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西银河电子设备厂 郑月
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角度强化震慑、堵塞漏洞、增强自觉,以“三不”理念一体谋划实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是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应持续探索的工作。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压力压势传导不够。当前,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普遍存在“上紧下松”的问题,“三个责任”没有压实,“一岗双责”意识明显不强,各层级领导干部从生产经营的角度考虑问题多,普遍存在重订单、业务,轻党建、廉政的现象,主要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业务和廉政工作无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没有做到一级盯一级、一级抓一级,未将压力压势传导到最基层、做到全覆盖,廉政建设没有真正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各领域、各环节。
(二)法规意识、制度意识、流程意识欠缺。基于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和基层办事人员都不同程度存在法规意识、制度意识、流程意识欠缺和“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一方面,致使自身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部分领域甚至存在空白区;另一方面,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执行不到位,对流程管理重视不足,对分管下属的工作监督检查不够,致使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具体办事人员存在不按制度办事或钻制度空子的现象,制度执行缺乏刚性,多个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
(三)监督执纪问责刚性不足。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不够全面,多数企业的日常监督工作更多侧重于动员教育、谈话提醒,在运用“刚柔相济”方面柔性大,刚性少,“红脸”“扯袖”“出汗”没有形成常态,“一案双查”“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尤其在处理违纪案件时,大都因顾及当事人的面子,对处分一般不公开,通报也是在尽量小的范围内,起不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对同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难题客观存在。在国有企业抓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其中“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又是关键中的关键。然而现实情况下,国有企业的纪检机关监督的“关键少数”多为下级“一把手”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由于与党委及行政方面存在领导关系,势必出现对同级“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而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间也有牵制关系,监督本身也存在力度不足、深度不够的难题。
(五)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薄弱。虽然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越来越严,但部分国有企业仍然没有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且缺乏专职、专业的纪检工作人员,纪委委员、纪检委员也多为兼职,自身业务工作繁重,加之专业知识欠缺、工作能力不足,导致开展工作时,一方面无法调动足够的力量,执纪监督效率不高,基层监督的“探头”和“前哨”作用发挥不好;另一方面对于诸如财务管理、人力资源、招标投标等专业性较强的高廉政风险领域无法做到深入有效监管,即使存在漏洞也未必能够及时发现,致使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推进存在局限化、肤浅化现象。
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高压态势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于党的十九大被提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在这个过程中,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面对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三不”一体推进的角度系统施治,有利于最优化地解决矛盾症结,推动工作发展。
(一)坚守职能定位,注重强化政治监督。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作为监督专责机关,纪检机关应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注重把“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融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在监督检查中,要把握新时代政治监督的发力点,注重从政治上检视问题,聚焦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督促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聚焦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将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督促党支部认真落实上级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贯彻执行用心、务实、尽力,避免形式主义。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需要贯通联动才能发挥作用,一体落实才能提升成效。以组织干部年度述责述廉、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日常提醒谈话、签订廉洁承诺书等活动,督促“关键少数”尤其是各级“一把手”落实“一岗双责”;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来监督检查“关键少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完整责任链条;以抓党支部纪检工作开展情况、风气监察联系点建设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等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改善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
(二)坚持惩前毖后,形成“不敢腐”的高压震慑。“不敢”是前提,只有树牢这个高压震慑,纪法规定才不会变成“纸老虎”,思想教育也不会沦为“空中楼阁”摇摇欲坠。
1.不断坚持“严”的主基调。在监督上级审计巡视问题整改、群众来信来访的核查处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紧盯具体人具体事,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守节点管在关键时,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列出作风问题负面清单,利用会议强调、微信提醒、下发通知、警示教育反复敲打、立下规矩。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一方面,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多“扯袖”,通过谈话函询了结、初步核实了结、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检查、召开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等措施,防止问题由小变大、由违纪变成违法;另一方面,强化惩戒整治,高度重视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廉政风险高发领域,对出现问题的人和事决不遮遮掩掩,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2.前后半篇文章一体贯通。严格执纪的同时,一要认真按照组织程序开展受处分人员的情况通报、待遇调整、资料归档等后续工作,及时报告执行情况,同时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将教育警醒、惩戒挽救作为目的,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敬畏组织群众和党纪国法,进而形成洁身自好的思想自觉,发挥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
(三)堵塞风险漏洞,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不能”是关键,不断加大对制度建设的监督力度,在制度修订和制度执行方面持续强化要求,确保现行制度能够与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有效衔接,减少制度漏洞和制度“空白区”,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力求达到标本兼治的综合成效。
1.注重查找廉政风险点。从具有高廉政风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入手,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和业务的工作实际,可以从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以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入手,按照岗位、部门、企业三个层面来识别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的识别可从理想信念、制度机制以及权力行使三方面进行: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工作作风是否扎实、职业道德是否牢固,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权力是否过于集中、运行程序是否规范、自由裁量幅度是否过大,由此可以查找出可能诱发腐败的风险、权力失控的风险以及权力滥用的风险。
2.完善制度体系防范廉政风险。纪检机关要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方面查找原因,对缺位的抓紧建立,对过时的予以废除,对不完善的进行健全完善,开展靶向治疗精准纠治,专项解决一类问题、治理一个领域;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监督体制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要重点监督制度的执行落实,既要加强解读宣传,使干部职工熟悉制度、认同制度,又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对部门、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四)构筑思想防线,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不想”是根本,纪检监察工作既有惩治问责,也有教育挽救,解决党员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思想根子问题应是持续不懈努力的事。
1.区分层次开展多元化教育活动。纪检机关可以通过定制度作要求,一定程度上固化学习形式、学习周期,形成学习必学党内法规、业内规定的学习模式以及缺席者必须补学的学习惯例,切实改善教育“雨过地皮湿”的表面化现象,从上至下形成常态化、重实效的纪律学习机制。同时要针对不同群体注重区分层次、采取多元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对于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和作风教育,将党的十九大“分水岭”和三万元“硬杠杠”的要求深深内化于心;对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可采取动态监督的方式管理,明晰制度规矩,约束自身行为;还应注重激发企业各支部参与廉政教育的能动作用,有效激活“末梢神经”,使“最后一公里”的思想教育工作日渐深入人心。
2.开展学习教育与组织活动相结合。寓教育于活动之中,举办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廉政宣誓、任前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或纪律宣讲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知行统一;组织专家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反腐题材的影视鉴赏,提高趣味性;观看违纪违法的警示案例,开展讨论、辨析活动,提高教育效果;全面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做到支部有廉政宣传专栏和警示标牌、干部办公桌上有廉政格言警句、重要时段和节假日给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让廉政文化上墙、上办公桌面;开展基地教育活动法,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和黑色教育基地,通过感受奉献精神、了解反面教材,使大家从内心对腐败产生距离感,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五)改进方式方法,努力破解监督难题。《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对纪检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担起监督责任。要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和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程序合规,防止出现“一把手”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的问题;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纪委书记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要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充分运用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通过与下级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向同级党委报告情况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担当作为等情况的监督。
面对同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难题,要持续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通过学习对照,明确要求与方法,逐条逐项研究细化常态落实的措施,努力解决好对同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难题。
(六)强化自我提升,坚强纪检监察队伍。企业应设置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的、有一定专业能力的纪检工作人员,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的监督执纪水平。一要从源头上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监督,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具备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二要抓住教育培训“全覆盖”的关键和“监督执纪审查业务培训”的重点,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专业、能力水平;三要探索激发风气监督员末端探头作用的工作思路,形成监督合力,努力打造一支立足岗位、忠诚尽责、担当作为的铁纪强军。
综上所述,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必须积极探索“三不”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和方法举措,强化系统观念和一体化思维,如此才能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的治理效能,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