是农业科研单位的纪检人员多为兼职,主体仍然是以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为主职主业的科研人员,在从事纪检工作的同时,还要依靠科研成果实现自我提升。因此部分人员在工作中难免有“科研业务优先”思想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使命意识和职责意识薄弱,存在着被动接受和听指挥开展工作的现象,影响了监督执纪工作的全面、深入、精准开展。

2.2 业务素质需要强化

基于党风廉政建设对纪检队伍力量的需要,农业科研单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纪检组织架构和分工机制。但是有些纪检人员工作时间投入有限、业务学习系统性欠缺,导致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缺乏积极性、专业性和自信心,当遇到监督执纪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挑战时,便会出现理论匮乏、能力欠缺的困扰。纪检人员的“骨骼”缺钙,也使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监督工作表现出监督乏力,手段不多,方法陈旧等诸多问题。

2.3 风险防控能力需要提升

随着国家对科研投入的不断增长,农业科研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科研经费、成果转化、科研副产品、所属企业、师风师德等方面的风险点逐渐增多,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任务不断加重。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的风险忧患意识需要不断提高,提前分析研判风险点、准确运用防控措施的能力也需要不断加强。只完成“规定动作”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方法已经跟不上复杂的廉政建设形势,早预见、高精度、全覆盖的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急需强化。

3 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的对策

农业科研单位的生命线是科技创新,因此必须围绕科技创新,结合新时期新要求,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前提下,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3.1 强化政治武装

强化政治武装统领作用,围绕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政治建设,聚焦政治定位、政治素质、政治担当,推动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政治生态尖兵。因此要强化纪检人员政治理论学习的频度和深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交流研讨、纪检人员全员培训、新任人员任前培训等方式,使其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以扎实的政治理论为基础,履行监督执纪重要使命职责。

3.2 优化监督机制

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的工作重点是监督,重遏制是农业科研单位纪检工作的特点。建立有效、精准的监督机制和举措,是履行纪检组织工作职责的基础保障。因此要形成长效内控制度,落实制度督查督办,形成督察督办季报(月报)机制;全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与时俱进查漏补缺,形成跟踪调度机制;形成选拔任用、重点岗位、关键节点等重要环节的常态化警示性谈话和日常工作中不定时抽查性谈话相结合的“红脸出汗”谈话机制;严格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管理机制,为干部全面考核、考察提供依据。优化监督机制,要在时间上靠前尽早,程度上抓早抓小,范围上全方位无死角,力度上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善于把握“四个区分开来”。

3.3 加强队伍建设

随着农业科研单位创新发展和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农业科研单位的纪检队伍建设迫在眉睫。农业科研单位要根据科研单位纪检工作特点,完善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明确职责分工,围绕纪检人员成长过程,严格选拔任用考察制度,建立规范的业务实训流程,健全工作业绩考核制度等全程培养建设机制,打造政治理念坚定、业务本领精湛、职责使命感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3.4 夯实业务基础

应结合农业科研单位业务专一、对外交流少的实际,分种类、分形式开展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的学习培训、交流研讨、自查自学和借调锻炼等,从而提高纪检人员党纪党规掌握熟练度、监督执纪方法灵活性和问题线索处置规范性,使兼职纪检人员敢担当、能作为、有办法,兼职但不业余,从而破解监督乏力、执纪疲软的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纪委委员、纪检小组一线纪检力量的业务能动性和作用,层层发力,层层织网,打好监督体系稳固基石。

3.5 创新工作方法

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在工作中完成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存在方式方法较传统、较保守,迈不开步子拉不开栓的情况。面对不断变化的风险隐患和一直在路上的反腐败斗争,农业科研单位纪检组织要活跃创新思维,活化工作动力和活力。通过先进经验交流、廉政教育基地主题活动、警示教育短片制作、《科研人员重点纪律红线》测试比拼、党规党纪学习再创作等,依托新平台,树立新理念,探索新方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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