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宇林 ,刘东梅
(成都中医药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7)
医患关系是指“医者”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者”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统称;“患者”是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除家属以外的病人的监护人的总和。和谐医患关系是“古往今来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更是新时代健康中国战略的必然要求”[1],然而,目前,医患纠纷等事件偶有发生,折射出医患关系的和谐构建仍然存在一定的紧张性与严峻性。宋国宾(1893-1956)是我国民国时期著名的医学教育家和医学伦理学家,被誉为“我国现代医学伦理学第一人”,其编写的《医业伦理学》也被称之为“我国第一部系统医学伦理学专著”[2]。他在现代医德内涵及建设方面提出了许多经典的论断,形成了具有独到见解的医德思想。这些论断、思想对当前重新审视“医者”和“患者”的伦理道德,缓解医患矛盾,推动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深入民国时期的医患纠纷、医德建设等问题的基础上,宋国宾撰写了《医业伦理学》等多部著作、《良医写照》等多篇论文,深刻阐释了其医德思想,集中体现在医者道德、患者义务、医德建设的社会保障三个方面。
(1)“勤其所学”的学医热心
“勤其所学”的学医热心是宋国宾区分“庸医”“劣医”与“良医”的重要尺度。民国时期,“庸医害人”“劣医杀人”等因医师学术不精、品行低下致人死亡的事件频频登上报端。宋国宾闻状极力推崇“良医”,指出:“良医当勤其所学,忠其所事,出其热忱,修其仪表”。“勤其所学”是成为良医的首要条件,也是成为医生的重要态度。只有勤奋钻研医学知识,尽可能地穷就医学真理,保持一颗积极向上地心态对待医学,才能深入地理解医学之精义,才能够体悟医学之作用,才算具备患者排除疑难杂症的信心与能力。反之,将沦为庸医、劣医,轻则伤人身体,重则害人性命。
(2)“奋其全力”的救人决心
“奋其全力”的救人决心是宋国宾变“人贵于万物”之“实然”表征为“应然”状态的关键所在。在传统的医学伦理思想论述中,出现了“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3]等一系列论述,集中体现了中华医者富有的“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的思想”[4]。宋国宾继承并超越了“人贵于万物”的思想,指出医师应当“不避难险,不顾利害,奋其全力,以救苦难”[5]。他在珍视患者生命的基础上,指明了“奋其全力”的医疗行为才是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的方式,尤其是面对一些危急疾病、危重疾病、新式疾病、医生更应迎难而上,穷毕生之所学,解患者之“苦难”。
(3)“社会国家”的上医恒心
“社会家国”的上医恒心是宋国宾反思“医家”与“国运”之联系后得出的核心结论。结合民国时期社会环境动荡,宋国宾指出,“医生不单是民众健康的导师,实在是民族强弱的操纵者”[6],医家之责任,亦不限于疾病之治疗,而于社会国家应有重大之贡献与辅助。这与《国语·晋语八》中的“上医医国”的思想具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旨在阐明:为医者不能局限于治病救人的“小天地”,更要有“社会国家”之“大视角”,自觉将“治病救人”之“小我”融入到“治国兴国”之“大我”之中,厚植家国民族之情怀,服务于时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之大势,服务于国家医疗事业复兴之大局。
历来,在医德建设方面,往哲先贤都倾向于对“医者”立下要求和希望,而至于对“患”者的约束和提醒,相关言论则颇为量少。宋国宾在《医业伦理学》指出,“人我之间,务求平等,有义务斯有权利,断无枵腹从公,对于他人纯尽义务之理。”[7]这里的“务求平等”率先强调了医生与病人之间本身就是一对矛盾范畴,医生有自己的“医”者伦理,病人也理应具备与之相对应的“患”者道德。当然,尽管宋国宾的医德思想中并没有具体细化“患者”需要具备的道德规范,但他“务求平等”的思想也足以启示我们,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过程中,“医者”和“患者”两大部分要各尽其能,达到相对平衡状态。因此,与“医”者伦理相对应的“患”者道德也必不可少。
除了对“医者”伦理和“患者”道德的论述外,宋国宾对医德培养的“社会团结”方面也有系统且充分的思考,指导我们认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过程中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层面的“医德教育”“医师公会”“医学法律”各尽其能,共同助力。
(1)强化医师伦理教育。宋国宾在剖析民国时期的医患纠纷原因时,认为:“医师纠纷,层出叠见,而天道之间尤多非道义之竞争,于此足见医者与自守之道,处事之方,均无相当之修养。若能增设医师伦理学一科,以为良医之训练,则数年以后,所谓医疗纠纷者,无形者自可减少矣。”[8]他将造成医患之间的争执、纠纷的原因与医生的“修养”联系起来,要求增加医者的“修养”训练。同时,他也从职业道德方面进行考量,指出:“为医者宜修大道之学术,学术不仅与医师技艺相关,还可以共生诸多美德”[9],突出强调了医德对医生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2)动员医师公会团体。民国时期,受西医的影响,我国医学领域由“个人行医”向“团体诊治”过度,医德的“自律性”也开始向“他律性”转变。宋国宾在这一过程中,提到了要发挥“医师公会”的作用强化对医生的约束和保障。他率队拟定了“上海医师公会信条”,指出“同道遇有争论之端,应报告公会处理”、“医师公会有保障会员利益之责”[10]。“医师公会”在当时是超越于所有医生之上的一个医学组织,是医德“自律性”开始向“他律性”转变的主要介体,主要负有医学团体的团结和利益之责。
(3)纳入医德法律条文。在民国之前,医学界乃至整个社会对医生的约束基本上止步于道德层面。宋国宾在一系列医德医风败坏问题中看到了道德约束的苍白感和无力感。他强烈要求将医德的道德约束延伸至法律层面,提出医者当负有“法律之责任”,部分医者“其行为苟无法律之制裁,则益将肆无忌惮”,愈来愈败坏医德医风。对此,“为保持医界之信誉,维护社会之安宁计,故法律有干涉之必要”[11],只有凭借法律干涉这种“刚性”措施,才能真正起到震慑的作用。
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过程中,热忱的学医热心是医者伦理的首要坚持。具体来说,第一,精进医术、强化学术才能。宋国宾认为,医师如想“克尽厥职”,则必须具备充分的“学术才能”[12]。医学是与人之性命直接产生联系的学问,其学习必须秉持精勤不倦的探索精神、精益求精的学术态度以及严谨细致的学术研究精神,才能逐渐掌握至精至微的医术,进而对患者的性命负责。第二,尊重同道,寻找最佳诊法。宋国宾指出:“低降同道之地位,无异于低降全体医界之地位,且无异低降其自己之地位也。”[13]医学作为一门处于不断丰富发展的学问,存在命题争议、诊治辩论等是常有的事情。不同医生对同一病人或同一症状可能会有不同诊疗方案,要尊重同道、求同存异,尤其是在病人诉说以往诊治经历时,“不能在病人面前诋毁别人医生”[14],反而要借鉴他人的诊断诊法,不断探讨出治病救人的最佳时辰、最优剂量。第三,精诚合作,提高诊治效率。宋国宾强调,“近世之社会,不得舍团结而独立为图自己之生存,尤须爱护团体。”[15]在传统社会中,行医主要以个体为主,近代以后,随着“人的社会”意识的增强,中国医学界出现了各种医学社团、医学组织等医学团体。医学团体较个体而言,集合了单个医生的力量,极大地提高了治病救人的力度和广度。在未来,医生应该更加倾向于团队的精诚合作,通过“抱团”求学问、研诊法。
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过程中,坚定的救人决心是医者伦理的突出表现。具体说来,第一,尊重患者的人格需求。目前,无论中医“望闻问切”的诊断方法,还是西医“视听叩触”的实践技能,都更加依赖于现代医疗器械而进行诊断。这减少了医生与患者的直接对话交流,让患者更多的是直面“冰冷”的医疗器械,无形中忽视了患者的情感需求。因此,医生应当具有“弥补”意识,给予患者应有的尊重与关怀,增加诊疗过程的温度与温情。当然,人格需求亦包括尊重患者的隐私需求。对患者提供的任何情况只能作为解决患者疾苦的科学依据,不能随意地嘲弄和揶揄,也不能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论资本。第二,体悟患者的心理表现。一般情况下,患者较健康的人来说,都会出现“异常感觉增加”“焦虑焦躁”“情感脆弱”等心理表现。这就要求医生做到“人身疾苦,与我无异”,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从移情、共情角度深入理解患者的内心世界,有利于针对性地缓解患者身心痛苦提高治疗效果。第三,淡泊诊治的声名利禄。宋国宾指出医师要“无论贫富、悉心诊治”[16],即不计报酬,扶贫济困,对待所有患者都应一视同仁,不因患者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文化程度、家庭背景、性别、年龄、种族等区别而采用不同的态度和言行。针对“鳏寡孤独废疾者”,还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更大的包容。
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过程中,高贤的上医之心是医者伦理的最高要求和最高价值彰显。具体要求:第一,洞明“医学”与“国运”之联系。在任何时候,“医学”与“国运”都是息息相关。尤其是21世纪,是属于医学蓬勃发展的世纪:一方面,医学作为健康事业,关乎社会发展之人民福祉。医学事业的发展是提高人民身体健康、延长人民寿命、提高人民生命感、幸福感的主要动力。另一方面,医学作为科学研究,紧系国家发展之科技大局。在未来社会生活中和国际竞争中,医学科学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二,着力破除医学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医学领域关键技术的攻关,既需要顶尖医学专家的精细思考,也需要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基础研究力量。确保基础才能攻克尖端,广大医务工作者认真解决基层的问题,能够推动医学基础研究,汇聚成合力,辅助国内顶尖医学专家解决“卡脖子”问题,提高我国在国际医学领域的话语权。第三,病毒感染时期挺身而出。危急为难时刻,方显英雄本色。病毒感染时期是最能体现医生国家担当的关键时期,也是最需要医生挺身而出的重大历史节点。新冠病毒爆发以来,我国医务工作者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抗疫一线,有力地推动了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胜利,进而带动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成为危难时刻中华民族名副其实的“守护神”。
在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中,提高自我认识是患者的本质要求。民国时期,宋国宾“开始注重契约的联系,意在强调医患平等”[17],阐明医患平等之义务,启示每一个患者的病愈,离不开医生的耐心治疗,更离不开患者自我生命、健康认识的提高。具体来说,患者自我认识应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正视“生命”的价值本真。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面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8],“生命”是我们每一个人创造价值、实现价值的基础。同时,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是自然规律决定的。“患”者必须清楚“生命”的前提性和一次性,也是尤其是处于生命危险的患者,需要更加正视生命的价值,珍惜生命创造价值的能力。第二,建立自我的医疗档案。常言道“久病成良医”,患者有针对性地将诊断报告、病历本、化验单等医疗文件进行系统归置,重点记录服药种类、剂量、频次及服药后身体恢复状况或不良反应,形成一套完整的自我的医疗档案。对此,既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又能够在就医时为医生提供详细准确的既往病史,利于医生采取最佳的治疗方案。第三,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目前,多数新发疾病就是人们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造成的,例如长期玩手机造成的“富贵包”、腱鞘发炎,经常吃外卖诱发的“三高(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肠胃疾病等,这些问题越发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在《“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个人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每个人都要做自身的健康管理者,客观评估身心健康状况,注意饮食的合理全面,少烟少酒甚至戒烟戒酒,每周保持适量的运动长度和强度,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在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中,基本的医疗知识是患者的能力体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更多的医疗信息能够被直接地、无时空限制地进入人们的视线。在这一过程中,患者尤其需要有针对性地学习一些医疗知识,提高自身的医学认识。第一,要主动关注医学基础知识。主动参与治疗则要求患者具备一定医学知识。互联网时代,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医院官方微信、权威医学网站、权威医学书籍、公益医学讲座等途径,了解一定的医学科普知识,可以更科学合理地管理身体健康,当然,一定要提高甄别医学信息真伪的能力,切勿迷信道听途说的一些治疗方式和“小广告”上刊印的健康医疗知识。第二,要深入理解“生老病死”的客观性。“生老病死”的客观性指的是从出生到成长,成长到成熟,成熟到死亡这一过程中,人会经历许许多多的病痛,这些病痛是客观存在的,不以医生的意志为转移。他们只能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借助现有医疗技术来减缓病情恶化程度、减少病情发作频率、延长生命迹象等,绝没有帮助患者实现“百毒不侵”“青春永驻”“长生不老”的能力。第三,要深入理解医学研究的有限性。有限性也被称之为“条件性”,指的是在现有的医疗知识和医疗设备下,医生对于某一症状或疾病的认识视域与治疗能力是有条件的、有限的。患者要认识到医学研究的条件性和有限性,接受当下医学领域仍然存在一定的“不治之症”和“不明疾病”,合理的预期医疗结果,理解存在“花钱也一定能够治好病”的客观事实。第四,要自觉遵守医疗秩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现代医院是一个分科细密、运行高效的有机系统,患者就医主要包含了挂号,门诊、检查、住院、手术、康复等,“每一个环节都联系着上下环节,都有着特殊的秩序要求。”[19]。倘若患者待诊时,老想着找熟人、不排队,将会诱发医疗秩序混乱,影响医生的诊治情绪,制约其会诊速度,拉低整个医院的办事效率。最终,损害的是患者自身的利益。
在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中,配合医生诊治是患者的责任彰显。“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 医生和患者”[20],他们是一对主导与主动的矛盾,即医生在发挥主导作用的时候,患者居于其中也体现主动意识,积极配合医生诊治。具体说来:第一,要主动告知身体状况。接受治疗前,需要主动将身体实际情况、药物过敏情况详细告诉医生;接受治疗后,身体可能存在与个别诊治方式或部分药物相异情况,一旦发生异常需要立即把就医后的情况进行反馈。第二,要信任、尊重医者。患者需要明确,在疾病面前,医生接受过专业的医学职业技能训练,具有医学权威性,理应得到信任。同时,医生具有职业道德与医学伦理,是能够尽心尽力帮助患者对抗病魔、战胜疾病的施助者,理应得到尊重。第三,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医嘱。医嘱是医生根据病情和治疗需要对病人在饮食、用药、化验等方面的指示。患者要想尽早恢复、尽全康复,就需要遵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服药等。如若疗程时间较长的情况下,患者在一定时间后或病情稍有缓解之后希望减缓用药、化验等频次的话需要及时与主治医生进行交流。第四,要给予医生感情反馈。任何职业都需要意义感、成就感才能长期坚持。“患者给予医生的情感反馈是一种反哺”[21],能够支撑着医生在医学道路上一直前行。医生也是普通人,只有患者给予感情反馈,让医者看到自己所做的努力使患者减少痛苦、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甚至为患者家庭带去希望,才会增强职业的获得感和成就感,形成良性循环,从而更坚定地坚守学医初心与信念,攻克从医路上所遇的重重难关,推动现代医学获得更多成果以造福患者、普惠人民。
无论是从宋国宾的相关论述分析,还是从现实的医患纠纷来看,加强医务工作者的伦理道德修养都势在必行。目前,医德教育是“医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高等医学院进行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2]。在高等医学院校的课程体系中,《医学伦理学》是医德教育的主干课程,重点突出了医学与伦理学的交叉。因此,在强化医德教育的过程中,可以围绕高校《医学伦理学》课程来构建:第一,打造专业的医德育人队伍。目前,大部分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的教师隶属于马克思主义学院。他们大部分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因而对于“药事伦理”“临床诊治工作伦理”“生育医学干预伦理”等部分不能进行透彻的讲解,容易将《医学伦理学》讲授为另一种版本的思政课,弱化了《医学伦理学》的专业价值。第二,设置《医学伦理学》实践教学课时。《医学伦理学》旨在教导医学生成为“德”“术”合一的济世之才,“德”“术”合一既需要理论的灌输,又离不开实践的巩固。借助实践教学理论,将《医学伦理学》课程划分出一部分“实践学时”。通过教师主导学生分成小组,各个小组朗读医德经典书籍或者演绎医德经典故事,在实践活动中体悟医德之精髓。第三,围绕《医学伦理学》构建医德优质课程群。在《医学伦理学》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增加关于医德方面的选修课程。例如《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中华名医精神实录》《民国医德精神》《医学心理学》等。同时,在医学院校中,将医德思想有机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课与专业课程,激发医学思想的时代价值,加强学子的医学素养。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医学非法社会组织浮出水面,他们冠“中国”“中华”“世界”“联合国”等“高大上”的名目,到处蹭国家战略等“热点”,通过“送礼品”“买保健品”等方式以引诱群众上钩。这一方面,极大地拉低了医生的平均“道德”水平,阻碍了医患关系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混淆了医学社会组织的功能,带偏了该组织的发展方向。对此,借助宋国宾关于“医师公会”等方面的论述启示,激发医学组织的主导能力:第一,要严格管理社会医学组织成员。作为医学社会组织代表的中华医学会,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对接政府,借助司法程序,及时肃清一心牟利的非法医学组织。同时,严格管理现有的合法社会医学组织,引导他们践行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不断融洽医患之间的关系。第二,要强化医学组织对患者的宣传职能。当前,医生道德的培养在高等医学院校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体系,因而社会医学组织在规范医学行业过程中的宣传功能则应该更加倾向于社会大众,引导他们提高自我生命认识、树立基本的医疗知识,逐步建立起患者道德。具体的理论可以借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1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20年施行)等,具体的方式可以通过医学讲座、义务诊治等方式,让专家将“患者道德”解读得生活化、时代化,推动“患者道德”入眼、入脑、入心。第三,要激活医学组织对医德研究的助推作用。宋国兵指出,医师公会的设立“固在于联络同道之感情,谋医业之进步”[23]。目前,学术会议是推进医学人文精神研究的重要载体。各省的医学组织可以与高等医学院校合作,承办“医学伦理学”等年会,以会议来加强医生之间的交流,推动医德研究结出丰硕的成果。
尽管宋国宾关于“法律刚性”的论述集中从“医者”视角进行阐述的,但也足以警示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过程中,借助法律的力量来缓解“医者”“患者”两大主体的内在矛盾,推动和谐关系的构建。第一,刚柔并济,软硬兼施。良好医患关系的构建既离不开道德的引导,又需要依靠着法律的威严。我国传统优秀中蕴含着丰富的“医德”思想,并且在新中国医务工作者的实践过程又不断得到深化和发展,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医德”思想体系。相较之,“医德”法律方面的条文的制约与执行就稍显欠缺。目前,正在积极地进行完善。随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颁布,对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旨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结合现实情况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第二,通过立法细化患者的义务。目前,许多医患纠纷、医闹争论都不能完全归咎于医者之失,患者一方的原因也是不容忽视的。患者在享有基本医疗权、疾病意识权、知情同意权和知情选择权、隐私权、休息权和求偿权的同时,应当履行“维持和恢复健康、配合诊疗、及时提供病情变化信息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支持医学科学发展”[24]的义务,要通过立法明确患者应当履行的义务。第三,发挥司法在解决医患纠纷中的优势。司法机关作为国家机关有极大的公信力,对司法诉讼结果的确定性高,具有社会说服力。根据医患矛盾解决的规律积累司法经验,确立医疗司法诉讼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正的司法诉讼机制。
往圣绝学,历久弥新。宋国宾的医德思想虽诞生于民国时期,却内涵丰富,影响至今。它启迪着我们在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过程中,要厘清医者伦理与患者道德,借助医学院校医德教育、社会组织主导能力、法律条文的刚性保障来加以推进。此外,在医患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过程中,医患关系始终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对矛盾。宋国宾医德思想在启示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推动医患命运共同体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